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神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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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少数民族的神话(上)(4)

已故人类学学者林惠祥在其所著《神话论》一书中曾说:“龟兔竞走的寓言也见于原始民族中,但他们却把它当做神话。”这话是在《神话论》第五章“神话实例——五、动植物神话”中说的,并举了非洲尼革罗人传述的龟鹰赛跑神话为例。在我国少数民族民间故事中,这种类型的故事可以举出好几个,如像佤族的《老虎与蜗牛》,毛南族的《蜈蚣与鼻涕虫》,高山族的《乌鸦与翠鸟》,等等。故事的主题一般都是弱小的动物在和强大的动物作某种竞技(通常是赛跑)时,每每依靠它们的机智、团结和毅力,最后取得胜利而挫败竞争的对手;而强大的动物却常常由于骄傲轻敌而遭受失败。佤族的《老虎与蜗牛》便可以作为这种类型的故事的代表。

蜗牛走得很慢,骄傲的老虎非常看不起它,要和它赛跑。双方约定,途中老虎喊蜗牛,如果不答应,说明蜗牛落后了,也就输了。比赛开始后,老虎一下跑出好远,它喊了声:“蜗牛!”前面立即答应:“我在这里!”老虎急了,拼命往前跑,再喊:“蜗牛!”前面又答应:“我在这里!”这可把老虎吓坏了,它认为自己输了,就夹着尾巴溜进了森林。原来,蜗牛事先和同伴商量好,在赛跑的路上一段藏一个蜗牛,互相响应,因此蜗牛战胜了老虎。(毛星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下册)这类故事现在一般我们都将它看做是寓言了,其实它是处于人类社会发展低级阶段的神话,是前万物有灵论时期的活物论神话。后世的寓言和远古时期具有寓言性质的活物论神话的根本区别,在于寓言每将动植物拟人化,借它们的行事以寓意,而活物论神话却是将动植物(乃至日月星辰、风云雷雨等自然界物事)都看做是和人一样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它们本身的行事自然也存在着一番寓意。所以寓言和神话其实是有互相沟通之处的。即使是比较后期的神话,像我国古书记叙的“夸父追日”、“刑天断首”、“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莫不也都各有一些寓言的性质或象征的意义存于其中,而为哲学家所凭借以抒发其哲理,诗人所凭借以寄托其感慨。希腊神话中的许多片断,在这方面表现得尤其充分,因而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常加以援引。

完全属于活物论神话的典型的例子,却也并不多见。现在姑举苗族民间故事《美丽的娘阿莎》①一例,以为活物论神话的比较恰当的说明。原文较长,只好将它节缩为浅近的文言:娘阿莎从山谷井中出,年长十八,美名扬天下。乌云为讨好太阳,往说娘阿莎嫁与之,樱桃花、画眉鸟皆以为不可。乌云怒,竟强迫娘阿莎嫁至太阳家。太阳懒恶丑,役使月亮为之劳作。月亮勤劳忠厚,结实标致,与娘阿莎渐相爱。乃相约同逃,至远方安家。大星通桑闻之,急往报知太阳。太阳恚恨,怒贵猫狗未尽职守。猫头鹰见而讽之,太阳取弓箭逐去猫头鹰。乃亲自往寻娘阿莎。遇鹭鸶、水鸭浴于河,询妻踪,不告。复遇乌龟,乌龟直言告之,太阳怒,以足踏龟,故今龟身扁也。复遇水獭,太阳许水獭占有河塘全部鱼虾,水獭遂告太阳二人已逃至天涯海角。太阳亟追至天涯海角,觅得二人。娘阿莎义正词严,责太阳不应常远游不归。太阳无辞以对,请理老评议。理老亦右娘阿莎而左太阳。太阳乃申言:若得两端有尾牛与两端有鬣马者,即许娘阿莎归月亮。月亮乃使两牛相抵,两马相踢,令太阳往视,太阳嘿然。娘阿莎遂嫁月亮。太阳既恚且羞,为使人勿见其羞颜,乃射出金针万枚,以刺人眼;人视太阳,恒眼花缭乱,以此故也。

这段神话,虽然被收在民间故事集子中,实在应当算是神话,是原始社会前期活物论的神话,也是解释自然现象的神话。“娘阿莎”,苗语是“清水姑娘”的意思,清水被太阳照晒就会干枯,被月光照射就愈见清朗,这就是清水姑娘终于要逃离太阳,嫁给月亮的主要原因。研究分析这段神话,可以论述的有如下三点:(一)神话所叙写的各个人物,如清水姑娘(娘阿莎)、太阳、月亮以及各种动植物等,只是作了初步的拟人化,还保存着各种物事本来的形姿,虽以日月的尊显,也没有将它们当做神来看待,推其本源,应是前万物有灵论即活物论时期的神话。(二)这段神话,体裁格局,近于童话,实在就是后世童话的滥觞;从这里也可以知道,后世的某些童话,寻绎其雏形,往往就是远古时期的神话。(三)这段神话虽然产生在原始社会早期,辗转传承到今天,已经含有若干阶级社会的积尘,如太阳役使月亮为它劳作,理老评议中有“赔你三船金、三船银”(原文语)之类。当然也不能因为有了后世这些积尘,而否认其为远古时期的遗留物。

