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顺着大河一天天往下漂,没有在任何镇子上停靠。这时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南方,天气挺暖和的。我们开始看到长满西班牙苔藓的树,那种苔藓从树枝上垂下来,活像长长的灰胡子。这可是我头一次看见树上长着这种苔藓,它们使树木显得阴森森的。那两个骗子到这时觉得已经脱离了危险,又到岸上去骗那些村子里的人。
起先,他们给人们作戒酒演说,可挣到的钱还不够他们俩喝酒喝个醉的。到了另一个村子,他们又开办跳舞学校,可他们自己跳舞的技巧并不比袋鼠高明多少,所以他们刚开始蹦跳了几下,大伙儿就扑过来,把他们撵了出去。另一次,他们想要教人们演说,可他们刚演说了没几句,就给听众骂得狗血喷头,吓得他们连忙逃走。他们也试过传教和催眠术,搞过治病和算命,还有各种其他花样,可是看来一样也不走运。最后,他们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只好躺在木排上,随着往下游漂,心里想呀想,半天连一句话也不说,显得愁眉苦脸,一点办法也没有。
最后,他们又改了花样啦,两个人在窝棚里交头接耳,悄悄商量,一说就是两三个钟头。我和吉姆都觉得心里不安。看他们那副模样,我们都挺讨厌的。照我们的判断,他们准是在打鬼主意,要耍更不像样的花招。我们猜了又猜,最后我们觉得他们这是要闯进住家户或者店铺里去抢东西,要不就是想干印假钞票之类的坏事。我们俩吓得要命,打好主意,绝不再跟他们干那种坏事,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他们甩掉,漂得远远的。一天早上,在一个名叫派克斯维尔的破不溜丢的小镇下游两哩左右,我们把木排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好地方,国王上岸去,要我们藏起来,说是他要上镇子里去看看人们听到‘皇家奇兽’的风声没有。(“你的意思是看好个房子去抢吧,”我心里这么想,“哼,等你抢完回来,可就找不着我和吉姆,也找不着木排了,那时候你可就两眼一抹黑啦。”)他说,要是到了中午他还不回来,就是没事,公爵和我就去找他。
所以我们就在原地等着。公爵急得心烦意乱,在木排上走来走去。他为了各种小事不停地骂我们,好像我们把什么做错了,他在什么小事上也能找到茬儿。很明显,他心里在打坏主意呢。到了中午,没见国王的影子,我心里挺高兴,这下总算能换个花样了——也许还能瞅机会彻底换换呢。我和公爵就出发到镇子上去找国王,后来我们在一个下流酒馆后面的屋子里找到他了。他喝得醉醺醺的,一帮二流子正拿他寻开心呢,他就拼命地咒骂他们,吓唬他们,可他醉得走都走不动了,拿人家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公爵就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回嘴骂他。一看他们骂得上了劲,我撒丫子就溜,像一头鹿一样拼命朝河边跑去——这下我看出我们的机会来了。我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再也别想找到我和吉姆。我跑到那儿的时候,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可心里高兴得要命,我高声喊着:
“吉姆,把木排解开,这下可好啦!”
可是没人答应,也没人从窝棚里走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喊了一声,接着又高喊了几声,然后在树林里跑来跑去地找,一面还大声喊,尖声叫,可是全没用处——老吉姆不见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坐下哭起来。可我不能就这么坐着呀。过了不多久,我就走上大路,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办。我遇见一个正在路上走的孩子,就问他是不是见过一个黑人,穿着什么什么样的衣裳。他说:
“见过。”
“上哪儿去啦?”我问。
“上前面赛拉斯·费尔普斯家去啦。他是个逃跑的黑奴,他们逮住他啦。你找他吗?”
“我才不找他呢!我一两个钟头前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我要是嚷嚷,就把我的肝挖出来——他叫我躺在那儿别动,我就躺着。一直呆到现在,不敢出来。”
“好了,”他说,“你用不着害怕啦,因为他们已经把他抓住了。他是从南方什么地方跑来的。”
“他们把他抓住,真干得不赖。”
“那当然了!有人悬赏二百块要抓他,这可跟在路上捡到钱一样啦。”
“可不是吗,要是我大一点的话,我就能得到那钱啦,本来是我先看见他的。是谁逮住的?”
