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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从小不甘落人后

第三章第一节 从小不甘落人后

比尔·盖茨的童年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西雅图是当时美国波音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全市职工近半数在这家公司工作,所以人们也把西雅图称为“波音城”。

小时候,长着一头沙色头发的7岁男孩盖茨最喜欢看的书是那套《世界图书百科全书》,他能够反复看个没完而不厌烦。他经常几个小时连续阅读这本几乎达他体重1/3的大书,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地看,兴致盎然。

他也是一个爱思考的孩子。在看过这本书后,他常常惊叹,在这巨大的书本里面,藏着多么神奇的一个世界啊!文字的符号竟能把前人和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数有趣的事情记录下来,又传播出去。他又想,人类历史就这样越来越长,无限发展下去,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越来越大,越来越笨重了吗?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造出一个魔盒来,只要小小的一个香烟盒那么大,就能包罗万象,把一本厚重的百科全书的内容都收进去,那该有多方便啊。

这个童年时奇妙的思想火花,到后来居然实现了,他也成为推动这场革命的使者。而且这个东西比香烟盒还要小,那就是电脑中的CPU(芯片)。

盖茨的书看得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一次,他突然有所思悟地对同学卡尔?爱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他还每天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常常有大人般深邃的思想。

盖茨很早就领悟到人的生命来之不易,要珍惜这来到人世间的宝贵机会,有所作为。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每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那么“诺言”是什么呢?在他看来,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在另一篇日记里还曾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他这种“追赶生命”的意识,在同龄的孩子中是少之又少的。

盖茨所想的“诺言”也好,追赶生命中要抢救的“东西”也好,表现在盖茨的日常行动中,就是对于学校的任何功课和老师布置的作业,无论是演奏乐器,还是写作文,或者参加体育竞赛,他都会全力以赴做到最好。

一次,老师给他所在的四年级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描述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写四五页的篇幅。结果,盖茨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还查阅了其他医学、生理、心理等方面的书籍,洋洋洒洒地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布置写一篇不超过10页的中篇故事,结果盖茨浮想联翩、妙笔生花,竟写出长达50页的神奇而又曲折无比的故事。这俨然成了一部长篇小说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大为惊讶。大家都这么称赞他:“盖茨不管做什么事,总喜欢来个登峰造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然他是不会甘心的。”

盖茨在体育和社会活动方面也表现出这种不落人后的精神。有一个暑假,“童子军”的夏令营80公里徒步行军,时间是一个星期,他穿了一双崭新的高筒靴,碰巧新买的鞋不大合脚,每天13公里的徒步行军,又是爬山,又是穿越森林,使他吃尽了苦头。第一天晚上,他的脚后跟磨破了皮,脚趾上起了许多水泡。他咬紧牙关,坚持走下去。第二天晚上,他的脚红肿得非常厉害,开裂的皮肤还流了血。同伴们都劝他停止前进,他却摇摇头,只是向随队医生要点药棉和纱布包扎一下,要了些止痛片服用,又继续上路了。就这样他一直坚持到一个途中检查站,当队长发现他的脚发炎严重,下令医治,才中止了这次行军。盖茨的母亲从西雅图赶来,看到他溃烂的双脚时,难过得哭了,直埋怨儿子为什么不早点停止行军。盖茨却淡淡地说:“只可惜我这次没有到达目的地,其实我一直是队伍中走得最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