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文章是台阁体和举子业共同的精神源头和书写范式。古学复兴以来,康海、李梦阳诸公提倡“文必先秦两汉”,以雄浑朴略的秦汉文章取代充满儒学气息的唐宋古文,随后,典雅华靡的骈文又在六朝初唐派推波助澜下颇为流行。在此境遇里,王慎中提出对“韩、欧、曾、苏诸家”进行价值重估,是基于他的如下洞见:
学六经、《史》、《汉》最得旨趣根领者,莫如韩、欧、曾、苏诸名家,今观诸贤,尚有薄宋人之心,故其文如此。吾尝谓自我倡明此道以来,海内英俊之士必有兴起者,每每以语舜臣,舜臣渠辄应曰:“未之见也。”……然以今贤好尚,制作如彼,见吾所为文,得不以为宋人腐烂冗熟之病而大笑丑诋之乎,不知此正所谓《史》、《汉》而兼根六经也。
方洲尝述交游中语云:总是学人,与其学欧、曾,不若学马迁、班固,不知学马迁莫如学欧,学班固莫如曾。今我此文正是学马、班,岂谓学欧、曾哉!但其所学非今人所谓学,今人何尝学马班,只是每篇中抄得三五句《史》、《汉》全文,其余文句皆举子对策与写東寒温之套,如是而谓之学马、班,亦可笑也。
王慎中意欲重建唐宋古文与六经、《史》、《汉》的连续性。他写信给陆浚明说:“兄文力真可并驱两汉矣,犹若不忘乎近时李空同、康对山之所为者,何也?弟才质驽下,近学六经两汉,而力有不能及,然窃窃私语,自谓非近时流习所能惑矣。”对李梦阳、康海推崇秦汉深表不满。他曾在山东提学任上提倡“馆阁博厚典正之格”。馆阁之格是台阁体之别称,原本就与欧阳修的文风有着密切关系。《名山藏》卷九十五说:“士奇文法欧阳修,韫丽夷粹,虽不逮之,质而理,婉而显,备有先正典刑,当时号馆阁体。”王慎中《张文僖公集序》说:“其词致庄重,音旨和畅,不为险怪苦刻,则熙朝馆阁之声,而指事寓教,则意有独至,非徒役神于觚翰游戏,如诗人所长工于藻缋物态,嘲谑景光以资玩适而已。”他显然对馆阁之文的庄重和畅大为赞赏,认为这与藻缋物态的翰墨游戏迥然不同。但王慎中并未蹈袭台阁体的文学思想。台阁体重视欧文的雍容气象,王慎中进而指出,韩欧曾苏诸家是“所谓《史》、《汉》而兼根六经”,突出的是对秦汉文法和儒学精义的双重继承。唐宋派的文学思想是儒学思潮和复古思潮双重影响下孕育的果实。它一方面在儒学思潮的鼓动下,反省“掇摭割裂,以为多闻,模效依仿,以为近古”的拟古写作,主张文学要“兼根六经”;另一方面批判地融释复古运动文学经验,提出“学马迁莫如学欧,学班固莫如曾”的文学思想,显然是对文必秦汉论的修正与发展。从而,从儒学与文学两方面对弘,正以来的文化思潮做出回应,实现了由“文必秦汉”到“文崇欧曾”的理论过渡与超越。
唐宋派诗文思想与王慎中、唐顺之的儒学造诣有关。王慎中在南都时期始励志于儒学,接触了同情朱子学的魏校、带有关学色彩的吕柟、白沙学派的湛若水和阳明学派的王畿,但据其江西以后自述,从南都到山东仍属于“学未有闻”的时期。那么,什么样的动因使王慎中获得了文学思想的灵感?根据李开先记载,王慎中在南都时,“发箧中宋儒之书,尽读之”,而唐顺之蛰居荆溪时,“取程朱诸先生之书降心而读焉”。但他俩却从宋儒的著作里读出微妙的差别来。事实上,当我们追溯“宋儒”的源头,这种差别其来有自。唐宋时期的古文运动里内涵着复兴儒学的文化诉求,但最终形成的道学体系里却蕴涵着与文学的紧张关系。宋儒对文学写作的态度原本就有两种。一种以德性涵养为人生要义,蔑视文学创作。《二程遗书》有云:“问:‘作文害道否?’曰:‘害也,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云:‘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一种则重视唐宋古文家的文学成就。如吕祖谦作《古文关键》,选辑唐宋名家文章,专论“文字体式”。