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我老公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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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莫名其妙结婚了

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好像都与她无关般,她只是一个旁观者,漠然地看着,冷眼旁观着。

她开始害怕睡眠,闭上眼,刘泠宇就会出现。

没有人知道,从不曾失眠的她,每天夜里她都会开始失眠。精神和她的身体仿佛分成了两半,身体明明已经很疲倦,精神却是神采奕奕。

眼泪,也开始不受她的意志的控制,她明明不想哭的,她真的真的一点也不想哭,可是,眼泪却是一直一直的落下。

有时,望着一室的喜庆,大红的被褥,大红的枕套,大红的衣饰……而大红的喜字,更是无所不在,充斥在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她不知道一向喜欢热闹的她,不再和朋友出门,总是呆呆地坐在窗前,望着窗外变换的风景,心中——如一潭死水,一无波澜。

看见满天的星光,看见骄阳灿烂,看见满天的彩霞,看见烟雨濛濛,总是会开心笑的她,总是会好心情的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感受不到,体会不到。

她只是坐在那里,毫无感觉的坐在那里。

寂静的夜里,她忽然听到“嘭”的一声。

她有些迟钝、有些疑惑地望向了窗子,声音好像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果然,又是“嘭”的一声,一颗石子落在玻璃窗上。

她起身走到窗前。

是刘泠宇。

他站在月光下,容颜俊朗,气质优雅。

他一如她记忆中的美好。

她居高临下,冷冷地注视着他。

刘泠宇说:“如果你不下来,我就进去,不管你母亲在不在。”

刘泠宇如愿以偿,几分钟后,朗朗站在了他的面前。

刘伶宇目光复杂地望着她,眸光深邃,月光照进他的眼中,照不亮他的眼睛最深处。

朗朗心中一痛。

曾经,她最喜欢的就是他的眼睛,像是夜晚那无边无际黑色的夜空,深沉,辽远。

曾经,她最讨厌的也是他的眼睛,那里面仿佛蕴藏了很多很多的故事,她却无法一一探究。

“你来还有什么事?”朗朗语气平静,或者,她自己以为自己很平静,“我不以为我们还有见面的必要。”

“我——欠你一个解释。”

朗朗从唇角牵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意:“事实已成结果,解释就变得毫无意义。就好像一个一个杀人犯已经杀了人,却对着尸体说,对不起,我不是不是故意的一样,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刘泠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你可有想过我的心情?你从来不会在你母亲面前正式介绍我,当我听着你说我和你只是普通朋友的时候,当我看着你不停地和一个个陌生的男人见面相亲的时候,你知道我的心有多痛、我有多难过吗?”

朗朗冷冷地说:“当你选择和肖静书在一起的那一刻,这些理由已经全都不是理由了。”

她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变心的时候,还要把罪过归罪到对方的身上。

“是,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罪无可恕。”刘泠宇望着满屋子的红色,说,“可是朗朗,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

朗朗笑了:“刘泠宇,你太瞧得起你自己了。你和顾尘寰在一起,所有的人大概都会觉得我嫁给顾尘寰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吧?”

看着刘泠宇呆呆地站在原地,满脸的受伤,她转身走了,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为什么?看到他受伤害,她并没有报复后的快感?

她的心,比任何时候都还要痛。

嘈杂、热闹、盛大的婚礼,不停往来变换的面孔,不绝于耳的祝贺声,她笑到肌肉僵硬,说“谢谢”说到嘴唇发麻。稀里糊涂的,她就变成了顾家妇。

终于,所有的人潮散去,一股深深的疲累和倦意顷刻间席卷了她,当顾尘寰送走朋友回到卧室,她已然去见周公了。

这么久,她第一次安然入睡。

顾尘寰脱下了她的鞋子,为她盖好了被子,然后,在她的身边坐下,目光痴痴地流连在她的脸上。

其实,比起她,他更像是在梦中。

永远记得初一那一年第一次见到她,没有见过比她更迷糊的人了,好端端地走在大马路上,她是遇墙撞墙,遇树撞树,遇电线杆撞电线杆,遇电话亭撞电话亭……坐在公交车上,车开始摇晃,她开始昏昏欲睡,结果睡过了站。

