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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克劳莱的一家子

第九章 克劳莱的一家子

毕脱?克劳莱爵士为人随和,喜欢所谓下层阶级的生活方式。他第一次结婚是奉父母之命,娶了个贵族小姐,平葛家的女儿。那位克劳莱夫人还在人世时,他就常当着面儿说她腻歪,规矩又多又喽嗦,而且说她要死了他再也不讨这样的老婆。他言出必行,妻子去世后果真娶了个铁器商人的女儿。露丝可算好福气,居然做了克劳莱爵士的夫人。

咱们来仔细看看她的“福气”何在。首先,她和原来的男友彼往?勃脱断了联系,那小伙了失恋后十分伤心,从此堕落了。其次,她和小时候的朋友、熟人一个个都生疏了,这似乎是她的责任,因为那些人是没有资格被请到女王的克劳莱大厦作客的。同时,新环境里的人又都不大理她。谁乐意呢!赫特尔斯顿?弗特尔斯顿爵士家有三个女儿都想做克劳莱夫人;杰尔斯?话伯夏爵士也因自家的姑娘没有当选而觉得面上无光;其他的男爵都认为毕脱侮辱了门楣,大家的气都不顺。

毕脱爵士对此毫不在乎,如他所言,他认为这些人一文不值。他娶了漂亮的露丝,十分高兴,别的全不往心上放。因此他每晚喝了酒之后,真想揍他的漂亮的露丝,到伦敦开会时,就把她一个人扔在汉伯郡,只可怜她一个朋友都没有,连牧师夫人别德?克劳莱太太也嫌她是生意人的女儿,不愿与她往来。

克劳莱夫人最大的造化是她白暂的皮肤和粉红的脸颊。她不能干,她没有主见,十分软弱。不但不会做事,甚至不会找乐子。有些蠢女人往往脾气火爆,精力旺盛,她连这点儿本领都没有,所以抓不住丈夫的心。她容颜渐渐老去,加上生了两个孩子,体形也走了样,到最后几乎和前任克劳莱夫人的大钢琴一样成了丈夫家里多余的一架废物机器。她和所有金发碧眼的女人一样,因为脸色好,总喜欢穿些拖拖拉拉蓝蓝绿绿的衣服。她一天到晚织毛衣,或是干类似的活计。几年之内,克劳莱大厦里所有的床上都添了新床毯。她开辟了个小花园,这花园她很喜欢,除此之外几乎找不出她还有什么喜好。丈夫骂她,她没什么反应;丈夫伸手打她,她就哭。她连酗酒的勇气都没有,只是成天拖拖拉拉,头发包在卷发纸条儿里郁闷地过着日子。唉,名利场,名利场,要不是这名利场,露丝和彼往?勃脱可能是很好的一对儿,生几个小孩子,快乐地生活在小屋里。他们享受自己的幸福,分担各自的烦恼,虽苦也是甜的。可在我们这名利场中,一个头衔,一辆四匹马车,比一辈子的幸福还重要些呢!就算蓝胡子还活着,要娶本年度最美丽的小姐作第十个太太,估计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做妈妈的没什么精神,两个女儿自然也不怎么喜欢她。两个小女孩儿倒是很喜欢马厩和下房,好在那苏格兰花匠的妻子和儿女都还好,因此她俩在他家学到了一些规矩,多数的朋友也都还像样。夏泼小姐到此之前,她们所受的教育也就这么一点儿。

利蓓加怎么会被聘呢?这是克劳莱先生力争的结果。全家只有他一个人关心克劳莱夫人,不时照顾她;而她除了对自己的孩子外,也只对他有一点感情。克劳莱先生究竟是尊贵的平葛家的后代,所以像外婆家的人一样,是个守礼的绅士。他从牛津大学毕业回家后,便开始整顿全家松懈的礼数。他根本不顾他父亲的反对,更何况他父亲也有些怕他。他十分严谨,宁可饿死,也不会不换上白领巾吃饭。有一年,他假期回家,佣人头领递给他一封信,但没有照规矩用托盘托过来。他目光犀利地盯了佣人头领一眼,后者从此见他就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全家人没有一个不怕他的,如果他在家,克劳莱夫人的头上肯定没卷发条儿;毕脱爵士的绑腿也就脱去了。那老头儿虽然有一些坏习惯,在儿子面前却从来不敢喝得烂醉,跟佣人说话时也尽量斯文些。而且大家能看出来,只要儿子在,毕脱爵士从来不骂妻子。

克劳莱先生要求佣人头领每次饭前都要通报一声:“太太,开饭了。”他总挽着克劳莱夫人进饭厅。他和她说话不多,但每次开口总十分恭敬;每当她离开房间时他都要一本正经地站起来给她开门,还要很文雅地躬着身子送她出去。

他在伊顿中学读书时,被大家叫作克劳莱小姐。而且,说来难为情,他常被他弟弟罗登毒打。他不聪明,但勤能补拙,他十分刻苦。在学校的八年中,他从没给老师打过屁股,通常说来只有天才能躲过这种处罚。

在大学里,他的行为也叫人敬佩。他有外公平葛勋爵作后台,可以在官场飞黄腾达。因此他早早开始准备,攻读了许多古今演说家的讲稿,又发奋在各辩论社中锻炼自己。他可以滔滔不绝地一直讲下去,他的小细嗓子此时听来让他自己十分得意。他的观点都是一些老掉牙的,他还喜欢用迂腐的拉丁文。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人才”早该发迹了,可又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运气平平。连他写的诗投到校刊上,所有朋友都说他一定能获奖,结果也都落空了。

