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艳笑着说:“你有哪儿对不起我的?”
小庄说:“小时候我老欺负你,还告你黑状,现在我算是设身处地的明白了。”
小艳叹道:“不是都说好了不提以前的事儿了吗?你再熬个几年,等姐大学毕业工作了,姐照顾你。”说着说着,俩人眼睛都红了。
可最终到了离别的时候,继母和那个卖肉的还有几个邻居都来送行,小庄却躲在一旁蹲着不出声,任凭别人怎么喊他过来道别也不过来。小艳只得过去哄了哄他,又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拿了五百塞到他手里,并让他‘听妈妈话’说完才揉着眼睛上了出租车。可就在出租车发动的那一刹那,小庄忽然追着车跑了起来,哭喊道:“姐,你别走啊,姐,你别留我一个人在这儿啊,姐啊……”
车内,小艳也是泪流满面,吴放歌问道:“要停车吗?我那也多一个人吃饭。”
“不!”小艳虽然流着泪,却坚定地说:“不用停,他是我的责任。”
吴放歌听后欣慰地说:“你啊,长大了。”
小艳此时却觉得浑身酥软,一点力气也没有,身子一歪,靠在了吴放歌的肩头。
回到昆明又住了一夜,吴放歌建议道:“要不咱就在昆明玩儿几天吧。”
小艳嘟嘴道:“干嘛,你不想我妈啊。”
吴放歌笑道:“怎么不想,是看你回了趟老家,整天哭丧个脸,这又去看你妈,肯定也是眼泪一箩筐,所以想中和一下,让你开开心心的去嘛。”
小艳笑着说:“我没事儿了老爸。只要一离开那地儿,我就好了。”
吴放歌见她那样子真的没事儿,于是就只在昆明待了一天,白天去翠湖公园玩了玩,又想起当年自己在这里找夏冰和王娟要签名的事儿来,暗笑不已,然后又觉得遗憾,因为搬了几回家,那签名已经找不着了(当然找不着,因为当时就没签在本子上嘛)。吃饭时吃的是花宴,菜肴全是各种可食用花卉做成的。吴放歌觉得味道一般,但是却很新奇。晚上又在酒店睡了一夜,第二天这才坐长途车去了边境上的烈士陵园。
陵园不远处的小客栈这些年又返修了一次,规模和装修都和往事不可同日而语了,而且经管客栈的绰号‘疯子’的郑常仁,目前也基本恢复健康,知道自己是经理,而不是什么劳什子主任了。不过他还是把客栈打造的跟个军营似的,员工个个都穿制服(仿制军服),一般员工的肩膀上是杠,中层领导的肩膀上是星,早上有升旗,晚上有熄灯号,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军乐队,总之,郑常仁现在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就仿佛从未离开过军队一般。有时有游客或者来的比较少的烈士家属不知内情的,还真以为这里是个军队的分支机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