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试验
试验了七天,浪费了无数的人参和乌鸡,我终于成功地煲出了一锅鲜香味美,滋补益体的乌鸡汤。小丁费劲千辛万苦,金银花了无数,才终于找到了我说的那种羽毛雪白,内里却漆黑如墨的鸡,阿焱以前曾经赐下不少的人参枸杞之类,正好被我用来煲汤。
小丁看着我忙活,眼中一连几天都是惊奇,他大概是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我——头上包着毛巾,身上穿着围裙,热火朝天地站在灶前小心翼翼地搅着一锅汤,偏偏还笑容满面。
我懒得跟他解释,其实我过惯了单身的生活,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做饭,不过我这个人不贪口腹之欲,一直以来厨艺都只是平平,煲汤这种事我以前是从来不做的,一方面没有闲情逸致,一方面也是囊中羞涩。现在倒好,两样都齐全,第一,我现在被禁足,正好做这个打发时间;第二,钱也不是我掏腰包,没有这一层顾虑,当然做的开心。
可是,我之所以一反“君子远庖厨”的男人准则的最大的原因,是因为阿焱。男人宠爱妻子的方法有很多,亲自下厨就是最好的一种,这时候什么都不必顾忌。
腊月三十,除夕。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象征辞旧迎新。宫中要举行盛大的宴会,不过是家宴,外臣不必参加,可以回家多陪陪老婆孩子。
我也被暂时地“解禁”,获准去参加除夕晚宴,这一天,日头初生,我就已经起床,迫不及待地将练了上百回的手艺毫无保留地拿出来,在御膳房一呆就是多半天,清洗乌鸡,准备调料,将人参等药材一一备好……样样我都不假手他人。
将将到了夕食时分,煲了整整一天的人参乌鸡汤终于出锅,小丁闻着香味直咂嘴,我看着他的一副馋相,忍俊不禁,想着我的阿焱如果喝到了这汤,是不是也会如此的幸福。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保温桶,汤在这个季节很快就会凉透,到时候表面结一层油脂,既影响味道,功效也差。虽然晚宴上会在殿后预备小灶,以便随时加热食物,不过回过锅的终究也比不上现做。我不打算采用这种方法保温。幸好小丁早有准备,捧出了一只捂锅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端起来看,是双层的锅子,中间有一个夹层,其中灌满热水,外锅周围再用棉絮包好,保准热气不会散掉丁点。
我看了觉得不错,赏了小丁一块金子,小丁却没接,只是嬉皮笑脸地道,“主子,千金难买您这手艺,奴才不要金子,主子赏奴才点汤尝尝就是天大的恩典了。”
他这孩子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不过我心情好,不跟他计较,一边舀汤一边漫不经心地笑道,“行啊,不过这汤可是做给陛下喝的,你不怕折了你的福分?”
小丁一听,脸顿时绿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咚的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主子教训的是,是奴才僭越了,奴才该死,主子罚奴才吧!”
我一看,不得了了,开个玩笑而已,他至于反应这么大嘛?我俯身将他扶起来,他还是不肯起,额头磕地磕的都青了一块,我叹口气,“真是的,跟你开个玩笑嘛,今天是除夕,我犯不着为了这点事罚你。你快起来,不然,我也给你跪下了?”
小丁一听,忙不迭地站起来。这时候我是背对着汤锅的,转过身的时候我发现汤面上微微有些动荡,不过没留意,仍旧拿起勺子舀汤。小丁眼尖,突然说,“主子,您看,那是谁?”
我顺着他指出的方向望过去,一片灰色的衣角正消失在门口,除此之外,在电光石火的一瞬,我只看到垂下的一只手,那只手分外的白皙,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不过没在意,我随口道,“可能是哪个路过的内侍,小丁,小丁?”一连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应,我转头看向他,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人消失的方向,盯的死死的,脸色也有点奇怪。
“小丁?”我讶异,不就是个太监么,有什么好看的。
“主子!”小丁回过神来,对我微微躬身,“主子有什么吩咐?”
“你怎么魂不守舍的?刚才磕傻了?”我打趣他,“待会儿回房找点舒筋活血的药膏擦擦,好的快。过年呢,这么着会让人笑的。”
小丁应道,“是,谢主子。”
照例又是坐轿,这一次我倒是相当欣慰地想,幸亏是这样稳当的轿,不然摇摇晃晃,我这汤不洒了,那味道肯定也得大打折扣。
没错,盛了我精心煲的乌汤的捂锅是我亲自抱在怀中的,小丁多次说要替我捧,都被我笑眯眯地劝退了,我希望这里面不止有美味的汤,还有我的心意。
心意啊心意,有心有意,全心全意。
下了轿进了回风殿,退去大氅之后那只捂锅一览无余,几名侍才见了我都是神色怪异,大概是觉得我这形象……实在不雅吧。我懒得理会,被内侍引到了座位之后依旧不撒手。
小丁对我耳语,“主子,这里人多……”见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眉头直跳,可仍旧小声地劝,“您看,您多少顾一下咱们文心阁的面子不是?对面的章侍才看您老半天了。主子行行好,让奴才来捧吧,奴才保证,绝不会让汤凉了一分一毫的。”
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模样,再加上对面的那位章侍才确实从我落座起就一直盯着我看,我后背都毛毛的,只得将捂锅小心翼翼地交给小丁,当然还得嘱咐,“你可仔细了,出了叉子我唯你是问!”
小丁一边接过一边点头,“是!是!奴才一定仔细了。”
这才觉得手臂酸麻,那只捂锅分量不轻,内锅中盛满了汤,夹层中又是热水,稍不留心就会溢出来,我之前抱着的时候让它纹丝不动,确定费了不少力气。
我这次来的算是早的,殿内还是人迹寥寥,我这个位置是末席,可倒了大霉了。后来的人每进来一个就冲我这边瞅瞅,那眼神根本不掩饰,就是冲着我来的。一个跟一个像看着外星人似的看个不停,偏偏我还得笑脸迎人,到最后,脸都笑僵了。
看!看!给你们看!你们不就是想看看我现在有多落魄多可怜嘛,一个月的侍君还没做到,生生的连降****成了区区侍才,跟这一大帮子人混迹在一起。不过冷暖自知,你们以为我失意,我可不是!就算是,也得高昂了头,这气势上不落半点下风。
我以前就是这样,打肿脸充胖子,这个脾气说不出好,可是我自己喜欢,你们谁能拿我怎么样?
哼哼哼!
感觉自从我穿越到这里,借沈慕伊的尸还魂之后,虽然继承了他的身体和记忆,但个性好像没怎么改,仍旧是我以前的那种倔脾气,认准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被人小看了自己却绝不自卑。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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