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冤家路窄(玩偶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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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心底的躁动

青云观,建在高山之巅,规模很小,佛门清净,观里有供客人常住的厢房。

青云观的厢房其实也是一座吊脚楼,站在走廊上,可以将远远近近的群山踩在脚下,夕阳无限好,东方荼蘼倚栏而坐,手里抚摸着那本《绿洲》。

白苹站在他身边很久,忽然抽走他手中的书,抿唇笑道:“要不我念给你听吧。”

他抬头看着她,目光无比复杂,点点头。

白苹坐在长凳的另一端,夕阳中,她的轮廓端庄优美,宛如白衣观音。

农历五月五,端午节。

在高考面前,端午节也不是端午节了,似乎又得过一个没有粽子的端午节。

闻人花丝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窗外黑漆漆的,教学楼的灯光却恰好照亮对面半山腰上的累累坟堆,他不止一次地在想,要是他的哥哥埋在这座山上该多好,每天一抬头,就可以看到了……

男生偶尔忧郁会更迷人,整天忧郁就很可耻,显得很矫情,但是,闻人花丝的不开心是情有可原的。

从金银宫回来后,学校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他的成绩非常不理想,由重点班调到了普通班,这个“普通班”是客气体面的说法,说穿了,就是差班。

从重点班发配到差班,不啻于从天堂打落到地狱!

梨花镇非常重视教育,连当地政府都凑进来想尽办法激发同学们的学习欲,历来重点班与差班的学生是南帝北丐的待遇,重点班的人每月有政府补助的五十元奖学金,更重要的是,学习风气特别好,集中了一批梨花镇的高考精华。

如果说重点班是优质产品的生产基地,那么,差班就是次品与废品的暂时堆放处,学习风气奇差无比,努力学习的人是异类分子,自习课不像自习课,吵得像菜市场一样,尤其是他的周围,他的同桌正在给大伙儿看手相,“一箩穷,二箩富,三箩四箩捡烂布,五箩六箩当干部,七箩八箩卖豆腐,九箩十箩打赤膊……”

不能不受到影响,他自动地低头去数自己指肚上有几个箩,仔仔细细地辨过去,发现一个箩也没有,一个箩也没有的人,会是什么样的命呢?

既丧母又失兄,高考前的两个月还被打落到差班去,同情他的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使劲督促他别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出淤泥而不染,他努力地不辜负大家对他的关心,只是,不知为什么,今天心情有点浮躁罢了……

铃响,下自习,他决定把英语拿回去让清铃子给他补补。

大家都不知道,教语文的清铃子老师其实英语一级棒,英语说得比母语还流利,发音比磁带还标准,听在耳里变成了一种高级享受。

清铃子老师经常说,送完他们这一届,他一定要去教初一的英语,给大家一个更好的启蒙,因为这里的学生那一口英语实在太烂了!

清铃子老师不是梨花镇的人,所以,常常搞不清学生们到底是在说英语还是在说梨花镇的地方方言,每次听大家说“谁又偷猫肉”、“三颗药喂你妈吃”时,他总是格外地难受,仰天长叹——启蒙老师真是误人子弟!

这话也许很多人都觉得刺耳,也许会群起而攻击清铃子老师——英语老师怎么误人子弟了?她可是一颗心全扑在自己的教学上,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藏不得半点私,把学生看得比自己的眼珠子还重要,是全校师生最尊敬爱戴的好老师,怎么可以把“误人子弟”这个对于老师来说最严重的罪名安在她的头上?!

然而,闻人花丝会站在清铃子老师这一边,如果真要在两人中来个全校投票决定由谁来教英语时,他会投清铃子老师一票,因为,那个英语老师的确是个“好心”的老师,但不是个“有用”的老师,正如那天沈夙兰告诉他的,在工作中,作风高心肠好并不是最重要的,还得看你的能力与价值,你这个人是否“有用”,你若是个医生,治好别人的病是别人心中理所当然的事情,你好心地为他们掉眼泪才是他们觉得意外的事情。

沈夙兰还说,人大致可以分成四种——

道德好能力强的人是优质品,道德好能力差的人是次品;

道德差能力强的人是危险品,道德差能力差的人是废品!

现在社会上受欢迎的人只有两种:优质品与危险品。

理论上,人们应该排斥危险品,但是,人们往往欢迎危险品更胜于次品,因为,如若控制得好,危险品发挥的作用要远远胜于次品,实用价值更大!

在沈夙兰的分类里,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废品,大概也就属于次品吧?

教室门口,清铃子和玉玺在等他,玉玺手里提着一大串粽子。

玉玺长得一点也不“玉”,皮肤黝黑发亮,笑起来一口整齐白牙,别人都叫她“非洲娃娃”,强烈建议她去拍黑人牙膏的广告。

玉玺在学校算是个风云人物,头脑特好,理科班的四大高手之一,并且,要文有文,要武有武,豪爽开朗,不拘小节,经常飞起一脚踢开男生寝室的门,把他们一个个光溜溜地从被窝里揪出来做早操,误进男厕所后也能大大方方地解决完了再出来,吓得站得厕所门口的男生面如土色!

总之,这个女孩从来不把自己当女孩使,没有一点女人味,不过,男生们就是不觉得她讨厌,无论打篮球还是踢足球都算上她一个,并且奉她老大,梨花中学自古阴盛阳衰,母老虎一大片,但玉玺的暴力已经不能用母老虎形容了,大家叫她母豹子。

闻人花丝知道,这个没有一点女孩气息的玉玺其实是哥哥的初恋!

