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培养
“小臣以前一向喜欢和只比小臣笨一点点的人打交道、斗道道。但是现在,小臣才知道,小臣错了,有这闲空,小臣该能腾出多少时间,去骗多少笨蛋啊!”“我敬爱地皇帝陛下,这是小臣切身的感悟。您看,这是多么地深刻。陛下,您看是不是可以为小臣加点薪水了呢?”“小臣眼都花了,怕再写下去就要写胡话了,就写到这里算了吧。最后,祝我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万岁!”“罗恩,陛下二十五年四月六日夜至凌晨。”被罗恩伯爵称为
‘陛下二十五年’的这一年,是神佑大陆3354年。这个时候,七星城权力中心的成立,已经有五年。而亚当斯、格伦特等,也都已经是二十一二岁的翩翩少年。五年,可以有太多太多的改变。五年,对于一棵老树来说,也许,只是树叶落了又生、生了又落,如是轮回几番而已。但是对于一棵新生的树来说,已经足够它从一株弱不禁风的小苗,成长为可以照荫一方的大树。由于过早地晋入了魔导士的境界,身体经过四系元素的渗透、改造已是大成,再不会仅仅由于岁月的些微侵蚀而改变容颜,所以,现在的亚当斯,看起来,依然可悲地停留在了十六岁之时的样貌。其实不止他一个人是如此,四十七人组中,好多人都是如此,他们的样貌,将永远停留在这个形象上,再也不会改变。除非有一天,他们可以突破大魔导师的境界,臻入圣阶。而这个原因,已经成为了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原因之一。‘老师为什么没有说,过早地晋入魔导士,还会有这么个后遗症?’有同学半真不假地这样抱怨着。
如果刻薄地说,这根本就是惹人厌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是若客观地讲,考虑到他们正值青春华年,极希望自己是一副很有担当很有英气的大人架式的话,便大略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了。这样说的,会是阿瑟,会是克里奥,但不会是格伦特,也不会是亚当斯。格伦特或许偶尔心里会闪过这样的念头,但肯定一闪即过,然后淡淡一笑。而至于亚当斯,他的心境,已经早已远远超越了这些。是超越,而不是超脱。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老师早有讲过,只不过亚当斯直到最近才懂。超脱只是有条件去脱离,但是并没有去堪破那个境界,或者,根本就不曾有深入过那个境界。就如同小的时候,童稚的眼,会看花开花落,会看蚁来蚁去。他们或许可以在树底下静静地一坐就是大半晌,只为看树上的叶子落下时在空中展现出的那种种无法言说的奥妙。当然,那个时候的他们可能根本就不懂什么是‘奥妙’,他们只会觉得那姿态,很美。或许,更进一步地说,什么是‘美’,他们也都未必知道。他们只知道,那‘很好玩’。他们或许也可以陪着蚂蚁,看它们为一点小小的面包屑而争斗的热火朝天,然后在一边上为看中的那一只加油。
他们会担心它们那么小,走路那么不小心,要是被大人一脚踏死了怎么办?它们的家建在地里,下雨的时候,万一要是被淹了怎么办?冬天的时候天那么冷,它们没有衣服穿,要是冻着了怎么办?童稚的天空,真是无比的复杂,然而却又那么地纯净到近乎于透明。然后,开始长大。透明的境界,开始变得浑浊。曾经深深吸引过他们的那些简单中的奥妙、奥妙中的简单,开始逐渐远离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再也无暇顾及。因为,他们有许许多多需要去做的‘事’。然而,做什么‘事’呢?追根究底,也不过就是一些只能尘封于岁月之中的琐屑罢了。十年过后,我就从这里退休啦。’时到如今,一晃眼间,十年已经过去。而亚历克斯也已经从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变成了一个三十岁的壮汉。虽然才三十岁,但是由于常年在沙漠行走,让他看起来倒分外有点四十岁的样子。“其实在这里混也不错,这里说起来危险,其实,真的算起来的话,还不如到森林里去捕猎魔兽危险多。这里惟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食物太难吃了,不是干粮就是肉干,除了咬不动之外,嚼到嘴里还全都一个味儿。所以许多时候我都懒得吃两样,只吃肉干,不吃干粮。”听他这话,同是护卫的队伍中就有人开始嘻嘻哈地笑。
“那,老大,听说你这次回去就退休了,有没有想过要做些什么?就整天坐着吃躺着喝然后等死么?”年轻溜溜一看就是刚混进来的小家伙倒是很有长远打算,问这话,大半是为他自己将来退休以后干什么作参考了。当然,这话的风格也明显开始带上了佣兵们恶打趣的模式。“嘿,小家伙,你还真别说,有人请我去靠鼻子吃饭呢。”亚历克斯装高手的样子还是蛮像样的。“靠鼻子吃饭?亚历克斯你又吹牛了。我还没听说过有什么人是靠鼻子吃饭的,倒是听说过在南方有人让猪用鼻子在地上找蘑菇的。”一个大汉笑道。“猪怎么能和我相比不对,你怎么能把我和猪相比也不对,呸!人家可是说好了,一个月十个金币,请我去给他们闻香水的。”和猪比来比去始终觉得不大对劲的亚历克斯不卖关子了,直接说出了答案。
“香水?听说香水很贵的!”小年轻憧憬地说道。“什么很贵,是非常贵,非常非常非常贵。我前天还听老板说过,最好的香水要一万金币一瓶呢。”一个也是二十来岁样的家伙说道。“什么?一万金币一瓶?我的神啊,一万金币,那得是多少?”小年轻惊骇并咋舌道。对于一万金币是多少,在场的佣兵还真没有几个能有正确的概念的。“其实,一万金币一瓶也不算什么。听说在大陆的八大商会联合举办的拍卖会上,有香水卖到十万金币一瓶的。喏,就这么点大的瓶子。”这位‘看起来’年在三十左右的男子,一边说一边把两手的食指并起来,用以形容那香水瓶的大小。“不是吧?那点瓶子才能装多少香水啊!还不一次就用光了。”这一次大概这个意思的话,是好几个佣兵一起说的。“嘿,这你们就不懂了。要是拿过水袋去装香水的话,谁买啊,一辈子都用不完。
越贵,量越少,才越有人买。一次就用完,那就是顶级品。你想一想,就那么往身上轻轻一喷,哗,十万金币没了,那多刺激啊!人家那才叫档次。”亚历克斯到底是有过见识的,上次来请他的人很是给他讲了关于一些香水的事情,因此为番话说下来,很是不同反响。“哇,亚历克斯大哥,我现在相信是真的有人请你去闻香水的了。将来要是混的好了,可别忘了小弟啊。”小年轻倒是很能说的开。“呵呵。”亚历克斯笑笑,不说话。他心里很是期待的,已经有点等不急了。上次请他的那人,为了笼络他,还顺便带他去看了一场拍卖会。虽然听说那只是不上档次的拍卖会,但已经足够让他震憾得无以复加了。想着现在这样天天白天被太阳烤得要死夜里又被冻得要死走那么多路吃那么多天猪都不吃的东西的情况下,一趟好几个月才赠六七个金币的活,亚历克斯真是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