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文化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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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经济文化(3)

第二,重商崇商的价值观,促进了伊斯兰国家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在中世纪的中国和欧洲,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鄙视商业和商人,从而阻碍了商业经济的发展。而在伊斯兰国家,由于伊斯兰的价值观和经济观崇尚商业,尊重商人,从而使商业贸易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穆斯林商人不仅活跃于伊斯兰国家境内各城市、乡村之中,而且其足迹踏遍亚、非、欧三大洲的许多重要港口和城市。阿拔斯王朝各地有许多商业中心,首都巴格达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商业大都会,市场上商品种类繁多,琳琅满目。从毛织品、丝织品到玻璃制品、陶器、瓷器,从农产品、水果到金银制品、珠宝、香水等等,应有尽有,丰富多彩。“自8世纪初到15世纪末,欧洲人到东方之前,全世界的国际贸易都由阿拉伯人操纵。”在西非洲,从公元7世纪后期,穆斯林商人就开通了撒哈拉商道,深入到非洲腹地。开辟撒哈拉商道是一项艰苦的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穆斯林商人冒着炎炎烈日,牵着骆驼,长途跋涉,还要时时提防强盗的劫掠。然而信仰的牵引与现实的驱动,使他们热情倍增,无所畏惧,终于通过撒哈拉商道,第一次将欧洲、阿拉伯半岛与中非洲连接起来。商业贸易与文化交流是相辅相成的。穆斯林的商业活动也促进了伊斯兰文化在非洲的传播。大批非洲人信仰了伊斯兰教,加入到了穆斯林的行列。在东非,穆斯林商人深入到哥达德角,从利比亚亚到肯尼亚一线都有穆斯林商人,形成了东非沿海穆斯林商团。13世纪时,商业在这里占据主导经济地位。

在亚洲,穆斯林商人和其他各国人民共同开辟了两个大商道:一是陆上“丝绸之路”,二是海上“香料之路”。丝绸之路,东起长安,横穿欧亚大陆腹地,西至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全长7000多公里。公元8世纪以后,穆斯林商人就活跃于这一商道当中,他们既当商旅,又当文化使者,把伊斯兰文化带到了中国西北,从而促成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改信伊斯兰教,也促成了回、东乡、撒拉、保安等穆斯林民族的形成。穆斯林商人还通过海上香料之路来到中国东南沿海城市,促进了广州、泉州、福州、杭州等城市的繁荣。“当时的阿拉伯商人把象牙、犀角、珍珠、宝石、玛瑙,各种香料和药材贩运到中国来换去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金银和钱币,又贩运到西方去,以谋取厚利。据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的国外贸易统计,广州、泉州、杭州三州市舶司所收购的乳香达354449斤之多。8世纪时,巴格达城里有专卖中国瓷器的市场(叶孤比地方)。这种国际贸易的发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各国的经济生活,也促进了中国人民与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同时,穆斯林到东南亚各国进行商业贸易,最终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成为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

在欧洲,发掘于20世纪前25年的10000多枚穆斯林古钱币,表明10世纪时,阿拔斯王朝与欧洲国家甚至与遥远的北欧国家(如芬兰、瑞典、挪威、丹麦等)之间的商业贸易十分兴盛。事实上,处于亚、非、欧之间的伊斯兰国家的人民,在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第三,伊斯兰教的分配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贫富悬殊,化解了社会矛盾,尤其是禁止高利贷经营的规定使国家经济免受高利贷之害,从而有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适度消费的主张,有利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尽管统治者的生活有时也穷奢极欲,挥霍无度,但整个臣民的生活相对处于节俭状态。这一点有利于积累,有利于生产。

如果说,中世纪穆斯林的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话,近代却发生了变化。近代以来,伊斯兰世界分崩离析,思想僵化,社会动荡,经济停滞,国势衰微,江河日下。与此同时,欧洲国家却科技昌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势强盛,走在了全世界的前列。

