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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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反抗7

一段时期内,克利斯朵夫成为他的偶像之一。曼海姆相信他任何的话,四处叫着他的名字,在家人面前把他吹上了天。在他看来,只有克利斯朵夫才是个天才,极具天赋,写古怪音乐,发表关于音乐的奇思妙想,才情并茂,——而且长相也一表人材!他补充说克利斯朵夫也十分佩服他。——终于有一天晚上,克利斯朵夫被请去他家吃饭了。于是克利斯朵夫见到了朋友的父亲,银行家洛太?曼海姆和弗朗兹的妹妹于第斯。

他生来第一次走进犹太人的家庭。这个民族虽然定居在小城,人口很少,但凭借它的财富、团结和智慧,在当时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但他们不愿与别的群体多交往。所以民间对它抱着根深蒂固的成见,甚至暗中还怀有敌意或是近乎侮辱的怜悯。克利斯朵夫家的人也不例外。当年他那不喜欢犹太人的老祖父被命运开了一个玩笑:他最为得意的两个学生(后来一个成了作曲家,一个成为著名的演奏家)偏偏都是犹太人。这使老人家处于矛盾之中:他有心拥抱两位出色的音乐家,但又记起他们曾把耶稣钉上了十字架,他不知所措了。结果呢,他最后以上帝看在他们爱好音乐的份上,会原谅他们为由而拥抱了他们。克利斯朵夫的父亲曼西沃自以为是自由思想者,决不会因为挣了犹太人的钱而有顾虑,总以为理所应当;但他看不起他们,时常取笑他们。说到他的母亲,他不肯定她有时替犹太人当厨娘是不是一个罪过。总之她不会记恨那些对她傲慢的犹太人,反而十分同情这些被上帝罚入地狱的可怜人。她去人家家里帮忙时总会在看到主人的女儿走过或欢快的孩子们的笑声时,不由自主地感慨:

“多漂亮的姑娘……多可爱的小孩……真可怜!……”

她听说克利斯朵夫要去曼海姆家吃晚饭,表面上什么也不说,心里却有些难受。她认为说犹太人的坏话是十分不该的,——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他们的坏话——他们之中应有不少老实人,但是她觉得各自为政才好,犹太人管犹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各走各的路。

克利斯朵夫可是什么成见也没有,因为在跟周围的人闹意见,所以反而喜欢这个异样的民族,不过他对这个民族不十分了解。他结识过的几个犹太人是最下等的一些,除了小商人,便是蜗居在莱茵河与大教堂中间那几条街上的平民。凭着人类特有的群居本能,那儿正被他们变为犹太人的居住地。克利斯朵夫心血来潮会上那儿闲逛,他喜欢随便看那些腮帮陷下去而嘴唇和颧骨又都很突出的女人,当然克利斯朵夫的目光是好奇而善意的。他看见她们堆着神秘的笑容,那神气稍微有点儿下流,面部表情本来恬静、和谐,不幸的是她们粗俗的谈吐和粗野的笑声破坏了那美感。

但是虽然这些脑袋奇大、眼睛无神的人又矮又臃肿,神气低靡,但他们毕竟是最高贵的民族的没落后裔,所以即使是那些污秽的渣滓身上似乎也有奇异的几点光在放出光辉,虽然好似在沼泽上空飘荡的磷火,但那是些奇妙的光,是灵光四射的智慧,是从污泥中迸射出的奇妙电流,这使克利斯朵夫看了有点儿着迷又有些迷惑。他想在这其中一定有在挣扎的高尚灵魂,也必然有想从泥淖中超脱出来的伟大心灵;他一心希望自己能遇到这样的人,同时帮助他们;虽然他从不认识他们,而且还对他们有些恐惧,但他已经喜欢上他们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与一个犹太人有过亲密的关系,也没有机会去接触犹太社会里的优秀人物。

所以,上曼海姆家吃饭对他来说如同吃禁果一样新鲜而有诱惑力,难得的是把禁果送给他的夏娃使禁果显得更有滋有味。一进门,克利斯朵夫眼里便只剩下于第斯?曼海姆一个人。她是与众不同的,是在他至今遇到的女人中最不同的一个。她高大又轻灵,长得结实却又显得细瘦;脸庞四周有着不多却很浓的黑发,发际很低地遮住太阳穴和那瘦骨嶙峋的黄澄澄的脑门;眼睛很有特点:眼皮很厚,眼珠稍微有一点儿突出;鼻子很高,鼻孔很大;腮帮清瘦,下巴厚重,皮肤红润,美丽的侧影轮廓十分清晰,很有个性;面目表情比较模糊而复杂;她的面孔具有不对称性,两只眼睛和两边面颊都不等。你可以从她身上感觉到犹太族的复杂,感觉到拼凑在这个种族的模子里的许多成分,那是乱七八糟的极美与极恶的揉合。她的美显现于那张不太爱说话的嘴巴,显现于那双因近视而显得深邃,因四周的黑影而显得更俊气的眼睛。

