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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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发展性心理问题(22)

咨询师:他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么呢?来访者:他人很温和,让我觉得很放松,我可以和他说很多心里话。我觉得他应该是我倾诉最多的一个人。咨询师:你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有很好的朋友吗?

来访者:没有。我身边没什么朋友。我是一个很多愁善感,而且很内向的一个人,不怎么和别人说话。也许是从小一直待在父母身边,他们很宠我,我可以很放心地依赖他们。工作以后,我的人际关系一直不好,我不知道怎么和别人相处。

咨询师:你身边没有什么可以让你倾吐心里话的对象,所以网上的他成为了你唯一的听众,可以这么理解吗?

来访者:嗯,可以这么说吧。而且认识了他之后,我和周围人的交流就更少了,因为我觉得只有他才能理解我,我把所有的热情和感情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可是没想到哎咨询师:他对于你而言已经成为一个习惯,你可以向他倾诉你所有心里的秘密,满足你交流的需要。你对他产生的喜欢和依赖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一种功能。你对他的感觉真的是爱情吗?如果换一个人,同样能满足你这些需要,你还会喜欢他吗?来访者(沉默):如果换一个人我没有考虑过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但是,现在我觉得他可能只是满足了我倾诉的需要吧。咨询师:你没有见过他,也没有和他真正地相处过。你除了喜欢和他在网上交流之外,还喜欢他什么呢?来访者:我知道了。我需要的是一种交流。只是碰巧遇到了他,所以才会对他产生这样的感情。这种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依赖。

【案例分析】随着网络的流行和普及,网恋这种特殊的恋爱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受到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欢迎。相比较于传统的恋爱方式,网恋具备其独特的吸引力。首先,网络留给人们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增加了爱情的神秘和浪漫。其次,网络里身份的隐匿性,给那些内向、自卑、缺乏社会交往的人提供了一个倾吐心声的场所。在本案例中就是这样一个情况,来访者因为性格内向,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存在一些障碍。在现实生活中受压抑的交流和倾诉的需要通过网络的渠道得以实现,而且在网络中得到的满足感对网恋的行为进行了强化。由于这种原因而产生的恋爱体验并不同于真正的恋爱。因此,在咨询时,首先要让来访者通过自省的方式弄清楚是真正的恋爱还是仅仅为了沟通。如果是后者,那么咨询师帮助来访者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不仅仅停留在对失恋情绪的调节上。

网络可以作为扩大交友范围的一个渠道,而不能作为谈情说爱的平台。网络交友形式由于空间距离差和隐匿性,容易让恋爱双方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缺乏现实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网友在见面之后就“见光死”了。真正的恋爱一定要通过现实的接触和交流。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的人也不要过分依赖于网络这种虚幻的方式,因为这种交流方式不仅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而且还会更加缩小现实的社交范围,甚至有可能错过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此外,在网络世界中,人们以匿名的方式出现,容易因为去个体化特征而诱发人性恶的一面,有些不良分子会利用网络的形式故意搞情感欺骗,甚至利用网络的间接性实施诈骗。由于缺乏判断力的网恋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在各种媒体中屡见不鲜,应该引起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警惕。

4.4夫妻关系

4.4.1基本问题夫妻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基础上特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是亲密关系的最终形式。根据这个定义,夫妻关系实际上包含了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和亲密关系三重属性。因此,它既要符合人际关系中的互动原则和沟通原则,又要符合社会关系中的社会角色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还要符合亲密关系中的激情浪漫和性的吸引力条件。这三重属性中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则夫妻关系就会出现紧张,甚至导致破裂。有人将婚姻视为恋爱的“坟墓”,认为热恋中的情侣走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往往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而离原先的爱情越来越远。其实,这并不是婚姻本身的问题,而是夫妻关系的复杂性所致。在国外,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婚前有关夫妻关系的专业咨询和培训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欢迎,对婚姻关系中夫妻角色的认识、夫妻相处的技巧和感情危机的识别等对营造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非常重要。和谐的夫妻关系可以使家庭和睦,夫妻双方身心愉快;而糟糕的夫妻关系不仅仅造成家庭生活的紧张,还会影响到家庭以外的事业和人际关系,给双方都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既然良好的夫妻关系如此重要,那么夫妻关系到底涉及哪些具体的问题?如何建立和谐美满的夫妻关系?当夫妻关系亮红灯时,要如何及时化解矛盾?这些都是这个部分要分析解答的问题。

4.4.2夫妻关系问题的相关论述

4.4.2.1婚姻的四大特点在了解夫妻关系的具体内容之前,首先要了解夫妻关系建立的基础——婚姻到底有哪些自身的特点。尽管婚姻和恋爱都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但是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它们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社会契约性、家庭责任感、生活现实性和人际开放性四个方面:

