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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美国司法部起诉“垄断魔王”

第三章第七节 美国司法部起诉“垄断魔王”

微软帝国的扩张之势,引起了人们对它一系列商业行为的质疑,特别在垄断问题上。

微软的Windows产品有效地垄断了桌面电脑操作系统市场。那些持担忧看法的人指出,几乎所有市场上出售的个人电脑都预装有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

一些观察家声称,微软作为一个垄断企业,令其竞争对手处于两难的境况:

在一方面,微软的竞争对手是不愿意承认微软的垄断地位的,即使事实上它的确是这样。因为如果真的是在一个被完全垄断的市场里,毫无疑问,就等同于承认只有垄断者的那家产品或服务是大家所公认的最好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对微软的竞争对手来说,把微软称为垄断者,那相当于把自己置于一个失败者的境地:这样做既承认了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劣势,同时也否定了自己生存、竞争的能力。

而从另一方面,竞争对手又希望市场管理机构(政府)或媒体等能将微软当成是垄断企业,这样一来会给自己带来不少实质的好处。其一,这将会让市场管理机构有可能介入其中来调整,从而在政策上得到扶持。其二,被看做是弱势群体的微软的竞争对手,将会在公共关系上更利于获得公众的同情或好感,从而提升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支持度。

无论微软是否是垄断企业,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多数微型电脑软件市场,微软是主导企业。这种主导会引发很多的不满,这种不满不仅仅只存在于竞争对手中间。

有人认为微软试图利用其在桌面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来扩大自己在其他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例如网页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NT)、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多媒体播放软件(Windows MediaPlayer)。在微软将Internet Explorer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后,微软在浏览器市场获得了非常大的份额。

1990年,有着强大光芒的微软由于在推出其新的操作系统时,采取了应用软件与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方式,很快引起了其竞争对手和美国反垄断法组织官员的注意力。随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全面介入详细调查微软的这种市场行为。他们接到过最多的关于微软垄断行为的投诉就是针对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因此这种销售方法首当其冲地成为此次调查“专政”的首要对象。不过作为信息时代的行业翘楚的微软,已习惯了法律对它的优待,所以此时它依旧如故,贸易委员会在调查了大半年之后也没有拿出什么实质性的行动。

直至1994年,司法部才对微软频繁的市场垄断行为做出了一些限制性裁决。特别是当微软准备并购财务软件市场的领导性企业Intuit公司时,司法部这次选择了快速出击,指控这起兼并案为非法。微软不得不选择放弃这个烫手的山芋。

到了1995年,美国法院终于作出对微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裁决,禁止微软将不同软件产品强行捆绑在操作系统上销售。微软的竞争对手总算是在此时取得了部分的胜利,但是这种裁决对微软来说是毫发无损的,因为它早已把市场给抢先占领了。

2001年6月,美国上诉法庭当时驳回了美国地区法庭法官ThomasJackson的裁决,使得微软避免被一分为二。上诉法庭认为将IE与Windows捆绑确实是一种垄断行为,但是地区法庭的裁决过于严厉了。在这之后,盖茨将微软CEO的职位交给鲍尔默。据业内人士分析,当时如果微软被分拆,那么盖茨很可能与鲍尔默形成竞争,盖茨的公司也有可能被雅虎收购。

微软在风雨中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