“是个老家伙——是个外乡人——他四十块钱把这个机会卖了,因为他说他要到河的上游去,没时间等。嗨,你想想看,要是换了我呀,哪怕等七年,我也情愿等。”
“当然啦,我也情愿等,”我说,“可是他把那机会卖得那么便宜,说不定根本就没那么高的赏金吧。也许这里面有什么鬼。”
“不会,这事再清楚不过啦。我亲眼看见那传单的。上面把他说得再清楚没有啦,还有像照片一样的画像,还说了他是从哪个种植园跑走的,在下游的新奥尔良。跟你说,绝对没错,这笔生意没问题的。喂,给口烟嚼嚼好吗?”
我根本就没有烟叶子,他只好走开了。我回到木排上,钻进窝棚,坐下来琢磨。可我怎么也想不出个主意来。我想啊想啊,想得脑袋都疼了,也拿不出对付这种麻烦的办法。我们陪着那两个坏蛋跑了那么远的路,对他们小心伺候,结果落得这么个下场,什么都叫他们给毁了。他们的心肠竟然那么黑,就为了四十块钱,耍出这么毒辣的手段,让吉姆流落到外乡当一辈子奴隶。
我把这事想过一遍后,觉得要是吉姆非得做奴隶不可的话,在家乡跟自己家人在一起做奴隶可要比在外乡强上千百倍,所以我得给汤姆·索亚写封信,要他把吉姆的下落告诉沃森小姐。可是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吉姆从她那儿逃掉,她会觉得他忘恩负义,想起他就忌恨,以后会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要是这么干的话,大家当然都会讨厌这么个忘恩负义的黑人,吉姆以后会永远见不得人,永远觉得羞耻。再说,也得为我自己想想呀!消息会传开,说哈克·费恩帮着个黑奴闹自由,我要是有一天回到那个镇子上去,就没脸见那儿的人,就得夹起尾巴做人才行。
一个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没法面对事情的后果,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把这事隐藏起来就不会丢脸。我面前的情况正是这样的。我越琢磨这事,就越觉得良心不安,也越觉得自己太坏,太卑鄙。最后,我突然明白过来啦,这是老天对我干坏事的惩罚,那个可怜的女人本来没干什么对不住我的事,可我却把她的黑奴给偷走,老天有眼,时时盯着我,这就是让我知道我干的事全让他看见啦,他不允许我再干下去了。想到这儿,我吓得几乎栽倒在地上。后来,我尽量安慰自己,心想,我从小到大只学会了干坏事,所以,这也不能怪我。可我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说:“你本来可以上主日学校,你要是在那儿上学,就会知道,像你这样拐走黑奴的人,死了要永远受烈火的煎熬。”
这个想法吓得我浑身直发抖。于是我就打算祷告,看看我是不是能改邪归正,变成个好孩子。我就跪下来。可我就是想不出祷告词。这是为什么?什么话也瞒不住上帝呀,当然也瞒不住自己。我知道为什么想不出祷告词,那分明是因为我的心不正,因为不光明正大,因为我耍两面手腕。我打算改邪归正,可心里却放不开那桩最坏的事。我想让嘴里说出要干正确的事,清白的事,要给那个黑奴的主人写信,告诉她黑奴的下落,可我心里知道我是在撒谎——上帝也知道的。不能用谎言祷告——这一点我弄清楚了。
所以我心里很矛盾,难受得不得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我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还是写那封信吧,写完了再看有没有话来祷告。哈,真奇怪呀,我马上就觉得像羽毛一样轻松,各种烦恼都没有啦。于是我弄出一张纸和一支铅笔,又高兴又激动地写开了:
沃森小姐,你那个逃走的黑奴吉姆跑到河下游派克斯维尔下面两哩地的地方来了,费尔普斯先生把他抓住了,你要是派人带上赏金来,他就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费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