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你是我抢来的老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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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是我抢来的老公吗?(夏天的)

楔子 初恋

啾啾的鸟叫,威武的狮吼,咩咩的小羊叫,喵喵的群猫声,夹杂着公鸡的打鸣,这里传来的声音多得数不过来。几乎你能想到的动物,这里也能够见得到。

这里是动物园吗?

错!

这是一个四处游走,到处表演的马戏团!

这个总体算得上中上的马戏团成立至今,已经有四十三年了。由第一代传承下来,现在的团长是第三代。他们不分日夜,不分城市乡镇,只要欢迎他们,他们都会在那里进行表演。

团里的成员有三十多位男女组成,有老有少。都是喜欢马戏与动物的人。

大家相依为命,就算在现在这个二十一世纪,依然在不懈的努力营造美好的未来。

袁鸿智是这里的团长,与妻子艾迪亚共同经营者马戏团。

他们因为志向相投,性格相合,还有对马戏的执着热情一直是对团里人人羡慕的恩爱眷侣。本来他们是没有打算要孩子的,他们将这里的每一个动物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心意以足,只想到老时候,将马戏团传给一位有领导能力,并热爱这个工作的新一代,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妻子艾迪亚在三十六岁的时候,竟然意外的怀了孩子。

也许这就是天意,他们决定将这个天赐的孩子生下来,将来培养出一个有能力的人。

这样的日子持续着过着,转眼间,他们的唯一一个孩子,袁希晴该是上学的时候了,这对于马戏团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有一定困难。他们在每一处的时间都很短,小孩子也就没有一个可以固定的学校可以念。袁希晴也就与大多的孩子一样,每个地方的学校都念过,只是没有一个年过一个月就会转到另一个陌生的学校去。

不过因为她的天性就比较活泼,也很能适应环境,倒是没看出来有什么影响。

有时候放了学,袁希晴也会与那些较小的动物呆在一起,学习训练它们。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与父母出场表演节目,为自己积累经验。

日子匆匆的过,动物们也随着年龄增大一批一批的换着年轻的一代,老下来的动物们表演一些较轻松的表演,慢慢度过它们的一生。

在袁希晴高三下半年,为了她能稳定的念完学校,袁鸿智夫妻在泰国的曼谷呆了整整半年,就是为了她能够静心学习。

也是在这里,袁希晴有了第一个好朋友。

也是在这里,袁希晴第一次尝到了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那是个泰国男子,是这所高中校长的孙子,每个月的最后两天,他会来这里为高三的学生们上数理课,让他们能够容易理解那些数字等。

他的五官轮廓深刻,皮肤是古铜色的,高挑颀长的身子她以目视测量,应该有188公分左右。他每次出现都穿得较轻松休闲,没有给学生们压力感,反倒像个大哥哥一样的给人亲切感。他的头发是棕黑色的,修理的参差有致,很帅的大男孩形象。

他的眼睛又黑又深,好像黑夜的天空,一望不见底。高挺的鼻梁没有瑕疵。嘴唇形状很好看,上唇有些的薄,下唇瓣略微厚实,笑的时候会有个酒窝出现在他的左颊上。总体的,他的模样是那种很有魅力的男性感觉。

下了课的时候,他会带领他们去玩儿——当然是那些男孩子!女孩子们多是站在他们附近,用着冒着心形的眼睛看着那个最吸引人眼球的男生。

而她呢?从来不会在那里,只会默默的坐在教室里,双手托腮,静静地看着她喜爱的男子,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会有这种像淑女一样的姿态。

她曾经想冲过去表白,可是,有一次在窗子这个位子,看到了一名女生捧着一封粉红的情书见他,结果他只是微笑着将那封情书撕毁,那个表情是那么的残忍,如同魔鬼,一点也不像平时他的阳光形象,那个女孩受到了打击,听说还回家割腕自杀了,结果怎么样就不得而知,应该是被校长压下来了,反正那以后那个女生就没有出现在这所校园里。

也是这一点,让她失去了表白的信心。反正他的表现再怎么有损形象,在她的心里,还是烙印下了他那阳光的一瞬的形象。

有时候,她会发发呆,想着他会是那种坏男人吗?

