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我老公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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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结婚后的同居生活

婚后,顾尘寰已经尽量减少了在外面的应酬,只是很多时候,往往身不由己。

他并没有开一间多大多了不起的公司,他只开了一间小小的房产证代办公司,代办开发公司的房产证。一百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全公司算上他,总共五个人。公司不大,人情不少,吃饭,喝酒,唱歌,应酬不完的人。

虽然做得很辛苦,他并无怨言。

他的父母都是从河南农村来到新疆的,因为来得晚,没有赶上国家分配工作,只是在铁路局做了一点点小生意。

他什么背景也没有,却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帮助,如今有房有车,还有自己的公司,即使很小,他已经很知足了。现在又有了朗朗,他真的真的很知足了。

难得这个周日没有应酬,他依旧起得很早,想要给朗朗做一顿好吃的。去市场买菜回来,朗朗还在睡懒觉。

记得念书的时候,老师出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

朗朗很没有抱负、却是那么理直气壮地大放厥词:“我将来的理想,就是有一份可以天天睡懒觉的工作,不用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随自己喜欢安排。”

她的豪言壮志引来一阵唏嘘感叹,她的理想可能只有在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才可以实现,也是全班同学的理想,不过,想一想就好。

他想起了岳母林素的话,毕业后,朗朗找过两份工作,都大呼吃不消。说是工作倒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个个都当自己是领导,左一个指示,右一个指示,指示比工作还麻烦,顺了这个的意,得罪了那个的心,心好累,比工作还累,真正是受不了。

最终辞了职,自己给自己做老板。

顾尘寰好笑地揉了揉鼻子,没有想到,她还真是基本上实现了自己的理想。真的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看来想要做懒人,也是需要一点点聪明才智的。

想起婚后她紧张兮兮地问自己:“顾尘寰,苏曼文不会更为难我了吧?可不可以麻烦你告诉她一声,我们只是假结婚?”

他不解地问:“为什么要特意向苏曼文解释?”

她情急地脱口而出:“你狡猾似狐狸精,别说你不知道苏曼文喜欢你!傻子都看得出来她喜欢你!”

“哦,原来你不傻啊!”

“顾尘寰,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你还开玩笑。”朗朗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你不知道,还没有和你结婚的时候,她就总是喜欢刁难我,总是将我的货款一拖再拖。现在,我居然和她喜欢到骨子里的人结婚了,她还不得将我视作杀父仇人啊!”

顾尘寰笑得不行,看她真的是急了,忍住笑说:“你放心吧,我只是将苏曼文看作是好朋友。关于你的事,我已经和她特别谈过了,她答应我,以后不会再和你为难。”

“真的?”她开心地跳进了他的怀里,吊在他的脖子上左摇右晃,“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顾尘寰宠溺地笑着说:“知道苏曼文为什么故意为难你吗?”

“不知道。”她说,“她第一眼看见我就怪腔怪调的不喜欢我,我想大概也只有两个原因吧,一是女人做官以后,最喜欢刁难女人;一是我们两个天生八字不合。”

“苏曼文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和你同班长达六年之久,高中毕业后才分开,你居然完全不记得她,难怪她会生你的气。”

“啊?!?!?!”朗朗的嘴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字形,都可以填进去一个大鹅蛋了,满脸的不可思议,“她就是因为这个和我生气?”

她扳着手指头计算:“高中毕业后我应该再也没有见过她,我是去年才在世纪商场租了一个摊位,算起来,我已经有七年没有见过她了。念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很一般,她总不能让我记住一个七年未见的、当年关系普通、见面打个招呼都是可有可无的人吧?”

“可是,人家记住了你。”顾尘寰语重心长地说,他也知道难为了她,“朗朗,记住别人的姓名和身份,在社交场合中,是一种基本礼貌。至少你,被别人记在心中的时候,也会觉得开心吧?没有人会希望自己是一个容易被人遗忘的人。”

她沮丧地说:“我不是故意要忘记的啊?”

