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以乙之眼补记(八)
原来他们都是认识的。我恍然大悟后来他们是认识的。丙又在我胸口打我一拳:“你傻不傻啊?小姐是主人的女儿!女儿!女儿!女儿你懂吗?他们怎么会不认识?”
我白她一眼:“女儿就一定要认识吗?”
“我说你脑袋是被雪埋了吧!你跟你娘认不认识呢?”她朝我一声大叫。
我张开嘴巴,理直气壮地说:“不认识!”我不认识我娘!我从没见过,我也从来不知道我还有娘!
丙听了之后,脸色有些难看。好一会儿,才呆呆地说:“我也快不认识我娘了!”说着说着她就哭了。
这么些年,从没见过她哭过,真的,在我心里,她一直很彪悍,也一直很强大,从来只有她欺负我,她骂我,她打我,我都没哭。可是为什么她哭了呢?
丁拍拍我的肩膀,她说:“每个人都有段过去。都有块不能揭的伤疤!揭了就疼了!”她朝我努努嘴,“让她好好哭吧!哭了就好了!再结痂就不疼了!”
我很困惑,思考着她的话。是吗?每个人都有的过去?我的过去是什么?乞丐?每个人都有块不能揭的伤疤?是吗?我的伤疤是什么?为什么我怎么都不痛呢?是结痂结得太深,快痊愈了?还是根本就没有?
我们几个人站在屋子外面,因为离屋子近,还是能感受到一些暖气,扑倒我脸上。
主人和她在里面。很安静,我什么都没听见。我忽然又想到了屋子后面的那个洞,内心又开始汹涌澎湃。我发现现在我的好奇心真是越来越强烈了,有时候我想控制都控制不住。我突然感觉到有人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忽然感到心里平静了许多。慢慢慢慢地,我睁开眼。我就知道是丁。她对着我一笑,我呵出一口气,也感激地对她一笑。
之后的几天,主人依然会在早上离开,然后黄昏的时候回来。
而她,却整天呆在屋子里不出去,与我们的关系也好了很多,她总是在屋子里蹦蹦跳跳的,伸伸手伸伸腿,我照例每天去看她,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
她再次看到我,就会说一句:“呀!小乙,你来了!”
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我,我听了只觉得心跳很快,我想我的脸也一定是一阵红一阵红的。这个世界上,也只会有这么个人如此叫我。乙,小乙。
她老是说:“我妈老是说我上辈子一定是饿死鬼投胎来着。”
我问她:“妈是什么?”
“妈就是娘,我妈就是我娘,懂伐?”
我愣愣地点头。她跟丁也不一样,每天跟我解释完都会问我一句“懂伐?”我会问她“伐”是什么意思。
她又会翻翻白眼,哀号一声:“大哥,你是语气词!语气助词!懂伐?”我摇摇头。
“OMG”她老说这句话,然后大声嚷嚷,“大哥!我算服了你了!没见过你这么好奇的孩子!你要是生在现代,估计清华北大都要不起你!”
我刚想问,她便打断我:“得得得!我在夸你呢?你可别再问我了!姐智商低!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然后她就会坐在那里,瞧着二郎腿,不再理我,嘴巴里不停地咕噜跟念经一样:“我要吃饭!我要吃饭!我要吃饭!……”
看到丙出现,她会大叫地跳下来:“小丙小丙!”
我每次都分不清她到底是在叫“丙”还是“饼”。她喊得又快又急,我一直都分不清,一直到最后,我也没问她。我知道问的多了,她会嫌我烦。我怕她讨厌我,我多希望她也像我喜欢她那样喜欢我!一直很想,想他们的生活一定很精彩。
丁常常会跟她说我们的生活,她总是静静地听,静静地思考。我们15年的生活,像冰块一样在从丁嘴里蹦出来,又在她嘴巴里融化。
我一直觉得山上的生活日复一日,无比烦躁。没有新鲜感,又何来精彩?
