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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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斯提福兹的家 (1)

第二十章 斯提福兹的家 (1)

八点钟时,当那个女茶房敲我的门,告诉我刮胡水在外边时,我深切地觉得没意思,于是脸红起来。当她告诉我时,我怀疑她也笑了。这使我在穿衣服时非常烦恼;而且我也觉得当我下楼去吃早餐碰到她时,我似乎会显出一种内疚的神情。确实,我清楚地感觉到我比自己所希望的年纪更小一些,所以有时受这种自卑心理困扰,我都不敢从她身边走过;看见她拿着扫帚在那里,我一直向窗外看骑马的查理五世铜像,他的周围是乱糟糟的出租马车,在朦胧的细雨和薄雾中,他的样子一点儿都不突出,我一直看到茶房告诉我,有一个先生正等着我。

我发现斯提福兹并没有在咖啡室中等我,而是在一个悬着红窗帘,铺有土耳其地毯的单间,炉火很旺,热气腾腾的早餐已摆在铺有清洁桌布的桌上了。食具架上的小圆镜子具体细微地反映出屋子、壁炉、早饭、斯提福兹以及周围的一切。开始时我有些羞涩,因为斯提福兹是那么从容大方,那么秀美高雅,他的任何一点(包括年龄在内)都胜过我;但他对我的关怀无微不至,使我很快就悠然自得起来。因为有他在,金十字旅店起了那么大的变化,让我称赞不已,我也无法把我昨日无聊孤寂的状态与今早的舒适相比。

至于茶房对我的不屑一顾,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也不曾有过。我可以打个比方说,他是身穿粗麻布衣,头顶残灰【注释:犹太习俗,忏悔者身着麻衣,须发涂灰,或坐于灰中。】来服侍我们的。

“那,科波菲尔,”当只剩下我们俩时,斯提福兹问我,“我想知道,你要做什么,你想去哪里,以及关于你的情况。我可是把你看作我的一部分。”

发现他依然对我如此关心,我高兴得满脸通红,于是我就对他谈起我姨婆如何提议我作一次短途旅行,以及去的地方。

“既然这样,”斯提福兹说,“咱们去海给特,到我家住上几天吧!你肯定会喜欢我母亲——她对我有些得意和絮叨,但你会谅解她的——她也肯定会喜欢你的。”

“但愿像你说的那样。”我笑着回答。

“哦,”斯提福兹说道,“凡是喜欢我的人,她也喜欢,那是肯定的。”

“那么说,我一定会得到她的欢心了。”我说。

“是,”斯提福兹说道,“我们来证实一下吧,我们先在城里游览一会儿——带一个像你这样的青年去游览是很有趣的,科波菲尔——然后我们就搭车去海给特。”

当时我想我是在做梦,相信不久醒来时,我仍旧在四十四号,仍旧一个人坐在咖啡室里,仍旧是那个不客气的茶房。我写信给姨婆,告诉她我幸运地遇到我爱慕的老同学,我采纳了他的意见。写完后,我们坐马车出去,看了一些活动画,以及一些别的地方,又到博物馆转了一下,在那里我不能不意识到,斯提福兹在无数不同题目上有渊博知识,以及他好像不看重这些。

“你就要在大学里得到更高的学位,斯提福兹,”我说道,“如果你暂时未得到,将来也能得到,他们应以你为自豪。”

“我获得了学位,”斯提福兹叫道,“我才不干!我亲爱的雏菊——我叫你雏菊,你不会在意吧!”

“不!”我说道。

“那才是一个好人,我亲爱的雏菊!”斯提福兹笑着说,“我绝没有想在这方面显扬我的名声,因为我为自己做的已经不少了。我认为,像现在这样,已经够迂腐了。”

“可名声——”我正想说。

“你这个爱幻想的雏菊!”斯提福兹笑道,“我为什么要费事使一些笨家伙仰望呢?让他们去恭维别人吧。名声是给那些人准备的,欢迎他们去取得名声。”

我犯了这么大的错误,觉得很难为情,因此想转移话题。幸好这很容易,因为斯提福兹这个人,可以很轻松地从一个话题转入另一个话题。

游览完后是吃午饭,夜长昼短的冬日过得那么快,当驿车载着我们到达海给特山顶一所古老的砖房前时,已是黄昏了。我们下车时,一位年长的妇人,带着倨傲的神情,举止高雅地迎接我们。她站在门前,称斯提福兹为“我最可亲的詹姆斯”,把他抱在怀中。斯提福兹给我介绍,这女人是他母亲,她很有派头地接待了我。

