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唐诗城主 (2)
流星不紧不慢地解释。
瑶琪格格娇躯一震,目中的激色更浓,瞅视着流星的眼睛睁得更大,一瞬不瞬。她看上去非常激动,她娇嫩的脸孔在雨水淋漓里确也有激动的涟漪。她莫非真的就是七年前救流星于死难,准备将流星送往大佛国改造的爱妮的女儿琪儿!她又怎么会成为大佛国的佛子?
再没有话,而流星,已然挪动了脚步。
那是杀人的脚步!
瑶琪格格没有否认她就是爱妮可的女儿。大抵她无法否认,直至今天,除了当年经历血案的人,还有谁能够深知流星制造血腥,疯狂杀人的原因,还有谁能一口道出流星的杀人动机!
“站住!”瑶琪格格回过神来,疾呼大叫,那声调简直就像是在命令。
像是流星这种人,绝对不会站住,这是莫疑肯定的。
流星的脚步越来越快,尽管山路已越来越泥泞,他像是听见,又像是没听见,甚至说或者只听见一阵风,引不起他的任何注意。
瑶琪格格见他目中无人,面上掠起一股燥怒,气极败坏地对他背影吼斥道:“大冰块,如果你还有良知,就不要伤害其他的人,他们是无辜的!”瑶琪格格的叫喊果如一阵风吹过,流星没有回应,回首。
流星也如风,迅速地消失在延伸到山的另一面的山路上,不知他有无听见瑶琪格格的吼声。
流星的影子消失,他杀人去了。只留下瑶琪格格在风雨中伫立,她美丽的娇影在风大雨大的天气里,显得孤寂而无助。
她还盯着流星消失的方向,人已平静,只是好久没有动,失落的眼神,仿同失落了雁阵的孤雁,在弥天大雨中找不到雁群,茫然!无措!
佛道永善,自从有佛以来,它长生于这个世界的主题就是大善大慈。
惟是不知,瑶琪格格是不是因为大善大大慈北上美特亚大陆,还是因为其他的目的。但是,流星应该是他最关心的……勿庸疑虑!
今天,是残月在“大善人银行”服役的第七天。今天早起,他还在盘算着距离离开大善人银行还有多长时间。这件事,他时时刻刻挂在心上,还好是简单的加减法,没让他扳着手指头细算,不过,看他那样子倒不像是在服役,而是在服刑。恐怕只有服刑的人才会时时刻刻祈盼自由,盼望时间过得快一点。残月就是这样,他有时候,心里暗骂时间之神为什么不把时间调得快些,让他早点离开“大善人银行”,寻找他的身世。
他无聊得就像是在混日子。他手脚勤快,把他所做完的活儿全部干完,闲下来的时候,他才显孤寂,特别是今天,天下了很大的雨。
这般的大雨天气没有人愿意到银号来,银号显得清闲又清淡,武士父打起了瞌睡,帐房的几个老先生在聊了一会大地风云之事后,竟然亦在打盹,只有掌柜剑福精神抖擞,依然如帮,查看数天来的帐目。
这种时候,残月自然就更没有事了。雨丝,仿佛天生就有神奇的牵引力,也的确早有人把雨丝比作情丝,把雨滴经作情泪,把阴雨连绵的天气比作情伤……看到雨,残月又想起来他天折的爱情,想到他杀了他心爱的女人。心痛,不自觉问从心底涌起,那是锥心刺骨的痛。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亲手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更伤痛伤心的事!
残月托着下巴,倚窗看雨,他的脸孔在雨帘的映照下扭曲,他看到的雨不是雨,而是他的刀刺进罗曼胸口里流喷洒落的血滴!
“月……”掌柜剑福轻和地叫喊。残月回过神来,慵懒地回应了一声,才站起来,举目掌柜,心里暗忖老家伙一定是又要给我找个活儿,宁愿把我累死都不愿让我闲会,小姨个毛!
