书城社会科学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以苏州为个案
7384200000006

第6章 社区的界定(3)

(3)社区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场所和生活基地。由于社区是最基本的社会共同体,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活基地,所以,人们的基本生活活动大都是在本社区范围内进行的。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从事的生产劳动、商业经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种职业活动,并以此获取经济收入,作为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来源。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大都以家庭为单位消费各种生活资料,解决吃、穿、住、用等日常生活需要。在本社区范围内,人们通过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了多种人际关系,并且借助这些人际关系互通有无、交流感情、共同解决生活困难和思想难题。另外,绝大多数居民作为某一社区的正式成员,在本社区范围内享有参与社区管理、选举人民代表、选举社区干部等项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还是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场所。社区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决定了它必须具备相应的活动设施。

(4)社区是以聚落作为自己的依托或物质载体的。聚落,是人类寻求比较理想的居住场所和各种活动的基地,是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从历史上看,人类的居住地逐渐由临时的、移动的向着固定的、永久的方向转化。由于人类生活的群体性、社会性,逐步形成了以多幢房屋组成的居住点—聚落为主体的居住生活方式。这说明,聚落是人类活动改造环境的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其含义和形式也不断延伸和发展。今天“聚落”一语既是居住、生活、休息和进行各种社交活动的场所,又是人类进行生产劳动的场所;既包括人类居住的房屋、街道、水域、广场,又包括与居住地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及生产劳动用地。我国城乡的聚落形式有村落、集镇、县城和城市等等,它们都是社区的依托和物质载体。这首先表现为聚落是人口集中的地方,我国城乡95%以上的人口都是定居于、集中于各种类型的聚落之中的。其次,表现为聚落是人们经济活动的集中点和基地,尤其是作为经济活动中心的城市,不仅是工业生产的集中地,而且也是巨大的消费中心;有些城市还是全国或某一行政区域的政治、文化中心。再次,表现为一个社区的构成要素大都聚集在聚落之中,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也主要是在各自居住的聚落这一地域空间内进行的。第四,聚落反映着一个社区的面貌和特征,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代化商贸中心的面貌和特征就表现出现代城市经济与生活的面貌和特点。而主要分布于黄土高原地带的土生窑洞聚落,不仅反映了黄土高原的黄土具有适于开凿窑洞的特点,也反映了这些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尚不十分发达,以及历史传承下来的居住习俗仍然比较盛行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透过各种类型的聚落来认识不同类型的社区结构及其人文景观。

(5)社区是发展变化的。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社区也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严格地说来,社区是从农业时代人们开始定居并形成村落开始的。农村社区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社区形式,后来,在农村社区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城市社区。数千年来,不管是农村社区还是城市社区,其内部结构、社会性质等等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社区的发展变化是社会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生产力发展是推动社区发展的最终决定性因素。[多吉才让主编:《社区工作指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第4—7页。]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区应有四个基本特征:

(1)社区有一定的地域界限。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的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地域空间。无论是农村、集镇、还是城市社区,都要有地域载体即一定的地理位置和界限。因此,社区是一个地域性的实体,一定的地域是构成社区的必然要素。社区总要占有一定的地域,如村落、集镇等,其社区的形态都存在于一定的地理空间中。社区的地域要素为居民提供了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及所需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社区的地域面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相对而言面积小的社区,居住和生活的空间就小。

然而,社区地域的概念并不是纯粹的自然地理区域,它还包括一些人文因素,社区是一种社会空间和地理空间交会结合的人文区域。从社会学角度看,“社区”的“区”指的既是人文区位,是社会空间与地理空间的结合。因为,在同一个地理空间可以同时存在许多社区。如苏州这个地理区域上就同时并存着城市社区、乡村社区、工业社区和文化社区等等。“社区”的“区”又包括很多地理的内涵,如地形、地质、生态、界限、规模以及代表相对位置的区位情况等等。其中,地形、地质、生态、区位等条件对社区中人们活动的性质、特点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影响,社区的地域要素不仅为社区成员提供活动场所,提供生产、生活和部分资源,而且很大程度上影响社区的发展。