两种趋向在朱熹那里得到了综合与升华,朱熹认为“文字到欧、曾、苏,道理到二程,方是畅”,稍后的真德秀也强调“欧、王、曾、苏以大手笔追还古作”,濂洛诸儒“虽非有意为文,而片言只辞,贯综至理”,表明理学家在以道德为本体的文学思想的基础上,适度地认可了道统与文统的分离。基于宋儒的不同看法,唐顺之和王慎中从宋儒书中读出了不同的况味。唐顺之读《二程遗书》“做文害道”章而“有省”,又折服于“程朱诸先生之书”,“读之半月矣,乃知其旨味隽永,字字发明古圣贤之蕴,凡天地间至精至妙之理,更无一闲句闲语”,进而认为“诗文六艺与博杂记问,昔尝强力好之。近始觉其羊枣昌歇之嗜,不足饥饱,于人非古人切问近思之义”,接近于轻视文学的类型。王慎中却因读宋儒之书,益觉“曾、王、欧氏文尤可喜”。他在转向儒学的同时,适度地把握住了道统与文统之间的张力,赓续着朱熹、真德秀一脉的文学思想。王慎中认为,唐宋诸公的古文制作是“学六经、《史》、《汉》最得旨趣根领者”,包含着“所谓史汉”和“兼根六经”两重内涵。“所谓史汉”是唐宋文章的文学旨趣,“兼根六经”是古文写作的思想根柢。其《与万枫潭》说:“仆方愧本原本莹、天机尚浅,其于为言,殆不沃其膏而烨其光,不盛其根而茂其叶,未可自托于仁义之言也。”“然是文也,天地之所设,圣哲之所传,使以仁义之人为之,固道也,非文也。”他用理学家的文道关系论解释韩愈“根茂实遂”的主体涵养论,使德性对文学艺术的支配更加绝对化。其“原本经传”与“兼根六经”的文学思想就是要把文学写作根植于儒家的义理精神之中。
依据朱熹道统与文统并建的思想,王慎中把“明道”与“辞章”分途并叙,讲究“文词、义理并胜”,认为有宋诸公的学问文章本原六经,能够兼顾文词与义理,普遍地超越了汉代文人的成就。尤其是曾巩的学记,冠绝群伦。王慎中说:“《明伦堂记》曾录寄武进唐应德兄,并与书云:此明道之文,非徒词章而已。其义则有宋大儒之所未及发,其文则曾南丰《宜黄》、《筠州》二学记文也。”“曾南丰《宜黄》、《筠州》二记、王荆公《虔州》、《慈溪》二记,文词、义理并胜,当为千古绝笔。而王公视曾,犹为差贬。”曾氏成为典范中的典范,并不是王慎中自得的创见。朱熹曾屡次为曾巩遗墨写作题跋,表达对曾巩文章始终如一的偏好。他说:“熹未冠而读南丰先生之文,爱其词严理正,居常诵习,以为人之为言,必当如此乃为非苟作者。”他还特别提到:“南丰作《宜黄》、《筠州》二学记,好!说得古人教学意出。”朱熹的一个字“好”,掷地有声,在嘉靖文坛上铮铮回响。王慎中显然是从朱熹的《语类》中读出了曾巩文章的“好”来。他推崇曾巩文章“文词、义理并胜”,认为自己的古文写作是“明道之文,非徒词章”,这完全是文以载道和根茂实遂的儒家文艺思想的体现。
王慎中对欧曾的推崇有着丰富的内涵。他认为,“欧曾之文,盖原本经传,由《史》、《汉》之豪一变而粹者也”。在嘉靖二十八年的《曾南丰文粹序》里,他把“粹”更多地被表述和理解为“醇”或“纯”,意味着文学写作应基于道德涵养,表现醇厚不杂的义理和纯正晓畅的文气。在这篇重要文论里,他以曾巩为典范,详细阐述了关于“明道之文”的见解:
周衰学废,能言之士,始出于才。由其言以考于道德。则有所不至。故或驳焉而不醇,或曲焉而不该。其背而违之者,又多有焉。以彼生于衰世,各以其所见为学,蔽于其所尚,溺于其所习,不能正反旁通。然发而为文,皆以道其中之所欲言,非掠取于外,藻饰而离其本者,故其蔽溺之情,亦不能掩于词,而不醇不该之病,所由以见。而荡然无所可尚,未有所习者,徒以其魁博诞纵之力,攘窃于外,其文亦且怪奇瑰美,足以夸骇世之耳目,道德之意不能入焉而果于叛去。以其非出于中之所为言,则亦无可见之情,而何足以议于醇驳该曲之际。徒取于外而足以悦世之耳目者,枚乘、公孙弘、严助、朱买臣、谷永、司马相如之属,而相如犹胜。能道其中之所欲言而不免于蔽者,贾谊、董仲舒、司马迁、刘向、扬雄之属,而雄其最也。于是之时,岂独学失其统而不能一哉?文之不一,其患若此,其不能不言者既莫之能知,由其不知之众,则为之而能者又益以鲜矣。四海之广,千载之久,生人之多,而专其所长以自名其家者,于其间数人而已。道德之意,独因以载焉,而传于不泯。虽其专长独名,为有愧于盛世既衰之后,士之能此岂不难哉。由西汉而下莫盛于有宋庆历、嘉秸之间,而桀然名家者,南丰曾氏也。观其书,知其于为文,良有意乎折衷诸子之同异,会通于圣人之旨,以反溺去蔽,而思出于道德,信乎能道其中之所欲言,而不醇不该之蔽亦少矣。