她用手拼命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可是,我这个脑袋就是像一个猪脑袋一样,什么也记不住。”

顾尘寰拉住了她的手:“好了,别敲了,以后,只要我有时间,我会陪你一起去应酬你的生意和那些商场的经理,我来帮你记住,提醒你。苏曼文和那些人都很熟,她也会帮我们这个忙的,以后,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她这一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就算是苏曼文肯帮忙,那也是看在顾尘寰的面子上:“顾尘寰,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只是这样想着她,看着她,就会很开心,止不住脸上的笑意。当他的菜一盘盘上桌时,朗朗循着香味就来了。她大大的眼睛,尖尖的小下巴,满脸的垂涎之色,表情像足了一只馋嘴的猫咪,满足得只差“喵呜”一声,再舔一舔她的猫爪。

顾尘寰失笑说:“去洗洗脸出来吃饭吧。”

看着朗朗吃东西真的是一种享受,大剁快颐,吃得那么香,那么满足。记得当年全班女生对她群起而攻之,大骂她是没有良心的人吃的都没有良心的食,饭量大得像猪一样,依旧是瘦骨嶙峋,身上没有几两肉。

饭后,他们两个人窝在阳台上的落地玻璃窗前晒太阳。朗朗懒洋洋地问:“顾尘寰,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有朋友问起我老公是做什么的,我居然答不出。”

“我开的是一间代办房产证的公司。”顾尘寰耐心地给她解释,“就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觉得办理房产证太麻烦,就委托给我们办理。”

“还有这一行吗?我都没有听说过。”

“是啊,只要市场有需要,什么行业都会滋生。”顾尘寰笑了,至少现在她开始关心他在做什么,开始正视他的存在。

他们闭着眼睛,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午后的阳光,温暖,惬意,舒适。

好想就这样赖着一辈子,什么也不用做。

朗朗发出了满足的一声 “喵呜”。

不知道从何时起养成的习惯,周末他们都会尽量的空出时间,不和朋友出去玩,不出去应酬,只要他们有时间可以在一起,他们总会共度周末。一起去市场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共进午餐,一起躺在阳台上晒太阳,闲聊。

他们之间,名为夫妻,其实和陌生人也差不多,彼此并不了解。他们常常会聊自己小时候的事,过去做过的事。

顾尘寰衣着时尚,气质时尚,为人做事却是严肃低调得很。他本本份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赚钱,希望家人父母可以依靠自己过一份好的生活。

他一直是让所有人满意的大好青年。

而林朗朗短短的二十六年,不知闹出了多少的笑话,一桩桩,一件件,听得顾尘寰乐得哈哈大笑。

朗朗不解地问:“真的有这么好笑吗?”

“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朗朗好奇地打量着他,忽然问:“顾尘寰,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顾尘寰的眸光闪烁,氤氲不定。久久,他才说:“喜欢过。”

“那——你女朋友是什么样的人?你们为什么会分开?”

她的跳跃性思维和问话,让他的心情大起大落。他喜欢的人,和他的女朋友,根本是两个人呵。他想了想,不想隐瞒她:“她叫安露,皆因我不争气,不长进,所以,她最后离开了我。”

朗朗了悟地点头:“她嫌你没钱。”

他笑了,朗朗就是这点可爱,从来都是直来直去,不懂得转弯抹角。说话做事,皆是如此。顾尘寰说:“其实,我一点也不恨她,她认识我的时候,正是我最穷困最潦倒的时候。那时我还是一个小业务员,我连自己的衣食温饱都顾不周全,还谈什么照顾她?更别谈什么风花雪月了。有一天,我独自站在友好路的天桥上,口袋里只剩下了五块钱,心中忍不住的悲哀,差一点落下泪来。这样的日子,她跟着我过了将近一年,我已经很感激她了。”

“顾尘寰,你是一个好人。”

顾尘寰大大小小的场面也见过不少了,已经很少有什么事情可以令得他尴尬局促,可是朗朗一句简单的“你是一个好人”,却令得他脸孔涨红了。他实话实说:“我不是一个好人,但也不是一个坏人。”

“不,你是一个好人。”朗朗坚持说,“你和别人相处,总是记得别人的好。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品质,特别是当一个男人拥有这种品质的时候,他就是君子。”

为了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他反问:“那你呢?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

她答得快:“我肯定不是一个好人,我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以旋说我容不得自己受一点点不公正的待遇,事事要求公平,最是讨厌自私。”

顾尘寰微微皱眉,朗朗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啊:“为什么这样说你?”

“其实以旋说的没错,自古世事,皆难两全。如果我事事要求自己过得顺心畅意,那一定是有别人代替我受了委屈。”

想一想,确是如此,顾尘寰释然,他问:“以旋是谁?”

“以旋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一直是邻居。后来两家都买了新房子,她们就搬走了。不过,我们两家一直都有联络。以旋啊,说话最是尖酸刻薄,可是待我,却是真正的好。她现在去福建进货了,等她回来,我介绍你们认识。”

“好啊。”

他们就这样懒洋洋的有一句没一句闲聊着,消磨着时间。初秋的午后阳光,像金子般璀璨,像春光般温暖。最后,他们都睡着了。

晚上,当他们各自回自己的卧室时,顾尘寰忽然问:“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

“有啊,怎么了?”

