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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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健康性心理问题(24)

⑤重新建立人际关系,并了解其他人很有可能并不能体会到他现在所体会到的心情;⑥发展一种健康的关于自我和世界的价值观。接下来,让我们看几个例子:

【案例1】咨询师:我觉得你俩都已感受到你们的情感能量已耗竭,你们的思维好像都停留在一点上,似乎不能运转了。来访者:是的,我的思维是停滞了。但是我需要这样,我不想去考虑别的事情或被别的事情打扰。(沉默)我想我们好像是生活在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地图上没有标出的陌生世界里。

咨询师:不要催促自己或受到催促都是非常重要的。来访者:我们几乎停止谈论这些事情。我们已成为两个生活在一个屋子里的孤独的隐居者。这是令我最担心的。咨询师:海伦,对于你的思维迟滞和隔离,你现在想要做些什么呢?来访者:我想敞开我们的心怀。我想知道我们怎样继续生活下去,我希望能够分享这些感受,哪怕可能是令人悲伤的感受。来访者:我总是处在悲痛之中难以自拔。有时我为自己感到悲哀。有时我不由自主地走进罗伯特的房间时才意识到罗伯特已离我而去了。没有罗伯特的日子是多么的没有意义。

【案例分析】这是一个对丧失孩子的父母进行的个人咨询,在这一小段中,大家可以看到来访者最初出现的不愿意承认孩子完全离开的事实,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且减少了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是相当危险的。就像前面所说的,在居丧期间,应当鼓励哀伤者表达他们的情绪,尽可能地与不同的人交流。咨询师很好地把来访者引入了表达的氛围中,这样的方式,可以让来访者有机会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这是一个刚刚开始不久的咨询。

【案例2】咨询师:(握住罗莎的手,轻轻地安抚她)的确,你非常怀念他,你有令人难以忘怀的回忆。我想知道,你最愿想的事情是什么?来访者:噢,我们都在家里且都很健康,并且孩子们也在家,是我最乐意回想的事。但是,现在这一切对我而言都很遥远了。咨询师:罗莎,我想知道在你的生活中快乐的时光是什么,你能形象地回忆吗?比如当你们全家团聚时。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来访者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妇人,因为丈夫去世,孩子都不在身边,没有他人的支持,在这么简短的咨询过程,希望大家能注意到:在进行哀伤咨询时,应尽量自然地让来访者去回忆以前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注意:不是回忆死亡时的事情。同时,还需要注意,对老年人进行咨询时,一定不要表现出焦急或不耐烦等情绪,老年人对咨询师的行为更加敏感,容易受到影响。

【案例3】来访者,女,八十岁,癌症晚期患者。极度抑郁、焦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咨询师:回顾你的一生,你想到了什么?你的生命有价值吗?来访者:我必须承认,我拥有愉快的生活,我的生活其实很美好。我应该感谢生活,我可以去看电影,可以去听音乐会。咨询师:你谈到的都是一些美好的经历,可是这一切都要结束了,对吗?来访者:(沉默)其实,每一件事都要结束了。咨询师:现在,你正在接近生命的终点。你有没有觉得这一辈子所有美好的事物都不重要,都一文不值?来访者:(沉默)所有美好的事物

咨询师:你告诉我,有没有人可以消除你体验过的快乐?有没有人可以抹杀它?来访者:(看着咨询师)你说得对,没有人能抹杀。咨询师:有没有谁能抹杀你所遇到的美好的事物?来访者:(情绪越来越投入)没有人能抹杀!咨询师:你做过的事,实现过的梦想

来访者:没有人能抹杀!咨询师:还有你曾经勇敢地去承受的痛苦,有人能抹杀吗?

来访者:(开始哭)没有,没有人能抹杀!(咨询师静静地等着来访者哭,过了一会儿,来访者平静些了)真的,我受过太多的苦,但是我很勇敢地去面对,没有逃避。我以前把痛苦当成是惩罚。

咨询师: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成功,就是完成什么事,这些你都做到了。你在痛苦中发展自己,你承受痛苦,成为病人的榜样。我要恭贺你,因为你勇敢地面对癌症、面对死亡;我也为你周围的人们感到幸运,他们有机会见到你这样的榜样。

最后,让我们再次总结一下哀伤的特点,了解哀伤的特点会有助于你面对哀伤,或者帮助陷入哀伤处境中的人:

①经历强烈的情绪状态是相当正常的,而且对于疗伤而言,这也是相当必要的;②自责、愧疚和愤怒的感觉的表达会有助于恢复的过程;③每个人哀伤时的表现都不一样,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④对于哀伤而言,没有一个确定会恢复的时限。

