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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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你的那张“被被”

有段时间和亲戚家的小孩住了几天,一个两岁的小哥,混世大魔王。在他不捣乱、乖乖的时候,手里总会抓着一条大毛巾,他亲切地称呼这个是“被被”。这张带着婴儿奶味和汗味的“被被”已经洗得半旧不新,但在他眼里却是千金不换,吃饭要抓着,看动画片要抓着,走来走去也抓着,时不时往嘴里塞、抱着闻,大人硬把它夺走必然换来他一场号啕大哭。

小哥的“被被”是他的安全感所在,听母亲大人说,我年幼时也对一条襁褓情有独钟,每晚坚持要盖,偶尔拿去洗就会大哭大闹。如今我在棉织品上的安全感则是“睡裤”,假设旅行的时候其他所有物品都携带妥帖,只有忘记带睡裤这件事能让我抓狂暴走。就算是住酒店睡生铺,一条属于自己的、洗得软塌塌、稍微有点褪色的柔软100%全棉睡裤,也能一秒钟带给我家的感觉。若没有睡裤相伴入眠,总觉得浑身不自在,皮肤发痒,甚至会生气懊丧。其他的东西,卸妆液、化妆棉、毛巾、隐形眼镜水什么的小物件,都可以是新买的将就用,但就是这条睡裤,新买的就没有任何意义,就是要那股阳光混合着熟悉的洗衣液的气息,是舍你其谁的真爱。

我又在思考,在饭桌上什么是我的“被被”呢?像我一个朋友,特别喜欢吃拍黄瓜,去到哪里吃饭只要有拍黄瓜都要点上一客,没有也要创造它,多亏了他,我们试过在酒吧粉红香槟配蒜蓉拍黄瓜,雅致又接地气,那么他的“被被”就是拍黄瓜了。我对“被被”的坚持就不如他那么从一而终,纯属间歇性发作,之前试过“姜汁炒芥蓝”的狂热期,最近则是到处寻觅“海南鸡饭”,但没有也就算了,相比较而言还算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

每个人这一生的不同阶段都有不一样的“被被”,或许因为现代的人容易罹患轻微孤独症,离了某一种陪伴惯的味道就魂不守舍,所以显得一度专一。但人又是花心的,失去了一样本以为很重要的东西,隔天太阳照样升起,一日三餐如常大摆龙凤,移情别恋只是早晚的分别。有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喜欢这个“被被”本身,还是喜欢“被被”的味道和触感带给自己的安慰与欢愉。不过,人生时不时有一件让自己没有理由去爱或去恨的事件,正如左右手互搏的游戏一般,也是悠长日子里的一段愉快插曲。那些把“被被”坚持到最后的人,无论是恋人还是恋物,想必都能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