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我家相公是情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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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我带她去见风墨,天色也不早了,您早点歇息。”皓月对着金老爷行礼道。

金老爷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二人单独前去。此时,暮色正浓,先前的雨也停了,月亮悄悄升起,柔光洒了一地,皎洁而美好。

园子里,起了薄雾,两人并肩而行,谁都没有说话,许久,皓月开口道:“对不起,我……”

林点一闻声回头,望着他,柔柔一笑,“没什么对不起的,我不也骗过你,你不是都把我当成金小姐,还对我那么好,其实,心里不安的人应该是我。”

皓月看着她唇边的笑,耳边回荡着她轻柔的语气,心中蓦地一痛,“你总这么替别人着想,那你自己呢?难道?你不怕?”

她眼眶一红,鼻头酸酸的。嘴里呜咽道:“我怕,我当然怕,我也难受,因为你和爹骗了我,你们骗我,你们可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了,但是,你们对我的好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成了一场虚空。她清楚听见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然后是从未有过的心如刀绞,五脏六腑都缩在了一起。

“然而,当我清醒过来,我又觉得,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恨你们。你们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金小姐没有错,爹爹没有错,你也没错,是我错了,我不该去拿包裹,我不该过马路。我也不该穿越……”林点一喃喃,身子一直瑟瑟发抖,眼神里满是无助而惊惶。

皓月的眼眸迅速暗沉下去,握住她的肩头说道:“不,你听我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只想对你好,与你是谁无关,你懂吗?”

“皓月哥哥,我没有怪你,我只是心里难受,不敢对爹爹说,不想让他伤心,不敢对风墨说,害怕他迁怒你们。所以,我只能对你说,其实,我好怕,我真的好怕,我不想离开你们,我舍不得这里的一切,我怀念怜雪的叨唠,想念你的好宝宝糕。怀念金府的一草一木,想念那里的每一个人。”她目光空洞地盯着皓月,只是喃喃自语,身子一寸寸短下去,短下去,最终蜷缩在地上。

“点点,你听我说,皓月哥哥会保护你,你相信我,好吗?”皓月将她拥在怀里,闭上眼睛,脸色变得雪一般白。

“不,不用了。你还要去救金小姐,不用管我,牺牲了我这个外人,你们这个家也团圆了,风鸢的家也团圆了,皆大欢喜,反正我本来就不该在这里,我本来就是个可有可无之人。”林点一抬起迷茫的脸,泪汪汪地说道。

“那风墨呢?你有为他想过吗?”皓月的声音远远传来,平静无波,无悲无喜。

“风墨……他很快也会忘了我,认识别的姑娘,他喜欢的是金媛宝,也不是我林点一,我就像阵风,轻轻而来,淡淡而去。谁会记得我呢?”寒气随着四肢刺入骨髓,仿佛将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林点一一边后退,一边惊慌摇头。“其实,我也不想离开他……”

“姨丈告诉过你,离魂也许会魂飞魄散,你还愿意去救媛媛?”皓月的脸高高仰着,张狂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

“我的身体本来就是她的,只是物归原主而已。”林点一点点头,眼中有光影闪烁。“其实,我不伟大,也不善良,我又胆小,又自私。可我不能因为自己,而不让金小姐复活。也许,这就是天命难违,我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所以,离去也是对我而言最好的选择。”

月亮被乌云所蔽,夜空漆黑没有半丝光亮,只有皓月的一双眼瞳灿若繁星。“点点,《毒》里面除了记载各种下毒和解毒的法子,也会记录一些巫术和邪术,其实移魂就是邪术里的。我记得以前翻看的时候,里面有记载如何寻找自己的前世,如果可以,让你去到自己的前世身体里,你愿意吗?”