2.3家庭暴力问题在谈论什么是家庭暴力以及家庭暴力的特点之前,我们首先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1】四年前,当时年仅八岁的广州小女孩嘉嘉,本该在父母的照顾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却承受了太多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在母亲的干涉下,嘉嘉没有上过学,不仅要独自照顾年幼的弟弟,还承担了家里所有繁重的家务活,稍有差错,迎接她的便是一顿毒打母亲的狠心虐待,使嘉嘉根本不愿待在这个没有一丝温暖的家里,常常离家出走来到外公家里躲避,但由于外公年事已高,根本没有办法照顾嘉嘉,无奈之下,外公只好再三将嘉嘉送回母亲的身边。在母亲最后一次暴打之后,嘉嘉离家出走。(转自新浪网)【案例2】

2002年11月29日,十九岁少年孙浩犯下杀母弑奶伤父的特大案件,北京晚报对此案进行了追踪报道。昨晚(8月10日),孙浩的心理咨询援助医生成熙依照孙浩的意愿,向北京晚报袒露了孙浩矛盾挣扎的内心世界。

当杀母弑奶伤父的孙浩被警察带离现场时,他冷冷地丢下了一句话:“我恨我妈。”在这位少年的心目中,养育了自己十九年的母亲究竟留下了怎样的印象?孙浩的心理咨询援助医生成熙向记者袒露了孙浩的内心世界。

孙浩说:“从小妈妈就管我很严。中考我因一分之差没考上重点,自作主张报了中专,我妈非常不满。我知道妈妈把许多自己未实现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身上,因此我上中专第二年就参加了自考,并且连续过了几门考试。但我妈对此不屑一顾。爸爸在1996年给我买了一台联想电脑,比尔·盖茨成了我的偶像。我自学了电脑升级、硬件配置和网页制作,获得了国际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毕业后,我先后去过几个网络公司做网页设计,还在家攒过几十台电脑。当我拿着挣来的钱高高兴兴地交给妈妈时,她却嫌我赚的钱和卖报纸、擦皮鞋的差不多,档次太低。”

“我觉得自己最没脸的时候就是我妈一巴掌把我的眼镜打掉,我趴在地上,有时甚至是跪在地上摸眼镜。这样的事发生了好几次,我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挫伤。面对这样的场面我感到恐惧,浑身哆嗦,情绪激动。这时的她在我眼里就是一个魔鬼。”

孙浩艰难地回忆起去年11月29日发生的事情:“我妈催我快去天坛南门,我爸在那儿等我。我说‘唠唠叨叨的,真烦人!’‘你从来眼里就没我!’我妈上来就打了我一记耳光,把我的眼镜打掉在地,我推了她一下,她抄起地毯刷打我,我顺手拿起电脑桌上的小刀”孙浩木讷地盯着前方,陷入了沉思中,过了好久才喃喃地说道,“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扎的不是我的妈妈,是那个魔鬼。”(转自齐齐哈尔大学校友论坛)【案例3】家住造纸厂的市民刘女士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愤然将丈夫侯某告上法庭,其诉讼请求22日得到了东风区人民法院的支持,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和丈夫经人介绍于1981年初相识,同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侯某动辄拳脚相加。刘女士想到自己比丈夫大三岁,所以就一再忍让丈夫。

2000年随着造纸厂的改制,工人出身的侯某在单位一次性买断。整天无所事事的他,常常酗酒回家便打骂妻子,有时丈夫心情不好,也会拿女儿一起出气。刘女士害怕让周围的邻居知道,怕别人笑话自己,甚至连亲人她都不曾讲过。

2月的一天,刘某又一次遭到丈夫殴打,造成脑震荡、外伤性头痛、双眼挫伤、右视网膜震荡、头面部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八天,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忍无可忍的刘女士愤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自己抚养女儿,并要求侯某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财产。

东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殴打刘女士,已构成家庭暴力,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刘女士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判决准予原告刘女士与被告侯某离婚;其女儿由刘女士抚养,侯某按年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并依法对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进行了分割。

