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文化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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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伦理文化(3)

(6)谦虚谨慎。谦虚谨慎是东方民族的一大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尤以温、良、恭、谦、让而著称。伊斯兰文化在这一方面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方面,它认为人是万物之灵长、天地之精华,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人理应昂首挺胸,顶天立地,毫无愧色地生活;而另一方面,人毕竟是被造物,人虽有理智,有思维能力和劳动能力,但人的理智是有限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有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大多数“芸芸众生”。事实上错误和过失伴随着人的一生,也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过程。人无论是对自然的认识,还是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有合理正确的一面,也有不足的、欠缺的一面。可以说,人的认识永无止境。所以,伊斯兰要求人们谦虚谨慎,切忌自以为是,固执己见,骄傲自满。《古兰经》在描述人应该具备的修养和美德时说:“至仁主的仆人是在大地上谦虚而行的;当愚人以恶言伤害他们的时候,他们说:‘祝你们平安。’”(25:63)“当他们听到恶言的时候,立即退避,他们说:‘我们有我们的行为,你们有你们的行为。祝你们平安!我们不求愚人的友谊。’”(28:55)就是说有修养的人不跟那些愚不可及而自以为是的人一般见识。穆圣虽贵为先知,但他向来很谦虚。据圣诞阿依舍传述,某人曾一而再、再而三地求见穆圣,“这兄弟真有点令人头痛”。但是穆圣还是允许那人进了自己的家,并且非常亲切地与他进行了交谈。等那人离开以后,阿依舍就问穆圣:“刚才你听说某人要求见面而说了如此这般的话,可是当你接见他时,你又是那样愉快和高兴,这是为什么?”穆圣回答说:“你什么时候见我对人粗鲁过,在真主看来最可恶的人是那因粗鲁而使人们不愿与之往来的人。”穆圣的弟子艾奈斯说:“我跟随穆圣一辈子,没有听他说过一句厌恶我的话;凡是我做过的事,他从来没有责备我说:‘你为什么要做那件事?’凡是该我做而我没做的事,他也不怨说:‘你为什么没做这件事?’”有一次穆圣拄着手杖因事外出,人们看见他便肃然起立,以示尊敬。他却说:“你们不要像基督徒过分尊敬麦尔燕之子——尔萨一样对待我,我只是真主的仆人,你们应当说我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伊斯兰对于如何做到谦虚谨慎还有一些细致入微的指示。《古兰经》说:“你们不要藐视众人而转脸,不要洋洋得意地在大地上行走,真主确是不喜爱一切傲慢者、矜夸者的。”(3:18)伊斯兰对人的言谈举止都有一些具体的要求,要求人们不要趾高气扬,夸夸其谈。《古兰经》指出:“你应当节制你的步伐,你应当抑制你的声音,最讨厌的声音确是驴子的声音。”(31:19)伊斯兰还要求人们谨言慎行,管住自己的舌头,以防祸从口出,言多必失。它反对人们高谈阔论,哗众取宠,反对人们强词夺理,无理狡辩。穆圣说:“真主最不喜欢无理狡辩的人。”“在得到正道以后,若想保持不变,就应该放弃强词夺理。”有一次穆圣看见他的几个弟子为一宗教方面的问题争论不休,便说道:“别争论不休了,信仰伊斯兰的民众!你们的前人就是因此而灭亡的,你们怎么也亦步亦趋地重蹈覆辙呢?信徒们!放弃毫无意义的辩论吧!远离诡辩吧!的确,诡辩对诡辩者没有任何益处。丢弃吧,强辩只能导致犯罪!与强词夺理决裂吧!这只能加速争论不休者的灭亡!”