那是他初一开学第一天上课的第一次迟到,因为情不自禁地尾随着她,最后,他尾随着她走进了他们同一间教室。

以后的许多日子里,他常常会想着同一个问题,那一天,究竟是老天太眷顾他,还是老天给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

他在林朗朗的眼中,形同虚设,不管他怎样讨好她,她一径的无动于衷,甚至是无来由地讨厌他。他千方百计地靠近她,她千方百计地逃离他。

初一时,她喜欢上一个叫秦方的插班生,那个男生帅帅的,酷酷的,冷冷的,魅力指数——无极限,着实在女生中掀起了一阵狂风暴雨,惊涛骇浪。

只是秦方只读了一年,就转学走了。

高一时,又冒出一个刘泠宇。

她的眼中,始终没有他。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感到了彻底的心灰意冷,彻底地逃离了她的身边,她的世界。虽然不经意间,总是会想起她,可是终究是慢慢地习惯了没有她的日子。他从来没有想过,也从来都不敢想,有一天,她真的会成为他的妻。

他的指尖温柔地、怜惜地滑过她的脸颊,老天毕竟是眷顾他的。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错过。

夜半时分,朗朗忽然醒来,醒来时,浑身上下大汗淋漓。

她梦见刘泠宇了。

梦中,刘泠宇的笑容若隐若现,对她淡淡地说:“朗朗,我想你了。”

他的笑容淡淡的,他的语气也是淡淡的,淡淡的想念,却淡淡地纠缠出一股子绵绵不绝的牵念,抵死想念,不离不弃。

朗朗悄无声息地下床,独自来到了楼下的阳台上。

窗外,明月当空,月光如水,朗朗感到了几分寒意。她抱紧了双臂,呆呆地伫立在窗前,怔怔地落泪。

一件外套无声地落在了她的肩上,她回首,是顾尘寰。

他的眼睛漆黑明亮,仿佛无所不知。

只是,他什么都没有问。

他语气关怀地说:“早点睡吧,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她没有抗拒他,以为又是一夜无眠,可是也许她真的是累得狠了,重新倒在了床上,竟是一夜无梦,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才醒过来。

醒来时,床头灯柔柔地亮着,重重的窗帘低垂着,掩映着一室温暖惬意的昏黄。一时恍惚,不知身在何处。

这一个星期,她的神思都是处在这样的恍惚之中。

空气中,隐隐传来锅碗瓢盆奏鸣曲,而糖醋鲤鱼的香味,更是穿透了墙壁,穿透了房门,飘入她的鼻中。她顿时饥肠辘辘,垂涎三尺,食指大动。

她像一只小狗似,循着香味,就找到了楼下的客厅里。

“醒了?”灯光下,是顾尘寰温柔魅惑的笑容,“饿了吧?赶紧坐下来吃吧。”

她不客气地坐了下来,吃得满嘴流香,好像餍足的猫咪,心满意足地眯起了眼,好吃好吃!吃饱了肚子,心情不由得大好:“顾尘寰,你做糖醋鲤鱼的手艺,堪称一绝。”

顾尘寰只是笑一笑,他怎么能告诉她,因为知道她最喜欢吃的菜是糖醋鲤鱼,他曾狠狠地下了功夫学习做糖醋鲤鱼?还有一个惊喜等着她,那就是,他会做二十多道糖醋鲤鱼不同的做法。日子还长,他们才刚刚开始,慢慢来。

吃饱了肚子,她的思想和理智终于回到了她的脑袋。

两个人相对坐在客厅里,相对注视,不知从何说起。

顾尘寰无话找话说:“要拆礼物吗?”