大学毕业后,他当了平葛勋爵的私人秘书,后来又做了本浦聂格尔领事馆的参赞,成绩很不错,回国时带了好多斯往斯堡的鹅肝馅儿饼给当时的外交部长。当了十年参赞以后,他觉得自己做官的前途黯淡,便索性辞了官职回乡下来了。

夏泼小姐描写的他在克劳莱大厦的工作倒也还算属实。如前所述,他命令全家佣人参加晚祷,且要求父亲参加,都是些有益的事。克劳莱教区有个独立教得到他的照顾,因此他常到那个会堂去讲道,这使他那做牧师的叔叔心里不太舒服。毕脱爵士因此十分高兴,甚至听了儿子的话去参加了两次集会。为这事牧师兄弟在克劳莱教堂讲道时恶毒地指着他的座位大骂一通,不过这些有力的抨击对毕脱爵士不起作用,他照例在讲道时打瞌睡。

克劳莱先生以国家、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着急地想要老的把国会议员的位子让给他,但老的就是不干。另有一个代表的位子,眼下由阔特隆先生占着,关于黑奴问题,他有任意发言权。卖了这位子每年可以多一千五百镑进账。父子两个对钱都看得很重,不肯放弃这笔收入。说实话,他们的经济并不宽裕,这笔钱很值得一用了。

如果想一毛不拔就能聚财,毕脱爵士一定已经成了巨富。或者他是个只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挣钱的穷律师,也许能凭自己的努力得到些权势。不幸的是他家世太好,庄园太大,负的债也太多。他自以为精明,不肯把事务都交给一个管账的,于是雇了十来个,结果他谁也不信任,最后弄得一团糟。他是个刻薄的财主,在他手下的佃户几乎个个一贫如洗。种地时他吝啬到不肯多下点种子,结果上天把好收成给了器量大的农夫,毕脱爵士的地很少有丰收的时候。

投机的事,毕脱爵士一件也不肯错过。开矿,买运河股票,把马匹供给驿车站,替政府包工等等。他的损失也历历在目。他采花岗石不肯出钱请正规的工程队,结果给四个包工头卷走了一大笔钱;他的煤矿没有正规设备,结果被水淹掉了;他卖给政府的牛肉是坏的,政府把合同丢还给了他;至于他的马匹,所有的驿车老板都知道他损失的马比任何人都多,他贪便宜买劣马,还不肯给它们吃饱。

他的脾气极随和,一点儿也不骄妄。他宁可跟种地卖马的混在一块儿,也不愿和他儿子那样的上等人打交道。他爱喝洒,爱赌博,爱逗乡下的大姑娘。他从来一毛不拔,不做任何善事,整天嘻嘻哈哈,人倒也有趣。他早上跟佃户们亲热地喝酒,下午就能出卖了对方。在把偷猎的小贼打出境之前,他同样也可以和那人开开玩笑。在和夏泼小姐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女人还是比较客气的。总之,在所有的男爵中,甚至所有的贵族和平民里,再也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狡诈,卑鄙,自私,愚蠢,下流的人了。毕脱?克劳莱爵士 (红手是男爵的纹章 )想从任何人的口袋里捞一点出来,只有他自己的口袋是不能碰的。说来难过,我们虽然尊敬英国的贵族,但却不得不承认毕脱爵士这个名字有那么多的短处。

克劳莱先生能博得他父亲的喜欢,多半也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男爵欠他儿子一笔钱,原是克劳莱先生从母亲那里得来的遗产。如果还起来会让克劳莱先生觉得很不方便,他平生最深恶痛绝的莫过于花钱付账了,如果不逼他,这债他是不会还的。夏泼小姐替他算过,他只为躲债每年都要花上几百镑的诉讼费。他让那些可怜的债主等了又等,一个接一个地换法庭,案子却一再拖延,该付的钱总没拿出去,他会感到一种恶意的快乐。他常说,进了国会做了议员还得还债的话,这议员还有什么好做的呢? (按英国1770年法律,法庭可以传审国会议员,但却不能逮捕或监禁他们。 )如此看来,他议员身份的作用可真不小。

好个名利场!看看这人,错别字连篇,没有文化也没有教养,只有股山野刁民的蛮气。他一生的鸿志就是打些官司,干些骗人的小勾当。他的人品、爱好、感情、没有一样不卑鄙龌龊,但是,他有爵位,有名气、势力、官职、尊荣显贵,可谓国之栋梁。他是地方上的头号人物,出入乘的是金色的马车。大官儿,大政治家还要对他献殷勤,他的地位比那些天才和有德行的圣人不知高多少倍。

毕脱爵士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她继承了她母亲的一大笔遗产,至今仍是单身。男爵曾想向她借点钱,以房间作抵押,被她一口回绝。她答应死后将财产分成两份儿,一份儿给毕脱爵士的小儿子,一份给牧师家的孩子。罗登?克劳莱在大学和军队里欠下的债,都靠克劳莱小姐拿出钱来替他还了。所以她到女王的克劳莱作客总是十分受尊敬。她银行里的存款足以让她到处都受欢迎。

其实,随便什么老太太,只要银行里有了那么一大笔钱,她就有了地位和身份。如果她是我们的亲戚,(我祝愿每位读者都有二十个这样的亲戚!)我们一定原谅她所有的缺点,认为她又心善又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