直到有一天放学回家路过校门口,看到他为了一个受到欺负的学生,与一帮带着黑色色彩的家伙大大一架的时候,这种论断又被打破了,原来他还是个有热心肠的好人呢!

因为看到他打架,看到他受伤,那是她第一次主动走过去,将裤兜中的手绢递给他,让他止住额头上伤口冒出来的血。手帕是她从不会离身的,那是她过世的奶奶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上面还绣着她中文的缩写拼音名字。

“谢谢!”他低沉的声音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没有多看她一眼,离开了打架现场。

“不必客气!”她只来得及回这样一句没有声音的句子。他已然消失在了视线里。

男子没有因为那一次的帮助,对她有所眷顾。

她高中毕业了!

大学的生活是在伦敦大学学院念得语言科系。马戏团依然在到处表演,她只能等到放假活着毕业才能回到马戏团里……

第一章 救了朵兹

美国纽约的天空有点阴,连一向闪闪的太阳,也被遮在了厚厚的云朵里。没有一丝风,这让人更加心烦、躁动。

马戏团到达城市的郊区,停在这里,准备住些日子,也在这里进行表演。

毕业一年了,袁希晴没有出去找工作,反而留下来照顾这些她爱的动物们。

一阵的阵雨没有预警的哗哗下下来,一直下了半个小时才算停。袁希晴牵着一匹高大的黑色骏马出了围栏,马的额头前有一撮红色的像火一样的毛发,很吸引人。

她将红色缀花的马鞍给它挂好,牵着它一起出去散步。

“你要带‘沃乐’上哪去啊?”马戏团负责蟒蛇鳄鱼的泰伯脖子上环着一条女子手臂粗的蟒蛇,他其实是个很好心的家伙,别看模样有些冷冷的,却是个内心丰富热情的老好人。

“泰伯叔叔,我带它出去溜溜,反正也没事情做。”袁希晴笑嘻嘻的说完,一蹦,身子灵巧的上了马背,驾着这匹高壮健硕的马飞驰而去。

“这孩子,与你一样是个喜爱动物的孩子。”察觉到背后的人走上来,泰伯笑着说。

“我只希望她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而不是将精力放在马戏团上面。”袁鸿智有些担心以女儿这样不近男色的体性,会不会终生不婚的陪在那些动物身上?

“你还是没有打算将这个事业交给我们可爱的小Queen吗?”

“我不想她辛苦。她是我和艾迪亚唯一的女儿,也是老天恩赐的,我们希望她得到最好的幸福!”

“你们一生奉献在了马戏团里,难道不想自己后继有人?”中国人不是最希望的就是自己的儿女能够继自己的承产业吗?怎么他想的与其他中国人就不一样呢?

“就是知道这一行的辛酸甘甜,才不希望她也忙忙碌碌过完人生。本来以为她在学校能学到点安居乐业的乐趣,没想到还是失败!”

“这就是缘分吧!看你们夫妻对马戏团的热爱就知道啦!”泰伯给出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这就是遗传哪!

大马路上,能看到骑马的少,一个女孩子骑马在大马路上,更是百年难见,至少在这人来人往的马路上!

为什么警察不管?嘿,她遵守交通法则,没有乱窜马路,你一什么罪名抓人家?就因为她把马骑到街上来吗?

当然不行!

