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楼韵事
74900000006

第6章 二、争取活动经费的尖锐斗争(2)

海棠社是探春起的头,探春每月也有二两银子。但她是庶出,没有人格外给她挹注。大家在秋爽斋起诗社咏海棠后,只是"略用些酒果"。看那个意思,只是"意思意思"而已。

史湘云当时回家去了,后来听宝玉派去给她送鲜果的婆子说大观园众姐妹结了诗社在作诗呢,当时就急得不得了,他们结诗社怎么也不告诉我。宝玉听婆子回来说云姑娘急得不得了,马上逼着贾母把湘云接来。湘云来后很高兴,主动提出"罚我一个东",就是史湘云主动提出由她做东设席请常务理诗来参加笔会。

当晚,史湘云兴致勃勃地在灯下拟订计划。宝钗好心地提醒她,虽然诗社是大家聚在一起玩玩,但也要认真对待,想得周到,自己花费不多,大家玩得高兴,这才有趣;你有几个钱?都拿出来做东都不够,你怎么办?

史湘云顿然醒悟,确实如此。但大话已说出去了,怎么办呢?还是宝钗给她出主意才解决了问题。原来宝钗家的田庄上出产味道很好的大螃蟹,宝钗叫薛蟠给庄子上的人说一声,叫他们马上抓些又大又肥的螃蟹来,这是不花钱的。当时正是秋天,桂花开放,持螯赏桂乃是一件极雅的事。贾府从贾母起都爱吃螃蟹,笔会那天,请大家持螯赏桂,吃好了大家再作诗岂不是诗兴大发?

这个主意确实很好,又雅又热闹又有趣,解决了湘云的燃眉之急。

宝钗的为人很好,乐于助人,隐恶扬善。不幸她最后嫁给了贾宝玉这个"无事忙",真令人惋惜。

这次持螯赏桂咏菊诗会开得很成功,但也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海棠社的活动经费问题。有红楼里的管家事后算了一笔账,这些螃蟹如果到集市上去买,起码得花十五两银子,再加上酒钱和其他的菜钱,起码得用二十两银子,把海棠社常务理诗和候补理诗的月钱(也就是每月的生活费,小姐每人每月二两)都拿出来也不够。理诗们倒可以凑合,可万一贾母闻讯赶来凑热闹怎么办?总不能给贾母吃炒白菜和土豆丝吧。经费问题怎么解决?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唯一的办法是请官中(也就是贾府大柜)拨款,也就是请凤姐拨款。

别看凤姐和姑娘们嘻嘻哈哈的,心里面可有主意呢。凤姐拨款,自然是从大柜的预算里拨款。贾府里每个月每个人的月钱是不能任意增减的,有什么人出了事也都按"旧账"办,这是凤姐不能随便增减的。除此之外,贾府还有很多花钱的地方,例如大观园里要补种树木等等。这都是些临时性、一次性的花费,要花多少钱,凤姐决策起来伸缩余地比较大。按凤姐的计算,诗社每年有二百两银子的经费基本可以满足需要。起诗社是正大光明的事,而且有经济效益(例如作灯谜),每年花二百两银子大家应该是不会有意见的,须知贾芸领着人在大观园补种树木一次就花了二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