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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职业教育(3)

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人员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是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行职业技能鉴定;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35.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哪些要求?

一、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二、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三、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四、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36.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实施步骤有哪些?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3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4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37.何为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一种制度。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38.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

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3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l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39.已在岗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会受到处罚?

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发布前,有些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对这一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对职工个人,也要求他们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40.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开办资金;

(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要经过哪些程序?

开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应当在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中体现其非营利宗旨。职业介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以及具体开办条件,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经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年度审验。开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须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属于事业单位的,应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或备案;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开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须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到原审批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42.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标志是什么?

该标志适用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其含义为:标志以汉字“介”为基本造型。简洁明了地突出“介绍”、“中介”的内含。标志以两个半型箭头组成一个“介”字,既有积极向上的动感,又有双向选择牵线搭桥的寓意。标志外型以心型图形构成,反映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公益性质。标志的整体图案抽象地显现出“人”字形,寓含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标志颜色为红色,在视觉传达中象征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一片爱心。标志采用对称的手法,将“介”字“人”字“心”字等视觉元素巧妙结合,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给人简洁、流畅、稳重又内含深刻的印象。图案活跃,有时代气息和青春活力,体现了中介机构作为朝阳产业的活力与前景。

43.劳动者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应查看哪些证件?

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并应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违反规定,未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监督电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明示收费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44.职业介绍中的骗局有哪些?农民工应如何识破职业介绍中的骟局?

职业介绍骗局一般有两种:(1)有些私人职业介绍所,花言巧语说动务工者,许诺可以找到工资很高的工作,然后收取定金、介绍费和手续费。等到过几天务工者再来找他们时,他们已经卷着钱逃之夭夭了。这些骗子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连他们用的姓名都是假的,几乎没办法找到他们。(2)招聘骗局。有些人假装是某公司或某饭店等的招聘人员,为单位招聘员工。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吹嘘自己的单位工作如何好,待遇如何高,但是他们招工都有一个条件,就是工作之前必须要交押金,上当者往往工作没找到,还被人骗了钱。

识破就业中的此类骗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在进城前,要尽量想办法熟悉城镇的基本情况,可以翻阅介绍资料,也可以向熟人询问,你对自己想去的城镇了解得越多、越详细,就越有好处。

(2)当你准备到劳动力市场找工作时,必须知道都需要履行哪些手续,需要你出示哪些证件,如果手续过于简单,就要谨慎对待。重要的是要了解为你服务的中介机构是否合法,可以通过观察他们出示的各种证明、营业执照和办公地点等,来识别这是不是合法机构。

(3)对每一个招聘广告都要反复审视。一个真实的招工广告一定都注明:用工单位的名称、地点、名额、工种条件、一般报酬等。如果用人单位名称、地点不详,招聘名额过多或过少,条件不明,报酬过高等,对此类广告要慎重对待。

(4)即使你接到录用通知也不要高兴过早,应该到用工单位进行实地的考察,看该单位的情况是不是与你先前所知道的相符,从侧面了解该单位的合法性、从事什么生产或经营活动,如果发现有疑点,就不要轻易地在该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