暗骂归暗骂,古人说得好,端人碗,受人管,他只能勉强微笑着问询掌柜有何吩咐,他马上去做。
掌柜笑起来总是那么和蔼可亲,热情如火,像是一个慈祥的老父亲,这样的笑容让残月马上反悔刚才不该骂他,哪怕是心里骂他。
掌柜温和如故地道:“月……老板吩咐下来说,金银字的招牌上的金银二字写得不够力道,更不美观,你能不能……重写,拿最好的一副挂上去!”剑掌满目精光,注视着他,那口吻和表情都是在证求他的意见。残月听到这句话极不舒服,从肠胃到躯体上的体毛都感觉不舒服。他的面色在微微地变,勉强的微笑变成苦笑,就连苦笑都干涩而无力。在“大善人银行”七天,掌柜说这样的话恰是第七次。
同一样的声调,同一样的语气,就连字数都是相同的,不多不少。
这七天以来,他每天做完活后,都是定“金银”两个字,然后拿最好的挂上去,都是因为掌柜说老板嫌“金银”两字不够力道。
若说开始他真的只是抱着一种敷衍的态度,随便写写弄弄,那倒是真实,他想根本没有必须在一个招牌上大发时间,做些不必做的文章,但后来听说老板一直不满意,他便用心用力去写,直写到连他自己都非常满意,武士们都夸赞他书法进境非同一般止,可是,得到的消息是,大老板还是不满意。
所以,每一天掌柜都要说同样的一句话,传达大老板的意思。而残月闲暇的时候就定字,不停地写,认真地写,把吃奶的力量都发挥出来写,目的是把“金银”字的招牌定到老板满意为止,然而毛笔折断了数十根,但还是没有达到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老板满意。
老板什么时候才会满意?他也不知道!残月的暗中想像是不是大老板故意刁难他的理由!
残月只能习惯性地答应:“好,我去重写!”的确是一种自然性的习惯,习惯了,也就成了自然。不过,他回答时还尽量地笑得开心些,虽然实心底里绝不开心,虽然他表面上装得一本正经,他自己却不能骗自己,那是世界上最牵强的笑容。而掌柜剑福附合的笑容却要比他的笑更牵强。花园,花径,碎石小道,园西有一排阁楼,阁楼边有一亭。
血红色的亭柱,碧绿色的亭瓦,八角外翘,八处滴雨滴嗒。
雨和亭形成完美的搭配,就仿佛起初亭的创始人建亭时,建亭的意念和用途绝不是用来挡阳,而是为了遮雨一样。
雨,潇潇地洒落在亭上,如绸缎以地滑下亭,泛起一道白光,倾泄下来,绸缎忽然变成了水,浇着鲜花,湿润了绿草,雨,突地变得美丽起来,美丽得像是一个淑女。
特别是雨渐下渐小,淅淅沥沥,长长的雨丝,随风飘荡,骤然成雾,那感觉轻桑得凡夫俗子不能体会到其真正的柔蜜之意。
残月正在亭内写字。既然要写,而又不得不写,他便抱来很多的宣纸,拿在笔墨,摊在亭里的石桌上有意无意,无趣无趣地乱画乱写。
与其说他还是在写字,还不如说他在打发时间,随随便便在纸上涂弄,乱钗乱画。无非就是写两个字,伊始他至少写的还算是字,起码还能让人辩识出来是“金”抑或是“银”,但后来,她干脆把笔咬到口中,望着长长的雨丝发呆。
鬼才知道他在想什么!反正,好半响他才记起来定字,而且一口气写了三个字。那三个字是:爱妮可,临未了,他还在爱妮可后面加了一个大得出奇的问号。爱妮可是谁?
残月正在想着爱妮可是谁,可是偏偏只想了一半,他便即时不敢再想,仿佛狼不敢想老虎的心思一样,赶紧去写他的字,而且是认认真真,不敢丝毫马虎,半点大意地去写“金银”两个字,差不多是尽他有生以来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兴越,以最快的速度,发挥他最大的能耐恰到好处地写下“金”和“银”,然后竟然还有点手忙脚乱地以他以前做小偷时,偷梁换柱的绝妙手法把写着“爱妮可”三个字的宣纸压在最下面,生怕被人看见。他真的怕人看见吗?他为什么突然如此认真,如此努力?雨中的花园,还有第二个人?
