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以纸币代替铸币,是从1935年11月“币制改革”时开始的。在随后的十几年中,由于连年战争和经济凋敝,国民党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再加上官僚资本的借机掠夺,使得法币的发行量迅速膨胀。1937年6月即“七七事变”前夕,法币的发行总数为14亿元,至1948年8月“币制改革”前,即增至6,636,946亿元,11年的时间增长了47.4万倍。由此带来国统区物价暴涨。1948年初,人们开始拒用法币。法币逐步丧失货币职能。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进行垂死挣扎,于1948年8月19日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即发行“金圆券”来代替法币,金圆券一元换法币300万元。由于国民党在经济上已陷入崩溃境地,这种币制改革丝毫不能解决问题,通货膨胀一如既往,1948年8月21日“币制改革”时金圆券的发行额为2.2亿元,至1949年1月底即增至208亿元,至5月底更增至68万亿元,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增长了30万倍。从1936年至1949年,国民党政府的纸币发行额共增加了1768亿倍,而同期物价增长了2500亿倍。
金圆券的膨胀速度与法币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从1949年开始纷纷拒用金圆券,银元的流通相当普遍,一些大宗交易往往以金条为媒介。沿海一些大城市,外币也成为重要流通手段,特别是华南一带,港币已成为交易作价的基准。“黄、白、绿”(即黄金、白银、美元)成为广泛流通的货币。据估计,解放前夕市场流通的黄金在1000亿元左右,银元在3亿元以上,美钞在1亿元左右,港币约5至6亿元。
在国民党货币崩溃的同时,人民币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为了迎接全国解放,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关内各解放区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人民币。除东北解放区仍继续使用东北流通券外,关内各解放区原来发行的货币(如冀南币、晋察冀币、西北农民币、陕甘宁币、北海币等)都迅速兑换成人民币。此后,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人民币开始走向全国。各地解放后,当地人民政府一般都立即限期收兑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金圆券,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以便人民币占领市场,成为惟一的货币。
在人民币进入市场时,限期收兑金圆券的工作进展顺利,却遭到黄金、银元和外币的对抗。国民党统治时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使流通领域遗留下两个严重的后遗症:一是投机活动猖獗,不但金融业、工商业资本投机成习,不少市民也纷纷从事金融商业投机活动;二是人们对纸币存在不信任心理,一有风吹草动就纷纷争购黄金、银元、外币。
据估计,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上海,解放前夕从事金融投机活动的人数约达30万人。上海解放后,解放战争仍在进行,军费支出浩大,人民政府不得不暂时靠超发人民币来保障战争需要,为了减少通货膨胀幅度,又对金银外币实行了低价冻结政策。由于以上原因,使得江南地区在解放时人民币遇到了金银外币的顽强抵抗。以上海为例,金融投机分子的哄抬,从上海解放时的5月27日到6月9日的短短10余天内,银元黑市价格上涨5倍,黄金、美钞也按相似幅度上涨,许多商人继续以金银而不是以人民币计价,银元买卖遍布大街小巷,阻碍人民币占领市场,并刺激物价上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力打击金银外币投机,把金银外币排除到流通领域之外,上海军管会经过周密准备,于6月19日一举查封了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逮捕了200多名投机奸商,并分别处以徒刑或罚款。与此同时,还开展宣传,发动工人学生上街,取缔街头巷尾的银元黑市交易。
以上海为中心的江浙银元之战,成效非常明显,它平息了上海的金融投机风潮,制止了金银外币的流通,为人民币迅速全面占领市场扫除了障碍。此后,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地区和以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地区,也开展了打击金融投机活动、禁止金银外币流通的大规模行动,这些行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支持和积极参与,成效显著。
