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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海瑞断案

一天,海瑞刚升堂,大堂下拉拉扯扯进来三个人。一起跪在案前。海瑞问道:“你们三人有什么事?谁是原告?”

其中一个抢先说道:“海大人,我是原告。我叫金有权,状告我的岳父。两年前,我父亲在杭州做官,当时岳父把他女儿陈杏元许配给我。现在,陈杏元又另许他人,求老爷为我做主。”

海瑞转问第二人。这人上前跪拜一步,说:“海大人,我也是原告,叫金维钱。我的岳母,就是陈杏元的母亲,她亲自把杏元许配给我。我都将六大聘礼送过去了,准备选个好日子成婚。谁想到陈杏元还许配给了别人。求老爷为我做主,把杏元断给我。”

再看那第三人,衣衫破旧,但谈吐斯文,说道:“老爷,我叫梅生,和杏元一个村。我们俩从小就情投意合,她已经亲自与我定了终身。我是非杏元不娶,杏元是非我不嫁。请老爷做主,成全我们。”

海瑞听了三个人的陈词,心里可就犯了难了:杏元和梅生,两相情好,私订终身,情有可原。这杏元的父母做的可就不对了。一个贪权贵,一个贪钱财,把一个女儿许配给两个人家。这事怎么处理呢?

忽然,海瑞想了个主意,很快把杏元判给了其中一个人,而其他两人无话可说。

试问,海瑞是怎样判的呢?

[答案:他叫来一个差吏,在他的耳边讲了几句话。差吏点头退去。海瑞这才喝叫一声:“带陈杏元。”陈杏元又被带上大堂。海瑞厉声地问道:“陈杏元,你的父母已将你许配给人家,你怎么又私许终生与梅生?”陈杏元陈诉道:“大人,我父母慕权贵、贪金钱,将我许给两家,叫我从哪一个?我与梅生自小青梅竹马,有情有意,他虽穷,我愿意嫁他。”

海瑞把惊堂木一拍,大声喝道:“大胆民女,不听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竟敢私订终身,有伤风化。来人,给我拖下去打。”

后堂里传来一阵阵棍棒声和哭喊声。一会儿,没了声息。一个差吏从后堂出来禀报:“老爷,那民女禁不起重刑,被打死了。”

“怎么?被打死了?”海瑞站了起来,接着又坐下,说:“也是罪有应得。金有权,陈杏元是你岳父许配给你的,现在我把陈杏元断给你。你去后堂收尸去吧。”金有权忙跪下来说:“老爷,我要死人有什么用?我不要了,请老爷断给别人吧。”海瑞又追问一句:“当真不要,说话要算数。”“不要了,算数,算数。”金有权连摇头带摆手。海瑞再问金维钱,金维钱的回答也是一样。还没等海瑞问梅生,梅生已哭着跑向后堂。

哪晓得,这是海瑞一计。那陈杏元好好的,一根头发都没伤,见梅生哭着跑过来,忙迎上去。两人来到大堂,双双跪谢海大人,欢欢喜喜回家去了。]

考场趣事

清道光年间,某省举行会试,文章考题是“父母在”三个字。

科举考试除正副主考官外,下边还有房考官,分房审阅考生考卷。这次有位房考官,发现一个名叫李桐的考生交上的文章,破题第一句写的是:“所谓父母,是什么东西啊?”(“夫父母者,何物也?”)

看到这儿,房考官忍不住大笑起来。

消息很快传遍各个考房,各房考官都争先恐后跑来欣赏李桐的妙文。大家看后都捧腹大笑。

事情传到主考官耳朵里,主考立刻调了李桐这份试卷去看。

“好,太好了。”主考官击节称赞,“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篇文章,快去请李桐来见我。”

见面后,李桐恭敬地回答:“主考大人,学生在考试前做了个梦,梦中有个金甲神对我说:“这次会试无论什么题目,你在破题上都要用这么一句。你写了这一句,一定中举;否则,你就要名落孙山——所以学生只好用了这么一句。”

主考官又惊又喜:“好,这是你祖上积德,才有神人助你。不过,现在你可以把这句破题改掉,重誊一份考卷直接交给我就行了。”

李桐自然遵命照办。结果,他被主考官亲自取中,高高兴兴做了名举人。

其实这是李桐故意玩的花招。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干呢?你知道吗?

[答案:李桐的八股文章本来做得很好,但他知道不少房考官水平有限,看不出文章高下;有的又草率阅卷,只要文章头几句不对他胃口,便压在一边不荐送主考官审阅。如果考卷落到这类房考官手里,再好的文章也会被埋没。于是,李桐挖空心思想出个险招儿,故意在破题上闹个笑话,这一来就会吸引各房考官的注意,甚至惊动主考官。这时候,是好文章就一定会被发现。至于什么梦见金甲神之类的鬼话,当然是李桐胡编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