袁希晴尽力避免车来车往的大马路,而走着这样的角落地点。马儿是从小训练起来的,没有惧怕人群和车的阵势,一直不紧不慢的悠哉自得。马上的骑士潇洒的牵着缰绳在手里,站得高望的远。

倏地——袁希晴在一个拐角处,看到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直冲向一个正要过马路的十几岁的孩子。

她心惊的一牵缰绳,让“沃乐”放开速度,冲过街道,在轿车还差十几厘米的距离的时候,弯腰伸手,一把捞起了那个男孩子的腰,将他拽上马背,险险躲过那辆直冲过去没有回头的轿车。

心跳的厉害,身上惊出一身的冷汗。确定怀里的男孩子没有受到伤害,她才长长嘘了一口气。

“喂,你没事吧?”她摇摇有些呆了的男孩,克制声音的颤抖。

男孩子好像才明白自己死里逃生,身体开始狂烈的颤抖,手里的书包也掉在了地上。

他不过调皮,今天第一次逃开司机接自己的车子,就发生这种可怕的事情,要不是被救了,他会怎么样,呆子都会知道!

“Thanks~~”他的话抖得不成调,表情却坚持着不想露出害怕。

“没事的,没事的,已经过去了,别害怕!”袁希晴的声音很好听,清脆中带着温柔的味道,还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让他整齐不乱的棕色头发变得乱七八糟。

这声音意外的让男孩子的心平静下来,没有那么怕了,自己呆在她的怀里,好像回到了妈妈的怀抱,那么安心,那么的安全!

“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看他这副样子,自己是不太可能回去了吧?她在马上弯身,惊险的动作捡起地上的书包,放进他的怀里。

马匹在她的牵引下离开危险的马路,来到了人行道上。

“我……我家在……”

终于确定了男孩家在离这里不远的两条街外,她搂住他要滑下马背的身子,驾着马来到了那里。离华尔街不远的一处大宅前。

哇——这里哪里是普通人住的地方,简直是白宫嘛!严防的铁门高达三米,好像还有电网,镂空的铁门看进去是一望无际的草坪,只有中间的道路是用大理石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宅邸。旁边有一座巨大的花园温室,玻璃的制作可以看清里面每一朵花的模样。这是有钱人的享受!

男孩子被放在了地面上,他立刻按了旁边用来监视的铃,不一会就传来了声音,一个苍老的声音问这是谁。

“我是朵兹安雅,快点开门!”

“少爷?你怎么没有跟司机回来呢?”显然那边的人吃了一惊,铁门立刻被打开,这样的远程遥控,袁希晴还是第一次见到,不免有些好奇。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沥沥拉拉的又下起了小雨,朵兹安雅招手让她一起进去。

“不用了,我还有事情呢,要回去了,咱们就在这里再见吧!”其实她没什么事情,只是要她进这个像白宫的深宅,她还真有这一种说不出来的排斥感。

“不要啦!你救了我的命,我怎么能让救命恩人就这么走呢?你一定要跟我进去,就算坐坐也好!”他一把拉住她的手腕,拦住她不让她离开。

管家福科斯小跑出来,就看到少爷拉着一位……呃,女士,不让她离开。说的会这样犹豫,是因为袁希晴的打扮。

她今天出门穿的是马戏团里的服装,带着流苏的鲜黄色上衣紧紧裹着身体,还有少许的亮片,上面的图案仔细看是一只老虎。下身床的黑丝宽大的裤子也有流苏,脚上是一双夸张的黑色马靴,宽宽的鞋头绣着一个鲜红色的绒球。

她的头发削得很短,服帖在头皮上,要不是她有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还真没看出来她是个女孩子!

“少爷,你怎么会与这位小姐回来呢?”少爷很不喜欢与人哪有肢体动作的,怎么这次却去拉住人家的手呢?

“福科斯,这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要不是她,你们见到的就会是我的尸首了。你说,我该不该谢谢他请她进去坐坐?”