“那你明天晚上早一点回来吃晚饭。”

“噢。”

第二天,林朗朗在各大卖场转悠了一圈,也没有什么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就回家了。回到家里,她吓了好大一跳,顾尘寰居然已经回来,开始在厨房里忙碌。结婚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早回家。

她探头进厨房:“你在忙什么呢?”

他说:“我晚上请了客人回家吃饭。”

“我帮你。”她跳进去,说,“虽然我炒菜手艺不行,但,我可以帮你摘菜,洗菜。”

他笑一笑,由得她去。一边干活,他一边说:“我今晚请了苏曼文来吃饭,还有她的那些朋友。算来算去,都是你那些商场的经理们。”

她疑惑:“你怎么会认识他们的?”

“我充当苏曼文的舞伴陪着她出去应酬过几次,她那些朋友我差不多都认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顾尘寰常常和苏曼文结伴出去,她的心里鼓鼓的不舒服,究竟不舒服些什么,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强迫自己压下心里的怪念头,理智的就事论事:“那为什么不出去吃?在家里吃好麻烦!”

“这你就不懂了吧?”顾尘寰谆谆教导她,“请人在外边吃饭,花再多的钱,都会让人觉得不过是生意上的应酬而已。而请人在家里吃饭,虽然麻烦一点,可是却会让别人觉得你真心将他们当作了朋友。苏曼文与我们同学多年,而且,她又特别在意这件事,所以我们理应如此。希望,借此可以让她慢慢消去心里对你累积的诸多不满。”

顾尘寰看了看放在琉璃台上的手表,说:“你去冲个澡,换一套衣服吧。我约了他们八点钟来,时间也差不多了。”

她收拾停当出来,只见餐桌上已经摆满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真正的色香味俱全。只知道他做饭好吃,不知道他还有这样的手艺,简直是国厨级水准。

大概因为在家里的关系,顾尘寰今天穿得很休闲,一件白色的T恤,同色的长裤,干净而优雅。

刚刚洗过澡,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子淡淡的沐浴后的清香,头发在额前垂落了几缕,她脑海里瞬间就冒出了一个词——性感。

小的时候,性感这个词在记忆深处是一个很黄很色的词。慢慢地长大了,才知道,原来性感是一个绝对的褒义词,是形容一个人一种很美好的特质,类如高贵,清纯,成熟等等,等等。

玛丽莲梦露,安吉丽娜朱莉,裘德洛,都是性感的人,可是,她始终没有在身边见到过这样的人。今天见到浴后的顾尘寰,这个词忽然就冒进了她的脑海里。

顾尘寰轻轻地触碰她的脸颊:“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孔怎么忽然这么红?”

她本能地举手就挥开了他的手,近乎狼狈地鼠窜般逃上了楼:“哦,你等我一下。”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的笑容,不懂风情的小妮子居然也害羞了。

“生日快乐!”朗朗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递给他。

“什么东西?这么神秘?”

朗朗给男性朋友送生日礼物,从来都是钱包,领带和打火机。可是顾尘寰穿衣讲究,更是注意细节。领带,他足足有三四十条,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应有尽有。打火机,抽屉里,也整整齐齐地摆了几十个,他好像有收集打火机的癖好。钱包,没有拆封的也满满地塞了一抽屉。大概,都是历年生日朋友所送。

左思右想,记得有一次他们在闲聊时,他曾经说过,他的工作需要整日里面对着电脑。所以,她为他选了一款最新型的便携式笔记本电脑。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拜托,就算我们是假结婚,我们好歹也结婚几个月了,结婚证上都有写好不好?拜托,我只是记性不好,可不是没心没肺的混蛋!”

顾尘寰能言善道的一个人,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久久地望住她,一直笑,有点傻。他的笑容,那么的幸福,朗朗心中忽然有一点感动。

那一夜到来的客人让朗朗瞠目结舌,都是她的尹尚秀入住的各大商场的经理和形形色色的主管。说句真心话,这些人都曾经是朗朗真心想要“巴结”的人物,只是不知从何“巴结”起。

朗朗不善交际,最怕和人打交道,而顾尘寰好像却是有一种天赋,见到他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会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他。和他八杆子打不着的人,都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当年,秦方冷漠,孤僻,高傲,独独与他来往,成为好朋友。

饭后,男人们大都坐在客厅里饮酒喝茶聊天,苏曼文在屋子里随意地看着,最后,她站在了落地窗前。这一扇窗的风景真好,万家灯火,星光满天,星火辉煌,伫立窗前,仿似置身在灯火与星光之中。

“苏曼文,请喝茶。”