禁止金银外币流通,确立人民币为惟一通货的地位,是结束旧中国货币和价格极端混乱状态的胜利起步,但还不能结束通货膨胀的遗患。1948年底开始发行人民币时,解放军正在进行平津、淮海战役,接着又要渡江向全国大规模进军,军费开支日益增加。此外,大城市相继解放,人民政府不仅要为恢复工业、交通支付大批资金,还要负担自身和收留下来的大批国民党政府公职人员及文教开支。失业人口也亟待救济,财政支出飞快增长,而财政收入则因战争状态增长缓慢,结果出现较大财政赤字。巨大的财政赤字在当时只能靠超发货币来弥补,在此前提下再力争减轻物价波动。
从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人民币发行额从185亿上海市民在中国银行们前排队等候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元增加到3万亿元,增长160多倍。这样的通货膨胀速度是过去解放区未曾有过的,虽然这是空前大规模胜利进军中出现的暂时的,特殊现象,但是它毕竟导致关内解放区的物价上涨。再加上其他一些具体原因,使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的10个月内,关内解放区发生了四次物价大波动,于是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与不法资本家在经济战线上的首次大交锋。
2.3与投机商的两次较量
建国前夕的第一次物价波动,发生于1949年4月,即平津解放后不久。波及的地区主要是华北和西北解放区。当时由于人民解放军已连续进行了平津和准海两大战役,并且正在准备大军渡江,向全国进军,因此解放区政权的财政支出大大增加。平津解放后人民政府对留下来的大批国民党军政人员全部包下来,也增加了支出,因此从1949年1月底到1949年4月底的3个月内,人民币的发行额增加了近4倍。与此同时,1948年河北省受灾,粮食、纱布的供应趋于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商人乘机抢购囤积,哄抬物价,逐步导致以粮食、纱布带头的物价大幅度上涨。以天津市为例,综合物价指数5月中旬比3月上涨1.2倍。
为了刹住物价上涨风潮,人民政府采取了两项措施。首先是掌握物资,组织抛售。人民政府用大力量疏通粮食运输,使东北粮食大批入关,济南等地小麦陆续运津。人民政府曾委托一些私营粮商代销粮食,但是私商往往不按规定牌价出售,反而趁机囤积居奇或偷运外地,于是人民政府在国有贸易公司下分别建立粮食、花纱布、百货山货等专业公司,在平津建立了20个粮食、纱布营业处、零售店,使国营企业在市场上直接售货,发挥了国营经济平抑物价的作用。
另一方面,想办法吸收游货,紧缩通货。4月20日人民银行开办“折实储蓄”,这种储蓄就是客户存款时银行按当时的物价将货币折合成几种主要商品的数量,到取款时,不管物价涨多少,都按存时折合的商品数量取款计息,保证存款者不因物价波动而遭受损失,这种储蓄方式促进了存款的增长,到6月份,天津人民银行的存款即达到1.3亿元。
上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从5月中旬起,平津和华北各地物价上涨风陆续平息,建国前夕的第一次物价波动较快地平息下来。
建国前夕的第二次物价大波动发生在1949年7月份。1949年5月下旬上海解放以后,解放战争势如破竹,军事进展一日千里,这也要求解放区政府提供更多的财力物力,而此时新解放的大批地区,地方财政尚未走上正轨,支多收少,都需要中央拨款支援,导致人民币的发行额比过去增加得更快,而且比较集中于大城市。以上海银行存款来看,6月底近75亿元,到7月底就增至164亿元。在这种情况下,物价很难稳住。7月份华东、华北先后暴雨成灾,消息传来,上海粮价暴涨。7月16日一天,米价就由每石5万元升至6.7万元,7月下旬粮食价格比6月底上涨1.5至2倍,天津、武汉以至中原地区的粮价也一起上涨。粮价暴涨,也带动纱布价格上升。7月底上海龙头细布比6月底上涨近1倍,天津五福布上涨1倍有余。
在这次物价波动中,投机势力哄抬物价比4月份第一次物价波动时更为严重。上海是旧中国金融商业中心,也是投机活动中心。人民政府在6月上旬取缔金融投机后,投机活动的对象就从金银外币转向粮食、纱布这类生活必需品。投机商人不惜借取黑市高息贷款从事商业投机活动。7月16日上海日折暗息升至3.5%,80%的放款被用于粮食和纱布投机,不法商人的囤积哄抬是物价暴涨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这次物价波动的中心是上海,带头上涨的商品是粮食和纱布,因此上海作为全国纱布生产最大基地和粮食消费量最大的城市,能否使纺织业迅速恢复生产,粮食的迅速调入,就成为平息这次物价上涨风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中1950年上海市民在购买公债共中央花很大力气从华东各省以及中原、华北、东北调运粮、棉、煤、盐等物资支援上海,使上海纺织业摆脱了因缺乏进口棉花而大批停产的局面,在7月份全部开工。由于人民政府手中掌握了较充足的物资,有了向市场抛售的能力,也有了控制物价的力量。7月份国营贸易公司在上海抛售的棉纱、棉布、大米、面粉分别达到市场成交总量的37.3%、76.8%、36.3%和34.1%。大量抛售打击了抢购囤积等投机活动,控制了物价上涨幅度。与此同时,人民政府还采取了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打击投机活动。如加强对商品交易所的管理,查办一批不法奸商,轻者予以教育释放,按政府牌价购其囤积物资;重者逮捕法办,予以刑事处分。