①社会契约性恋爱关系的确定往往并没有经过恋爱双方的深思熟虑,恋人们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就坠入了情网;而婚姻是一种双方履行义务的社会契约形式,不仅仅是感情的产物,它需要结婚双方的社会意识,即了解自己在婚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能够在厌倦了之后就单方面撕毁。

②家庭责任感在恋爱关系中,恋爱双方将彼此确定为恋爱对象是一种心理上的承认,恋爱的重点在于感情上的自由交流和内心的相互依赖,恋爱双方有各自相对的独立性。而且恋爱关系是一种以“拒绝、被拒”这两种可能性为前提的关系,是一种相对不稳定的异性联系。而婚姻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夫妻双方在决定结婚的时候,就已经订下了白头偕老的信约,离婚的可能性并不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财产、住所、生活空间,并且把各自的人生也作为共同的资本投放到婚姻生活中,因而夫妻双方是要为彼此负责,两人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从婚姻的这个特点来说,要确立婚姻关系就要求夫妻双方具有相当的社会生活能力和成熟的人格品质,否则,婚姻的责任对于稚气十足的人而言,只能是一个负担。

③生活现实性恋爱关系的最大吸引力在于激情和浪漫。在恋爱关系中,恋爱双方可以忽略所有的现实问题,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所有疯狂的举动和大胆的想法都可以增添恋爱的魅力。然而婚姻却不同,婚姻是实实在在的生活,非常细节,非常琐碎,所谓的“柴米油盐”。可以说,婚姻是一种为“日常琐事”而操劳的家庭生活,是一种极为现实的社会经营。

④人际开放性“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这句话很好地说明了婚姻与恋爱的一个重要区别。恋爱是封闭式的人际关系。在恋爱的时候,恋人双方就进入了与世隔绝的自我封闭的世界,仿佛甚至希望世界上只有彼此两个人,无拘无束。而婚姻则是开放式的人际关系。婚姻实质上是通过选择一位特定的对象而形成和众多相关的人交往的一种人际交往模式,是开放的。婚姻关系中的人际关系变得复杂,结婚以后的感情世界存在着爱情与亲情的分配。其中包括子女与爱人之间的感情分配,父母与爱人之间的感情分配等等。两点一线的简单爱情模式在结婚以后变成了多角之间的感情牵绊。

4.4.2.2沟通方式的选择在夫妻关系的定义中,我们了解到人际关系是其属性之一,因此,人际关系的理论也可以应用到对夫妻关系的处理上,尤其针对如何沟通的问题。对于夫妻关系中的沟通,有两种不恰当的观点:一种认为夫妻双方必须把心里的想法全部讲出来;另一种认为夫妻双方应该要过滤说话的内容,讲应该讲的,隐瞒不应该讲的。实际上,夫妻双方有效沟通的关键在于让对方真正了解自己想表达的东西,而不是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考虑表达什么。最好的沟通效果就是让对方真正理解自己内心的想法,用一种对方能接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最坦诚的东西,不要有所隐瞒,也不要像倒垃圾一样发牢骚。

有关人际沟通的理论中,艾律克·伯恩提出的“交互作用理论”对两人的相互交往状态做了阐述。该理论认为,人们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会采取三种自我心态的定位。这些自我心态分别是家长、成人和孩童的心理状态,人们在沟通的过程中会运用其中的任何一种。在家长式的心理状态下,人们会表现出控制、批评或指导的倾向,体现出自己的权威性,通常采用“你应该”、“你必须”的口吻。在成人式的心理状态下,人们会表现出理性的,尊重事实和平等的行为方式。对遇到的问题采用寻找事实,估计可能性和展开对事实的讨论来做出决定。在儿童式的心理状态下,人们会表现出感性、依赖性和叛逆性的特点,体现出如孩童般的心态,希望得到他人的呵护和赞扬,更喜欢即时性的回报。往往可以从一个人易动感情的语调中辨别出这种心态,比如在一个人抱怨时采取的方式“为什么你”、“我想要”。在两人交往的过程中,如果采用相互匹配的心理状态来沟通,那么可以保证较好的沟通效果;如果两人的心理状态出现了错位,那么很容易造成矛盾,导致沟通的失败。比如,一个人采用家长式的沟通方式,而另一个采用的是成人式的沟通方式,则家长式的那方就很容易给另一方造成压力;一个人采用成人式的沟通方式,而另一个人采用儿童式的沟通方式,则儿童式的那方所表达的情感就无法被成人式的那方理解。所谓沟通方式的匹配是指均采用家长式、均采用成人式,或者均采用儿童式。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采用家长式,而另一方采用儿童式,以一种互补的方式进行沟通,也可以在心理上相互补充和支持。在夫妻关系中,一般来说,家长式的沟通方式很容易出现问题,因为权威感和控制感的运用是要很小心的。在没有完全明白另一方所处的心理状态时,不要随意采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沟通,这样往往会导致沟通的不畅。在一方需要情绪宣泄和理解的时候,应采用感性的儿童式;当一方需要合理的开导和建议的时候,最好采用理智的成人式;当一方觉得孤立无援,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可以采用指导性的家长式。