苏曼文从朗朗的手中接过,不置可否。

朗朗期期艾艾地说:“以前的事,对不起。只是,我真的不是故意记不起你的,我们同学六年,你也该知道我这个人头猪脑的脑袋,记忆力奇差无比。”

苏曼文有几分意兴阑珊地说:“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平心静气的讲,朗朗与尘寰一别经年,这些年,她与尘寰几乎是形影不离的,可是,她始终无法走进他的心里。与朗朗无关,是尘寰的心里始终没有她。算了,只要尘寰觉得幸福,觉得好,那就好。

虽然难过,终是有了些许释然:“林朗朗,你挖到了一个宝,你将来就会知道。记住,和尘寰好好地过,尘寰会是你这一辈子最大的财富。”

送走苏曼文他们,朗朗终于有点后知后觉地说:“苏曼文很不开心,她好像真的是很喜欢你。”

顾尘寰说:“曼文是一个君子,她不会真的对你怎样。这一段时间,就算是言语上曼文对你有些刁难,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朗朗,切记一件事,与人交往,不要每一次付出,就希望立刻收到回报。即使是应酬,对人也要拿出诚意,因为别人会感受到。相信我,任何的付出都不会是白白的努力,早晚有一天,你收到的回报,将远远地大于你的付出。”

朗朗听后只有一句话:“顾尘寰,你真的是一个奸商!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的奸商!”

顾尘寰的手指在朗朗的额头狠狠地敲了一记:“我们辛辛苦苦在外面做事都是为什么?当然都是为了多赚一点钱!否则做那么多事干什么?吃饱了撑着的啊?这些体己话我也就是对你说说而已,你不许出去了就把我给卖了。”

朗朗抱着脑袋不乐意地说:“你真把我当白痴啊?”

“我看不是也差不多。”顾尘寰丢下一句,径自去收拾餐厅里和客厅里的杯盘狼藉。

朗朗在厨房里帮他洗碗,悄眼看他的侧面,他长得真的很好看,五官清晰,棱角分明。最为难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

即使像现在是在洗碗,也做得很认真。

她想起他拜托那些经理们多多关照她时的眼神,莫名其妙的就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如果,如果父亲还活着,一定也是这样做的吧?

“顾尘寰,谢谢你。”

顾尘寰不在意的笑了:“傻瓜,我们是夫妻,照顾你是我应该做的,以后不许再说这个谢字。”

“如果我爸还活着,看见你对我这么好,他一定会很开心。”说着,朗朗的眼眶径自红了。

顾尘寰不发一言,伸出手臂,安慰地揽她入怀。

他身上的气息干净而清爽,他的怀抱温暖而安心。

也许,正如苏曼文所说,她真的一不留神就挖到了一个宝。

也许,她真的可以和顾尘寰就这样过一辈子。

顾尘寰昨天过生日时,因为要帮助朗朗和她入住的商场的经理们搞好关系,所以将朋友们暂时撇在了一边。

第二天,直接被朋友们围堵,嚷着要他请客。

他打电话给朗朗,说明了晚回家的原因。他问:“你要一起来吗?”

朗朗说:“算了吧,都是你的朋友,我都不认识,我就不去了。”

顾尘寰最是了解她的性子,她啊,最怕和陌生人相处。与陌生人应酬,她比干了一场重体力活还要辛苦。当下也不勉强她,笑了一笑,语气里是一种难言的宠爱意味:“那你早一点回家,自己在外面吃一点东西。冰箱里还有昨天的剩菜,如果不想吃外面的东西,就拿出来热一下。”

“我知道啦,你好啰嗦哦!”朗朗的语气里有一种她自己也不曾发觉的撒娇意味,“倒是你,少喝一点酒,最好出去之前先吃一点东西垫一垫肚子。”

“好。”顾尘寰答应她,“早一点睡,不要等我,每年他们都会闹一个通宵。”

朗朗一点也不饿,就是嘴巴里没有味道,犯馋。她开车绕了个弯,特意跑去一品香买了一公斤鸡爪子鸡翅尖,又买了一大堆的薯片,话梅,果冻,瓜子……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到家里,洗了一个澡,然后窝在沙发里,捧着零食,看着电视,等着顾尘寰回家。嗯嗯,这种感觉好幸福哦!正看得不知今夕何夕,感动得天昏地暗,哭得稀里哗啦,她的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顾尘寰。

她吸了吸鼻子,低声应道:“喂,顾尘寰?”

接通的那一瞬间,顿时倾泻了一耳的喧嚣,歌声,音乐声,高谈阔论声,嬉笑喧哗,充斥满耳。一个陌生的、年轻的、喜悦的声音传来:“嫂子,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周磊,尘寰最铁的哥们。我们现在在毛家吃饭,嫂子你也来吧,今天是给尘寰过生日,你怎么可以缺席?”

