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孤儿:清末传统士人的宿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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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罗振玉:“立言”之不朽的破灭(4)

做完这些事后,罗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日本花园内设“忠悫公”灵位,邀请众多中日名流学者公祭,罗振玉亲撰《祭王忠悫公文》,赞颂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这篇文章回顾了他与王国维三十年的交往历程,开头二字就是,呜呼“公竟死耶?忆予与公订交,在光绪戊戌,于今三十年矣。时公方为汪穰卿舍人司书记,暗然无闻于当世。暨予立东文学社,公来受学,知为伟器,为谋月廪,俾得专力于学。寻资之东渡,留学物理学校。岁余以脚气返国,予劝公专修国学,遂从予受小学、训诂。自是予所至,公皆与偕。复申之以婚姻。及辛亥国变,相与避地海东,公益得肆力于学,蔚然成硕儒。暨癸亥春,以素庵相国荐,供奉南斋。明年秋,予继入,遂主〔住〕公家。十月之变,势且殆,因与公及胶州柯蓼园学士约同死。明年予侍车驾至天津,得苟生至今。公则奉命就清华学校讲师之聘,乃阅二年,而竟死矣。公既死,有遗嘱、有封奏,遗嘱腾于万口,封奏予固不得见,然公之心事,予固可意逆而知之也。”

公祭完毕,罗振玉立即带着溥仪的“谕旨”赶往京城,到京城后,又从清室驻北京办事处领得二千元赏银,全数交给了王国维家人。他自己又送上一份在亲友中间数额最高的葬礼银一千元。

王国维的死在那个时代是一件大事,而这样一个人物的死,总会引起风波。而风波往往带着一点传说,或者说是刻意的人身攻击。矛头直指向罗振玉。

事实上,罗振玉受此攻击也不全是没有来由。他与王国维的矛盾就是最易受到人攻击的一个地方。

罗振玉与王国维产生矛盾是在王国维的大儿子死之后的事。

1926年9月26日,王国维的大儿子王潜明患伤寒终告不治,伤寒在这个时代恐怕不是什么大病,但在1926年,那可是稍不如意就会要人命的疾病。王潜明死时才二十七岁。不过,王潜明的死其中有一部分是王国维的功劳。

王潜明是王国维的原配莫氏所生,莫氏死后,王国维又娶了一个老婆。这个老婆对王潜明不是很好,而王潜明的老婆,也就是罗振玉的女儿见丈夫总受委屈,自然也不会对这位婆婆好到哪去。婆婆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总欺负这个儿媳妇。

可王国维对这些家庭矛盾丝毫没有重视,罗振玉却不让了,他一向视自己的女儿为掌上明珠,听说爱女在王家受了委屈,心中老大不快。这位知识分子认为婆媳之所以不和,都是因为王国维偏袒老婆,把老婆养成了河东狮子。

王国维可能也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对亲家的指责并不辩驳,而是选择了缄默。罗振玉从这缄默里肯定了一个信息:女儿在王家就是受婆婆的气呢。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王国维不但不管家庭矛盾,而且还在对待儿子与儿媳上的物质条件上有些过分。他从日本回国后,租了上海石库门一所宅子,风水先生说,这里风水不好,可他并不在意,后来他到清华工作,自己去进了新房,仍让新婚的长子长媳住在那个鬼地方。当然,这是迷信,我们不便采纳,不过石库门那地方的房子都阴冷,这是事实。

当王潜明得病后,王国维先是找中医看,几天后,他觉得中医不好,就找西医。西医还没有理出个头绪来,他又换了中医,就这样,他把儿子活活给折腾死了。

儿子暴疾而死,丧事完毕后。罗振玉气就不打一处来,他把女儿带回了天津。这可是抽人家嘴巴的事,王国维一向好脾气,可还是忍受不了罗振玉的这种行为,他立即提出挑战:“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

见罗振玉不回音,他就将儿子王潜明死后获得的一笔抚恤金,再加上一个月工资和儿媳妇曾经变卖首饰所付的医药费合计三千元寄到了天津罗家,他说,这是我给我儿媳的生活费。

罗振玉见王国维出了这么一招,当然很是气愤,不肯收,退了回来。王国维很有恒心,再寄,并写信给罗振玉:“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夫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

罗振玉发火了,先把钱又退回去,然后回了一封信:“此款既由弟代管,拟以二千元贮蓄,为嗣子异日长大婚学费,余千元别有处置之法,以心安理得为归,不负公所托也。”

