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讨要欠薪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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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用人单位变更,应向谁要工资?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有的用人单位会以变更工商注册项目来逃避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如用人单位变更工商注册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变更注册地址等。

但劳动者不要担心,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变更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重要事项,如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企业注册事项变更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变更前后的两个用人单位实际是一样的,劳动者就可以向变更后的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资、补偿金等。

在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用人单位(如果原单位名称存在就是分离出一个新的单位)。这时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可以向原单位主张权利;劳动者分到新单位的,可以向新单位主张权利,不论用人单位名称或其他事项变更情况是怎样的。当然,几个企业合并成一个情况下也是一样的。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