王慎中把古往今来的散文家(包括赋体)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徒取于外而足以悦世之耳目者”,指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赋作家,其写作务花绝根而“荡然无所可尚”,还谈不上“醇驳该曲”的问题;一种是“能道其中之所欲言而不免于蔽者”,指以扬雄为代表的汉代儒者,其写作能够“道其中之所欲言”并且“考于道德”,但“蔽于所尚”,所以“不醇不该”的毛病也显豁地表现出来了。再一种是以道德为本体而本末贯通、醇该完粹的古文写作,这种写作以“极盛之世”的人文制作为典范。所谓“极盛之世,学术明于人人,风俗一出乎道德,而文行于其间”,“其小大虽殊,其本于学术而足以发挥乎道德,其意未尝异也”。“道其中之所欲言”是文学写作的基本要求;“载道德之意以行焉”的表达,融化经传的义理精神,表现出醇粹的生命气质,是文学创作的最佳范式。文人应当“会通于圣人之旨”而“思出于道德”,才能反蔽去溺;文学必须“发挥乎道德”,才能信今传后。在王慎中看来,曾巩的文章“思出于道德,信乎能道其中之所欲言,而不醇不该之蔽亦少矣”,庶几达到醇该完粹的境地。
如果说,王慎中对曾巩的欣赏偏重于“兼根六经”的义理精神,那么,对欧阳修的偏好则侧重于“感慨曲折”的文词之美。他评价曾巩《先大夫集序》说:“先生之文如此篇之委曲感慨而气不迫晦者,亦不多有!”显然对曾氏文词犹有遗憾。但他对欧阳修散文感慨曲折的文学风致倾慕不已。其《与华鸿山》说:
仆常爱欧阳六一所作《释唯俨秘演》、《梅圣俞诗集》、《内制集》数序,感慨曲折,极有司马子长之致,昌黎无之也。常有意学之,而才力意趣,终不相近,此序亦颇有其风矣。
相较于韩愈古文浑浩流转的气势,王慎中认为,欧阳修古文的特质在于其“纡余委备、往复百折”的文理意态,颇接近于《史记》的风致。王慎中的古文写作经历了南都以来的学韩、喜苏,归田以后“妙悟欧曾家法,以此自信”。所谓“欧曾家法”,兼指义理之粹与文词之美。其《与李中溪》说:“吾乡洪芳洲先生,文辞直得韩欧曾王家法。”把“文词”与“为人”并提,把“韩欧曾王家法”视为纯粹的文学书写问题。其写给王惟中的信说:“今寄去数篇,如《五子诗》、《碧潭诗序》、《陟屺记》及《陈公墓表》,皆妙得欧、曾家法,苏学不论也。汝观之,亦当有发耳。《三奖劝序》可惜题目只是如此,然其文亦自有法,有古人体,但惜以此法为此题耳。”把“自有法”和“古人体”作为“欧、曾家法”的内涵,把“过于豪而失之放”的苏学被排斥于家法之外,体现出文词与义理并重的意向。
他反对苏学的“豪放”,很大程度上因为其“不粹”,且容易背离法度。其“有约有放”论云:
大抵文字之事有约有放,若约以法度,则一字轻着不得,若放而为之,则无不可如意。观兄此诗,殆若有意于放,正不当于字句得失论之也。然古人有放者矣,骤而读之,浩乎若不可诘,徐究细玩,乃无一语为恨,此则真能放者。吾辈来到彼岸,尤须以法度自饬,庶几无败耳。
岭南文录可谓放失之甚,比仆辛卯岁所见,大不同,虽时变之失,恐亦司柄者取与不衷之过,上好下甚,理亦固然。文虽末技,然人材美恶,风俗盛衰,举系于此,不得自为高阔,持重本轻末之说,付之不足为意,须明示好恶,使士知变。本末原非两物,岂有不能为文而谓之学者哉!
