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明嘉靖时期诗文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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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附录二唐顺之文献系年(1)

明武宗正德二年丁卯(1507),一岁。

李开先《荆川唐都御史传》:“生则正德丁卯十月初五日,至是年五十四。”赵时春《荆川唐先生墓志铭》:“任氏以正德丙寅生先生。”其《祭荆川唐先生文》又谓:“先生之生以正德初元,而余窃后三载。”按:唐顺之《唐孺人墓志铭》说:“孺人后其兄五岁,三十三岁而卒。”时为嘉靖甲辰五月。据此,唐顺之生于正德丁卯。

明武宗正德五年庚午(1510)。四岁。

唐顺之父有怀公,举于乡。

明世宗嘉靖五年丙戌,(1526)。二十岁。

王慎中,赵时春,年十八,进士及第,董圮为主考官。

唐有怀公至此已六举会试不第。就铨得信阳知州。

嘉靖八年己丑(1529)。二十三岁。

春三月会试,唐顺之登罗洪先进士榜。李开先、吕高、熊过、任翰、皇甫汸等同榜及第。据赵时春墓志铭记载,此年“冬腊,余自刑部主事调武库,与先生朝夕讲习”,并指出这时唐J顷之“学本朱文公”。

嘉靖九年庚寅(1530),二十四岁。

唐顺之任兵部主事,与赵时春、罗洪先交游。以疾乞归。值任宜人病故,居丧家中。

嘉靖十年辛卯(1531)。二十五岁。

王慎中主考广东乡试,号称得士。

嘉靖十一年壬辰(1532)。二十六岁。

唐顺之服阙,除吏部,始识王畿、王慎中。李开先《荆川唐御史传》:“及遇王遵岩,告以自有正法妙意,何必雄豪亢硬也。唐子已有将变之机,闻此如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矣。故癸巳以后之作,别是一机轴,有高出今人者,有可比古人者,未尝不多遵岩之功也。”《佥部御史荆川唐公言行录》说:“归王在溪崇山阳明先生高第寓京师,先生一见之,尽扣阳明之说,妨得圣贤中之道矣。”

嘉靖十二年癸巳(1533),二十七岁。

七月二十九日,唐顺之与陈束等八人同改编修,尤相厚。唐顺之与陈束、王慎中等倡为古学,诗学六朝初唐,蔚为风气。

嘉靖十三年甲午(1534),二十八岁。

夏,李元阳、熊过、任翰、唐顺之、王与龄谒陵罢,同游长城及银山铁壁,李元阳作《游银山铁壁漫谈》。冬,王慎中谪判毗陵。

嘉靖十四年乙未(1535).二十九岁。

二月,唐顺之请回籍养病,令以原职致仕,永不起用。

三月十五日,唐顺之与陈束、李开先、熊过、吕高、张元孝、李遂、吴檄等八人,游海甸。

暮春,陈束出补湖广佥事,分司辰沅。归浙,晤荆川于淮上。

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三十岁。

王慎中官南都,职在闲简,肆力问学。李开先《康王王唐四子传》:“(王慎中)及升南部,闲散,乃发宋儒之书尽读之,有味于欧、曾之文。(唐顺之)会王遵岩于南都,尽变其说,意颇讶之。”王慎中《再上未斋书》:“年二十八以来,始尽取古圣贤经传及有宋诸大儒书,闭门扫几,伏而读之。”唐顺之《答蔡可泉》:“仆自三十时读程氏书”,皆指此年。故王、唐唐宋转向之契机就在此年。

夏五月,龙溪与王心斋会于金山,相偕访唐顺之于武进家中。《明唐荆川先生年谱》丙申三十岁余下栽:“家居,王心斋、王龙溪相偕来访。”又,《王心斋先生年谱》丙申条载:“夏五月,会龙溪畿金山,访唐荆川顺之武进。”

本集卷九《谢欧阳石江巡抚》。按:《明文海》卷207何良傅《与郡守刘沂东》说:“文襄公昔巡抚江南二十余年……至嘉靖乙未丙中间,欧阳石江尽举其法而变之。”何良傅,松江人,苏吴常松同属江南一道,欧阳石江巡抚江南当在乙未、丙中间,故系于此。

本集卷十六《彭翠岩处士墓表》。表云:“嘉靖丙申始合葬于万载县北。”

