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节损人利己还是利人利己——负和博弈
《左传?僖公五年》有“唇亡齿寒”这个故事: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春秋时,晋国的邻国是虢、虞两个小国。晋国想举兵攻打虢国,但要打虢国,晋国大军必须经过虞国。于是,晋献公用美玉和名马做礼物,送给虞国国君虞公,请求借道让晋军攻打虢国。虞国大夫宫之奇谏劝虞公不要答应,但虞公贪图美玉和名马,还是答应给晋献公借道。宫之奇劝谏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依靠呀!虢国和虞国两国就好像嘴唇和牙齿一样,嘴唇没有了,牙齿岂能自保?一旦晋国灭掉虢国,虞国一定会跟着被灭亡。这‘唇亡齿寒’的道理,您怎么就不明白?请您千万不要借道让晋军征伐虢国。”虞公不听谏劝。 宫之奇见无法说服虞公,只得带着全家老小,逃到了曹国。这样,晋献公轻而易举地灭掉了虢国。晋军得胜归来,借口整顿兵马,驻扎在虞国,然后发动突然袭击,一下子灭掉了虞国。
想想看,如果我们的嘴唇都没有了,牙齿怎么能好端端地生长呢?它们生来本是互相依存、休戚相关的。故事中的虞公因为没有听信大夫宫之奇的话,最终导致国破被俘的结果。
虞公的损人利己行为最终付出亡国的代价。从经济学角度看,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只利己而不妨碍他人,也就是说,自食其力,无须别人帮助或者不占别人的“便宜”,也不会无偿帮助别人。这类行为经济学上称之为“行为内部化”,也就是说,自利行为并没影响到他人。第二种是自私自利且妨碍了他人。经济学上称之为“行为外部化”或经济行为的“外部性问题”。
外部性问题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外部经济性行为,也就是说你在追求自利的同时也为别人带来了利益;二是外部不经济性行为,如企业生产时排放废气、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可见,外部不经济行为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损人利己行为。
市场经济承认人的一切行为的目标都是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但是这种承认利己的合理性与上述的损人利己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从利己的目的出发从事经济活动与为社会谋福利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当个人或企业为个人收入最大化劳动或为企业利润最大化生产时,整个社会的财富都增加了。当一国为国家繁荣而实现经济增长时,其他国家也会通过国际贸易或资本流动而获益。但自私自利会让人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其结果正像成语故事中讲的那样,虞公因一己之利给晋国让路去攻打虢国,却落得一个国破家亡的结局。
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唇齿相依”的。从根本上说,利己与利人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认为利己与利人势不两立,其实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损人利己最终还是损害自己,而为别人考虑也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好处。如果虞公不为晋国让路,虢国不仅不会被灭掉,反而还会因此感激虞国,没准大家还能联合在一起,即使灭不了晋国,但最起码晋国也不敢太放肆。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企业与企业之间因为要得到市场中的更多利润,彼此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但事实上,竞争也并不是绝对的,企业之间实际上既有竞争也有合作。经济中各种产品之间存在相关性。一个产业的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不同行业生产互补品的企业,都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合作关系。
损人利己之所以为人痛恨,是因为它会增加交易费用,导致社会损失。例如,因为有了偷盗的行为,所以防盗者为了保护自己的财物,就会去买财产保险,或者是加固房门,把自己的住所装修得牢不可破,这些都是为了对付盗贼的花费。若没有盗窃行为,这些费用就不会有,私人和政府所节约的这笔钱可用于更有收益的投资。正是因为损人利己的行为有害无益(准确地讲是害大于益),所以人们要防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不可否认,利己是人的本性,但互助才能使每个人都实现最大化的利己。我们要在经济活动中按照这一原则行事,必须明白只有互助才能互利。“唇亡齿寒”这个故事应该给现代人敲响警钟。
从博弈论角度看,“唇亡齿寒”的典故是一种典型的负和博弈。负和博弈是博弈时局中人都得不到好处,彼此受到损害的博弈。可以说,负和博弈是当事人最不明智的选择。
比如在生活中,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争东西,其结果就很容易形成这种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一对双胞胎姐妹,妈妈给她们两人买了两个玩具,一个是金发碧眼、穿着民族服装的捷克娃娃,一个是会自动跑的玩具越野车。看到那个捷克娃娃,姐妹俩同时都喜欢上了,而都讨厌那个越野车玩具,她们一致认为,越野车这类玩具是男孩子玩的,所以,她们两个人都想独自占有那个可爱的娃娃,于是矛盾便出现了。姐姐想要这个娃娃,妹妹偏不让,妹妹也想独占,姐姐偏不同意,于是,干脆把玩具扔掉,谁都别想要。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其中一方的心理不能得到满足,另一方的感情也有疙瘩,可以说,双方都受到了损失,双方的愿望都没有实现,剩下的也只能是姐妹关系的不和或冷战,从而对姐妹间的感情造成不良的影响。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交际中的负和博弈使双方交锋的结果都没有所得,或者所得到的小于所失去的,其结果还是两败俱伤。双方受挫交际中的负和博弈,只能加大双方的矛盾和抵触,使双方失和。如果交际中发生负和博弈,那么,一般情况下都会因为两败俱伤而不再交往或反目成仇。
有这样两个人,一个人很有钱,却不善于交际,另一个人缺少资金,但在人际关系方面很善于疏通。有一天,这两个人碰到了一起,并聊得相当投机,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两人决定合伙做生意。有钱的人出资金,善于交际的人疏通关系。经过两人的共同努力,他们的生意做得很红火,事业也越做越大。此时,那个善于交际的人起了歹心,想自己独吞生意。于是,他便向那个出资金的人提出,还了合伙时的那些资金,这份生意算他一个人的了。当然,那个出资的人肯定不会愿意,因此,双方开始了长时间的僵持,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最后,这件事也只有让法院来解决。不过,那个善交际的人在两人开始做生意的时候,便已经给对方下了套,在登记注册姓名时,他只注册了他一个人的名字。虽然那个出资金的人是原告,但因为那个善于交际的人早就下好了套,使得出资人最终输了官司,眼睁睁地让那个善于交际的人独吞了生意而无能为力。那个不善于交际的人一怒之下把善于交际的人的货物全烧了,结果两个人谁也没捞到好处。
事实上,人类所过的是一种群体生活,人只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就离不开与他人的交往,而这就形成了一种特定的关系——人际关系。其实,它也是一种利益关系,因为人要追求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满足,因此,在追逐的时候,相互间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而冲突的结果就是一种博弈关系,负和博弈就是其中的一种。
从总体上来看,所谓的负和博弈,就是指双方冲突和斗争的结果,是所得小于所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其结果的总和为负数,也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博弈,结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这个事例是典型的负和博弈,因此,对于人际关系,我们一定要本着为利人就是利己的态度去做,不能见利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