不过,他觉得难解心头之气,就又给王国维写了封信,这封信有点狠。他对二人的情谊与失和谈出个人之见:“弟与公交垂三十年,方公在沪上混豫章于凡材之中,弟独重公才秀,亦曾有一日披荆去棘之劳。此三十年中大半所至必偕,论学无间,而根本实有不同之点。圣人之道贵乎中庸,然在圣人已叹为不可能,知非偏于彼即偏于此。弟为人偏于博爱近墨,公偏于自爱近杨,此不能讳者也。至小女则完全立于无过之地,不仅无过,弟尚嘉其知义守信,合圣人所谓夫妇所能,与尊见恰得其反。”

王国维气得哇哇直叫,书生气起来,还能做什么,他从书房中清理出大叠罗振玉写给他的信件,撕碎后付之一炬。

1927年2月15日,溥仪在天津张园过生日,罗振玉与王国维都到了,但两人在宴会上一句话都没有讲。

正是这些现象和两人失合的原因一传开,就有了攻击罗振玉的言语了。

传言是郑孝胥捏造出来的,他说,当年,罗振玉与王国维在日本时,即合作做过生意,饶有赢利,王国维名下分到一万多元,但他并没有收,而是存放在罗振玉的账号上,其后罗振玉做投机生意,大折其本,王国维的一万多元全打了水漂。王国维还欠下一屁股债务,单是偿还利息一项,就差不多要耗去他在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四百元月薪。

王国维背着一屁股债过日子,心情当然非常好不好,于是就投水自尽了。

还传言是,有人曾托王国维变卖清宫流出的字画,罗振玉将这桩事包揽下来,可是出货之后却将所得款项(一千多元)悉数扣留,作为归还的债款。王国维极爱面子,无法向托他的人交待,索性跳了昆明湖。

众所周知,这种传言真是伤透了罗振玉的心。王国维之死本来已经让罗振玉愧疚得很,又出来这种传言,实在让他百口莫辩。事实上,当时他也不想去争辩,毕竟好友死时,自己还没有与好友和解,这就是最大的对不起了。

但是,有时候流言并不会自动消失,逼债说还没有消散,王国维早年为罗振玉捉刀写书说又起来了。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就提到了这件事:“……我后来才知道,罗振玉的学者名气,多少也和他们这种特殊瓜葛有关。王国维求学时代十分清苦,受过罗振玉的帮助,王国维后来在日本的几年研究生活,是靠着和罗振玉在一起过的。王国维为了报答他这份恩情,最初的几部著作,就以罗振玉的名字付梓问世。罗振玉后来在日本出版、轰动一时的《殷墟书契》,其实也是窃据了王国维甲骨文的研究成果。罗、王二家后来做了亲家,按说王国维的债务更可以不提了,其实不然,罗振玉并不因此忘掉了他付出过的代价,而且王国维因他的推荐得以接近“天颜”,也要算做欠他的情分,所以王国维处处都要听他的吩咐。我到了天津,王国维就任清华大学国文教授之后,不知是由于一件什么事情引的头,罗振玉竟向他追起债来,后来不知又用了什么手段再三地去逼迫王国维,逼得这位又穷又要面子的王国维,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一九二七年六月二日跳进昆明湖自尽了。”

后来的学者郭沫若、傅斯年等人非要断定《殷墟书契考释》的作者就是王国维。国学大师陈寅恪曾向傅斯年透露罗氏用四百元买断此书的著作权,只因王国维性情厚道,“老实得像香肠一样”,急于报恩,便让罗振玉独享其名。

不过后来有人购得了《殷墟书契考释》的原始手稿,证明作者实为罗振玉,这一说法才不攻自破。可是,罗振玉却被人指责了几十年。

中国的知识分子最容易被人误解和攻击,这缘于文人相轻的优良传统。但罗振玉被人攻击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他在政治上与郑孝胥等人的不和。

如果一个知识分子受到攻击,就把一切事情都放下而不做,那正中了攻击他的人的圈套。罗振玉后来虽然也出过几本学术著作,但大概是对老友的愧疚之情在作祟,始终没有了以前的水平。

这就更让攻击他的人有了口实,罗振玉在民国时期的人格和学术风格简直到了无以言表的惨烈境地。

罗振玉的一生,无论是立言还是立功,都是和王国维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没有王国维可能就没有罗振玉,反之亦然。

作为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国学大师,两人的学术交往带来了他们在殷商甲骨文字、敦煌写经、汉晋简牍,以及古器物学领域内开拓性的贡献,导致了“罗王之学”的形成,改变了中国古代史研究的面貌,极大地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容,将永远造福于后世学人。这是部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一个最高理想与最高成就。

在政治上,罗振玉对王国维的影响不可谓不大。罗振玉后来服务于伪满洲国,有人认为是卖国,其实他在伪满洲国的地位已岌岌可危,尤其是王国维的死给他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使他在溥仪面前很难抬起头来,他哪里有能力卖国呢。

作为“立言”的传统士大夫,罗振玉的生命早已经在王国维死后就已经终结,日后,不过是一具僵尸,虽然活着,但传统士人在他身上已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