可以当做活物论神话看待的,还有藏族的《马和野马是怎样区分的》①、达斡尔族的《杀莽盖》②等。前者叙写天上的神马与吉隆当哇的马王结合,生三小驹。因缺水草,各赴茂草清泉之地。马兄遇一野公牛,野牛想独霸草原,马兄请他略为相让,野牛横不理睬,侧头竖角,突然挑马兄致死。幼弟提议立刻去为长兄报仇。二兄不肯,说长兄力最大,尚且不敌野公牛,我等何能敌。弟兄意见不同,各奔东西。后来幼弟终于恳求人帮助他杀死野公牛,为长兄报了仇。从此幼弟便成了人类的忠实朋友,而二兄则逃入山林,成了野马。这是推原论神话,也是活物论神话,马牛等都是和人一般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杀莽盖》则叙写一个孩子,因莽盖(达斡尔语“魔鬼”的意思)夺去他的金银萨克(一种小孩子的玩具),他赶着车子,带着小刀,要去从莽盖手里将它夺还。路上遇见耳朵、眼睛、锥子、鸡蛋、鲇鱼、红棒和白棒、湿牛粪和磨盘,各自都说它们有用,可以帮助他去夺取。孩子把它们都载上车,到了莽盖的家。这以后就展开了一场各种物事和莽盖鏖战的趣剧。最后由孩子拿刀将莽盖杀死,夺回金银萨克,和众伙伴登上车子,笑语欢歌,胜利返回。这无疑是一篇非常适合儿童心理的后世流传的有趣的童话,观其所写内容,有金银萨克、锥子、碗橱、火盆、烟袋等物,自然已经不是原始社会早期景象。但其构思设想,却纯然保存着原始社会早期活物论神话的痕迹,将它选入《中国少数民族神话选》中,我看是很有识见的。

这部书还选了《阳雀造日月》和《公鸡请日月》两篇苗族神话,其所写情景,也非常像是童话而实际却是早期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活物论神话。《阳雀造日月》,是说很久很久以前,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人间一片黑暗。聪明的阳雀,打了九个石盘,制成九个太阳;又打了八个石盘,制成八个月亮。接着,用全身力气,将九个太阳和八个月亮抛到天上。请注意,这里所写,阳雀就是小鸟阳雀,而不是什么名叫“阳雀”的青年后生。然而它竟有这样大的力量,自己打造石盘制成九个太阳和八个月亮,还把它们都抛上天去。阳雀显然具有造物主的身份,却又不像后世所传的造物主那样庄严威赫,倒像是一个天真活泼自信心强的儿童。太阳、月亮充斥宇宙,把大地晒得焦热,把草木烤得枯黄,只有一棵麻秧树还活着,其余的都被太阳晒死了。阳雀便又砍了这棵麻秧树,用树干作弓,用树枝作箭,射下八个太阳和七个月亮,只留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造物主的阳雀顿时又一变而为射日射月的英雄,将他所创造的多余的太阳、月亮,干脆利落一下子都收拾了去。留下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原来是要它们继续照耀世间的,但它们却被骇得躲藏起来不敢出来。阳雀先后派遣花牯子(花牯牛)、飞龙马和公鸡去请太阳、月亮,花牯子和飞龙马叫声过大,形象凶恶,反使太阳、月亮隐藏得更深。只有公鸡的鸣叫声,亲切甜蜜,充分表现出热情、谦虚、诚恳的意思,太阳听了,很受感动,首先从山顶爬出。月亮胆小,还不敢出来。隔了一天,见太阳平安无事,才尾随太阳的足迹追去。这样太阳就走白天,月亮就走夜晚,循环不息。太阳、月亮为报答公鸡的恩情,特地打了一把金梳子,送给公鸡。公鸡便将这把梳子,梳口朝上,梳背朝下,戴在头上,直到今天。整篇神话的格局,岂不就像一篇绝妙的童话?然而它是人类童年时代的神话,不是后世的童话。神话里叙写的角色,从阳雀、太阳和月亮直到公鸡,都是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而不是后世童话中拟人化的动植物。虽然,后世童话和远古时代活物论神话又是一脉相通的。二者的分界线只是活物论神话的创作者(群体)相信所叙写的事物为实有,而童话的创作者(多半仍是群体,也有小部分是个人)已是借动植物的行事作适当的寓意了。

后面一篇《公鸡请日月》,其格局和情景也很像《阳雀造日月》,只不过前锻造日月的主人公已不再是小鸟阳雀,而是“苗家的四个祖先——告宝、告雄、告且、告当”了;造日月用的材料也不再是简单的石盘,而是“用金银铸造”的了。可见这篇神话产生的时期应晚于前篇。后段公鸡请日月,在它去之前,还派了蜜蜂、黄牛和狗去,这些动物,或声音太小,或声音太大、太令人烦躁,都没能将太阳、月亮请出来。最后是在一大群公鸡中,经过比试,“选出了一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名叫阿丢的大红公鸡去”,才把太阳、月亮姑娘请了出来。这篇神话,自然也还是处处可见活物论神话的痕迹,但已不是原始的活物论神话了。它已经初步有了拟人化的描绘,如公鸡去叫门时和太阳、月亮姑娘相互间的种种表情、对答。虽然也是天真烂漫,很像童话;但它毕竟还是神话,不过是从活物论神话向童话过渡的神话罢了。这两篇作品,是对研究神话和童话关系比较能说明问题的作品,值得对它们好好地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