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爱上我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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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中国式小偷

第八十四章:中国式小偷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如果同时走过一个乡村女人和一个城市女人,那小偷一定会拣那个乡村女人下手;如果某个地方,有一处高尚住宅小区,一处贫民区(依照前面那种说法,类推为“卑鄙住宅小区”可以吗?),那小偷一定会选择那个贫民区作案。很多人都抱怨城市里小偷多,小偷凶狠,自己刚下火车就被小偷把钱包给偷走了,可是你见过小偷在乡村的表现吗?你知道小偷在农村是怎么偷盗的吗?他们会在半夜三更,七八个小偷一起,开着大蓬车——现在改成了面包车——直接来到你的乡村你的家里,一两个人拿着刀或者斧子,站在你的卧室门口,另外的几个人就从容不迫的把你们家的小麦、玉米、大豆,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还有牲畜比如牛、羊、猪赶到或捉到车上,就这样全部给偷走了。其实有时候你已经醒了,明明知道小偷已经来到了你的家里、你的屋子里,可是你不敢起床,因为你知道,你一起床可能就会没命,所以只好心痛的、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小偷把你的劳动果实全部都偷走了。

如果你了解了这些,你就会说,小偷对于你们这些城里人,那简直是客气多了!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比较?究竟要说明什么问题?那我告诉你吧,根据我多年的观察,多年的亲身体会,我发现,我们中国式的小偷,准确的说是目前我们中国的小偷,那真是与众不同,他们既不同于古代的梁上君子,又不同于外国的劫车大盗,他们专偷穷人!

你会说,小偷中也有劫富济贫的好人;当然了,我也不排除有那样的小偷,可是,那只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一的一个,正好让你给赶上了,给遇到(你真的见过那样的小偷吗?或者,只是你善良之心的臆想?)了,但是剩下的九百九十九个小偷,依然是,专偷穷人!

我先说一点我身边的例子吧!

早些年,就是我大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我们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牛,因为要靠牛来碾小麦,要靠牛来耕地。那时候,一个家庭中,最值钱最宝贵的财富也就是牛了,偷走了牛,等于偷走了一家人的生计,偷走了一家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可是尽管牛这样重要,我大伯家的牛,还是被人给偷走了,被小偷在后墙上挖了个大洞,把牛给偷走了!

我至今依然清晰的记得我大娘在村里的大路上一边哭一边骂的样子。哭得悲痛欲绝,骂的满脸通红。可是小偷他听的见吗?我想小偷早就把牛卖掉,拿着钱逍遥自在去了吧!

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我大娘的骂声还没有落地,就是说她白天还一直在骂,有一天夜里,小偷就又来偷我家的牛了。幸亏我母亲睡觉比较清醒,或者说提高了警惕性,母亲听到养牛的那间房子里传来牛“呼哧呼哧”的声音,就赶紧悄悄的起来了,母亲在牛屋的窗前,借着朦胧的月光一看,发现有一个人,正在挖牛屋的后墙呢!已经挖出了簸箕大小的一个洞。母亲吓得直哆嗦,但迫于生计,还是鼓着胆子大喊了一声:“抓小偷!”结果小偷“扑通”一声,栽倒在墙后面了!

但是母亲不敢一个人绕到墙后面去抓住小偷。等到村民们都赶来的时候,到墙后面一看,小偷早爬起来逃跑了!

我大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白杨集镇的高中,那时我的爷爷已经不再种地了,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分给了四个儿子,自己到张家坑岸边开荒种芦苇(农村人哪懂得什么清闲!)去了。种芦苇是为了在冬天里打草鞋卖,尽管那时候好多人已经不喜欢穿草鞋了。但是闲暇的日子毕竟多了起来,爷爷就重新拾起解放前的祖宗传下来的另一个职业:鸡蛋变皮蛋。我们那里称为变“变蛋”,第二个“变”字在这里作名词使用。

收鸡蛋,买石灰,买锯末,买其他我说不上来名字的原料,总之忙了一个多星期吧,变蛋终于变好了,爷爷又起早贪黑的去赶集,七十多岁了还骑着个破自行车,带着个大连筐,满满的装上几十斤变蛋,去把变蛋卖掉。又卖了大约一个星期,赶了好几个集,终于赚到了八十多块钱。当然这对于爷爷来说已经不少了,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我那时一个月的工资才二百三十多块。可是,在有一次赶集回来的路上,刚走出村庄不远,就被两个小伙子拦住车头,把车头前面挂着的提包给抢夺走了。可怜爷爷那提包里,连本带利二百多块钱,全被这两个王八蛋给抢走了!