为什么伊斯兰国家近代以来落后了呢?其中的原因同样很多,也很复杂。东西方的历史学家们也各自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过不少结论。而我们认为,除了其他许许多多的原因以外,穆斯林价值观(其中包括经济思想与观念)由积极进取转向保守僵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早期的穆斯林,尤其是走出沙漠面向世界的阿拉伯穆斯林虽没有多少文化,却也没有什么思想包袱,他们观念开放,思想敏锐,态度虚心,开拓进取,在伊斯兰教经营现世的精神鼓舞下,钻研科技,重视文教,并且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精华,特别是希腊文化、印度文化、波斯文化和中国文化的优点,兼容并蓄,集思广益,充实自己,最终创造出了一个灿烂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文化的发展反过来又推动了经济的繁荣。然而,穆斯林的历史并没始终沿着这个方向发展下去。到了13世纪,历史发展又急转直下,伊斯兰世界慢慢开始走下坡路了。此时统治者远不及早期哈里发那样开明、清廉、励精图治,那样有雄才大略,而是争权夺利,奢侈糜烂,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同时在学术文化上,大搞唯我独尊,限制了不同学术观点的交流,墨守成规,抱残守缺,扼杀穆斯林原有的开拓精神和创造精神,并宣布在宗教理论上“独立思考”(乙直提哈德)的大门已经关闭,叫人们固守原有观念,而无视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仍然拿老套套去解决,不允许人们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些下层穆斯林对统治者的腐败深感不满,屡屡发动起义,均被残酷镇压。于是无可奈何地转向神秘主义(苏菲派)。放弃现实的斗争,寻求所谓内心的净化,为此,也像其他一些宗教一样,出家修行,逃避现实,淡漠功利,提倡禁欲,以此求得心理平衡。这股风蔓延到整个社会,使伊斯兰教原有的经营现世、注重生产的价值观丧失殆尽。整个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统治者穷奢极欲,挥霍无度;老百姓生活无着,悲观失望。从而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到了近代,在伊斯兰国家走下坡路的同时,西方通过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日趋强盛,蒸蒸日上,于是又进行了侵略包括伊斯兰国家在内的其他落后国家的活动。穆斯林的一些有识之士,面对本国统治者的腐化堕落、专制残暴和列强的侵略,面对内忧外患,感到痛心疾首,立志要进行改革,奋发图强。

从近代、现代到当代的改革主义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几乎席卷了整个伊斯兰世界,改革主义派别众多,目标、模式、思路、方案多种多样。但是没有哪一派想从根本上否定伊斯兰教教义和基本信仰,只是要求穆斯林解放思想,恢复和充实伊斯兰教原有的注重现世,追求功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灵活性、务实性主张,让伊斯兰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满生机和活力,以迎接现实生活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里的挑战,试图摆脱困境,走向昌盛。

为了解决各伊斯兰国家所面临的带有共同性的经济问题,一些伊斯兰经济学家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探索解决经济问题的途径,提出以伊斯兰价值观念指导经济问题的主张,学者们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对建立“伊斯兰经济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论证,初步形成了伊斯兰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首先,伊斯兰经济学家非常重视对“人”的概念的限定,认为对人的概念的不同理解是伊斯兰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的界限。学者们认为,与其他类型的经济一样,伊斯兰经济也是以有限的资源去满足无限的需求;但与众不同的是,伊斯兰的经济主体是有信仰的人即穆斯林,指导经济活动的诸种规则寻源于伊斯兰的诸种价值,调节经济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市场机制、行政干预、法律手段,也有穆斯林的信仰、道德和行为规范。

其次,与人相联系的财产权的概念。世界万物的主权归真主,穆斯林只拥有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伊斯兰经济制度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既不是完全的公有制,也不是绝对的私有制,而是一种有限的私有制。所谓“有限制”是指穆斯林对自己财产的权利受真主的主权的制约,受伊斯兰教道德规范的约束,在财产方面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一些义务。

第三,伊斯兰经济学比较重视国家(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学者们认为,伊斯兰经济虽属市场经济,但政府的职能也很重要,它有两个特性,一是奉行“大社会,小政府”的方针,不实行全盘的计划经济,不过分或不适当地干预经济,以致市场偏离均衡状态。二是政府可以在适当范围内合理地干预经济,充分发挥其调节的职能作用。还认为,政府应保证各种生产、交换活动都公平、合理地进行;在分配上政府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那些勤勉但能力差的阶层的正常收入;国家还应依照教法制裁从事违法经济活动者;国家还负担进行对外贸易的任务,等等。

以上是伊斯兰经济理论中关于生产关系的基本轮廓。同时,学者们还着重论证了“则卡提”(天课)税收理论和废止“里巴”的金融理论。

“则卡提”(天课)是穆斯林的“五功”之一。学者们认为,天课制度具有诸多优越性,它完全可以成为当代伊斯兰国家财税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先,它有助于的富济贫,缩小贫富差距;其次,由于天课用于扶贫和社会的公益事业,因此它具有类似保险制度的功能;第三,由于财产是征税的主要对象,促使人们把闲置资金投放到生产性经营中,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第四,由于天课是宗教课税,信仰促使人们一般不会出现逃税、漏税现象,有利于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里巴”原指前伊斯兰时期盛行于阿拉伯半岛的高利贷利息,《古兰经》和《圣训》都明确禁止里巴。学者们认为,里巴与现代的利息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形式和利率的不同,它们都是一种未经付出劳动的,按一定比例的超过原借贷金额之外的收入,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非法收入,不劳而获的行为,无论是工业资本、农业资本、商业资本,还是金融资本,均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