【案例4】刘大爷夫妇已年逾古稀,膝下三子均已成家。但说起大儿、幺儿和幺儿媳妇,两位老人就会黯然落泪。据刘大爷介绍,这两个儿子自2000年开始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二老,“幺儿和儿媳陈雪梅更是经常无中生有、无缘无故打骂我们,甚至用石头砸我们的住房,将我们吃饭用的小方桌也扔进了水沟”。2003年10月中旬的一个上午,执行法官刚走出刘家,怒火中烧的陈雪梅就像“老鹰抓小鸡般”将刘大娘从院坝中拖进屋内,然后用被子捂着按在床上殴打,刘大爷上前劝阻,结果被陈扯烂了衣服并打伤其胸部。(转自华西都市报,2003年)以上的新闻报道给我们展示了发生在我们生活周围的种种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在案例1中的孩子身上的身体暴力事件一直以来都不绝于耳,然而这样的事件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的,在孩子不敢说、家长不会说的情况下,许多孩子将孤独地忍受着痛苦长大。身体暴力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但是发生在孩子身上的家庭暴力事件却并不仅仅局限在身体暴力之上,还包括案例2中隐约提到的精神暴力。媒体在报道这些悲剧的同时,还发现现在的社会力量和司法力量并不足以帮助这些孩子摆脱困境,或者不能立案,或者法律没有针对某些暴力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而这种种原因导致对孩子的救助并不能及时完全地实施。

而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大打出手的案例并不鲜见,但是同样的,司法系统也还不能完完全全地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而对老人的虐待似乎在国内的报道中更为常见,但同样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残疾人的受虐事件,在国内的报道中并不常见,而在国外的报道中则比比皆是。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否可以预防或者干预呢?本节就将详细进行讨论。

2.3.1开在围墙内外的毒葩

2.3.1.1什么是家庭暴力所有的家庭都或多或少经历过一些不开心的事情,都有一些家庭内部的摩擦,哪怕是最好的父母或者最好的夫妻之间仍然会发生意见不一致而互相争吵的情况,即发生了口头攻击行为,而暴力行为正是攻击行为的极端形式。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所有的家庭都有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可能,甚至有人说,攻击行为本身就是“正常”生活状态中的一种。

有很多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发生家庭暴力,其一是家庭成员们在一起分享了太多的时间,因此增加了发生暴力行为的机会;其二为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往往是富有情绪性的,而情绪性行为与攻击行为联系相当紧密;还有一些其他的可能原因,如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着力量的差异,如孩子是附属于家长的,老人在某种程度上是要遵从他的孩子们的意见的,而妻子的力量往往是比不上丈夫的,所以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孩子、老人和妇女,尤其是孩子和部分妇女、老人是没有回击的能力的。同时,我们生活的社会和长期以来的文化让我们对家庭生活产生了一些几乎被所有人都认同的观念,这些观念往往会让家庭暴力行为合理化,这些观念如:①父母应当监督、管理孩子的权益,并控制孩子的成长过程;在我们的文化中,“望子成龙”、“棍棒下出孝子”的思想是被广泛接受的;同时,儒家思想的三纲五常教导大家应当“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很多家庭中,男人往往被奉如神明;②因为孩子和老人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此家庭的其他成员应当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他们身上;③家庭是拥有隐私权和自主权的,自古有“清官难断家务事”,既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那么“条条道路”都可以“通罗马”,打骂也只是一种管理方式。多年的文化熏陶让大多数人会接受这种种理由,并且有时会把家庭暴力行为归因于实在是太“爱”了:因为“爱”孩子,所以希望孩子将来能有所成就,希望孩子按照自己的规划来行事,因此,当发现孩子不愿意或者能力不及时,棍棒就自然加在身上了。

在美国,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上升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国际上,不少大学已经开设了家庭暴力相关的课程,不少专门探讨家庭暴力的国际性杂志也已经创办,不断有研究者进入这个领域进行研究,以期能减少遭遇痛苦的人。在我国,该问题也开始逐渐成为人们有意无意的谈资,而且逐渐地受到学者们的重视。随着研究的深入,家庭暴力的概念已经不再是最初的发生在家庭内的身体攻击的事件了。那么,现在家庭暴力的定义是什么呢?是不是仅仅是我们上面讨论到的身体虐待和精神虐待呢?

其实,家庭暴力这个词最早的定义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攻击性行为。但是,研究者很快发现这个词过于局限。首先,研究者发现,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精神虐待、忽视、言语攻击对家庭成员造成的危害,与身体暴力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本节开始时的案例2中,虽然母亲对孩子动手了,但是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最大伤害的却是母亲对孩子的不尊重,让孩子无法建立起自信心、自尊心,导致孩子心灵的扭曲,从而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其次,研究者还发现,在青少年中,尤其是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少女中,常发现被男朋友或前男朋友打伤,或被性侵害等案例,因此近年来,家庭暴力的定义范畴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扩展,美国的研究者罗杰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定义:“家庭暴力包括由于家庭成员的身体虐待、性虐待、情感虐待、忽视,或其他形式的不当对待所导致的伤害特定个体的身心发展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家庭成员是广义的,包括与当事人有亲密关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