这所房子式样古老,很安静,很规则。从我住的卧室,我可以看见伦敦全貌,就像一大团水蒸气飘在远处,偶尔稀稀疏疏的灯光从那里一闪一闪地透出来。换衣服时,我看了一眼屋内坚实沉重的家具,那些镜框中的刺绣(我猜一定是斯提福兹母亲在小女孩儿时绣的),还有一些头发上和鲸骨褡裢上都扑了粉的女人蜡笔像,因为新生的炉火劈啪作响,火光闪烁,照得这些像在墙上忽隐忽现,这时仆人请我去用餐。

餐厅中有一位女士,身材矮小,肤色很深,似乎不大顺眼,但也有动人之处。这女人引起我的注意:或许是因为看见她出乎我的意料;或许是因为我坐在她对着的位置;或许是因为她身上确有不寻常之处。她的头发漆黑,眼睛漆黑而锐利,瘦瘦的,嘴唇上有一道疤。这是一个老疤——更确切的应称它为缝痕,因为它并未变颜色,却久已痊愈了——这个疤一定从嘴上切过,直到下颌,现在隔着桌子,除了上唇(样子有点改变)和上面的部分外几乎看不出来。我心中断定,她大约三十岁左右,而且一心想结婚了。她像一所房子,年久失修,长久出租而租不出去;但如我所描述的,还有一点儿动人之处。她的瘦削好像是由她心底产生的一种消耗她的烈火造成的,这烈火从她那可怕的眼睛得到发泄。

她就是达特尔小姐,被斯提福兹和他母亲称为洛莎,是斯提福兹夫人的女伴。我觉得她总不直说她要说的话,她总是暗示,而且她似乎从中得到她的快乐。例如斯提福兹夫人玩笑多于严肃地说,她儿子恐怕在学校里度过的是一种无意义的生活,于是达特尔小姐说:

“是吗?你是多么无知,我一味地请教,是否总这样?我相信那种生活被当作是——?”

“一种很郑重的职业教育,你可以说,洛莎。”斯提福兹夫人带着一些淡然的意味回答。

“哦!是的,一点儿不错!”达特尔小姐接着说,“不过,究竟是不是那样?——假如我说的不对,我恳请有人指正我——真的是不是如此呢?”

“真的是什么?”斯提福兹夫人说。

“你的意思是说不是那样,”达特尔小姐说,“哦,我很高兴听到这话!我知道怎么办了,这就是多问的益处。我永远也不会让别人在我面前说什么浪费、荒唐一类的话了。”

“你说的对,”斯提福兹夫人说道,“我儿子的导师是一个正人君子。我如果不能绝对信任我儿子,我应当相信他。”

“对?”达特尔小姐说,“唉,正人君子,是吗?真是正人君子吗?”

“我绝对相信他是个正人君子。”斯提福兹夫人说。

“这真好!”达特尔小姐说道,“这可真叫人安心,真是个正人君子?那他就不会——他当然不会了,假如他真是正人君子。从现在起,我对他很报厚望。你不能设想,在我确实知道他是正人君子,我是那么相信他啊!”

她对每个问题的意见,对她想反驳的每句话提出的修正,都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有时,我便尽力想掩饰,即使与斯提福兹产生矛盾,我也装作不知道。在晚饭吃完以前,就有这么一件事可以作为例证。斯提福兹夫人谈到我去萨弗克的打算,我随口说如果斯提福兹愿意与我同去,那我真是太高兴了;我告诉他,我是去探望我的保姆,还有坡勾提先生一家;我告诉他,坡勾提先生就是他在学校中见过的船夫。

“哦!就是那个直爽的家伙!”斯提福兹说,“那次他儿子与他一起来的,是吗?”

“不,是他侄子,”我回答道,“不过,他可把他当儿子看,他还有个漂亮的小外甥女,他也把她当女儿看。简而言之,他家中(或者不如说他的船中,因为他住在一条船上,一条陆地上的船)每一个人都接受他的爱护,你一定想认识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