爷爷回来之后,垂头丧气,一语不发,再也没有了继续做生意的动力。他还以为,现在的人,经历过文革的是非标准洗礼的人,还会像以前那样淳朴啊!

我的爷爷奶奶,分了自己的土地之后,一直在养羊。在我毕业之后,已经养了一小群,已经八九只了,每天都要辛苦的去野外放羊或者给羊薅草,因为这是爷爷奶奶全部的家当。就在爷爷被抢走提包之后不久,好像只有三个多月吧,有一天夜里,爷爷住的小院的后墙,被小偷挖了个大洞,可怜爷爷养的那一群羊,被全部偷走了!

你会说,怎么竟有这样的事情?怎么不到派出所去报案去啊?

是啊,报了,谁说我们没有报案?每一次发生失窃行为,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赶紧到派出所去报案。可是,你知道吗,在农村,这样的事情多了,你以为派出所能忙得过来吗!要不然现在怎么会搞那种村民联防制度呢!你没见现在村里家家户户都发了个小型警报器吗!

这以后,尽管几个儿子这样那样的口头安慰,但爷爷在不久后还是病了,这一病,就再也没有好转过来!

爷爷去世以后,我才终于深深的领悟到,这两件事情对爷爷的打击,我才终于明白,我们的小偷,他偷走的不仅仅是爷爷那少得可怜的财产,他偷走的更是,爷爷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我更难过的是,我当初怎么那么傻,怎么没有省下来一点钱,哪怕只有一二百,给我的爷爷,让他重新鼓起生活的希望!我很痛心我怎么没有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当时怎么没有意识到这两件事情对爷爷的伤害程度!我很痛心我那时怎么没有钱,怎么不去想办法挣钱!

要是像现在一样多好,怎么说每个月的工资也能领到一千多块钱了,就是把那几百零头给我爷爷,剩下的,不还够一个月吃饭的吗?可是时光不能倒流,一切都无法再回头。这也正是我最痛心最内疚最为遗恨的地方,它是我的隐痛,永远会伴随我一辈子,让我永远高兴不起来,对生活永远是一种悲观的态度!

此后,在我的工作中,白杨集高中包括街上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我是一个特立独行的穷人,可是我丢过很破旧的二手摩托车,丢过亲戚送我的破自行车,被掏走过几十元钱(再多的钱,山人没有)。个人的事,我就不再多说了吧,总之刚才我就已经说过,不要以为你没有钱,小偷就不会青睐你,我们中国式的小偷,他专偷穷人!

中国的小偷,为什么会这样?

是啊,许多年以来,我也一直在苦苦的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小偷,他们不是穷人吗?如果不是因为贫穷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出来偷东西?如果他们是穷人的话,那为什么又同类相煎、专偷穷人?

后来再回头研究研究红楼梦,突然有那么一天我才醒悟过来,是我的习惯性思维出了点偏差,其实中国式小偷真的很特别很另类,他们早已失去了古代梁上君子的做派,他们就好像红楼梦中的丫环袭人,因为偶然被贾宝玉兴之所至干了一下,就自觉的把自己归入到了主子的行列;这些小偷也一样因为利用偷来的财物偶尔过了一次奢侈的生活,就自觉的把自己归入到了财主的行列,从而开始极端仇视下层人民,专偷穷苦百姓!

不信吗?你到派出所看看被抓的小偷,哪一个不是衣着光鲜、一身名牌努力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富人一样?

由此可见,中国式的小偷,他们的行为将会使中国人穷的更加贫穷,甚至偷得穷人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将来你会发现,中国的贫富分化,这里面其实也有小偷的功劳。

当然了,很多事情祸福相依物极必反,当所有的穷人都被小偷伤害过一遍甚至几遍之后,我相信以后杀死小偷、打死小偷(包括抢劫犯)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当一个富人,在某个地方看到一个小偷被活活打死之后,不要感到难过,不要有一种穷人何苦伤害穷人的感慨,不要感到穷人真是不可救药,其实是你自己错了,我们的小偷,早已将自己纳入到了富人的行列,而你们这些富人竟然还浑然不觉,不在他们被活活砸死之前援之以手,救下你们的同类!