因此,概括地说,一定的地域界限不仅为每个社区成员提供了立足之地,提供了赖以生存、生活和活动的地域空间和基本场所,而且提供了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自然资源,它因此也成为了影响社区变迁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目前社区的地域范围往往被界定在行政区域内,在城市一般指街道的管辖区。

社区有一定的人口构成。社区由人组成,人口是构成社区的第一要素,是社区的主体。人群因长期聚居在同一个地方而逐渐形成了多层次、成系统的内部交往关系,群体成员因共居一地而拥有共同的归属感。没有一定的人群,就没有社区。社区的人口是具有稳定的社会交往关系的一定数量的人群。以一定社会关系为基础组织起来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是构成社区的首要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人口的数量、构成和分布。数量是指一个社区人口的多少,构成是指社区内不同类型人口的特点;分布是指社区人口及他们的活动在社区范围内的空间分布,同时还包括人口密度等问题。社区的人口,包括区域内相对稳定的常住人口和社会变迁中城乡交流、异地流动和反映人口增长的动态人口。社区的人口是社区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社区丰富多彩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娱乐生活等等的创造者、承载者,也是社区物质资源的创造者和享用者。在社区人群中,社区居民是社区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等等的创造者,是社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文化设施和自然物质的创造者和使用者,是社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

(3)社区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秩序。社会学家帕克说,每一个社区就是一个社会,但一个社会却不一定是一个社区。社区既然是一个具有多功能的地域性社会,那么社区就是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社区实体。社区中共同生活的人们由于某些共同的利益、面临共同的问题,具有共同的需要而结合起来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某些共同的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及社区意识,如共同的文化传统、民俗、归属感等等。它们构成了社区人群的文化维系力。形成各自的复杂的社会关系,既有丰富多彩的内部联系,又有错综复杂的外部联系。这些联系形成了社区内部的社会结构方式,又形成了社区外部的社会组织与群众团体的相互联系与影响,并且相应地形成各种管理机构,以维持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和团体的有序性。这是社区存在的基础和动力。所以社区的组织管理机构成为社区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有社区,就有组织管理机构。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而言,社区的组织管理机构有的是属于党的组织,有的是属于政权组织,有的是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些组织大都承担着基层社会的管理职能,它们在动员社区成员参加社区建设、根据社区成员的共同愿望和社区发展的需要支配社区公共资源和财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是党和政府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是社区成员意见的转达者,是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基础条件。

(4)社区的核心内容是社区中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互动关系。人们在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项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产生互动,形成了各种关系,并由此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不同形态的社区。一个社区的风土人情、传统习惯、管理方式以及社区成员的心理特征、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等,无不体现社区的文化特征。这种文化是植根于民族文化传统,反映时代进步特征,反映城市和区域特征的文化,是社区整体文明的象征。同时,这也是社区互相区别的标志,是社区内在凝聚力的基础。[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2—273页。]

社区除了是一个地域空间概念,同时也还是个情感心理空间。在社区里,人们除了追求舒适的空间,便利的条件,更重要的还是向往有着良好的人际交往、和谐的邻里关系。因此,社区的情感建设是社区建设中最不可忽略的部分。

社区的情感建设就是要培养社区居民对自己社区的归属感。以社区情感为核心的社区是人追求情感的产物,而社区情感的产生不仅使社区得以产生,也为人们提供了情感的精神家园,使人更加人性化。

社区情感即社区认同感,是指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也就是社区居民对自己所住社区在感情和心理上产生的一种认同感。或者说是社区居民的凝聚力与归属感。社区情感包括的基本情感有:社区认同感、归属感、熟知感、信任感、安全感、荣誉感、亲密感、依恋感等等,其中社区归属感是其核心,它是在其他基本情感的基础上形成的。社区成员的共同结合感及对某些实际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共同评价等,决定了社区的本质。在思想和心灵深处内化为社区成员对本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社区精神,而外化于具有一定文化传统和人文背景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文化心理取向。[于燕燕:《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