美国家庭婚姻咨询师萨提尔女士曾经说过,在夫妻关系中有几种常见的沟通方式,每一种都存在问题。我们可以结合刚才提到的理论,审视这几种日常生活中常犯的沟通错误。它们分别是:无故指责、竭力讨好、超理智、游离话题。无故指责是一方把所有的过错和责任全盘推到对方的身上,丝毫不接受对方给出的理由,固执而极端地认为要不是对方的原因,自己的生活会更好。在心理上容易产生疑神疑鬼、无事生非的倾向。这种情况常见于夫妻对于某个错误进行讨论时相互推卸责任。竭力讨好的人总是想取悦对方,当看到对方略显愁容时,就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主动承担所有的错误,希望对方开心和喜欢自己。这种讨好的方式往往缺乏针对性,表面上看是为对方着想,实质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不安全感和取悦的需要。在心理上一旦受到挫折很容易产生神经质和抑郁的倾向。这种情况常见于夫妻一方为了对方“做牛做马”,而对方仍然不领情,甚至夫妻关系处于紧张的状态。超理智的人最突出的特点是毫无感情的客观,不注意对方的感受,对对方的反应往往只是长篇大论的说教,看起来充满了智慧和权威,实际上给对方刻板、沉闷的感觉,是前面提到的家长式沟通的一种极端方式。这种情况常见于妻子一方为了表现自己的权威和理智所采取的对丈夫的说教形式。游离话题的人总是试图在对方讨论问题时分散对方的注意力,找一些无关的话题来逃避讨论。这种方式很容易让对方产生不被理解的挫折感,是最无效的沟通方式。

尽管每一种沟通方式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每种方式又有其有利的一面。无故指责的人很自信,竭力讨好的人很善良,超理智的人很理性,游离话题的人很灵活。要改变这些沟通方式并不是要全盘否定它们,关键是在夫妻沟通的时候同时顾及对方和自己。在指责对方的时候多一些替对方考虑,宽容体谅;在讨好对方的时候,多一些表达自己;在超理智说教的时候多一些情感上的体察;而在试图游离话题的时候,多一些对对方反应的关注。

4.4.2.3夫妻关系的类型建立婚姻关系时,由于结婚动机的差异、婚姻期望的差异,以及生活方式的差异,会构成不同的夫妻关系类型。

①爱情型爱情型的夫妻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外貌与性吸引而结合,这一类型的夫妻关系在热恋期和结婚初期会如胶似漆、充满激情。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外貌因素和性的吸引力会随之减弱,夫妻的感情也会逐渐冷却,甚至会出现婚外情的可能。因此,此类关系潜伏着很大的风险。另一类是以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补性为基础而结合的人格型夫妻,夫妻之间的态度、价值观、兴趣和其他等方面均具有相似性,这类关系基于的人格因素和相似性因素都比较稳定,因此夫妻的关系也会比较稳定,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渐亲密。

②功利型功利型的婚姻关系有很强的目的性,男女双方是以爱情之外的家庭背景、学历、财产、社会关系等条件为基础进行的结合。结婚以后,双方在各自的收益与成本基本平衡时,婚姻能勉强持续,双方感到满足。若任意一方的收益与成本出现了不平衡,就会导致不满,甚至出现分裂危机。在夫妻关系中,如果理性的成分过重,太看重爱情之外的物质层面,则双方难以获得情感上爱情的享受,在这类关系中非常容易出现婚外情。

③合作型这一类型的夫妻关系中,双方都很看重家庭的责任感和婚姻生活的现实性,因此双方能够设定共同的家庭目标,平等分担家务或根据各自特点分工,彼此都能认识到双方在家庭中的作用。因此,总体来说,家庭生活较为和谐、稳定。在这种类型中,如果双方过于看重家庭生活的目标和日常琐事,缺乏足够的精神生活和沟通,那么当达到彼此的生活目标之后,一方可能变得懒散,可能出现感情的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