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文化:探索与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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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探索·论述(9)

4. 教派。伊斯兰教有两大教派:逊尼派和什叶派。逊尼派占穆斯林人口的70%左右,什叶派少一些。两大教派中又分出许多支派。

二、中国伊斯兰教与民族的关系

前面已介绍过,中国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的共同心理素质(宗教信仰)的人们的共同体。如新疆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他们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共同生活在一个地域,具备共同的经济生活,均信仰伊斯兰教,具备上述条件。说明民族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这些民族的许多风俗习惯来源于宗教。又如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源于宗教,现在政府已定为民族节日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服饰多种多样,但有一条,妇女的服饰不露胳膊、不露腿,也源于宗教。穆斯林是最讲卫生的,这与《古兰经》、“圣训”的教诲是分不开的,也源于宗教。

在饮食方面,伊斯兰教有许多禁忌,总的来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教法允许吃的称为“合法食物”;另一类为教法禁止食用的称为“非法食物”。

(一)合法食物

合法食物,亦称“哈拉勒”,如:牛(含野牛)、羊(含绵羊、山羊、羚羊)、驼(含野驼)、鹿、獐、麇、兔等食草动物。禽类有鸡(含山鸡)、鸭(含野鸭)、鹅(含天鹅)、鸽子、斑鸠以及鹌鹑、麻雀、雉、雁和一些水鸟。除有毒的和凶猛者外,所有海生动物包括鱼、虾和其他海生动物都是合法的食物。但在中国习惯上有争议的如螃蟹、鳝鱼等,有些地区的穆斯林不吃,那就要慎重,要尊重他们的习惯,饭馆里以不卖为宜。

(二)关于非法食物

关于非法食物,亦称“哈拉姆”。《古兰经》云:“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牴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5:3)。教法学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本着生性凶残、污浊不洁的原则,判断出各种非法的食物,如:生性凶残的食肉动物有狮、虎、豺、狼、豹等;穴居的食肉动物有狐、獾、狸等;猛禽有鹰、隼、鹞、鹫、猫头鹰等;污浊不洁者有鼠、蜥蜴、穿山甲等;两栖类动物有蛇、蛤蟆、鳄鱼等;家养而不能吃的动物有骡、驴、狗、猫等。

《古兰经》中还禁止喝酒。根据教法学家的解释,凡含酒精成分的都算酒,因而是禁饮的。

这里有一点要特别强调的是穆斯林不吃猪肉的问题,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已成为最敏感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为猪而引起的事件很多,有的是在书中出现了侮辱性的话,有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都引起了穆斯林的不满甚至愤怒。因此猪对穆斯林来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那么穆斯林为什么不吃猪肉呢?首先是《古兰经》中已明文禁止食用,作为穆斯林应严格遵守。其次是为了清洁卫生。这个问题对于穆斯林来说非常好回答,也好理解。但一些非穆斯林不理解,很想弄个明白。一般的回答是:“猪脏,而且形象难看。”当然,这样的回答还不够准确,应追溯到先知穆罕默德传教时期,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族人、犹太人和基督教的安息会,都不吃猪肉,在那种情况下伊斯兰教人不吃猪肉就很自然了,也好理解。

三、伊斯兰教节日

伊斯兰教共有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

(一)开斋节

开斋节是阿拉伯语“尔德·菲图尔”的意译。时间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伊斯兰教法规定,成年男女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每年9月(即莱麦丹月,俗称“斋月”)封斋1个月,每日自黎明前至日落后,禁绝饮食、房事和一切非礼行为,以省察己躬、洗涤罪过。每年斋月始于伊斯兰教历9月初新月的出现,结束于教历10月初见到新月时。即在斋满29天的当晚寻看新月,如看到,翌日即为10月1日,即开斋节。穆斯林们封了一个月的斋,很辛苦,又有完成功课的满足感。因此在这一天心情十分愉快、舒畅,于是沐浴、洗涤、穿新衣,用美、香共同庆祝这一节日。主要活动有:①会礼,即成年穆斯林男性要到清真寺参加会礼,同时听阿訇讲“卧尔兹”,念“呼图白”等;②炸油香互相赠送;③游坟,到坟地给自己死去的亲人念经;④届时,政府主管民族宗教部门的干部或领导会到一些穆斯林群众家中去看望,表示祝贺。

(二)古尔邦节

古尔邦节是阿拉伯语“尔德·艾祖哈”的意译,意为“宰牲”,因此亦称“宰牲节”“牺牲节”。这一天也是世界各国穆斯林到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开戒之日(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就在这一天世界各地的穆斯林都要到清真寺举行会礼,包括阿訇讲“卧尔兹”、礼拜、念“呼图白”。会礼后有经济条件的穆斯林要宰牲,所宰之物必须健壮,牲为骆驼、牛、羊3种,大户用驼,中户用牛,小户用羊,无力宰牲者免。驼和牛7人宰1头,羊1人宰1只。宰牲肉分为3份,一份留为自用,一份馈赠亲友,一份施散给穷人。宰牲时必须高念“泰克比尔”(即真主至大),宰牲方为有效。同时互相走访,互赠油香。