“不不,我不要,那这样,我不是要害死了自己的前世,我真正的肉身也早没有了,看来我注定要做个孤魂野鬼,皓月,你不必为我如此费心,我哭也哭过了,现在没那么难受了。呵呵,我是谁啊,打不倒的奥特曼,我林点一可是号称没心没肺第一人。”林点一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的提议,说着不知是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的话。

“点点,你真的不会怪我,不会觉得皓月哥哥是坏人?”望着这似曾熟悉的脸,皓月只觉得心空了,脑中也空了,一切都空空如也。

“是我骗你在先,我为什么要怪你,还记得你救过我,在乐安,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在我身边的人也是你,你疼爱我,保护我,虽然,那时你只是以为我是失忆的金小姐,而我每次都受之有愧,有好几次,我都想告诉你真相的,可又怕你难受,所以我……”她看着他说道,然后紧紧咬着双唇,忍着想让自己不哭出声音。

可是那么难,那么难啊,从未有过的心疼和绝望将生命力从她身上抽走,巨大的疼痛仿佛要将她撕裂。

哭吧,想哭就哭吧,待会见着风墨可不能哭,别让他伤心,既然想走,就走的彻底。

皓月听了她这番话,怜惜地将她揽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哥哥对不起你……”

晚风拂起二人的衣服,衣袂在夜色里翻飞如梦。这一次,没有再缠绕一起,而是互相纷飞,似乎越飘越远。

她伏在他怀里放声痛哭,似乎要将自己所有的眼泪流尽,“我很高兴,认识你们,哥哥,好好照顾爹爹和金小姐,如果鬼魂也有思想,那我会想念你们的。”

泪水慢慢模糊了皓月的双眼,他轻轻抚着她的长发,轻声道:“好妹妹,哥哥会保护你的。”说完,他弯下身子,打开身边的锦盒,一双亮丽耀眼的高跟鞋静静伫立着。

林点一看着跃入眼帘的鞋子,露出惊讶而迷蒙的目光,“这……这是……我设计的鞋子?”

“我曾经答应你,一定要替你做双最好的鞋子,让她带着你去追逐你的梦想。来,我替你穿上试试。”皓月将高跟鞋缓缓地套在她的脚上,动作极其轻柔。

皓月欣赏着她惊艳的表情,非常满意的,眷恋而爱惜的吻了吻她的额头,“穿上这双鞋,去找风墨,让他永远记得你最美的一面。”

“我宁愿他忘了我,哥哥,你既然懂医术,应该有那种可以吃了让人失忆的方子吧?你让风墨忘记我吧,我不要他痛苦,他好不容易摆脱了爹娘去世的梦魇,我不想他再为我难过心伤。”她睇着他,忍住眼眶里的泪水,轻轻说道。

“让他忘了你?傻妹妹,你这是何苦?那你还要带话给他,说你在奈何桥头等他。他没了你的记忆,你等他还有什么用?”

“我还是会等他,等完了这一世,等我们都投胎转世了,我去下一世找他,从他幼时就霸占他的一切记忆,让他重新爱上我,不会再忘了我。”

皓月正想说什么,林点一又急着说道:“如果不能让他忘记我,那你和金小姐该怎么办?他必定会来寻金小姐,与其让他觉得我不爱他了,忘了他了,还不如让他先忘记我,我不要他痛苦。好不好?”

“可是,万一你没有去到阴间,而是重新进到别人的身体,那你又该怎么办?面对一个忘记你的风墨,揽着别的女子嬉笑的风墨,点点,你能承受吗?”

“没关系,哥哥,爱一个人,就是他开心,你便开心;他伤心,你便跟着伤心;你的世界有一半都是他的,他的幸福便是你最大的幸福。你不也是这么的爱着金小姐吗?为她默默做着一切。所以,我不会后悔,只要他开心,我就开心”她笑着说道,仿佛这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不是生离死别。

曾经有个穿越的女孩,她自以为是命运的宠儿,意风发高举宝剑对老天说: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瑞!

哪知风云际会的天雷,不偏不倚恰好打在剑上,将希瑞劈焦了。而她,就是那个被劈焦的希瑞,不再是上天眷顾的人,而要去历经种种某难。

林点一穿着那双梦想之鞋,轻轻地推开了风墨的房门,屋子里黑漆漆的,因为萱草的关系,他早已在床上沉沉睡着。她点了盏灯,想好好再看看他,刻在脑海里,留着自己去阴间的时候,慢慢回忆。

“风墨,你说一辈子有多长?是这么长?这么长?还是这么长?”她在他眼前比划着,低声说道。

风墨略动了一下,没有回答,而是抬手准确地握住了她的手,她吓得以为他醒来,谁知他又沉沉睡去,她静静听着他平缓的心跳声,像是找到一种暂时的宁静,全身都放软了,轻声说道:“风墨,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爱吃虾,找个喜欢剥虾的姑娘,别像我这样不爱闻那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