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看不懂报表,就当不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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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财务报表附注——经理人不可以忽略的附注(1)

附注能因为它是附注而被忽视吗?如果经理忽视了它就不可能深入地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第一(节)附注到底披露些什么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披露的基本要求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各具体准则中的附注披露要求

1.存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

(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4)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

投资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下列信息:

(1)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的合计金额。

(3)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

(4)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

(5)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3.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2)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4)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5)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4.固定资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

(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

(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5.生物资产的披露

(1)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值。

(2)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3)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4)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5)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2)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1)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2)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3)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4)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5)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6)其他变动。

6.无形资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4)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5)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

(1)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

(2)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3)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8.资产减值的披露

(1)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下列信息:

(1)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2)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3)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

(2)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1)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告分部。

(2)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应当披露:

资产组的基本情况。

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

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的组成情况。

(3)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下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1)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

(2)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

(4)《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2项信息应当按照资产类别予以披露。资产类别应当以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性质或者功能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为基础确定。

(5)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2)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所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企业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

(6)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

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并披露下列信息:

(1)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

(2)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3)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9.职工薪酬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披露。

10.企业年金基金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2)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3)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4)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股份支付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

(1)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3)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4)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2)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3)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

12.债务重组的披露

(1)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

(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

(4)或有应付金额。

(5)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2)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3)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4)或有应收金额。

(5)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13.或有事项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3)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2)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3)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十四条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14.收入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

(1)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2)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的金额。

15.建造合同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

(1)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2)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

(3)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4)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16.政府补助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1)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3)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17.借款费用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借款费用有关的下列信息:

(1)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2)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18.所得税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

(1)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2)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

(4)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19.外币折算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外币折算有关的下列信息:

(1)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定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说明变更理由。

(2)采用近似汇率的,近似汇率的确定方法。

(3)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

(4)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20.企业合并的披露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信息:

(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2)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

(3)合并日的确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