丁是聪敏的女子,所以她可以一遍一遍重复说着我的的生活。我想,我绝对是说不出的,我的全部语言也之化成一句话:我们在山上生活了15年。若我说得再精彩些,我也会说:“我们在山上寂寞地生活了15年。
我不知道怎么去描述我的故事,我的出生对于我来说似乎已经成了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其次我最想从丁嘴巴里听到一星半点属于她自己的故事,与我们无关的,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一个人的故事。好多年了,我一直想在她的眼睛里看到她的故事,她的过去,好可惜呀!我已经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依然看不穿她眼睛里的防川;我已经看透了万物,依然看不透她眼睛里看似薄如纸的冰坨。
我想,小姐与我或许都是同一类人,我们都带着天生的好奇与敏感,所以我的话就从她嘴里说出来了。
“小丁,你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
我有所期盼地看着丁,不由自主又看到她那双冷若冰霜的眼睛里去,旋即,就被吸附,拔不出来了。
丁抬起头,看看小姐,巧笑嫣然。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她身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光环,灿若繁星。
这个词是小姐说的,她说,丁笑起来感觉好,明亮,有一种更说不出的气场,若生在现代,她一定是个明星,就是那种在万千人群中你第一眼就能看到的,美女,她说这叫做美女。
我知道美的东西总是赏心悦目,而且我也从来不否认丁一直是一个眉清目秀的顾宁。只是大家在一起生活得太久,也太过寂寥,早已习惯,对于她和丙生得如何,我或许早就没有了感觉。
我想丁这辈子最遗憾的事肯定是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故事告诉小姐。不是她不想说,而是当她太想说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那一日,主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到小姐屋子里。我站在屋外,听到小姐的声音传出:“呀!这是什么呀?”
“这是大褂。天冷了,你总得有衣服御寒啊,赶紧穿上!”
“哇!这颜色也太鲜艳了吧!能不能换点别的颜色,素一点的?”
主人好久没有回答她,我想她的忤逆或许激怒了主人,主人生气了。
想到这,我的心又是猛地一揪,就好像有谁拿了根针不停地在我心脏上刺,像刺绣一样,传过来有穿过去。疼!密密麻麻地疼!
“你穿红色很好看!”
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主人的这句话,我终于听见了主人在对丁夸赞了之后有对另一个人进行赞美。而这种赞美,又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感觉,就想15年前,主人好像又回到了15年前,风度翩翩,儒雅,温柔,眼睛里的柔情简直浓的化不开。只不过,那一次不是小姐,是她。我曾经一度把小姐误认为是她,还以为全世界的时间都停止了。15年后,我竟然有幸,又一次看到了那个多情男子的复苏,我虽然看不到主人的脸,但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
那一袭红色,简直明媚了山河,太耀眼了。在这终日只有白色的山头,红色显得多么地不可多得啊!
丁说得对,她就是冬日里的太阳,温暖着如此寂寞孤独的我们。
那是鲜血的颜色,血液在沸腾,在叫嚣,身体每个部分都快被这种炙热给融化了。血肉模糊了,化成血淋淋的血水,将漫天遍野的白色染透了,最后化成一道红色的飘带,在空中更快乐地打转,兴奋地手舞足蹈,冲着她飞去。像是认识她一般。在她周围旋转,点头,歌唱,她笑了,小的那般灿烂,那般夺目。最后的最后,就融进她的身体里去了。
她穿着深红色的大褂,站在我们面前,帽子还有白色的绒毛,脚上穿着泛着百变的毛绒绒的靴子。明亮,灿烂。
丁说,太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想留也留不住。
就想昙花,炫目的一现,之后就悄悄地落败。谁也不知道,它为何来的那样快,走得那样急,也不知道,这仓促的一生为了什么。
而幸见证昙花一现的人,都是上辈子在佛主面前许下诺言的,前生的情种,今世的相见,只是时间地点都不对了,就只为这匆匆一见。为了相见,她活血修炼了几百年,终于化作昙花,在你的注视下,她傲然开放。这一世,职位你一个人绽放,纵使粉身碎骨,也要在你心里留下刻骨铭心的美丽。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美,但是我不懂丁为什么与我说这个。
丁低着头,沉默了许久,才抬头看着那点渐渐园区的红色和黑色,说:“这就是我的故事。我已经留下了最美丽的时刻。”
那一刻,我在她眼睛里似乎看到了什么,就像一对火焰在熊熊燃烧着,越烧越旺,最后蔓延了整个眼球。
我说:“丁,你老了吗?”
丁说:“我们都老了。”
当一个人有了回忆,他就老了,15年的光阴,丙未在我们身上留下什么痕迹,而这短暂的几十天,却便我们加速衰老。
她重视离开了,我一直知道,若有朝一日她醒了过来,那她必然是要离开的。虽然甲就做了那样的准备。那样的打算,却依旧难受得想哭。
或许,就像她自己说的:“甲乙丙丁,你们要好好活着,快快乐乐地活着。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们的,一定。”
那天,她哭了,哭得满脸都是。主人警告她:“我不是提醒过你不准哭的吗?”她倔强地别着头,不说话,然后转身朝山下跑去,她说:“我会想念你们的!”
想念好久远的名字,但我还是执意相信,终有一天,她会回来的,回来看我们。尽管15年前,也有个好孩子这样说过,可是她一直没有回来,或许她早就将我们忘记了。
但是,我仍旧会记得,曾经有一个灿若阳光的女孩子,点亮过我们的生命。曾经有一个人,给了我特说的名字“小乙”,也不会忘记她说:“不要叫我卓婷,你们可以叫我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