(三)圣纪

圣纪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诞辰纪念日。据阿拉伯史籍记载,先知穆罕默德生于570年,即阿拉伯太阴历“象年”的3月12日,去世也是希吉来历11年的3月12日,因此穆斯林将两个日子合并举行,称为“圣纪”或“圣忌”,俗称“圣会”。据阿拉伯史书记载:“先知穆罕默德去世三百年后,到十二世纪伊拉克的穆斯林开始在每年的3月12日举行圣纪活动。”此后逐年扩大到其他伊斯兰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穆斯林每年举行纪念活动,并列入三大节日之一。圣纪的主要活动有:①诵经;②赞圣;③讲“卧尔兹”,讲述先知的生平事迹和道德情操。当然各国的做法不一样,规模有大有小,但活动内容都一样。

四、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上述伊斯兰教的禁忌,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在文章中写到相关内容时,一定要注意伊斯兰教的禁忌和习俗,比如:“猪”,这是一个最敏感的问题,许多出过问题的书都是因为其中某篇文章有一句不恰当甚至带有侮辱性的话,引起穆斯林的强烈反对,因而该书就被停止发行,相关责任人也要受到处理,这也就是“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典型事例。

2. 在清真寺里不要抽烟,更不能将禁物(猪身上的东西或酒等)带入寺内,否则也会引起强烈反对;妇女进清真寺不能敞胸露怀,穿短裤、裙子等,否则在寺门口就会被挡住,不准进入。

3. 清真食堂的厨师,在厨房内不要抽烟,特别是做饭时,既不卫生也不符合穆斯林的要求,更不允许有的顾客将猪肉等禁物带进清真食堂、饭馆,若发现要立即责令其拿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4. 做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走访穆斯林家庭时,要尊重他们的信仰和习俗,不要抽烟,尤其是斋月中,不要在封斋人面前吸烟,以免引起不满,甚至反对。走访时要相机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若发现有的家庭或个人有困难时,要给予帮助,被帮的群众将会永远感谢你,记住你。

(本文系笔者2003年以来在一些专题讲座会上为学员介绍伊斯兰教知识的内容)

国内外伊斯兰教发展的新趋势

一、伊斯兰教发展的背景情况

伊斯兰教是紧跟时代前进、顺应历史发展演变、与时俱进的宗教。1300多年来,它从一个阿拉伯地区单一民族信仰的宗教发展成为多民族信仰,遍及亚、非、欧、拉美、大洋等洲广大地区,与佛教、基督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成为影响较大的世界性宗教。其信教人数13亿,包括57个伊斯兰国家(根据伊斯兰会议组织统计)和许多非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其发展速度之快,同伊斯兰教主张和平、宽容、走中道、善于学习、尊重知识、尊重科学等入世观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6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正处于原始氏族部落解体、阶级社会形成的大变革时期,穆圣就是在这样一种社会形态下,进行伊斯兰教传播工作的。穆圣40岁传教,经23年时间,历经千辛万苦和战争的考验,在真主的襄助下,伊斯兰教得到了广泛传播并统一了阿拉伯半岛。

伊斯兰教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向前发展,自穆圣传教时就开始了。先知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第一个传播者,是世界上第一个伊斯兰国家的缔造者,父亲阿卜杜拉在他出生前去世,6岁时母亲阿米娜病故,由祖父艾卜杜勒·穆塔里卜抚养,8岁时祖父去世后由伯父艾卜·塔利卜收养,早年失学替人放牧,12岁时跟随伯父经商,曾到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地中海东岸一带经商,广泛接触和目睹了阿拉伯半岛及叙利亚地区的社会状况,并了解了阿拉伯半岛的各种宗教,包括原始宗教及状况。610年,穆罕默德40岁时开始传教。他在传教中一方面反对多神崇拜,宣传伊斯兰教的主张,信仰独一无二的真主;另一方面,他反对当时盛行的高利贷盘剥,主张释放奴隶,反对重男轻女,活埋女婴。这些主张得到下层社会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例如著名的伊斯兰历史上第一位宣礼员(念“邦克”者)比拉勒,就是古莱什贵族伍麦叶·哈肖夫的奴隶,因他坚定信仰伊斯兰教,遭主人迫害,几乎致死,后来在穆圣释奴思想的指引下,被艾布·伯克尔用重金赎买出来当了良民,成为一位著名的宣礼员。当时高利贷盘剥更是让下层群众民不聊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穆圣反对高利贷盘剥,主张释放奴隶等,正是起到推动社会变革的作用,是与时俱进之举。穆圣反对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对有经的基督教和犹太教采取团结政策,以减少敌对势力,应该说这是穆圣审时度势的政策和策略,同与时俱进是相一致的。

