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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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2)

与此相关的是,早已初成气候的十三行商人迅猛壮大,他们初则偏居南国一隅,随着外贸规模之扩大,渐渐成为一个足以与晋商、徽商相抗衡的重要商帮。

在十三行历史上,出现了众多杰出的、具有国际视野和运营能力的外贸商人家族。在早期,声名最隆者,是潘启家族和他的同文行。

潘启(1714-1788),又叫潘振承,是福建漳州人氏,早年家贫,靠积蓄购置了三只私人小帆船出南洋做生意,往来三次,稍有积累。后来,他到了广东,在陈姓洋行中做经理,因才干出众,深得主人欢喜,陈氏年衰归乡后,把整个生意都盘给潘启,到30岁那年,他向粤海关申请,开出了同文行。

从年纪和资历来看,潘启不是第一代行商,不过,正是在他这一辈,把事业做到了风生水起。十三行商人的公行自1720年成立之后,曾经历过几次废立,到1757年,广州被确立为“一口通商”的地位,潘启敏锐地抓住了大爆发的机遇,他于1760年联合其他八家洋行向政府呈请复组公行,作为发起人,他被举荐为公行的第一任“商总”,在中方文件中他被称为“首名商人”,英国东印公司则认定“他是公行的大人物,行商中的巨头。”

在经营上,潘启精于计算又非常敢于投入,是一位经商的天才。

据潘氏后人编著的《潘同文(孚)行》一书披露,潘启因出过南洋,所以会讲西班牙语、英语和葡萄牙语,甚至能用外文写信,在美国的博物馆中还存有一封潘启用西班牙文写的信函,其笔触流畅,显然精于书写。因语言上的无碍,让潘启获得了更多的商业机会,时人称,“夷人到粤,必见潘启官。”【姓名中带一“官”字,是广东一带对男士的尊称。关于十三行商人的记录,多存于外商信函和报告中,他们均以“官”字缀之,如潘启官、卢茂官、伍浩官、叶仁官、刘章官等等。甚至一个家族,只以一个名字记录,潘启之子潘有度,被写成潘启官二世,有度之子潘正炜,是潘启官三世】

18世纪中期之后,正值“康乾盛世”的上升阶段,来华外国商船大增,英国东印公司因国势强大而渐渐成了对华贸易的主角,潘启与东印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的关系。在当时的对外贸易中,茶叶是第一大宗商品,而茶叶贸易最大的风险是受潮霉坏,行商与外商常常就责任问题纠缠不清,潘启作出一个很冒险的决定,承诺无论是什么原因,都如数接受茶叶的退货。为了保证的质量,他还在茶产地福建武夷山拥有大片的茶园,自产自销,严管流程。在当时的欧洲市场上,只要贴有潘家“同文行”字样的茶叶就是品质的保证,可以卖出高价,英商在信函中写道,“在整个贸易过程中,潘启官从未有过掺杂欺骗行为,他的作为是诚实的。”

同时,精通官场潜规则的潘启又在官商关系的处理上游刃有余,他通过行贿的方式从粤海关获得超定额的生丝出口特许,外商几乎无法从其他地方找到货源。《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就记录了这样一件事:1781年12月,有一位海关监督新官上任,他规定每艘洋船出口生丝不得超过100担,这让东印公司非常紧张,可是很快潘启就拿到了大量的生丝特许额度,因为,“他为此又付出了4000两银子”。

潘启还非常善于接受新的商业观念。英国东印公司在对华贸易中使用了汇票制度,潘启目睹这种新的金融汇划结算方法的优点,便大胆引入到经营运作之中。在1772年,同文行在一笔巨额生丝贸易中,第一次接受英方的建议,使用伦敦汇票接受货款,这对于只知以现银为支付手段的中国商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同文行的示范下,到1823年前后,异地汇票在英美对华贸易中已得到普遍的使用。