“好啊。”

她心不在焉地拆着礼物,随意地和顾尘寰闲聊着,心中却在盘算着要如何启口这场荒唐的婚礼。

忽然,一个名字映入了她的眼中。

“秦方送的礼物很贵重,记得他结婚时,我们一定也要回送一份像样的礼物。”

秦方?

她失声问:“我们结婚秦方来了吗?”

“是啊。”

“就是那个初一时插班到我们班念了一年的秦方?”

“是啊。”

“他为什么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有什么不对吗?”顾尘寰不解地问,“当年,我和他就很合得来,后来,大学毕业后,我们两个人又碰上了,就一直来往着。你怎么了?怎么一提到秦方就神色大变?”

因为对他的关心,她心底的尴尬就暂时放到了一边。她神秘兮兮、小心翼翼地追问:“秦方对你很好吗?”

“是啊,这几年,他一直都很照顾我。我现在做的这一行,就是他介绍我入行的。”

她郑重警告他:“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为什么?”

为什么?

她怎么告诉他?她第一次见到秦方的时候,就对秦方一见钟情,鼓足了勇气向他表白,他却在冷冷地看了她三分钟之久以后,冷冷地对她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十四五岁的年龄,太自信!都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特别、最最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完美存在!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自己以外的女生?

“她是谁?”

秦方用一种懒洋洋的语气不经意地说:“顾尘寰。”

顾、顾、顾、顾、顾、顾——尘——寰——

林朗朗的眼珠子惊得几乎掉在了地上,她傻乎乎地张大了一张嘴巴:“谁?”

一定是她的耳朵有问题,听错了。

“顾尘寰。”秦方的声音低沉冰冷,却是清晰明了。

她笑得比哭还难看,结结巴巴地说:“秦方,你、你、你骗、骗、骗我的吧?”

秦方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径自走到了顾尘寰的身边,揽住了他的肩,俯在他的耳边不知低低地说了句什么,顾尘寰望住他,露出了一个美得石破天惊风云变色的笑容,她刹时失了心神。

好、好、好、好美!

秦方斜睨着她,眼角流泻出一丝挑衅的笑意。

秦方——这个大变态!

有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女生不喜欢,偏偏要去喜欢男生,真真是暴殓天物!

顾尘寰——这只大狐狸精!

勾引得大大小小的女生喜欢他也就罢了,居然连男生也不放过,而且还是她的初恋啊!

这是她人生中至高无上的奇耻大辱,从此她视他们两个人为洪水猛兽。

啊——这么丢脸的事,才不要说与他知道。

朗朗心中的心思瞬间千回百转,要怎样不露痕迹地转移话题?

她尴尬地笑了笑,自我解嘲地耸了耸肩:“不知道我们怎样就成了夫妻,真好像是一场闹剧。不过,你放心啦,这事因我的虚荣而起,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完美的结局。”

一切皆因她想要在泠宇和静书面前讨回一个面子,想要在他们的婚礼之前举行婚礼,才会上演这样一出闹剧。

朗朗遇到事情从来都不喜欢埋怨别人,她总是会先自我检讨,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这是朗朗身上难得的几个好习惯之一。

“只是,我们结婚真的令我妈很开心,所以——我想——等过一段时间,我再慢慢地和她解释,我们性格不合,所以不得不离婚。我真的不会赖上你,如果你不放心,我明天就可以和你去办理离婚手续,只求你晚一点点告诉我妈结果,我怕她一时受不了这个打击。”

顾尘寰问:“你说完了吗?”

“完了。”

顾尘寰又问:“我长得很丑吗?丑得让你看了第一眼,再也不想要看第二眼?”

“恰恰相反,你很英俊。”她事实求是地说,在心里又悄悄的加了一句,英俊得实在是太过分了,英俊得简直没有了天理,英俊得让人恨不得扁他一顿。

顾尘寰再问:“还是我的性格很烂吗?烂得令你根本无法和我相处?”

