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我们就是打游戏才熟悉起来的,我们常常约好了去网吧通宵,我和班上的两个通宵王子去网吧,走进去的时候是黑夜,走出来的时候是清淡的白昼,时间无声息地溜走,一个通宵轻而易举地就度过了。
那个时候他在学校已经上了半个学期的课,或许住不惯学校的寝室,于是他和毛毛、东东、左左四个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房子是毛坯的,任何家具都没有,厨房里只有一个煤气炉,他们在地上铺了一张席子,就这样住了下来。
他和毛毛一间房间,房间的墙壁上贴了十几张电影的海报,台灯什么的直接放在地铺上,他的生活是很简陋的样子。毕竟他是从外地来上海的学生,即使出过一本书,但是也赚不了什么钱,他和大家一起过着拮据的生活。
当时他的头发长到脖子处,发梢向外张扬,他留着曾经流行过一阵的、在脑袋后面留了一簇头发的发型,那一簇长长的头发像尾巴一样。我和他常常打游戏,偶尔发短信。他是我喜欢的作家,我对他的感觉是清新的,有一种和现实的尘世不符的向往的心理,我甚至会发天气预报给他,有时候因为他说不开心,而认认真真地发一条安慰的短信。我坐在体育场的边上,手里握着手机,抬起头看着蓝色的天空,天空里有洁白的云,于是我发消息说“昨天还是阴天,但是今天就变成了晴天,心情也应该向天空一样吧”,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的单纯。
一天夜里,我在寝室里接到小四的电话,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有些哽咽,让我觉得意外。他说他忘记带钥匙了,而有人在屋里却故意不给他开门,他就一直等在楼道里。谁在背后说了他什么,把他当成利用的对象,他说感觉人是很虚伪的。他在电话里呜呜咽咽地哭,让我觉得如临大敌,我觉得他哭泣的感觉非常陌生,那种新鲜的、崇拜的感觉,一下子变得有些污浊,我想要安慰什么,可是说出口的只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含糊其辞之后,电话就挂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