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花之我们没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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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66章

离开灵的房间,小城的秋天终于还是不得不出现。毕竟人的主观意识只对自己产生效应,该是秋天的,还是依旧。

尚且还是清晨,秋的雾轻快地悬浮在半空中,相互追逐嬉闹,隐约还可听见欢笑声。在不经意间,雾把被修得如日军炮楼的残破钟楼包围起来,联合风一起嘲笑它。钟楼于是恐惧起来,似乎可怕的红卫兵又冲了上去,粗重的古钟大吼一声。阳光照射下来,穿透本就虚无的雾,莽撞地跌进残楼。雾笑得更欢了,跑去追逐早起的人们,落在人们的头发和衣服上。

灵所住酒店的中山路的拐角公车站台处,穿西装裙的女子因为赶不上公车而气得直跺脚,把雾气在她眼睫毛上凝结成露珠都震落了。女子身边的老人倒是一脸优游,面带微笑。另外穿乳白色毛衣的男子靠在栏杆上喝一杯在自动售卖机买的牛奶,另一只手拿两个包子,腋下夹着在小摊买的当日的报纸。

车子来了,一群人挤上去。车子缓缓开动,三个穿校服的中学生从后面赶来,一面招手一面喊。车子再次停下,门打开,三个中学生跑上去。门关上,车子开出,很快消失在街角。车站牌处很快又聚集了很多人,有的更加的着急,有的悠闲依然。

雾也许是玩累了,回家吃早餐去了,可以想象他们的妈妈是如何责怪他们的。许和我们已经忘记自己贪玩的童年的妈妈责怪我们一样。

还在街上逗留的只剩莽撞的阳光和调皮的风。他们都说自己无处可去。

阳光说,我走了很久很久才到了这里,久得都记不得有多久,只是知道下一秒我就会消失。但这里比外面好,外面都是无尽的黑暗,连我也不能照亮。

风说,我从来都是四处流浪,无所谓身在何处,时间亦无从知晓,可能比传说中的大神还久远。

路边小店的电视在放早间新闻,声音很大,吵到阳光。阳光一下子撞过去,却撞到玻璃,被反弹回去,落入路人的眼睛里,被厌恶谋杀。

天变得好蓝,蓝得近乎透明。飞鸟展翅高飞,显露自己的骄傲,以为脚下所爬行的只是一些低等的生物。却又不知道暗处有两个人在看它,艺术家和杀手。艺术家以自己的形式留下它的模样,企图借来表达自己的什么思想,其实都是些无聊的老掉牙的东西。杀手看它可不是三两天了,手里捏一管枪,若非怕打下来被路人拣了便宜,嘿嘿。

鸟儿飞得倦了,降低姿势停在一棵树上,低头看见一对恋人在接吻,热烈而羞怯。鸟儿尖叫一声,飞去另一棵树。

时间过得飞一般,已接近中午。有提着大包蔬菜食物的妇女走得飞快,也许是想到下班的老公和放学的孩子。路边的快餐店开始有下班的男女进去,老板笑得满脸都是牙齿。学生成群结队回家,年轻的女孩撒着娇随男孩走进麦丹劳,也有穿背心把校服搭在肩上走进瓦罐店的……

一片虚假的繁荣,好不热闹。

然,酒店宽大的套房的卧室内,灵躺在舒适的床上,睡得很好。呼吸均匀,薄如纸片的腹部有规律地起伏,里面似乎藏有某个美好的梦。

太阳渐渐移向另外的方向,只有几许调皮一些的阳光才会溜进她的房间,但也只是在落地窗边徘徊,并不敢靠近过去。关于这一点,阳光分明不及黝黑健美的蚂蚁。是了,若是戴上眼镜仔细看,就会发现它。在一片金黄中快速移动的离群的蚂蚁,这或许也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那一片并不很大的金黄,蚂蚁走了很久。因为它时常迷失方向,走完这边走那边,然后又走这边,有时还绕圈圈。看蚂蚁的跋涉,就如观望人的一生。百转千回,,历尽波折,最后却发现回到了原点。而且,先人早对此做了说明,原因在于,地球是圆的。

蚂蚁在大约过了很久之后,终于闯过金黄的边界,抵达日光所不达的阴凉处。并头也不回的走了。

它真的能在天黑之前赶回家吗?

才一会,蚂蚁又绕了回来,一幅勇者无惧的孤胆英雄的气魄,头一低,再一次闯入那一片金黄之中,继续绕自己的圈圈。

睡梦中的她翻了个身,拉过被子盖在身上,许是觉得冷。但终于还是睡着,不曾想过要醒来。感觉就如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睡在古堡,等待勇敢的骑士来给自己惊梦一吻。

我可不是什么公主。灵说。

但实际上她什么也没有说,还是安静地睡着。只是觉得若她听见,该会如此应答。

静下心,冷眼看时间和流云在窗边无声逝去。心照不宣,与口中所说不同,没有疼痛。时光本就要用来放肆到底地挥洒,尤其是涂抹上艳丽媚俗色彩的虚假。世界是一个谎言,为了遮掩这个最初的谎言,人,用几千年的时间和无知的粗暴 以及无数谎言。一切就如一场非喜剧。我们却又无能为力,只能静待时间流失,直到伽百列的神威折断,也许,才得以匆忙看一眼岁月的河里到底沉了何物。神于是开口说话,以我们听不懂的单音节。但可以清楚知道的是,我们死了。一眼就是一生,这是代价,该付出,不必有怨言。

的确。有人在黑暗里出声附和,只是不必理会他,那并不是此时空的人。

夕阳逐渐西沉的时候,灵醒过来,脸上残留些困倦,精神也不是很好。然,她已经起身下床,穿上干净的衣服。仔裤和棉布衬衣,看上去有些邋遢。南方的秋天不会怎么冷,虽然她执意说此时是冬天。她向来不喜欢厚重繁复的衣着,所以除非真是觉得冷,否则她会坚持穿最简单轻便的衣服。

穿好衣服,她把长发扎起来,对着镜子照一下。朴素得像个少不经事的女孩,只是脸上的皮肤因为烟酒和阳光风沙而变得粗糙黝黑。与其说是不经事的孩子,不若说是一个农村妇女来得实在。

她从大背包的暗格里抓出一把钱塞进仔裤后面的口袋,然后另把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折好,放进前面的小口袋中。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然后开门去外面寻找吃饭的地方。其实,酒店本就有提供餐饮,而且也相当的不错,然,就是喜欢不来。

在酒店附近转了一圈,然后走进一家拥挤的兰州拉面馆。无论在何处,似乎兰州拉面都有很好的生意。

店不大,人又多,没有单桌,灵只好和三个男子拼一桌。等面上来的时候,灵看对面低头吃面的男子,短发,脸很脏,该有几天没洗了。黑色大衣皱皱的,散发出浓烈的烟草味,手指修长有力,绞面的时候,现出手指内侧的茧子。其他两个男子与他相差无多,一个较年轻,带了一个黑皮包。他们并不是打工的人,不是警察就是当过兵的逃犯。

对面的男子发觉有人盯着自己看,于是抬起头。男子的脸可用刚劲二字来形容,带着傲气。那是一张灵在少女时代见过的脸。

她说,好久不见,龙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