那边传来抢夺电话的声音,显然胜利者是顾尘寰,因为电话中响起了他的声音:“朗朗,你不用理他们,他们都有一点喝多了。怎么?还没睡啊?”

“我不去真的没有关系吗?”

“没事,我敷衍他们一下就好了。”

顾尘寰敏感地听出了她声音里不对劲,问:“朗朗,你怎么了?哭过了吗?”

朗朗又吸了吸鼻子:“贝拉好可怜。”

顾尘寰一时呆住:“贝拉是谁?”

朗朗还在哭:“爱德华丢下她就走了。

顾尘寰一个头两个大:“爱德华又是谁?”

“我在看《暮光之城》。”

顾尘寰这才松了一口气,想起朗朗看电影最爱哭,哭得比电影上的男女主人公还凄惨。他低声问:“要我回家陪你吗?”

“没关系,你陪你的朋友吧。”

挂断电话,朗朗在沙发里呆呆地愣了几秒种,然后飞速起身换衣服,化妆,开车出门。赶到毛家饭店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散席,酒意正酣。

看见她,顾尘寰不由自主地呆愣了一下,眼中是藏不住的明显的欢喜。

他上前迎住她,握住了她的手。这是她和顾尘寰第一次身体上的接触,可是,她——并不反感。

“你怎么会来?”

“因为——我希望自己可以让你变得开心。不过,你不可以对我期望太高。我很笨,会做的事情不多。”

顾尘寰聪明得那样精灵剔透的一个人,只会握着她的手,傻笑。

周磊拎着酒瓶晃到了他们身边,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嫂子,现在才到,罚酒三杯!”

顾尘寰插言道:“周磊,朗朗不会喝酒,你就不要为难她了,她的酒我代喝了,可以吗?”

朗朗只是笑一笑,端起三杯酒,一饮而尽。饮完,脸色如常,笑意盈盈。满桌子的人笑道:“好酒量,还是嫂子爽快!”

朗朗不善应酬,只是,别人的敬酒,来者不拒。不管是谁,她总是含笑饮尽。

终于让所有的人都尽了兴,大家又商量着去搜狐唱歌,搜狐距离毛家最近,还是周磊出来打了圆场:“好了好了,大家就别起哄了,今年不同往年,尘寰和嫂子新婚燕尔,我们就识趣一点,就此散了吧,也让人家过一过二人世界。”

因为喝了酒,大家都不再开车,挡车回家。送走了所有的人,顾尘寰望着月光下的朗朗,忍不住地笑:“晚上的空气真好,不如——我们走一走吧?”

忍了忍,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她:“我记得你一直都不会喝酒,大家在一起玩时,你总是滴酒不沾。今晚,酒量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好?”

朗朗扮了一个鬼脸,吐了吐小舌头说:“这是一个秘密,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告诉别人。”

顾尘寰忍住笑:“好,我答应你。”

“我啊,是一个酒鬼,见酒就馋,逢酒必喝,喝酒必醉!我只要喝了一口酒,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就会一直喝一直喝,一直喝到醉。呵呵,不过,这些丑态都只在家里发生。我妈对我下了死命令,在外面,一口酒也不许我喝。我知道我妈怕我一个女孩子喝醉了酒出事,免她担心,就应允了她,对外一律声称不会喝酒,在外滴酒不沾。馋酒的时候,以旋就陪我在家里偷偷地喝。”

顾尘寰听到最后再也笑不出来了,越听越是胆战心惊,他咬牙道:“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许在外面喝酒,今晚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朗朗双颊晕红,一直笑个不停:“今晚会破例,是因为有你在啊。而且,如果我不喝,你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顾尘寰听了,心中暖暖的一热,表情却是一副不容讲价的模样:“不管因为什么,都不许再喝!我的面子也不必给!以后,你只许在家里喝,我陪你喝。”

朗朗忽然停下了脚步,站在顾尘寰的面前,借着月光,细细地打量着他:“顾尘寰,你以前的女朋友选择离开你,她真是一个傻瓜!她啊,她以后一定会后悔!顾尘寰,我警告你,即使有一天她会回来找你,你也不许对她心软!原谅她!接受她!伤害过你的人,不要原谅他们。”

顾尘寰的心脏忽然漏跳了两拍,正在回味她话中的含义,她已经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悠然见周公去了。他抱住了她,低声问:“那么,朗朗,你呢?你会舍不得离开我吗?”

星月无语,没有人可以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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