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创新概念的起源
1912年,美国经济学家熊彼得在其博士论文《经济发展理论》中最早提出创新这一概念。在这篇传世著作中,作者提出了创新是经济学的真正主题的著名原理,并从经济学的角度指出创新有五种类型:
(1)引入一种新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工艺或生产方式。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获得一种新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
(5)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生产组成方式和管理方式。
创新就是首创前所未有的具有相当社会价值的事物(或形式),创新过程的实质就是建立某种新东西,而非原有事物的再现,也就是说,创造性即非重复性,创新就意味着突破、飞跃和前进。
与创新相当的概念一般有创造、发现、发明、革新、创意、革命等,创新的最低形式可以是个人一个小小的创意,而最高形式则是革命。当创新所积累的底蕴与巨大能量足以促使人类社会的观念意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的“质变”时,这种创新就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内的“革命”。人类历史进程中由于创新而引发的根本性的质变主要有社会革命、科学革命、技术革命、产业革命,等等。
一句话,创新就是创造。
成功,必然是从创新入手,在创新中成功,靠创新持续成功。
惟有创新才能脱颖而出,才能战胜自己、超越竞争。微软的成功就是最好的例子,紧紧抓住最具潜力的新兴产业,紧紧抓住新兴产业中最具“控制力”的项目,然后通过创新不断淘汰自己的产品。从Basic到MS—DOS,从MS—DOS到Windows操作系统,微软从一个小公司起步,不断创新进取,最终发展成软件业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