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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4 容人之过,为自己留下后路

第二章4 容人之过,为自己留下后路

容人之过,释人之嫌,不但是一种为人的度量,同时是一种生存的谋略。

楚庄王逐鹿中原,连续几次取得了胜利。群臣都向楚庄王祝贺,庄王设宴款待群臣。席间,庄王命最宠爱的妃子为参加宴会的人敬酒。

这时,天色渐渐暗下来,大厅里开始燃起蜡烛。猜拳行令,敬酒干杯,君臣喝得兴高采烈,好不热闹。忽然,一阵狂风刮过,客厅内所有的蜡烛一下全被吹灭,整个大厅一片漆黑。庄王的那位美妃,正在席间轮番敬酒,突然,黑暗中有一只手拉住了她的衣袖。对这突然发生的无礼行为,美妃喊又不敢喊,走又走不脱,情势紧迫之下,她急中生智,顺手一抓,扯断了那个人帽子上的缨。那人手头一松,美妃趁机挣脱身子跑到楚庄王身边,向庄王诉说被人调戏的情形,并告诉庄王,那人的帽缨被扯断,只要点明蜡烛,检查帽缨就可以查出这个人是谁。

楚庄王听了宠妃的哭诉,出乎意料地表示出很不以为然的样子。他想,怎么能为了爱妃的贞节而使部属受到污辱呢?于是,庄王趁烛光还未点明,便在黑暗中高声说道:“今天宴会,盛况空前,请各位开怀畅饮,不必拘礼,大家都把自己的帽缨扯断,谁的帽缨不断谁就是没有喝好酒!”群臣哪知庄王的用意,为了讨得庄王欢心,纷纷把自己的帽缨扯断。等蜡烛重新点燃,所有赴宴人的帽缨都断了,根本就找不出那位调戏美妃的人。就这样,调戏庄王宠妃的人,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就连尴尬的场面也没有发生。按说,在宴会之际竟敢调戏王妃,堪称杀头之罪了。楚庄王为什么蓄意开脱,不加追究呢?他对王妃解释说:“酒后失态是人之常情,如果追查处理,反会伤了众人的心,使众人不欢而散。”

时隔不久,楚庄王借口郑国与晋国在鄢陵会盟,于第二年春天,倾全国之兵围攻郑国。战斗十分激烈,历时三个多月,发动了数次冲锋。在这场战斗中有一名军官奋勇当先,与郑军交战斩杀敌人甚多,郑军闻之丧胆,只得投降。楚国取得胜利,在论功行赏之际,才得知奋勇杀敌的那名军官,名叫唐狡,就是在酒宴上被美妃扯断帽缨的人,他此举正是感恩图报啊!

容人之过,方能得人之心。有过之人非常希望看到他人的宽容和友谊,希望得到悔过自新的机会。这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其对立情绪便会立即消失,感恩戴德,“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的情感很快在心理上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基础上,稍加引导,就会产生像“戴罪立功”那样的心理效果。

经典释评:

如果说楚庄王“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之举表现出他在诸侯中问鼎称霸的韬略和气魄的话,那么在宴会中绝缨之事,则表现了他那宽容大度的襟怀。一名统御者能宽宥属下的某些过失,宽大为怀,容人之过,念人之功,谅人之短,扬人之长,必然会得到部下的奋力相报,在客观上为自己留下了一条后路。楚庄王在这一点上表现出来的智慧,无不值得青少年去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