嘉靖十六年丁酉(1537).三十一岁。

春。唐顺之卜居阳羡。本集卷十六《普安州判杭君墓表》:“余既居宜兴两年,会有春坊司谏之命。”唐顺之任春坊司谏在十八年,故卜居阳羡当在此年。有怀公调南吏部郎中。

本集卷五《与王南江提学》。信中说:“今年寓居阳羡,携妻子以行,有一二童子,相与讲章句。”此信作于丁酉年夏。按:信中提到“今往近作数篇,冗散无可采,至如《赠彭通判》与《李郎中墓文》,亦稍见己志。”据《墓文》,李郎中卒于嘉靖丁酉四月二十七日。又:据《明实录》,王慎中任山东提学在十五年四月至十七年二月,故唐顺之迁居阳羡及《与王南江提学》等文当作于是年。荆川于信中勉之曰:“决死一战。”王慎中《与唐荆川》说:“古称战胜而肥。子已无用战矣。”则二信皆是此年所作。王慎中又曰:“由是以知大学所谓致知者,信在内而不在外,系于性而不系于物,而龙溪君之言为益可信矣。”王慎中嘉靖十六年有心学之悟。次年春则转任江西参议,与聂双江、邹东廓、罗洪先等交游讲学。

本集卷十一《赠彭石屋序》、《石屋山志序》。彭石屋,名簪。彭簪《衡岳志》卷六有应良《游南岳记》:“甲午夏四月,良以进贺北上。初七日次衡阳,大雨,宪副林公北泉会询之曰:彭子得报判常州。”是为嘉靖十三年。王时槐《知州彭石屋簪传》:“移倅常州,为政务大体,不事表暴,善唐荆川顺之,摄篆宜兴。”此后,“擢知靖州一月,拂袖还石屋”,“山居十二年石忽陨。”罗洪先《祭彭石屋公哀辞》:“嘉靖庚戌冬十有一月某日石屋彭先生以微疾卒。”是为嘉靖二十九年。依此倒推十二年,彭簪于嘉靖十七年前后离任常州通判.于嘉靖十三年至嘉靖十七年在常州任上。《赠彭石屋序》系彭簪在常州通判任上摄宜兴令离职时所作。根据唐顺之《与王南江提学》,《赠彭通判》当作于嘉靖十六年前后。《石屋山志序》曰:“石屋者,彭君隐焉而乐之,既官于四方,而恨不能与俱,于是纂为图若干卷。”作序之时,彭簪犹“官于四方”,故亦作于彭簪常州任上。即嘉靖十七年以前。

本集卷十一《送彭通判致仕序》。系彭簪卸任常州通判时作,写于嘉靖十六年或十七年。

本集卷十四《礼部郎中李君墓志铭》。铭云:“于是,请老而归者又八年而终,是为嘉靖丁酉四月二十七日也。”

本集卷五《答江午坡提学》。信中说:“仆今岁移家荆溪,此中山水清绝,颇能悦人,在病夫尤宜也。”又曰:“曩与王道思之书,亦曾及于提学之说。”盖指《与王南江提学》,故系于此。

本集卷五《与王尧衢书》。《明唐荆川先生年谱》订于嘉靖十五年。文中提到“春来卜居阳羡,此山中山水绝清,无车马迎送之烦.出门则从二三子登山临水,归来闭门食饮寝梦,尚有余闲,复稍从事于问学,然诗文产艺与博杂记问,昔尝强力好之,近始觉其羊枣昌歇之嗜,不足饥饱,于人非古人切问近思之义,于是取程朱诸先生之书降心而读焉,初未觉其好也。读之半月矣,乃知其旨味隽永。”据《与王南江提学》与《普安州判杭君墓表》,移居在十六年,故系于此。

本集卷九《答李中溪御史》。信中说:“兄之使闽也一年矣。”据《献征录》卷八十九《李先生元阳墓志铭》,李元阳以御史“巡按八闽”,“监临丁酉场屋,得人最盛,闽人皆日一榜皆好古之士。”故系于嘉靖十六年。

本集卷九《与郭似庵巡按》。信中说:“仆尝厕侍从之列。会才志纰缪又夙罹痰疾,不能效官,荷天子明圣,不戮旷,仅夺官罢归田里。”两次罢官不同,前家居是因病罢免,后家居是因谏“编氓”。此文语意在前家居时也。又云:“仆经春常病,移家住村坞中。”当是移家阳羡后所作,暂系于此。此文与《谢欧阳石江巡抚》俱为辞免牌坊一事作。

本集卷十一《赠蔡年兄道卿序》。序云:“嘉靖已丑余始识道卿于同年中,已而同事于吏部;后数年道卿为刑部郎,余见之京师;又数年道卿谪为广德同知,余游金陵而道卿适在焉,于是又见之于金陵。”“道卿年未三十,而余三见道卿亦不过四五年问耳。”三见蔡克廉指嘉靖十一年同事吏部,又见于刑部,再见于金陵,因此,第三次约在嘉靖十六年前后。