(7)团结协作。人是社会的人,而社会是一个合作的体系,社会的进步、事业的成功都有赖于群体的力量。因此,伊斯兰在尊重个性的同时也特别注重群体(哲玛体)的价值,更重视群体的力量,发挥群体的作用,要求人们团结合作,群策群力。《古兰经》号召人们说:“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你们当铭记真主赐予你们的恩典,当时你们是仇敌,而真主联合你们的心,你们借他的恩典才变成教胞;你们原是在一个火坑的边缘上的,是真主使你们脱离火坑。真主如此向你们阐明他的迹象,以便你们遵循正道。你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这等人,确是成功的。你们不要像那样的人,在明证降临之后,自己分裂,常常争论,那种人将受更大的刑罚。”(3:103—105)伊斯兰强调人类能够在共同的信仰基础上团结合作,而不能在利益关系驱使下实现真正的团结。《古兰经》说:“他使他们的心联合在一起,假如你费尽大地上所有的财富,你仍不能使他们的心相联系,但真主已使他们联结紧密。”(9:15)伊斯兰要求人们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上实现团结合作,而不能无原则地讲团结,不能和恶人同流合污,不能助纣为虐。《古兰经》指出:“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5:2)穆圣也很重视团结协作,他说:“穆斯林和穆斯林之间像一座建筑物,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穆圣坚决反对宗派主义,他说:“谁倡导宗派主义,谁就不是我的民族中的一员。”

以上是伊斯兰提倡的善行和美德。从历史上看,早期的穆斯林,由于穆圣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基本上能做到忠厚诚实,坚忍不拔,慷慨仗义,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因而穆斯林社会能够健康地发展。中期的穆斯林绝大多数人还能遵循上述道德准则,因而中世纪穆斯林社会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科技进步,国家强盛,蒸蒸日上。而到了近现代,穆斯林社会统治者越来越腐败,民众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下降,于是整个社会江河日下,走向衰落,最终成了西方列强的牺牲品。而当代穆斯林正在追寻往日的辉煌,在道德重建方面进行着艰苦的努力。

在劝善的同时,还要戒恶。伊斯兰所反对的恶行和恶德主要有以下几种:

(1)顺从私欲(乃夫斯哈瓦)。私欲是万恶之源,人之所以做违法犯罪和败坏道德的事情,是由于私欲在作怪。比如:争权夺利,沽名钓誉,寻花问柳,等等,都是顺从私欲的表现。争权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领袖欲和统治欲,夺利是为了满足一己的物欲和贪欲;沽名钓誉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表现欲;寻花问柳则是为了满足色欲。私欲是人的各种欲望中的一种不健康的、不正当的欲望。当一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时,他就会不择手段,不惜损人利己,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伊斯兰要求人们克服私欲,战胜自我。《古兰经》告诫达吾德圣人说:“达吾德啊!我确已任命你为大地的代治者,你当替人民秉公判决,不要顺从私欲,以免私欲会使你叛离真主的大道。”(38:26)事实上,《古兰经》对达吾德圣人的告诫也是对全体穆斯林的告诫。穆圣则把私欲与敌人相提并论,他说:“战斗分两种:一种是和敌人作战;另一种是和私欲作战。”可见私欲是多么顽固,需要拿出和敌人作战的勇气和决心才能战胜它。

(2)虚伪狡诈。在生活当中,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能真诚地对待自己,而不受他人的欺骗和愚弄。可是,由于私欲作怪,人们有时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骗取他人的信任,就有虚伪狡诈的行为。伊斯兰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坚决禁止。《古兰经》说:“不信真主的迹象者,才是捏造了谎言的,这等人确是说谎的。”(16:105)表里不一,两面三刀的人最为伊斯兰所反对。《古兰经》针对伪信者(木讷非格)警告道:“他们想欺瞒真主和信徒,其实他们只是自欺,却不觉悟。他们心里有病,真主增加他们的心病,他们将为说谎而遭受重大的刑罚。”(2:9—10)《古兰经》进一步描述伪信者们的两面手法说:“他们遇见有信仰的人们就说:‘我们已经信仰了。’他们回去见了自己的恶魔就说:‘我们确是你们的同党,我们不过是愚弄他们罢了。’真主将用他们的愚弄还报他们,将任随他们彷徨于悖逆之中。”(2:14—15)又说:“他们动摇于信仰与不信仰之间,既不归这等人,也不归那等人……伪信者必堕入火狱的最下层,你绝不能为他们发现任何援助者。”(4:143—145)这就是说,虚伪狡诈的人只能得逞于一时,而不能成功于一世,到头来只能自欺欺人,弄巧成拙,自取灭亡。穆圣说:“有两面脸的人,在真主面前是没有脸面的。”“最无耻的人就是两副面孔的人,用这副面孔去见这种人,用那副面孔去见那派人。”