“怎么可能?你一直都是一个很温柔很体贴的人。”否则,当年在学校里他怎么可能大小通吃?上至年轻貌美的女老师,下至十二三岁的小女生,无不视他为梦中的白马王子。她咬牙切齿地想,最最可恨的是,帅哥都无法逃脱他狐狸精般的魔幻魅力。

顾尘寰平静地为她解剖自己:“其实,我没有别人幻想的那么完美,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样子勉勉强强还算是见得了人,性格也还算不错,说不上完美无缺,待人也算温柔诚恳。我也不是一个有钱人,但是,我会努力赚钱,给你一个最温暖的小窝。我会是一个好丈夫,一个有责任心的好丈夫。”

朗朗悄悄地做了一个鬼脸,如果他的样子都算是勉勉强强还算是见得了人,那他们的鬼样都还要不要见人了?

“现在,你和我都是一个人,就像你说过的,即使我们的婚姻是以闹剧的形式开始的,也难以说结束就结束。我们之间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感情,至少我们彼此也不讨厌,那么,我们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

她傻乎乎地问:“什么意思?”

“我们从零开始,现在开始好好相处,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会爱上彼此,或是适应彼此,那不妨让这个婚姻弄假成真。在这个期间,我不会碰你,你可以住在主卧室,我睡在客卧就可以了。如果我们其中一个人爱上了别人,那么另外一个人就必须放对方自由。”

他的声音低沉温柔,他望着她的眼,温柔浅笑,如春夜里微醺的风,暖暖地、懒懒地拂过心头:“你认为我的提议如何?”

他的声音,他的笑容,像是仙德瑞拉手中无所不能的仙女棒,蛊惑了她的心,她的神志,她脱口应道:“好啊。”

那夜的谈判,就在她的一声“好啊”中落幕。

事后,她知道自己中了他的美男计,她仔仔细细、前前后后、反反复复认真地盘算了这个闹剧婚姻一遍,怎么想,她好像都没有吃亏。

算了,那就无所谓了。

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一切就等到明天再说吧。

林朗朗匆匆地走在清冷的街道上,一阵秋风吹过,绿叶浸染似的黄了。风过处,黄叶落满了一街。仿佛只是转眼之间,行人匆忙,街道萧瑟。

抬起头,家里的灯光已经亮了,一股暖意顿时注入心底。不知不觉间,她加快了脚步。

她和顾尘寰已经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

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间,她和顾尘寰已经在一起两个多月了。在一起后,她才发现,他真的很忙,常常加班,总是在夜深以后返家。

最初的时候,她回家时总是盼望着他不在家,这样,就避免了晚上单独面对面时的尴尬。

可是,她发现自己的担心纯粹多余,总是她回家时,他还没有下班。她熟睡时,他才回来。第二天,她尚在睡梦中,他已经又走了。

可是,不管他多忙,他总是会抽空为她把晚饭做好,然后在餐桌上留下一张便条:“我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放在冰箱里了。记得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再吃,还有,自己一个人在家小心。”

不知从何时起,最初他不在家时的窃喜,慢慢地变成了听到他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时,心就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欢喜。贪恋一个人时自由自在的她,也慢慢地变成了留恋两个人在家时的温馨。

有时,即使他们不在同一间房间里,只要听着他的脚步声,听着他在房间里制造出的声响,她会悄悄地猜测,他正在做什么?他刚刚去了卫生间,他刚刚喝了一杯茶,他刚刚走进了书房……猜着,想着,心中就会有一种淡淡的幸福的感觉,幸福很淡,却如饮了一杯陈年的酒,唇齿留香,弥久不散。