这可不是小事,福科斯立刻谨慎起来,硬是与少爷一同将她拉进了宅邸,还将她的马交给一名仆佣,好好代为照管。

稍后,总管福科斯给在公司上班的主人打了电话,转告了这件事情。

“小姐想喝什么吗?这里有绿茶,咖啡和果汁。”总管恭敬地问道。

坐在黑色的沙发里,袁希晴显得有些不适应,看着若大的空间里只有自己和这位管家,那个被她救下来的少爷听说是上楼换衣服去了,这让她更觉得自己的格格不入。

“果汁好了!”她抿抿唇,手指相交,放在腿上。

不一会儿,一杯橙汁就端到了她的面前。管家随立在侧,实为监视。

“小姐贵姓啊?”管家面带微笑,老迈的脸上看不出心思。他在这个家已经呆了有三十年,由一个默默无闻的仆人做到现在的管家,对这个家里的主人相当忠心。

“我姓袁,您就叫我Queen好了。”这是马戏团同仁叫出来的,她也就顺其自然啦!

女王?

好自信的名字呢!管家更加留意她的一言一行。“袁小姐,冒昧的问一句,看你的装扮,还有那匹骏马,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驯兽师。我在马戏团做事。”她实话实说,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袁小姐会有如此的穿着。本来我以为袁小姐是演员呢!”如果她是马戏团的人,那就不会是他们的敌人吧?

“我不是演员,我也不会演戏。”西方人不是不会打探人家的隐私吗?怎么她却觉得这位总管好像在刺探着她的家世呢?

“啊,你救了我们家的少爷,我这老人家要谢谢你呢,请留下来吃顿晚餐,我会以我最真挚的情感邀您留下来!”

“呃,不方便吧?”人家主人都没放话,万一她留下来,遇到这房子的主人,岂不难看?

“放心好了,”管家看出她的为难,笑着为她找到了最好留下的理由。“你救了小主人,吃顿晚餐天经地义,主人刚刚还来过电话,要我留你下来吃饭呢!”

他的嘴巴好快哦,她刚救下那小孩子的命,那位主人就知道,敢说他尽忠职守?还是嘴巴太大呢?

他这么说,她也不是那种执拗扭捏的女人,人家这样挽留,她再推辞,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于是,痛快答应了。

朵兹安雅下楼来的时候,已经换下了校服,穿着一件小绅士的黑西装,颈上打着小领结,头发也梳回了整齐。整体看着就像个绅士先生。

“总管,我父亲会回来吗?”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父亲还是不回来吗?

他好想父亲。从小父亲就是他心里的神抵,越大,他越是坚信自己的判断没错。可是父亲总是对他不冷不热,让他好伤心。

“应该会。我给先生打电话,他说稍后会回来的。”

“真的?”面上有了孩子的笑容,仅一瞬间又隐没在那张脸下。“那还不快去准备丰盛的晚餐?加上我的救命恩人,我们要度过最好的晚上。”

“是,少爷!”

管家退了出去,空荡荡的客厅剩下他们俩个人。

“你叫什么名字啊?”管家不在,朵兹安雅又恢复了那孩子气的表情,显然已经很信任她了。

“袁希晴。”她笑着回答,没有保留。

“你今天救我的动作好帅啊!可以教我那样的动作吗?”朵兹安雅作出她救他时候在马上的一系列动作。小孩子兴奋的表露无疑。

“呵呵呵……哪有那么容易啊?我可是从小就在马背上玩儿大的,那些动作自然熟练,你呢?你会骑马?”

“当然了,”他挺起小小胸膛,骄傲得道,“我经常去马场练马,普通的驾马技术不成问题!”

“那好吧!有空的话我会教你!”她对他此时的表现只是一笑了之,没放在心上。

“太好啦!太好啦!你答应我的话,一定要遵守哦!别以为我是小孩子就骗我!”他小来精,立刻要听她的承诺。

呃……没想到他会这么认真,一时间还真是呆住了。可是转眼想想也就没那么在意了。

“好吧,在我还在这个城市里,我会教你骑马的技术,但是,等我离开,你就不能强留我了哦!”

“你什么时候离开?”他好像很担心这一点。

“嗯……可能会在这里带上一个月左右吧?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他没有说什么了,好像在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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