(3)沽名钓誉。沽名钓誉,阿拉伯语叫“日亚”,其本意是“让人看见”。也就是说,某个人做一件好事,其动机是不纯洁的,其目的是不高尚的,他做好事,不是为了好事本身,不是为了有利于宗教、有利于社会,而是为了让人看见他在做好事,为了求得大众的好评和社会輿论的赞誉,换句话说,他表面上做一些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的好事,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自己。伊斯兰极力反对这种沽名钓誉的行为。《古兰经》指出:“你曾见否认报应日的人吗?他就是那个呵斥孤儿,且不勉励人赈济贫民的人。伤哉!礼拜的人们,他们是忽视拜功的,他们是沽名钓誉的,他们是不肯借人什物的。”(107:1—7)沽名钓誉,被伊斯兰认为是举伴真主(舍热克)的表现,要求人们戒绝之。伊斯兰要求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纯洁的动机(涅特),要怀着一种一切为主,求主喜,不求人喜,取悦于主,不取悦于人的崇高目标。否则,一个人纵然有天大的善功和善行,也都是徒劳的,无效的。一个人在人前礼拜,在人后旷拜;在人前封斋;在人后开斋;在人前做好事,在人后做坏事。这种人的善功,不为真主所接纳,而且要受罚。

(4)嫉妒怨恨。嫉妒,阿拉伯语叫“脸色底”,是指生活在同一环境中的人,境遇差的对境遇好的人所产生的一种怨恨心理。如地位较低的人对地位较高的人,比较贫穷的人对比较富裕的人,比较愚笨的人对比较聪明的人,比较丑陋的人对比较美丽的人,失败的人对成功的人,都会产生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本是人之常情。可是,这种情感,若不加以克制,任其发展,则会变成嫉妒和怨恨,嫉妒和怨恨不是人之常情,而是一种病态,所以伊斯兰要求人们克服这种毛病,不能任其恣意发展,以免伤害他人。嫉妒何等可怕,以致《古兰经》提醒人们求主保佑,免遭嫉妒者的伤害。《古兰经》说:“你说:祈求宇宙万物的主保佑我,免遭突然发生的灾祸,沉沉黑夜中的邪魔,妖妇巫婆吹咒的蛊惑,嫉妒者的毒害。”(113:1—5)穆圣则要求人们克服嫉妒心,增强爱心。他指出了嫉妒的危害性,他说:“你们不可嫉妒,嫉妒灭善,似火吞柴。”“你们染上古人的忌恨病,忌恨犹如剃刀,并不是说它能去发,而是说它会削弱宗教。”

(5)诽谤背毁。如果人的嫉妒心得不到克服,任其发展,必然会伤害他人。而诽谤与背毁,破坏别人的名誉,是嫉妒者惯用的伎俩。在生活中,不知有多少品行端正,能力超群,出类拔萃的人,成了诽谤和背毁的牺牲品。伊斯兰禁止人们诽谤与诋毁别人,禁止人们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认为诽谤和诋毁别人,如同吃同胞的尸肉一样可恶。《古兰经》说:“你们不要互相背毁,难道你们中有人喜欢吃他的已死的教胞的肉吗?你们是厌恶那种行为的。”(49:12)《古兰经》认为诽谤者和诋毁者是十分可悲的,说:“伤哉!每个诽谤者、诋毁者他聚集财产,而当作武器,他以为他的财产,能使他不死。绝不能,他必定要被投在毁灭坑中。”(104:1—4)穆圣描述诽谤者的结局说:“登霄时,我看到一些人,长着铜爪,撕着自己的面颊和胸肺。我问哲伯力勒天使,这些人是什么人?他说:‘吃人肉,毁人誉者。’”旨在警告人们力戒诽谤和诋毁,诚恳待人,坦荡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