穆圣去世后,四大继承人镇压了有些部落的反叛,巩固了政权,收集整理了《古兰经》,并在奥斯曼时代统一了《古兰经》版本,为伊斯兰教以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661年,伊斯兰教进入第一个王朝——伍麦叶王朝时期,开始进入鼎盛时期,由于不断向外征战,伊斯兰教版图横跨亚、非、欧三洲。在瓦利德统治时期,当局大力推行阿拉伯文化和伊斯兰教政策;下令确定阿拉伯语为官方语言,官方公文、文书一律以阿拉伯文书写;设立国家铸币局,统一货币,取代外国货币;发展邮政事业,设驿站传递公文和情报等。伍麦叶王朝首都定于大马士革,其王朝历经89年。

750年,穆圣叔父的玄孙艾布·阿拔斯打着正统派的旗号联络各支持派,经过艰难曲折的斗争推翻了伍麦叶王朝,建立了阿拔斯王朝。凡研究世界伊斯兰教史的人都知道,阿拔斯王朝是伊斯兰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当时的农、商、手工业非常发达。由于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又促进了文化的昌盛。当时的首都巴格达不仅是阿拔斯王朝的政治中心,而且也是世界闻名的工商业和文化的中心。巴格达创办了著名的智慧宫(实为科学院)、图书馆和翻译局的联合机构。出现了持续百年之久的翻译运动,翻译了大量的外来文化,如印度、波斯、希腊、罗马的数学、天文学、哲学等,以充实伊斯兰文化宝库。逊尼派的四家教法学派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可见当时的学术气氛之浓、思想之活跃,可以说是与时俱进的典范。当时欧洲还处于落后状态,他们通过西班牙将许多阿拉伯的书籍翻译成拉丁文,并纷纷向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学习,阿拉伯文化对欧洲的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的发展及文艺复兴运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对此历史学家的评价是:阿拉伯文化对人类文明作出了辉煌的贡献。

阿拉伯的天文学、历法、数学、医学等自然科学同期传入中国后,对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反过来,中国的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火药四大发明经阿拉伯人传入阿拉伯后,又被传入欧洲。他们在沟通东西方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回想一下鼎盛时期的伊斯兰教,现代伊斯兰教在世界中的地位大大落后于当时。应该反思,那时的伊斯兰是不断推动历史的步伐向前迈进的,四家教法学派的出现,更是体现了《古兰经》中“安拉要你们容易,不要你们困难”的教导。各教法学派之间在一些细小问题上有所区别,但大家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团结办教。这就是伊斯兰教最鼎盛时期的状况。

二、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顺应历史的演变,与时俱进,保存和发展自己

(一)伊斯兰教法讨论会

该会于1988年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召开,有来自20余个伊斯兰国家和中国、英国、印度等国学者、思想家出席会议。会上共收集了16篇论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埃及著名学者爱资哈尔长老贾德·哈克发表的论文《伊斯兰教法的灵活性》。会议十分重视这篇论文,将其作为讨论的主调文章,当时在各报均以全文登载。该论文提出伊斯兰教的律例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因为时间、空间的变更和教法学家的创制而变更的,如当然事物的当然性和非法事物的非法性;另一类是从时间、空间和情况诸方面来看,可根据社会公益的需要而变更的,如惩罚的量和性质。社会公益指维护穆斯林自己的宗教、生命、理性、子嗣和财产,反之则是公害。贾德·哈克认为,随着时间、空间和习惯的变更而律例的变更乃是教法变更的一种征兆。但他又说,作为适应地球上人类生活需要的伊斯兰教法,其所有特点都可以证明,教法的灵活性是以不损害真主和使者所制定的原则为前提的。这就是说伊斯兰教法有它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性就是真主和圣人所制定的,也就是《古兰经》、“圣训”中所规定的原则是不能变更的。但是涉及社会公益的需要,如惩戒的量和性质,以及穆斯林宗教生命财产理性的处理等方面,从教法角度就有其灵活性。

会上有的学者提出现代学者需要集体创制教法律例,以便解决随着科学技术和文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

(二)埃及伊斯兰事务最高理事会简况

埃及伊斯兰事务最高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也有隔年召开的。这是一个反映当代伊斯兰教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的国际会议。级别高,规模大,代表性广泛。应邀出席会议的有各伊斯兰国家的宗教部部长或国务部部长、国家级穆夫提、伊斯兰组织负责人,此外还邀请基督教、天主教的神父、牧师、主教乃至梵蒂冈神职人员,西方国家的东方学者等。如1996年7月召开的第八次会议除邀请上述人士外,还邀请了德国前总理施米特和梵蒂冈天主教教皇的代表,会议的主题是“伊斯兰教和文明对话的前景”。会议结束时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指出:“伊斯兰教是真主的宗教,和平的宗教,它反对暴力,反对恐怖主义,为人类的和平安宁,人类的幸福而努力。提倡人与人之间、各宗教之间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