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3节王安石与他的财政商业化运动
政府作为商人,通常没有好结果。
——黄仁宇
1069年,江宁知府王安石被22岁的宋神宗赵顼提拔为参知政事。黄仁宇先生指出这个职位相当于副首相,虽然是副手,但其职权所在,却俨然第一总理的模样,全面主持中央的变法工作。一年后,他被正式任命为宰相。
王安石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能在短短数年之内,从地方官导弹般升到政府首脑,当然要感谢赵顼的赏识。年轻的皇帝有一股冲动,眼见领土被契丹和西夏这样的蛮邦侵吞,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一心要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但是他面对的困难却也重重。
从外部来讲,自檀渊之盟后,宋辽两国虽偃旗息鼓,然而辽国贪得无厌,既然宋为大国,不屑这点银子,那就再多要点,于是从1045年(宋仁宗庆历年五年)起,原定每年100000两白银,200000匹绢的岁币改为每年200000两白银,300000匹绢。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其间又有西夏闹独立,以下犯上。宋夏交兵,如黄仁宇先生所言“连失城寨,死伤惨重”。“迁延至1044年,中国所能获得的下场不过是使西夏之主在文书上自称‘男’,上书于‘父大宋皇帝’,而在其本国称帝如故。”而这一结果,是宋朝以每年255000两银绢的代价换来的。
连年战祸,加之“岁币”敷出,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这也说明,骆驼也有瘦的时候。宋朝即便再有钱,也经不起年年做“散财童子”。到1065年,宋朝的财政亏空已达15700000缗,相当于人民币4700000000元。国家缺钱怎么办?向百姓要,于是百姓税赋连年增加,小康之家成贫困户,贫困户无力缴税,便向高利贷借钱,无钱还债,导致赤贫,豪强借机兼并土地,百姓走投无路,遂暴动反抗。赵顼即位,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内外交困的烂摊子。
朝政千头万绪,一切都待重收拾,但赵顼明白,刻下最要紧的就是在不伤害百姓利益的前提下,尽快增加政府的收入,有了钱,才能开展建设,才能强兵富国,国家没钱,一切都是白扯。因此,我们在黄先生的笔下看到这样一个句话“他(宋神宗)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便府库不可不丰。’”他很希望有个同道中人能帮他完成自己强国,一雪几代之耻的心愿。他看中了王安石。
对于王安石,赵顼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名。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就读过王安石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对王安石的理财治国思想非常赞赏。黄仁宇先生指出“王安石没有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因之虽只做得中下级地方官,已得到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也有了司马光、吕公著的宣扬。”当皇帝召见王安石,纵论天下大事,发现两人都如先生指出的“以经济力量充实军备与国防之着眼,因之一见如故。”
董事长找到了职业经理人,心头的高兴劲是不用说的,虽然朝堂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他也充耳不闻。他在乎的是王安石的这句话“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他当然也听说过王安石在仁宗御宴上将钓鱼的诱饵全部吃光,被仁宗斥为“伪君子”的故事,但在赵顼看来,这不过是王安石的个性使然。有个性的人总是不受大家欢迎,但这样的人往往具备真才实学。至少赵顼这么认为。我们看王安石说的那句话,称其为政治家,不如称其为理财专家更为合适。
说起王安石变法,人们最为熟知的要算青苗法。这是他主持中央工作后施行的第一项变法。王安石在做宁波知县时,曾经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民,农民在丰收之年,将本息一并还给国家。这是一项不错的惠农政策,既能解农民的一时之困,国家也能因此赚取利息,不与民争利而又能一举两得。
王安石更看重的是其中所得利息以供军需的实用性。这项政策很像现代国家农业银行的功能,又跟当代的穷人银行家尤努斯所倡行的小额信贷,为农村人口谋福祉的做法也有诸多相似之处。这也正是黄仁宇先生指出的王之变法,多数带有现代化色彩的原因。
青苗的政策由于在试行地区进展顺利,而被赵顼认可并在全国推广。不过这项原本惠民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却变成了扰民之法。如前面所叙,王安石的出发点是以理财之手段,推动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与扩大,故而他的着眼点,重在此项政策能否给国库带来实际的效用。
由此之故,原本资源信贷的原则变为强迫贷款,而不去了解农户实际的需求。且利息定为2分,实际收取的利息却是3分。百姓怨声载道,朝堂上对王安石的言论也越发的不利。
青苗法虽然没有得到满堂喝彩,但这个被后世称为“拗相公”的江西人,确实也为宋朝的国库增加了实实在在的收入,不管用的是什么手段,反正结果是最好的证明——王安石想必会如此辩解。于是在为国理财的道路上,王安石又更进了一步。
1070年,王安石推行“募役法”,又称“免役法”。这项政策先是在首都圈试行了一阵,后颁布全国实施。按原有规定,民户每年都有在当地州县充当差役的义务,新法免除了这一义务,地方政府若要征百姓服差役,就必须出钱雇佣,雇佣钱从何而来?当然是百姓按户分摊而来。这些百姓除远原本应服役的人外,也包括旧法规定免役的人群,比如寡妇,家里没有子女的人家,或者只有一个儿子的人家,还有尼姑、和尚、道士这些红尘之外的人。他们分摊上缴的钱被称作“助役钱”。这等于让政府扩大了征税的范围,增加政府收入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可是如此一来,原本不用纳税的人纳了税,就连不用服差役的年月也得缴税,会是什么心情?更让百姓恼火的是,“募役法”并没有减轻他们的负担。“保甲法”早已将他们从免差役节省下来的时间全部榨干。1072年施行的“市易法”其本质也是如此。这项政策我们可以讲将理解为国家垄断资本的开始。它的基本内容是,有政府出资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时,再以高价卖出;商人如需贷款,不能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解决,必须向政府贷款,条件是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利息为每年2分。政府在此间同时担任生意人和金融机构的角色。
黄仁宇先生认为,王安石领导下的变法图强,是企图做现代化的革新,为了与变法配套而设置的各类机构实质上也有商业组织的味道,这点从“市易法”中即能看出。我们现在可以说,王安石实际上是将国家视作一个庞大的企业,以商人取利的方式,丰盈它的国库。这也是他变法的唯一目的。
王安石努力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不惜增加百姓赋税的做法,与凯恩斯主义主张的“政府干预”有些类似。但黄先生已指出,政府作为商人,通常没有好结果。加上王安石得罪太多人,皇帝不得不以他认为稳妥的方式将王安石罢免。而此间充斥两派党争,如黄先生指出的“扰攘北宋半个世纪”,即便到了南宋初年,还在算旧账,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