能让残月认认真真,不敢马虎,大意地做一件事情,的确不易!
其实,都是因为他看见一个。雨中花园中的第二个人。
他对那个人一定存在顾虑,否则以他的本性他为什么要那么去注努力地去做他不想做,讨厌作的事情!他对写金银二字的招牌已经讨厌之极,讨厌到看到这两个字或是想到这两个字就全身抽筋,有一种连肠子胃连带已消化的食物都吐出来的冲动,已经消化的食物则是什么?那人是谁?让一向牛必哼哼的残月都有点紧张?
还好,残月以“小聪明”的手法掩饰了他的担心,注目金银二字,可算是近几天来写出来最好的两个字,他想,他今天应该完成任务,可以换下金银招牌,明知那人就在亭子对面亭廊上背手站立着,他早已瞥目看见,却还要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的样子,伸一个很疲劳的懒腰,自言自语:“好了,这两个字应该是最好的!”一边自语一边站起来,他想他这时候抬头看见那人再和对方招呼,尽管是假装的也很礼节。
残月刻意地抬首,可是,他没有招呼。他的嘴巴张开的很大,那口型那样子就是要开口招呼说话,只是,不听他吐出一个字。
他的喉间一阵急促地涌动,确是发出一阵口水突然下咽的涌动声。他睁大眼睛里,映射着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她并非身处亭廊,已在亭内。她是大善人银行的大老板。
她在连以快闻名,确实眼快手快脚快口快,连吃肉吃酒嘴骨头都比别人要快的残月都惊惧,不知何分何秒何刹那间,走进亭里,背手而立,一副冷静得如同女神似的姿态,慧眼精眸,锐光四溢,犀利的目光好像是无孔不钻,然而细看她的目眸,又渐变混浊,和寻常百姓的眼睛没有分别,正目注宣纸,看着“金银”二字。
残月以眼睛评测了一个,廊檐距离亭子少说应该有八丈,就是以他现在的能量和极顶的快速身法,亦未必能以比一瞬间还要快的速度飞落亭内,而他居然没有看见。更让他不安的是,她紫色的长袍上,找不到丁点雨水的痕迹,连发丝那么大的地方都找不到。
从骨髓深处荡起一股颤栗,他能想象和意识到,都说他的速度绝,但相对她来说,恐是不值一提,不巫见大巫!
很少会瞠目结舌的残月,今日终有了一次实践的机会。就在这之间,他看见她轻轻地摇头。“月儿……尽管你很努力,但你笔下的两个字还是没有达到你的要求!”她深沉地道,语声凝重而有力。
残月闻言又是一怔,满腹惊疑,什么是残月的要求,他从未要求!如果说他真的有要求,那就是不情愿,再写“金银”这两个字,他厌恶得想呕吐的两个字。可是,他不相信大老板会说错话,虽然说错话是一个人不可能避免的差误,但他相信冷静得只能用古井不波来形容的大老板,绝不可能在这种时候,这种境况下说错话。
这是残月第二次看见她。她平静而慈祥,看见其面孔,听到她平和的声音,那种母亲的形象和感觉升上来,捣蛋调皮的残月不自然地威然走敬。
“月儿,你必须记住,集合大地语系,金银二字有七十二种写法,每一种写皆变幻多端,无尽玄妙,就像高尚的刀法和剑法一样,每一画皆藏着玄机,随机而变。但随着历史的繁衍,阿尔凡拉语系已为大地最通用的语言。所以,它的高尚决定了金银二字更富于变化,也是最后的变化,最高的境界……你看着!”她一边静静地解释一边持笔饱蘸墨水,铺开雪白的宣纸,专心注注地去写“金银”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