必须有一个比克利斯朵夫更有经验的人,才能透过这双不只是个人的而是代表整个种族的眼睛,透过它们湿漉漉而火辣辣的眼帘,来察看这个女人的真心。但他又相信他从这一对热烈而低沉的眼睛里发现的是整个以色列族的灵魂,她本人并无察觉。克利斯朵夫迷惘了,必须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时段,等待这眼睛消失之后,他才能从东方的大海上看出某点神秘答案所在。

她望着他,没有因他的骚乱而引起清明的眼神的改变,她一瞬间把这基督徒的心灵全看透了。他感到自己的心被毫不客气地搜索,她迷人的目光下面有一股刚强冷静的意志。她只是一把抓住了他,但并无恶意。于第斯可不是像别的卖弄风情的女人一样在施展自己迷人的魅力,若真地卖弄风情,她应该比谁都厉害;但她只让自己的本能去施展那种魅力,尤其是对于克利斯朵夫这样一个容易被俘虏的人来说,更是不费吹灰之力。她所感兴趣的是对她的敌人的认识(对她来说,凡是男人,陌生人便都是敌人,虽然以后也可能有机会与之并肩作战)。人生是一场赌博,智者善于掩藏自己的牌而先上来便看清敌人的牌,这样的人才是胜利者。

能做到这一步,她就会感到胜利的满足。一切她只觉得好玩而根本不在乎胜利对她的价值。她虽然头脑机灵,如果她愿意她可以研究任何学问,而且会很出色,她更配继承她父亲的事业,但她热心的对象不是这种抽象的智慧,而是那种活泼的对付人的智慧。她更喜欢捉摸一个人的灵魂,进而估计它的价值(这一点她和麦西的犹太女人称金子一样仔细);她靠着天生的灵感一瞬间看破了别人的弱点和缺陷,从而抓住了打开别人心灵的钥匙;这是她控制人的方法。她不贪图胜利,也不会利用她的俘虏。她的好奇心与虚荣心一旦满足之后,注意力便转移了,所以她先前的灵感是白耗了。好奇与无聊兼而有之,活泼的灵魂中充抑着一股死气,这就是于第斯。

因此,克利斯朵夫与她对视着。她不大说话,但那嘴角只消一丝淡淡的笑影便可把克利斯朵夫催眠。之后,她又换上一副冰冷的面孔,淡漠的眼神;她招呼晚饭,冷淡地和仆人说话,表示似乎已不再听客人的话。然而过不久,她又会亮着眼睛插话,表示她什么都听到,什么都懂。

她冷静地审查哥哥对克利斯朵夫的评语:她知道弗朗兹一向好夸张的脾性,看到克利斯朵夫,正好有了挖苦她哥哥的话题,她哥哥不是夸说克利斯朵夫长相如何漂亮体面吗?——好像弗朗兹天性擅长看到事实的反面,并以此为乐。但细细研究之后,她也不得不承认有些话是很确切的;她一步步推敲的结果是发现了克利斯朵夫身上有种未固定的不平衡但十分厚实大胆的力。她很明白这力的难能可贵。她有能力叫克利斯朵夫说话,叫他自动表露思想,显出其智力的有限。她不喜欢音乐,但是懂得音乐,她要他弹琴,虽然毫不感动,却能辨别克利斯朵夫音乐的特色。她的评语简短中肯,毫无表扬意义在内。

克利斯朵夫体察这一点后,十分高兴;他认为这样的判断才是有意义的,她的赞许难能可贵。他毫不掩示自己对她的征服欲望,使得三个天真的主人都为之一笑:他只和于第斯说话,只为了她而说话,其余两个,他根本当他们不存在。