本集卷九《答蔡可泉判官》。时蔡克廉任谪判广德。信中题到“白下本非有约,顾奉清论,同寝食者数日”,则是三见蔡道卿于金陵之后所作;又曰:“家君至家,日侍定省,莫遂兹怀”,有怀公此年转南吏部郎,故得日侍定省。故次于前序之后。

本集卷十六《李宜人传》。传云:“宜人既卒,洪先以书属余使为之传,余于交游中雅慕洪先益处重醇悫,其志必欲为古人而后止。”据胡直《念庵罗先生行状》及钱穆《罗念庵年谱》,罗洪先母李宜人卒于此年,故编于此。荆川与念庵已私交甚笃。

本集卷十六《户部主事陈君墓表》。据表,作于嘉靖己丑及第后七八年问,故系于此。

秋,旅于金陵。其《程副使挽诗》序云:“嘉靖丁酉秋,余始见公于金陵。公留余饮酒,自言少时为太学生,始游金陵,后官於郎曹居此者十余年,自闲居以来常思雨花、牛首之胜,辄为之慨然。”

嘉靖十七年戊戌(1538),三十二岁。

夏,陈束升福建参议,还浙。访唐顺之,相期共隐。顺之送至姑苏。

本集卷五《与王龙溪郎中》。论王畿“以寺地据风水之胜,欲作令先大夫墓地”事。王畿《亡室纯懿张氏安人哀辞》:“始予职方在告,司理董其事,为择处废寺上田百余亩,价可数百金,贴以遗予。”事在王畿任郎中告假时。考诸彭国翔《王龙溪先生年谱》,王畿只有一次告假归里,在嘉靖十六年到十八年之间。时值罢禁伪学,或波及王畿。

本集卷五《与陈后冈参议》。信中说:“相隔盖三四年,而仅得一两日之聚,方其离思孤怀,十未展其一二,鹚首已南矣。亦何暇吐心曲,谈道德,以交助所不及者乎。兄去闽越,不知复以何时为聚首之期。”按:从嘉靖十四年淮上相别,至此首尾四年。陈束于此年由湖广签事,转福建参议,赴闽前与唐顺之相聚。契阔三载,虽契分甚投,但议论不同。盖陈柬杂用王霸,顺之则趋于心学矣。

本集卷五《与田巨山提学》。田巨山,实为柜山,名项,字希古。《明唐荆川先生年谱》编于此年。信中说:“约之过敞邑,寄到手书嘉惠,多谢雅意。仆自送约之至姑苏,触暑积劳,遂是发虐……”按:唐顺之与陈束淮上别后,止有此年与次年两次相遇。陈束有《与田提学行清化道中》,作于湖广。故当是此年之作。

本集卷五《答顾东桥少宰》。据《奔山堂别集》:顾磷十七年迁吏部右侍郎未任,嘉靖二十年迁工部尚书转刑部尚书。“少宰”是对吏部侍郎的尊称。故此信当作于嘉靖十七年到二十年之间。信中提及“作载酒亭诗一诗”,据四库本《荆川集》诗集部分,载酒亭诗系指“前家居”时期所作《寄题顾东桥侍郎载酒亭》,唐顺之前家居时期是嘉靖十四年到十八年。因而,此信的写作时间在嘉靖十七年到十八年之间。

本集卷五《与项瓯东郡守》。《明唐荆川先生年谱》编于十六年。文中提到“提学冯先生”,考冯天驭两次出任南畿提学,据《献征录·冯天驭传》,冯天驭首次出任南畿提学,于“庚子岁以病归。”第二次出任南畿提学,于嘉靖二十五年“升大理寺丞”。薛应菥有《赠冯午山提学》说:“午山冯子,提学南畿,越三年,以疾告归。”故冯天驭初任南畿提学,在嘉靖十七八年到二十年间,而此文应做于嘉靖十七八年。不知唐先生何据,编于其后一年。

本集卷九《与周约庵中丞论项守》。巡抚例加右副都御史衔.相当于前朝御史中丞,故尊称中丞。考诸《奔山堂别集》,周约庵于嘉靖二十年由副都御史升南京刑部尚书。此文当作于二十年以前。又有“仆自去年移家至阳羡”,盖作于此年。周约庵,名金,武进人。二十年升刑部,转户部尚书,二十四年致仕,二十五年病殁。严嵩作墓表。项守,名乔,号瓯东者是也。唐顺之同时有《与项瓯东郡守》。官品一致,作于同时,殆无可疑。