自幼贫寒的家境和过分敏感的性情,哥哥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亲密朋友,他紧紧关闭着自己的世界,绝不让任何人踏进来,绝不带任何同学到家里来玩,更别说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他觉得自己是个假王子,这样狼狈寒酸的自己根本没有条件谈恋爱,尤其是引人注目的早恋,所以,他对待玉玺的态度极其稀松平常,连哥们都称不上!

年少岁月里的不为人知的恋情,独自承受所有酸甜苦辣的暗中之恋,极端纯粹而复杂的精神之恋,那些随风逝去的痛楚,犹如一场青春花祭,淡而忧伤……

玉玺把所有的粽子都挂在闻人花丝的手上,看到他手中的英语课本时,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铃铃老师,你知道丝丝初中时的外号是什么吗?”

“是什么?”

“湿表。”

清铃子含笑,“怎么来的?”

“初一刚接触英语时,我们还不会读音标,怎么也记不住单词的发音,就用汉字在后面标音,虽然老师不准我们这样做,我们还是照做不误,而且效果挺好的,一下子就记住那句话怎么说了。”玉玺笑指闻人花丝,“偏偏丝丝倒霉,那天英语老师教我们读spell,丝丝顺手在后面写了个‘湿表’,英语老师恰好从旁经过,当堂撕书,慢条斯理地撕,一条一条地撕,冷冷地微笑地看着我们,分明是杀鸡给猴看,从此,湿表成了丝丝的外号,英语成了丝丝的噩梦!”

高考即临,大家紧绷如一张满月之弓,但到底是年轻人,还是有轻松嘻哈的时候,下晚自习后的那段短短时间是农奴翻身得解放的时候,大家又叫又笑又吼又闹,把淤积一天的闷气尽情地释放出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师生三人刚走进夜色中,立刻有几束手电筒的光朝他们脸上照过来,光束显得极为轻佻,清铃子轻轻抬手挡了一下眼睛,而玉玺立刻扑上去同那群人拳打脚踢起来。

闻人花丝站在一边,怦然心跳,为什么会觉得老师的那个动作那么好看?

仿佛从另一个世界里来的清铃子老师,古色古香,古声古韵,古德古义,完美地兼容各种特质,博大温柔到仿佛可以治愈人心,给人无限的精神力量。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来历,年仅十六岁便只身前来梨花镇担任高三班的语文老师,大家刚开始时都怀疑他的能力,为自己的前途担忧不已,后来,连最资深的语文老师都感叹,他的水平完全可以去教大学语文了,来这里教中学真是委屈了他!

不过,说真的,他为什么会来梨花镇教书呢?

梨花镇和他有什么渊源吗?

刚回坟山教师宿舍,闻人花丝便接到了沈夙兰的电话。

今天是端午节,她打电话来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没打电话来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沈夙兰毫不避讳地谈起过她对他哥哥的感情,和叶幽铃一样,她对他也是爱屋及乌。

嘻嘻哈哈聊过一通后,沈夙兰问起了清铃子,闻人花丝回答,“我现在一个人在家,他去送一个女生回家了,晚点才会回来。”

清铃子去送玉玺回家,这是玉玺的要求。

再粗心的男生都看出来了,他们的头儿玉玺的春天来了,她喜欢上了春天一样的清铃子老师,直言不讳自己对老师的好感,因为知道两个人是不可能的,所以至少在读中学的这段时间里多积累回忆,母豹子一样暴力的女孩,不惜利用女人的社会弱势强迫老师发挥绅士风度送女士回家。

清铃子老师再忙再累也没有拒绝,理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玉玺出事了,所有人就会自动怪到他的头上,所有人会认为他应该对这件事负责!

沈夙兰在那边笑得毛骨悚然,“你那个老师夜晚单独出门更危险吧?”

“为什么?”

“呵,呵,呵,美少年啊……”

闻人花丝笑了,“难道真有女人非礼男人这种事?”

“不一定要女人非礼男人,男人也可以非礼男人呀!”

“男人怎么可以非礼男人呢?”匪夷所思,“不都是男人吗?”

“呵呵呵,果然还是我们外面人的思想太龌龊了吗?你知道吗,在这里,如果一个人长得比女人更美,却偏偏是个男人,反而更容易刺激他们的欲望!”

“……”

“咦?你在放音乐吗?是不是《宫墙柳》?”

“嗯,我从哥哥的别墅里拿回来的。”

长长的一通电话后,闻人花丝坐下来吃粽子,一口一口地吃着,咀嚼的不是粽子,而是音乐,那美丽得让人流泪的音乐……

沈夙兰说,叶幽铃要封杀《宫墙柳》了,因为这部音乐原本是她为了闻人花药而写的,已经随着闻人花药的死亡而失去了它的意义,她不能让后世那些才华不够、力不从心的人糟蹋了它,她要将他们一起永远埋葬,沈夙兰说她觉得很遗憾,他想,哥哥未能出演这么美丽的《宫墙柳》,他一定也很遗憾吧?

一股突如其来的冲动,他起身入卧室,拿起床头一把花鸟折扇,走到穿衣镜前。

久久伫立,近乎自恋。

咔——扇面张开,纸扇半掩容,悠悠伸展指尖,缓缓而舞,低低而歌,“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变态?艺术?

如果能用男子的指尖演绎女子的风情,那是幸运,还是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