弗朗兹看着他,嘴唇和眼睛都在随克利斯朵夫的话而扯动,那神气佩服中又带几分俏皮。他向父亲和妹妹使眼色,妹妹不动声色,而他却忍不住笑出来。

洛太?曼海姆高大结实,背微驼,皮肤鲜红,灰色的头皮像刷子一样梳得很光,很黑的胡子和眉毛,脸虽笨重但很有性格,一副爱挖苦人的神情。他用狡猾而和善的态度推断出克利斯朵夫“有点儿东西”。但是他不关心音乐,也不关心音乐家:那不是他的本行,他不但不隐瞒,而且对此洋洋自得。像他这样的人表示对某事的不懂是为了表示骄傲。克利斯朵夫毫不客气地表示不用银行家先生奉陪,只要有于第斯小姐坐陪他便不会寂寞了;老人很有意思地坐到火炉边心不在焉地读报,想到竟会有人认为克利斯朵夫的废话和他古怪的音乐有趣,不由暗自发笑。后来他懒得听他们谈话,只让女儿一个人去应付生客,而他的女儿也确实不辱使命。

克利斯朵夫走了以后,洛太问于第斯:

“说说你的感想,这个艺术家怎么样?”

她笑着想了想,作了总结:“有点儿糊涂,但并不傻。”

“与我同感,”洛太接着说,“那么你以为他会成功吗?”

“我相信他会,他是个强者。”

“好,”洛太有他的强者逻辑,他说,“那就该帮助他了。”

克利斯朵夫对于第斯只是佩服,并未动心;这一点于第斯看错了。两个人由于一个是感觉灵敏,另一个出于本能而彼此误会了。实话说,克利斯朵夫被她脸上那个谜和活跃的头脑迷住了,但那不是爱。受诱惑的只是眼睛和精神而非心灵,原因呢?不太容易讲。克利斯朵夫不爱于第斯,与他们本人无关。真正的理由是他和最近一次的恋爱相距太近,这一点使他们双方都感到委屈。他不是吃一堑长一智,只是太多的信心与精力及幻象在他爱阿达时消耗尽了,新的热情还没来得及培植。要想冒出另一朵火焰,必须在心中另外点起一堆火来;而在旧火已熄,新火未燃的期间,只剩下一些转眼即灭的火星及上次大火中残留的灰烬,若有一道明亮而短促的光,也会因缺乏燃料而马上熄灭的。

过上个半年,他也许会疯狂地爱上于第斯,但现在她只是他的一个朋友,一个有敌意的朋友。但他又努力驱逐这个念头:这是由于阿达留给他的不愉快的回忆造成的。而于第斯之所以吸引了他,在于她与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她是他所见的第一个聪明女子。是的,从上到下她是聪明的组合体,即便是她的美——她的举止、动作、面容、嘴唇的曲线、眼睛和手及那清瘦的身段——都反映出她的聪明;若是没有聪明,她会变得丑陋。这正是克利斯朵夫喜欢的聪明。他把她想象成一个胸襟宽大、洒脱的人,而她并没有到这地步,令他失望的还在后面。他渴望向于第斯推心置腹,与她分享自己的思想。他想得到得一知己的快活,从小他就抱怨自己没有姊妹,他认为一个姊妹会比兄弟更理解他的内心。见到于第斯后,友谊那个泡沫般的希望又复活了。他不去想爱情,因为相比于友谊,爱情变得太普通了。

于第斯在不久之后感觉到克利斯朵夫微妙的心理,大为恼火。她不爱他,但本地有钱有身分的子弟为她倾倒的不是少数,即便克利斯朵夫爱他,她也不会怎样。但得知他无动于衷,只是理智方面对他有影响,未免太委屈了。女人的价值在于使男人失掉理智!而那些所谓的理智上的影响她并无感觉,不过是克利斯朵夫凭空幻想的罢了。专横的脾气使于第斯有了制服克利斯朵夫的欲望,平素里她所认识的青年的软弱本质她看惯了,控制他们没有多大意思。倒是克利斯朵夫比较有趣,她抛开他的计划,高兴地去支配那个崭新的头脑,培养那狂野的力使它们成功,当然所采用的方法是她自己的而非克利斯朵夫的。但是立刻她又发现,这个年轻人有各种各样的成见和她认为是过激而幼稚的思想,那些败草使得她的成功不再是唾手可得的。她本是决定拔掉那草,可却一根也未拔掉,这伤了她的自尊心。克利斯朵夫的倔强不仅拒绝了爱情,而且在思想上也丝毫不让步。

她不服气,一心想征服他。那时的克利斯朵夫虽思路清晰,却也差点儿深陷进去。男子需要有人奉承,当他的骄傲与欲望得到满足时,十分容易上勾,富于幻想的艺术家更是如此。于第斯不难诱克利斯朵夫入恋爱陷阱,把他更彻底地毁一次。可是她照例不耐烦了,她厌烦了他,认为为他耗费精力毫无价值,她变得不了解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