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6节闯王叹:乱花渐欲迷人眼,为何我也犯下黄巢的错
李自成,自称党项族后裔,有一个从闯将到闯王的过程,他在农民起义的队伍中脱颖而出,崇祯八年,荥阳大会时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赢得了各部首领的赞同,李自成理所当然地成为原闯王高迎祥牺牲后的继任者。人都会为自己考虑,许多能人志士也都看好李自成这支潜力股,纷纷下海投资,企图大捞一把,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李自成兵败宣告了他们投资的失败。
李自成进北京时盛况空前,这得益于他手下有一名有政治头脑的大将李岩,在攻往北京的一路之上做了很多舆论工作。当时北京的百姓苦于明朝的压榨,大多有改朝换代的愿望,全城上下弥漫着一个新王朝的朝气。李自成也曾当众立誓: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有一些人,在时事下试图改变一些事情,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但是最终还是失败了,命运的车轮从他们身上无情地碾过。
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有不少笔墨着力描写李自成,《碧血剑》一书仿佛是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的翻版,金大侠对李自成农民起义的态度,认可中又带着些惋惜,同情中又有诸多批评。李自成在其笔下生猛鲜活,但又不够大气,只能算是个草莽英雄。首先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坚持自己进驻北京这一件事。要知道,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在1643年末的时候已经占领了陕西全省,在1644年元月他在西安称帝,国号“大顺”。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以西安作为根据地,然后派军攻取明首都北京应该是最佳的选择,可是李自成偏偏有他自己的想法,他在西安称帝后,却带军一路杀向北京,要在北京再称一次帝才罢休。可是他白天称帝,晚上就落荒而逃,龙床还没被他的屁股暖热,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其实分析起来,我们就会发现李自成对自己的事业根本没有一个全局的规划。他赶往北京更多的像一个打家劫舍的土匪,突然发现一个落魄的大户人家,于是贪财心起,索性抢了它,至于怎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大户人家,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李自成曾说:“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未足易一西安。”因此,他把在北京劫掠的大量金银珠宝不停地运往西安,这就看出他的小家子气与鼠目寸光。
某种程度上说,李自成还是有些气短与自卑,希望借崇祯帝朱由检的口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王朝变更证书,只可惜,刚烈的朱由检偏偏不称他的意。由此看来,李自成打错了算盘。
在纸醉金迷中,闯王看花了眼;在欲望诱惑下,义军迅速腐败。为上者一味在深宫淫乐,为下者肆意在城内妄为。李自成的二把手刘宗敏甚至打了山海关守将吴三桂的父亲吴襄,霸占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园园。吴三桂不是个普通人,史称其治军有方,勇冠三军。年轻时曾亲率五十名兵士在皇太极重兵包围下,救出时任山海关总兵的父亲,子代父职之后,牢守山海关,清兵难越雷池一步。
明亡后,吴三桂已经表示要归降李自成,如果封吴三桂一个巡抚之类大于明朝的官职,再派人送其老父、爱妾陈圆圆到山海关,吴三桂会死心塌地地为李自成卖命,至少暂时解除了外患。然后,再从内部着手,先约束部队,出榜安民,再用一批有威望的明朝官吏,进一步巩固政权,即使不能打败清军,也会形成对峙局面。然而,李自成硬是将吴三桂逼入清军的阵营。“痛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陈圆圆或许是骆驼身上最后的一根稻草,重重逼迫下,吴三桂一直在忍,最终忍无可忍。
此时,北京城内的义军是何种景象呢?士兵烧杀淫掠,将领谋取私利,颇有些政治头脑的李岩渐渐失去了发言权。当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时,李自成几乎连战将都派不出去,兵无战心,士无斗志,在上演了一场再次称帝的闹剧之后,他撤出北京,逃往西安。一代闯王结束了他最辉煌的演出。
李自成由距离皇帝之位仅一步之遥的高峰一下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是他个人的狭隘心所造成的。搞政治是一门艺术,需要天赋和后天的努力。当年的刘邦和朱元璋都是底层出身,但是他们有政治手腕,因此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帝位。“打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以百姓代言人的身份将腐朽的大明王朝摧毁,但转身便将自己高高定位在金銮殿上,说到底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狭隘的民族意识使他没有想好如何驾驭这个庞大的帝国,再加上身边无谋士,胸中无远虑,看似不起眼的小事积累起来,使得改朝换代的大业功亏一篑。而他凭着多年打仗积累的一点军事经验,趁着明朝千疮百孔之机,做了一个先行的破坏者,然而正如那位“年年苦恨压金线”的“贫女”一样,他终究是为身后的另一个王朝做了“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