第二次物价大波动历时1月有余,在7月底8月初平息下来,综合物价指数上升幅度,天津为2倍,上海为1.5倍。在平息物价涨风的斗争中,人民政府尽可能地照顾到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上海对工人、公教人员和学生等实行了平价配售粮食的办法,每人每月平价供粮30斤,7月份供应了近70万人。北平、天津等市也对职工、学生采取了平价配售的办法,体现了人民政府保护劳动人民利益的性质。
上述两次稳定物价斗争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经济战线上的重大胜利,它不仅保障了解放区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安定,还为建国后稳定物价的斗争积累了经验。
2.4对投机商的两次毁灭性打击
从1949年8月份到10月份,新解放区工商业开始恢复,农业生产进入秋收季节,因此物价呈现暂时相对的稳定。与此同时,人民解放军正向华南、西南迅速挺进,军费开支仍在增加,全国军政公教人员超过了700万人,另外,秋收后粮棉收购也要增加货币投放,因此货币发行额仍然以较快的速度增加。到10月底,人民币累计发行增至1.1万亿元,比7月底(2800万元)增加了近3倍,11月底又增至1.89万亿元,比7月底增加6倍多。
而此时物资供应明显不足,西北、西南、华南、新解放地区,需要大批物资(主要是粮食、纱布)支援,而华北主要产粮区又受灾。10月中旬,华南商人北上套购纱布,导致纱布价格上升。10月27日,京绥铁路因察北发生鼠疫暂时封闭,运粮通道堵塞,粮食价格也开始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投机商人趁机蠢动,在北力主要是囤积粮食,在南方主要是囤积纱布,以期取得暴利。于是在新中国成立一个月后,即11月份又发生了第三次物价大波动。
在平息这次物价波动的斗争中,由于党和政府有了前两次斗争经验,对货币和价格运动的规律更加熟悉,从而表现出高度的领导艺术和巧妙的斗争策略。当时国家公粮收入中,除供给制人员的口粮外,还可以拿出一部分来供应市场,加上国营公司和供销社收购的粮食可用作商品调用的粮食已不低于50亿斤;国营中纺公司所掌握的棉纱将近全国产量的一半,棉布则超过一半,因此政府手中的实力足以削弱物价涨风。
问题是怎样和何时向市场抛售才能取得最佳效果。11月中旬,中财委具体分析了市场上商品和流通中货币的情况,预计物价综合指数要比7月底上升2.2倍,才能使两者大体平衡,在此以前,物价难以稳定,如果以低价抛售,不仅不足以平抑涨风,反而可能让投机商人占便宜。因此,必须周密部署,选择适当时机,全国一致行动,才能打垮投机势力,刹住涨风。11月13日,中财委作出果断决策,指示各地国营公司在抛售物资上大踏步后退,保存实力,除必须应付的门市以外,暂时不将主要物资大量抛售。目前应当在中财委统一部署下,努力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争取于11月底12月初在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平息涨风,同时给投机势力以沉重打击。
按照中财委指示,各地紧张地进行了准备工作。一方面加强物资的调运。东北自11月15日至30日每天运粮1000万至1200万斤入关支援京津;财政部调拨贸易部2.17亿斤公粮以增加棉产区的销售量;陇海路沿线积存的纱布迅速运到西安;华北、华中以大量煤炭和粮、棉支援上海。另一方面尽量设法紧缩通货。中央规定国营企业现金不得存入私营行庄,必须存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除特殊批准者外,一律暂停货款,并按期如约收回以往货款;工矿投资和收购资金,除特殊批准者外,一律暂停支付;地方经费一部分推迟半个月或20天发放;继续推广折实储蓄。经过上述准备,国家在市场上全面进攻的条件已经具备。鉴于市场形势,决定提前采取行动。
11月25日,各大城市统一行动,趁当时市场物价高涨大量抛售。投机商人认定物价还将上涨,不惜高利拆借巨款继续吃进,使市场日折暗息由16日的5.1%上升到8%~10%。但是国营公司实力雄厚,敞开抛售并逐步降价,这时投机商人开始叫苦连天,急于抛货还债,结果越抛越贱,几天之内许多奸商赔了老本还偿付高息。
仅上海粮批发商就倒闭数十家。据估计,在这次稳定物价斗争中,棉布行业的投机商人亏缺253亿元。投机资本遭到了一次毁灭性打击,使得这次波及地区最广、持续时间最长、涨幅最大的物价波动风潮,在几天之内就迅速平息下去。事后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说:6月银元风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压下去的,此次则仅用经济力量就能稳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