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就好。”吴放歌说“对了桑奇,好像离最近的一般航班还有点时间,你愿意和我一起喝一杯吗?”
桑奇笑着,露出一口雪白的牙:“当然愿意啦,可是我还得挣钱养家呢。也不敢酒后驾车啊。”
吴放歌笑了一下,从衣袋里取出一叠钱递给桑奇说:“拿着这些,你一周都不用工作了。”
桑奇也不客气,收了钱说:“布鲁斯先生,您一定遇到了大喜事。”
吴放歌说:“喜事算不上,不过挺开心的。”
加拿大北部的库利塔森林是一片不错的狩猎区,在森林的边缘有一座小木屋,开了一家野营用品店,主要是为那些粗心的游客和狩猎者服务的。因为现在是禁猎期,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生意。但是店主并不介意,因为开这个店,本身就是为了不让自己太无聊,他根本不缺钱,他是葛学光。
葛学光自从上次官场斗争受挫后,又受了些刺激,心灰意冷,干脆跑到加拿大来和老婆儿子团聚。他的长子已经结婚,定居温哥华,而且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他和阿梅的两个孩子都还在上学,因为上的是全寄宿学校,所以只有周末全家才能聚齐。事实上葛学光在温哥华也有房产,天知道他怎么想的,整天就想窝在他的小木屋里,就连老丈人在亚力克共和国出了事,他也没露一次面。倒是他的儿子葛军,还巴巴的跑去亚力克了两回,眼下又去了,为此工作也辞了,阿梅怕他不在,他妻子一个人不方便照顾出生不久的儿子,所以就逼着葛学光开车把那母子俩都接了回来,于是她就可以整天乐颠颠的煲汤炖肉的照顾那一大一小,过起做祖母的瘾来。
不过中隐居的生活也有不如意之处,那就是什么都得靠自己,葛学光是享福惯了的人,现在沦落到连壁炉的柴火都要自己去劈的地步,有时也觉得很悲哀,但是转念又一想,人生有得就有失,既然选择了这种生活,那么就得适应这种生活方式,其他神马的都是浮云啊。而且有些事做着做着,成了习惯,也就成为一种享受了。
葛学光劈柴时,用力从事不得法,加上柴火还没有干透,因此总是不能应声裂开,他又一发力,却又砍偏了,整块木柴飞了出去,恰巧落在一个人的脚边。
那个人捡起木柴,笑着对他说:“果然不是苦孩子出身啊。”
葛学光一看那人,差点没认出那是吴放歌来,一来是不敢相信,二来是吴放歌的头发几乎白完了,没白的部分,也成了浅灰色,体型也消瘦了不少。
吴放歌见他愣在那儿,笑着说:“怎么?认不出来了?也是,有时候照镜子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