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民法典:《拿破仑法典》
晚年的拿破仑,回顾其“叱咤风云”的一生时,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我真正的光
荣并非打了40次大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这一切的回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忘却的
,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法兰西建国《民法典》诞生
拿破仑(1769~1821),即拿破仑·波拿巴。法国政治家和军事家。1799年发动雾月政变,组
成执政府,自任第一执政。1804年称帝,建法兰西第一帝国。同年颁布《法国民法典》。18
07年和1852年,法国为了纪念拿破仑对这部法典的贡献,曾先后将其命名为《拿破仑法典》
。
事实上,在法国被称为《拿破仑法典》的法典,除了这部民法典外,还有《民事诉讼法典》
(1806)、《商法典》(1807)、《刑事诉讼法典》(1808)和《刑法典》(1810)。
法国大革命前,法国的法律在全国并不统一,存在不同地区使用不同法律的纷杂状况。在法
国南部,罗马法居统治地位。北部各省,包括巴黎地区在内,盛行以封建的法兰克和德意志
法制为基础的习惯法。至于婚姻和家庭生活,完全受天主教教会的控制和教会法的约束。此
外,自16世纪起,越来越多的问题是根据国王的敕令、法令和大理院发展的判例法来处理的
。各地都有自己的一套惯例。尽管16世纪和17世纪曾就收集和编纂各地的习惯法做过一些工
作,由于既得利益集团阻碍编纂工作,所以在统一全国法典
方面收效甚微,法律上的改革会侵犯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权。法国大革命以后,领地和行会之
类的强有力的控制集团被铲除了,教会的世俗权力受到抑制,各省都成为新的民族国家的组
成部分,这就使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典成为可能。再者,1799年的大革命是翻天覆地的革命,
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
这样重大的政治和经济变革,在法律上不可能没有反映,为了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除
旧布新,制定一部统一的新法典以实现法律的统一,以利于发展资本主义,也是现实的需要
。《法国民法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
《法国民法典》的草拟和制定工作,从1799年执政官制度确立以后开始。
1804年3月21日,《法国民法典》以
法律通过。
《法国民法典》现代法之宗
《法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和三编36章,共2281条。总则讲:法律的公布,效力及其适用。第
编:人法,包括民事权利的享有、人格的保护、住所、监护、教养、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婚
姻配偶之间的关系、宣告婚姻无效或离婚而解除婚姻等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
第二编:物法,是关于财产和所有权的规定。
包括财产分类、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等,贯穿了私有财产无限制的原则。第三编:取得
财产的各种方法,即继承、赠予,结婚时授予妻子的财产和债务关系,以及关于各种契约、
法定的和约定的抵押、诉讼时效和权利取得的法定期限的规定。确立传统罗马法将债务关系
分为契约、准契约,不法行为和准不示行为。这部民法典文字简明,逻辑
严谨,体系完整。整部法典,它所贯彻的基本原则,可归纳如下:
对自由和平等的原则,法典用两条规定加以说明。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
利。”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包括关于个人的权利、亲属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这就
是说,每个法国人,毫无例外,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第488条规定:“满21岁为成年;
到达此年龄后,除结婚规定的例外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其含义就是,每
个人自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
力,所以人人在民法上都是自由和平等的。当然,这一原则并非在法典的所有规定中都能得
到体现,如规定夫(父)是一家之长的原则,丈夫有保护其妻的义务,妻子有服从其丈夫的义
务等。
规定在法典的第1134条中,对契约自由或契约自治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
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这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对于当事人就等于法律
,除非该契约违反法典第6条规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契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思的
表示的一致。民法典赋予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的意思的一致等于法律的效力,来使他们以自
的行为产生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从而改变其原有的法律地位。所以契约自治,也称当事人意
思的自治。契约一经合法成立,当事人必须按规定执行,除非共同同意,不得修改或废除。
契约当事人的人身、财产都作履行契约的保证。契约自由原则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动运行和
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部《法国民法典》就有1000多条关于契约之债的规定,可为佐
证。
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原则可从3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关于所有权的界定,民法典第544条规定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二是给动产和不动产所有人
以充分广泛的权利和保障,民法典第54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
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这就是说,即使国家征用私人财产,只能根
据公益的理由,并且给所有人以公正的和事先的补偿这些先决条件。三是不论是动产或不动
产的所有人,都有权得到该财产所产生以及附加于该财产的一切东西。民法典第546条规定
:“物之所有权,不问其为动产或不动产,得扩张至该物由于天然或人工而产生或附加之
物。此种权利称为添附权。”有了这三方面的明确规定,私有财产无论是生产资料或生产工
具,都可以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出售,这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法国民法典》以及其他4种以拿破仑命名的法国法典的编纂问世,成功地综合了罗马法和
习惯法,教会法与革命观念、君主政体颁布的立法和拿破仑个人思想的影响,改造了法国法
律并使之现代化。它在法国法律史上起一个分水岭的作用,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和新纪
元的开端。1789年以前的法国称为古代法,在这之后的法律称为现代法。
体系完备泽被欧美
拿破仑引为殊荣的这部法典,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作用。它是最早制定的一部资本主义民法
典,在历史上首先明确提出了资产阶级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这对巩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
胜利成果,促进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当时,拿破仑的权势向外扩展和
延伸到哪里,这部《拿破仑法典》也就实施到哪里,以法律的形式,无情地摧毁封建制度。
它对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恩格斯对
《拿破仑法典》作了如下评价: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直到现在还是包括
英国在内的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同时,由于这部法典在
立法技术上体系严谨,言简意赅,表达明确,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世界各地编纂
新法典时当做基础来使用的法典”。
《法国民法典》对于西欧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的民法典的制定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18
04年初,这部民法典就传到法国以外属于法国控制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现在,比利时、卢森
堡和摩纳哥仍在使用该法典。在19世纪,许多欧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自动采用该法典,
有的是简单地搬用,有的是以它为模式结合本国情况制定自己的民法典。1900年,德国开始
施行的《德国民法典》是参照该法典制定的。19世纪瑞士法语区各州都以《法国民法典》为
蓝本
制定自己的民法典,1912年,统一的《瑞士民法典》施行后,这些州自制的民法典才被废止
1838年的《丹麦民法典》是根据《法国民法典》制定的。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在体系
和原则上,以该法典为基础。1946年的《希腊民法典》也以该法典为楷模。在拉丁美洲,海
地和多米尼加两国至今仍在施行《法国民法典》。玻利维亚和智利的民法,仿照该法典的编
排,借用其许多内容。《智利民法典》又被照搬到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巴拉圭和阿根廷。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现行的民法,部分以该法典为基础,部分以巴黎习惯法为基础。美国的路
易斯安那州自1825年起,采用该法典,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