他把道德本体作为贯通本末的基础,认为“文虽末技”,但“本末原非两物”,“使道与文为二物,亦可患也”。其《明水先生文集序》说:“惟其学之不谬,故著为古文词,吟咏性情,敷扬理事,莫不有古作者之法。”《薛文清公全集序》说:“作为文字亦必谨于体裁,审于撰类,发挥有阐乎物伦,咏歌有娱乎情性,虽不为无益之作,而皆有所据依原本,以不背作者之法,亦其学之所守然也。”有德者必有言,“学之不谬”理所当然地成为“莫不有古作者之法”的前提。在文道合一的纲领下,王慎中也处处强调“不背作者之法”。其《与江午坡书》说:“作为文字,法度规矩,一不敢背于古,而卒归于自为其言。此在前世为公共之物,而在今日亦为不传之秘。”在王慎中的“家法”里,“放”与“约”微妙地呼应着对韩、苏与欧、曾的评价。韩愈古文“浑浩流转”,庶几就是那种“真能放者”,苏氏兄弟则被弃置于家法之外。“约以法度”就是欧、曾家法,“放而为之”即是苏学。欧、曾家法里包含“以法度自饬”的内容,避免苏学的“过于豪而失于放”。
王慎中推尊欧曾的思想前提是建立在道德本体上的道统与文统的分离。如他称颂儒者张岳说:“公之学乾道、淳熙间二三名儒学也,然二三名儒亦尝力为嘉裙、熙、丰之文而终不逮,公学其学,而其文则嘉韦占、熙、丰之文矣。”以“乾道、淳熙间二三名儒”为道统,以“嘉祐、熙、丰之文”为文统。而“文崇欧、曾”自身就意味着对“经传”义理精神与《史》、《汉》文学精神的双重继承。王慎中在唐宋古文共时性地发现了“所谓史汉而兼根六经”的精神渊源和“文词义理并胜”的文学内涵,表现出时代症候的敏锐把握与理解。
王慎中文崇欧曾的转向,实质上是生命伦理的转向,其文学思想植根于儒家的生命哲学之中。从根源上看,王慎中所标榜的醇粹的文学境界基于性理之学对生命境界的提升。所以他在《科目题名记》里提倡“道德之文学”,以为:
惟其纯乎性而明于心,斯不为专长而小成。果其纯乎性而明于心,则讲习读诵之用于诂训,而词章之拘于格法体制者,亦不病于陋且俗,皆可以谓之道德之文学。
从生命涵养到文学书写,德才兼备是影响人文精神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道德之文学必须溯源于“纯性明心”的生命源头。故王慎中重视“纯乎性而明于心”的道德涵养与“精于思而纯于气”的精神意趣之间的连续性问题。他在《寄道原弟书》里说:今观其文殊未为佳。虽有新美精爽处,然大约气不厚,力不昌,少明目张胆之言,而多装缀支吾之态,岂文章亦难论耶。”“大抵气厚要神完,神完要心纯。诸子之病,总是心不专精,故精神散越而气不得厚。中间有厚者,又属之所禀矣。今既禀不及人,便当存心养性以充之耳。”神完气厚既是作者的精神状态,又是洋溢在文学作品的精神意趣。王慎中明确把神完气厚的文学表现归之于儒者纯性明心的禀赋和学问功夫,其《杭双溪诗集序》说:
予乃叹曰:“公真所谓仙人耶,何其气厚而神完也!”夫昔之为诗者,莫不忧幽怫郁,滑和摇精,至于呕肝丧魄,犹不能工。今公之神气其厚且完如是,乃以能诗成名于今,岂不难哉!公曰:“夫所能诗者,岂诚使人攻苦劳极至此哉。亦各随其才量之所得而发之于性,动于其中触于其外,固有不得不然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