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女神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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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岁月

第313章 岁月

然后,当岁月渐渐滑过,或者说划过,在他们身上划出一道道的刻痕,当他们的眸子经历了风风雨雨,开始深邃到拥有了和童稚之时一样的纯净,生命之初时曾经那么热烈地装点过他们生命的那些奥妙,便又重新进入了他们的视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这到底是天真,还是深邃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的返璞归真?谁又能说的清楚!童时的抛弃,晚间的拾取,谁错过了谁,无从知晓,也无须知晓。然而,两者之间,终只是蜻蜓点水淡淡缘罢了。双方不曾深入,或许曾经深入,然后,终是舍弃。师言,这便是超脱。脱者,卸下罢了。轻轻松松,这茫茫世间,又有谁人不可?然而,正如老师所言的那样,人来到这个世间,为的,终也只不过是成就些什么。这成就,非为增,非为减。不是为了学到些什么,也不是为了卸下些什么,而只是为了,走过一段历程,经历过一段境界。

道鲜花美,赞鲜花娇,为花建房,为花蘸墨,纵言语生花,墨中生花,建房的艺术生花,又能如何?这些统统,终是外设。我若是花,我便知花。又何需言,何需赞,何须照料,何须于相对处默默情生?知便是知,不知便是不知。所谓知者,我即是花,花亦是我,尘间之花,亦是心间一瓣,如此,亦何须万般外在的装点?若是不知,与花种种,便止是学问,藏于脑中书架,与已灵魂,终是无关。不必千山万水踏遍,不必世上种种习遍。师又有言,一花已是一世界。花瓣开合,便是世事流转。花落花开,便是世界轮回。知花之所以开,知花之所以谢,如此,便是造诣,便是旨趣。纵知身亦如花,有朝一日,终须谢去,亦不须悲,亦不须泣。我已悉明,复有何哀?有开有谢,方是完美。有开无谢,则终是将落满尘埃,尘埃多时,便亦自与尘埃无异了,那方是生命之大悲哀。

这几年来,插手于七星城的建设运转事务,亚当斯于魔法的修习上,不但没有止步,反而一天天绝迈俗尘,将一众师兄妹们包括格伦特,都是远远地甩身后去了。真的开始插手事务,他才知道这些事务的繁琐复杂,与魔法的修行大不相类。起初之时,他只觉与已道不合,便想脱身而去,然思及老师安排种种,皆有深意,这才于无奈之中,勉为支撑了下来。他开始详细考订东大陆与西大陆的特产,分析这些特产产生的原因,分析这些特产受到欢迎的原因。他开始根据来往客商的一些片言只语,然后与胸中的知识作对照,开始模拟东西两大陆的受欢迎贸易路线总图。然后把这份总图试着递交给金三角商会,在试用之后,得到了他们一致的高山仰止。他开始认真体会落影山脉附近的生活习惯,然后于这常习之中,不断地试着添加、增减一些元素,然后,他将一份‘佣兵日常生活模板’呈送给了冒险者公会,得他们的推行之后,此法,目前已是大受千万佣兵所推崇。他开始于大陆种种普通的生活习惯上,研发一个强大而丰富的综合性休闲消费体系。

经他之手研制的各种香水果酒,素油烧鸡,种种种种,有许多已经开始风靡这个世界。他开始从层层面面考虑,如何将七星城建设成为一个具体而微的王国,这其中,庄园经济与城市经济的互动关系、人心的满足与满足后的自我提升关系、街道的转向与树木的搭配对人所造成影响的关系,等等这些,让他觉得,他就生活在整个天地的中心,世界的一切,都会影响他的行为,而他的任何行为,都在从微而著地改变这个世界。世事亦是修行法,横竖种种只为明。我若以心定世界,世界在我掌中轻。明白此理,亚当斯如蝉脱壳,大彻大悟。一夕之间,他便彻底跨越了大魔导师的境界,向着一个目前尘世已无定义的境界行去。他的眸子,渐渐地如同老师一般,归于澄澈。而他的步伐,于淡然从容之中,已开始显露出一种无法与匹的气势。那气势,竟并非是他所散发,而是整个天地,在自动以他为中心,所作出的一种微妙而霸道的调整。你若不是天地,你便在我的视线之外。非我不看你,而是这片天地,与你不肯接纳。什么是高手?高手没有确定的定义。这大概是由于高手

不需要定义,能被定义的,都是庸才。当然,这是很偏激的话。偏激就意味着片面,片面就意味着你很有可能会把大象给看成柱子。因此,偏激的话,向来都不可信。所以,这段话其实就是废话。但是高手之所以叫高手,至少有一个基本的衡量——那就是他们要比一般人超出很多。为什么会是高手?原因很多。有的因为通过刻苦练习成为高手,有的因为天赋超人成为高手,有的因为绝好的运气成为高手,而有的则因为种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或偶然或突然或不知不觉地就成了高手高手可以有很多种。这很多种中,有的会让你情不自禁地佩服,也有的则会让你不得不产生鄙视——就他那样的货色,也可以成为高手?也许一个人三天就可以成为高手,但之后的三十年却可能再也无法更上一步。这更上一步所成就的,叫做绝顶高手。普天之下,绝顶高手只有一种,那就是天赋加刻苦加运气的配合。

做一份满分一百分的答卷,答完后,在心中默算是考了85分还是考了90分的,这是高手;而在心中默算着是考了98分还是99分的,这是绝顶高手。亚历克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成为绝顶高手。因为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他的天赋不好。别人看一遍就会的剑法他看三遍还模模糊糊,别人施展一遍就熟练的剑法他苦练十遍还是老走形。第二个原因,他吃不得苦。总以为身为剑士就已经是傻人了,若是还整天傻不呆愣地勤修苦练,别人练的时候你在练,别人玩的时候你还在练,别人吃饭的时候你在练,别人做爱的时候你还在练,那不是傻上加傻,成了个傻鸟了?第三个原因,他的运气特差。他去店里买剑,若是只有十把剑的店中有一把剑不合格,那他不管是随手一拿,还是精挑细选,总之,不管这过程是怎么样的,最终,被他买回去的,肯定是不合格的那一把。他去森林冒险,若是这个森林中活动的魔兽一共就只是从一阶到三阶计的话,那他在外围随便逛逛,碰到的就肯定是那三阶的。

这三个原因加起来,让他早早地就对自己是否能够成为剑师绝望。不过还好,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在磕磕碰碰中,不知不觉地他就成了高级剑士。还有,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的运气很差,但是他的命,好像很硬。恁百般折腾,就是挂不掉。然而和他在一起的人,就往往会搞得很差。因此,虽然已经成了高级剑士,但没有人愿意和他组队。所有因为看中他实力而把他招收进去的佣兵团,都会在两到三次任务之后把他给踢出来——如果那个佣兵团还存在的话。最后,搞来搞去,实在没地方可混了,亚历克斯便做了最悲惨的行当——趟大沙漠,也就是为来往于东西两大陆作贸易的商队作护卫。不知是不是因为所有在沙漠上行走的人都是命比较硬的家伙,他在这里混了很久,居然没有再坑害人。所以,心中对此有点安慰的亚历克斯,便死心踏地,在这里混了下来。和许多商队里的人都混熟了之后,商队里便会经常有人这么问他,‘伙计,你怎么会想到到这里混的?有没有考虑换个地方?’而亚历克斯的回答往往都是这样的:‘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高手,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