本集卷五《与应警庵郡守》。据《献征录》卷五十八《应公槚墓志铭》,应横嘉靖十三年任济南知府,调常州,复调宝庆,寻以内艰去任。服除,补辰州未至,二十二年拜湖广提学副使。据《江阴县志》卷八,应横于嘉靖十五年七月以常州郡守身份主持祭务;嘉靖十六年三月常州知府人选已成为陈大用,故应槚于嘉靖十五六年间离任常州知府。时彭簪担任通判。信中说:“惟在荆溪时,与石屋彭君相切磋,石屋之为人,君候之所深知也。”荆溪,指宜兴,彭簪尝以常州通判摄宜兴令。信中备言应横在常州知府任上与自己之往来。又曰:“惟君候住山中既且一年,释尘鞅之劳而就清池白石之安,去薄书之烦而纵其清远闲散落之适。”此信大约做于应槚离任常州一年之际。故系于前家居时期的十七年。

嘉靖十八年己亥(1539),三十三岁。

秋,陈束病后还朝,访唐顺之于毗陵。时唐顺之应命起废。

秋冬之际,唐顺之起为右司谏右春坊,与罗洪先,赵进春同僚。罗洪先《冬游记》:“嘉靖己亥,余当时赴宫僚命,邹东廓、唐荆川再书促余有联舟约。自念山中离索,嘉会难逢,闰七月十八日登舟,途次转滞,十月二日始抵镇江。闻二兄远去不相待。”盖荆川已于十月前,与邹守益联舟北上。耿天台《东廓邹先生传》:“(邹东廓)时与徐文贞、罗文恭、赵浚谷、唐荆川相资切,侍御毛介川恺、张浮峰、胡梅林咸从之游。”邹东廓召用在己亥六月。徐阶《世经堂集》卷十六《春谷潘君墓志铭》:“昔岁已亥,予与东廓邹子、荆川唐子、念庵罗子同被召为储宫,获遍交一时名士。”盖是年六月,邹、徐、唐、罗同时被招,十月,邹守益与唐顺之联舟北上。李开先曰:“至京,向所交游者,多半凋零,世所谓八才子者,独少二人。”

嘉靖十九年庚子(1540)。三十四岁。

庚子,陈束卒于河南任上。王慎中时参政河南,枕肱而哭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唐顺之、罗洪先、赵时春,疏请太子临朝,触怒世宗,罢归。

嘉靖二十年辛丑(1541),三十五岁。

春,离京,与赵时春、罗洪先相别郊外。赵时春《辛丑诗集》第一首为《别罗达夫唐应德》。

十月四日,与熊南沙不远千里吊陈束于越。王立道《具茨集》卷三《游西湖日月记》:“嘉靖辛丑十月四日,熊叔易、唐应德至,自常州将往绍兴吊其亡友,余久有西湖之约,遂附其舟行。”

本集卷十四《吏部郎中薛西原墓志铭》及卷六《与王北涯苏州》第二书。前者云:“辛丑正月九日,以卒于家,年五十有三。”后者云:“西原乃兄物故,则其遗稿未及流传人间者,当益零落。”又谓“四明陈约之,自同第时便为肺腑之交,后在郎署,无岁日不与之同,亦有白首同归之约,不谓此兄便尔长逝,心痛切之。”

本集卷五《寄黄士尚》及《萧孺人墓志铭》。《明唐荆川先生年谱》亦编于此年。黄士尚,名正色。金名云:“以尤病死,辛丑六月十日也。葬以卒之岁十月某日,墓在某所,将葬,士尚自沈阳以状来请铭。”盖作于六月至十月间也。

本集卷十六《春坊中允方泉李君墓表》。表云:“逾年以病卒,嘉靖辛丑六月某日也。”

本集卷十六《普安州判杭君墓表》。表云:“选普安州判官,归至淮南卒。”是未任而卒也。据墓表,杭锡贤于十九年就选北畿。后于唐顺之离京,任职普安。故作于此后一两年。

本集卷十《山堂萃稿序》。按《国立中央图书馆善本跋序集录》文末题签:“嘉靖辛丑夏五月,同邑后学荆川唐顺之应德甫顿首书。”又此本乃辛丑刊本,确定无误。

嘉靖二十一年壬寅《1542)。三十六岁。

唐有怀公由南京户部郎中迁永州知府。

本集卷五《答廖东雩提学》。信中说:“连年瞄骑入太原,蹂躏之惨,二百年来晋人所未见。”按:《明史纪事本未》:“十九年八月,杂颜、革兰台结吉囊、俺答入大同,大掠太原诸处。”此乃俺答诸部犯太原之始也。又有“二十年九月,吉囊入大同塞,大掠太原等处。”“二十一年夏六月,俺答入大同,大掠太原以南。俺答自六月丁酉入塞,至七月庚午始出。凡掠十卫、三十八州县。杀戮男女十余万,牛羊豕二百万,衣仆金钱称是。焚公私庐舍八万区。蹂田禾数十顷。”在庚戌之变前,此次是最惨烈之一次。二十二年后。不见有侵入太原记载。故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