不要在我面前谈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那只是雨果一个浪漫主义的想象,在中国现阶段,不存在冉阿让那样经过神父一点化就立即觉悟的小偷!

也不要谈什么梁山好汉,我们的小偷,早已集体失去了梁山好汉对贫苦百姓的同情心!

如果在大街上,看到一群人在群殴一个小偷,我会怎么办?

我首先会想起我的爷爷被偷的事情,然后我为成为第一个拿起砖头的人。其实何止是这样?如果有可能的话,如果我做了国家总统的话,那我会首先立法,所有偷盗、抢劫、非法占有贫困人民财产的人,立即全部处死!我会杀得整个中国没有一个人再敢伸出第三只手!

可是现在,你看看,我们不敢带太多的钱去街上,我们不敢一个人去银行取钱,我们甚至不敢在大街上把钱数一数,因为数着数着,走不到一百步,你手中的钱就已经不是你的了!所以我们不得不时刻小心,时刻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因为我们还要靠那一点点钱活下去。

为什么要写这些?为什么突然想起了小偷?我不是正在写杀死一只白狐狸吗?写这些和整个小说的主题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写下这么多的推论我不过是要大家明白我对小偷的感情而已。那种感情显然不是一个“恨”字所能够表达出来的。总之在我身边我是不能容忍小偷存在的,并且在每一次的午夜梦回,我都为上小学时曾经差一点钓到侯老师的那本小学生作文选感到后悔,感到深深的惭愧。因为,如果那次我成功了,我不也成了一个小偷了吗?显然我无法用孔乙己那种“窃书不能算偷”的论调来开脱自己。我很庆幸我那次钓书没有成功,看来也是上天不想让我成为一个小偷,所以才让我从盗窃的边缘滑落,那么上天是不是要赋予我更严峻更有意义的任务?是不是想让我成立一个组织将来为天下人杀光小偷?上天是不是不想让我在杀光小偷之前,因为自己也曾经有过盗窃的经历而内疚、而挥刀自杀?

现在,在我们的小说中,关于盗窃的事情,已经悄悄的找上门来了。

我们在第三章已经说过,刘劝云和她的丈夫,那个小胡子,已经被计划生育这个庞大的系统无情的抛弃了,因为我们伟大的国家马上就要废弃计划生育政策了,我们说,刘劝云反而因此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女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像母亲的母亲了。可是你知道,我们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多么严重吗?我们的刘劝云,当年阻止别人生第二胎,可现在,为了要一个男孩,他们夫妻二人,也不得不冒着被抓走被罚款的危险也生了第二胎。说起来这真是讽刺!

好在上天有成就世人之美,第二胎是个男孩。

可是在这个男孩九个月大的时候,刚刚就要会走路的时候,被人给偷走了!

你打开电视看了“宝贝寻根”这样的节目了吗?你看到了那些被拐卖的儿童充满泪水和恐惧的面孔了吗?你看到了丢失了孩子的母亲那种泪流满面悲痛欲绝万念俱灰疯疯癫癫的表情了吗?你能体会到这些偷走孩子的小偷还有人贩子给人们的心灵造成的伤害吗?如此看来,关于盗窃的事情,我个人所受到的伤害,和孩子的母亲所受到的伤害,比较起来,是不是就算自作多情?那既然这样的话,我拿起一把刀,去杀掉这些小偷,你至少可以理解了吧?

你也许会说,你不是对刘劝云没有好感吗,为什么还要替她说话?

是啊,鉴于我们过去的历史,对刘劝云没有好感的,又何止我一个人!自从她出局之后,还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和她打交道,可见人们怕她,已经怕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固定的思维方式。所以她和她的丈夫,很快也步入了劳苦大众的行列。对于我们的阶级兄弟,阶级姐妹,我们又何必太在意她的过去呢?如果人民是水的话,那水呢,自然也有包容之心。

看到刘劝云在丢了孩子之后悲伤的无法自己,哭得几次昏死过去,周围的人也不禁泪眼婆娑。

正是:

细雨蒙蒙夜沉沉,

梁上君子进我门。

腹内诗书存万卷,

床头金银无半文。

出门休惊黄尾犬,

越墙莫损兰花盆。

天寒不及披衣送,

趁着夜色赴豪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