心中的那一道伤口依然很疼,却在不知不觉中愈合。

刘泠宇的样子,在她的记忆里渐渐地淡化,有时,她都快要想不起他的样子了。

她开始第一次正视这个她和顾尘寰的家,屋子不是很大,一个复式的小楼中楼,两百平方米的样子。

就像是他说过的,不很大,可是很温暖。

落地的玻璃窗,总是撒进大片大片灿烂的温暖阳光。

她仿佛一只猫般,总是喜欢懒洋洋地窝在窗前的躺椅里,睡觉,看书,发呆,晒太阳。

从小到大,她一壶开水都没有烧过,更不要提煮饭烧菜了。可是现在,闲暇时,她开始跟老妈、跟朋友学着做一两道她们拿手的好菜。

老妈开心的样子,令她怀疑自己以前是不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这天晚上回到家里,冰箱里没有做好的晚饭,她的心里,偷偷地注入一丝开心,因为这说明顾尘寰晚上会回家吃晚饭。没有应酬的日子里,顾尘寰总是会亲自下厨,做新鲜的饭菜给她吃。

正在开心,顾尘寰的电话打了回来:“朗朗,我临时有个应酬,不能回家给你做晚饭了,你自己在外面吃饭,好吗?”

“你就别担心我了,我自己会照顾自己,倒是你,少喝一点酒,记得喝酒前,自己先吃一点东西。”

她脱口而出的不自觉的关心,却令顾尘寰在电话的那一端怔住了,这是第一次,朗朗对他表露的关心。

结婚两个多月了,朗朗时常会不自觉地陷入了一份沉思里,呆呆地发呆。

每当这个时候,他都知道,朗朗是在想念刘泠宇。

心里也难免会难过,可是,朗朗现在是他的妻子,他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

他不会逼她,不会强迫她,他会给她足够多的时间去遗忘刘泠宇,也会给她足够多的时间来爱上自己。

在一起待得久了,朗朗觉得顾尘寰真的很辛苦,难得在家吃一顿饭,常常在外请人喝酒吃饭。

回到家中时,他总是带着七分酒意,三分醉意。

她的心,感到了心疼。

她也在外面应酬过各大商场的大大小小的经理们,她知道,这样的应酬饭,根本吃不好。

她打电话回家向老妈求救:“妈,喝过酒的人,做些什么饭给他吃好?”

林素听了,心中大慰,这个不知好歹、没心没肺的臭丫头终于开窍了:“做清淡一点食物就好了,喝了酒,太油腻的食物,他会没有什么胃口。”

她炒了两个素菜,尝了尝。这是第一次她完完全全自己一个人做出一道菜,味道当然比不上老妈和顾尘寰的手艺,不过,至少还可以下口。

炉上慢火温吞吞熬粥的时候,她上网认认真真地查了醒酒汤的做法。

顾尘寰带着一身倦意和酒意回到家中,他没有开灯,黑暗中,他精疲力竭地倒进了沙发里,不知道坐在了什么东西上,只听那软绵绵的东西发出了一声不满的“喵呜”声。

他吓得酒意顿时醒了,跳了起来,打开了灯。

朗朗睡眼惺忪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揉着眼睛,眼神涣散,呆呆地看着他。他知道,她这种状态的时候,需要三五分钟才可以清醒。

他在她的身边坐下,柔声问:“这么晚了,怎么还没有上床睡?”

“我在等你。”她慵懒的声音中带着一股奇异的娇媚和性感,顾尘寰刚刚感受到她的一点点温柔,她忽然一惊一乍地说,“我给你准备了晚餐。”

他一点胃口也没有,只是累了,累得只想要躺下。可是,这是朗朗第一次为他准备晚餐,他无法拒绝。看到餐桌上的晚餐时,他呆住了。

“我知道你喝过了酒没有什么胃口,可是多少吃一点。”

“没有啊,我真的饿了。”他说的是真心话,朗朗准备的晚餐让他胃口大开。从来没有人在他应酬归家后,为他准备清淡的米粥小菜和醒酒汤。朗朗,她是第一个。为她纠结疼痛了那么多年的心,在这碗粥里,找到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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