如此精明大胆、善于钻营又敢于接受新事物的潘启很快成了行商中的老大,同文行售出的茶叶和生丝总量超过了东印公司采购量的一半,因此也获利最丰。

在出任公行的“商总”之后,为了维持和巩固行商的垄断地位,潘启又着力推动了两个制度的确立。

其一是保商制度。1775年(乾隆四十年),粤海关规定外船驶入广州时,必须有一位十三行商人予以担保,凡入口税均须经行商之手,行商承担的责任还包括:商品价格的制订,为外商代缴关税,代精英贸易事务,负责管束洋人行为等等。如果外商在华期间有任何违法行为,海关将对行商实施追究。这种独特的保商制度让十三行商人成为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一个“媒介”,其职责加大,与政府和外商的关系进一步紧密,而权力和获利能力也随之迅速膨胀。

其二是“公所基金”。1776年筹建的这个基金规定,公行的每个成员要把他贸易利润的十分之一交作基金,在必要时用于互助和应付官方的勒索。到1780年,公行还以附加税的方式向外商征收百分之三的“规礼”。

潘启在商业上的卓越才干,让他在二十余年中一跃而成为中国南方最富有的商人,到他去世时,家族资产已超过1000万两白银。在英国东印公司的历史档案中,一再出现对他的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潘启“调度得法,是一位最可信赖的商人”,又称“他的能力与官员的关系,使他成为此处最有用的人。他善于玩弄权术,多年来曾给大班以极多的帮助与麻烦。”1776年,东印公司的职员还在一份报告中写道:“这时我们见到一种新现象,即我们已经发现高级商人,他们善于经营,坚持要获得好的价钱,但当价钱已达到极限时,他们立即让步,尊重他们的对手大班,而大班亦尊重他们,从这个时期起,双方不断冲突,但在整个过程中又是亲密的朋友。”

十三行商人的崛起,是清代企业史上的一件大事。它表明在17到19世纪初的一百多年间,帝国以独特的外贸授权制度牢牢地控制住了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而作为这一制度的惟一受益集团,十三行商人因此获得了惊人的财富,他们与北方的晋商、长江流域的徽商并列,号称“天子南库”。

同时,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十三行商人就带有鲜明的官商特征。从资产所有权来看,他们属于自由商人,但实际上受到官府的严密控制和盘剥,这与晋商、徽商相比,几乎如出一辙。精明如潘启,为了保持生意上的特权,也不得不多次向政府捐献银两,得到了一顶三品官的顶戴,他有七个儿子,长子潘有度随他经商,次子潘有为则被安排苦读诗书,后来终于考中进士,当上了内阁中书,算是在官场内撑起了一架保护伞。台湾学者陈国栋根据官方档案统计,从1773年到1835年,十三行商人向朝廷“主动报效”或“捐输”了508·5万两白银,而这仅仅是见诸史册的记录罢了。台湾学者陈国栋因此评价说:“对绝大多数行商而言,破产根本是必然的,早在他们一当行商的时候就已注定了。”

从这三大商帮的行迹,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进入17世纪之后,中国的工商业已经深深地陷入到了官商模式之中而不能自拔。这是一种在运作设计上十分精致、在伦理上实现了“自我论证”的中国工商模式。

在所有对华开展贸易的西方列国中,其兴衰起伏,又与它们各自国力的变化有关。在十七世纪初期,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人以及葡萄牙人是最活跃的主角,随后,它们被英国人超越,进入十八世纪的后期,来自北美的美国商人成了新兴的一支力量。

与英国人相比,美国人到中国来做生意则要晚了将近一百年。1784年2月,一艘名为“中国皇后号”的商船从纽约港出发,横渡大西洋,绕道好望角,经印度洋、太平洋,于8月28日抵达广州,商船的船长是约翰·格林。

此时的美国刚刚结束了历时八年的独立战争,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一事件又与那家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有关。早在1773年,东印公司游说英国政府,成为英国在北美地区的利益总代理人,它获得了销售中国茶叶的专利权,禁止殖民地商人贩卖“私茶”。这一法令引起北美民众的愤怒,终于引爆了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这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线。美国宣布独立后,英国为了报复,取消了美国在英帝国范围内所享有的一切贸易优惠,禁止美国船只进入英国的主要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