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寻梅(隐殇)
第一章 梅居神医
啄木岭。
红梅山庄其实不种红梅也不富贵。事实上只是一间开满了油菜花的小草屋。草屋的主人姓顾,名顾清茗,双字玄之。是江湖人称“梅花三度”的神医。同时也是江湖第一奇人。
这奇人,并不指他有多武功高强行侠仗义或是才高八斗。其实,他不会武,至少没有看见他和人动过手。这人号称奇人,在江湖上富有盛名,但是故事却不曲折。三年之前,唐高宗身患奇症,悬赏三千两黄金广求名医。当然,若是医治不利人头落地。为此事,传说近千人为着丰厚的报酬甘冒身死之大险。顾清茗是第一千人,却是唯一平安活下来的。之后,他谢绝为太医,窝在这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隐居。一时间,江湖众说纷纭,称其高风亮节者有之,骂其不识好歹者亦有之。
而总之,顾清茗有名,连带着他那没有红梅的红梅山庄也很有名。江湖人云:欲治顽疾,必上梅居。
正午时分,有两个人在草屋中喝茶。一人白衣倜傥。白衣之上绣有金龙,自上身延至下摆,腰带以白玉镶制,极是嚣张。其眉目却也是飞扬跋扈的很。剑眉凌厉,嘴唇十分饱满,可惜肤色略显暗沉了些,尚也无妨,但看他的眼神便知他有纵横天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另一人乍眼看去穿着颇为怪异,竟似是将一件花花绿绿的破麻袋随意的罩在身上。近看了,却原来是很普通的儒衫,只是补之又补,倒还干净。在看其人,面若冠玉斜眉入鬓,眼神很温和,眼白中透丝幽兰,眼珠却很黑。一双谦恭有礼的眼睛,一张风神俊秀的脸,一个身着补衣的年轻人。
看起来很贫穷。但他确确实实就是身价上千两黄金的顾清茗。和他一起品茗的,是江湖称“雷沼剑吟”的李承芳。当今皇上第八子,封号淮安王,是个货真价实的王爷。也算是饱读诗书,文采风流的俊杰。他们是在三年前,顾清茗替高宗治病的时候认识的。李承芳虽然是王爷,却喜欢游走江湖,知其身份者,只得顾清茗一人——他们是好朋友。
此刻,他正在吹茶,眉头却紧紧拧在一起。“庸医,你爷爷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为何你家的茶******永远都是这么的难喝?这当真是一品华鼎云雾?连我家的洗脚水都不如!”李承芳一出口,完全颠覆了少女翩翩佳公子的幻想。事实证明,穿白衣的可能是剑客,但不一定是雅客!实际上,无论读再多的书,这人皆一般粗俗。
“自然、自然。”顾清茗弯眉一笑,慢慢道。却不知他说的自然意指何谓。但是他笑的很温和,一派童叟无欺的样子。当然,他自己喝的才是顶级华鼎云雾。那是高宗的赏赐。李承芳喝的是今早他在外头摘的野菜叶子。顾清茗是只铁公鸡,抱着数千两的黄金的家当却宁愿住草屋穿破衣吃青菜萝卜干。此外,他还懒。拒绝当太医,不过是因为怕麻烦。
李承芳翻了个白眼,“你******莫要再笑了。看见你笑,你爷爷我就想吐。”
“过奖了。”比起李承芳的出口成脏。顾清茗实在君子的多。闻言,他笑的更加灿烂了几分。仔细看去,那双凤眼微微勾起,好像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艰险之相。大部分人看不出来,只当顾神医有多清高,多温和,多出尘……
李承芳打了一个寒战,“明雪山庄明庄主的风寒你究竟去不去治?”明雪山庄的庄主是他的朋友,前些天偶得顽疾。
“啊?”顾清茗一杯茶下肚,很餍足的叹了一口,“明雪山庄在临安。若是快马加鞭也要四五日的路程。何况……”言下之意还是怕极了麻烦。
“何况什么?”李承芳也不恼,斜眼看他,这样的回答不在意料之外。
“区区风寒,犯得着远到啄木岭求医?还劳的你李大公子来当说客?”这浑水,必定不好淌。我还打算着留着小命,娶个媳妇安度晚年,这等麻烦事,万万不干,死也不干。顾清茗笑的时候眉目弯在一起,像一只刚刚偷吃了鸡的狐狸,但说这话又偏偏很斯文。
李承芳张口结舌,喃喃着,“真不知那些当你是华佗在世,救命菩萨的人听见你这般讲话,会是什么反应。”
顾清茗仿佛被吓了一跳,“诶呀,那可真是罪过,罪过啊!”
李承芳从鼻子里出了一口气,“即如此,那明庄主的五千两白银的诊费,只能另托其他有能之士了。”
顾清茗一怔,面色倒是未有大变,只是听闻五千两白银之时,眼中猛然射出几许精光。慢吞吞,似不在意地道:“话虽如此,治病救人才是为医之道,职之所至,岂敢退却?”说的时候俨然是高风亮节悬壶济世的慈悲心肠。
李承芳半眯着眼,似笑非笑。梅花三度顾清茗是个小气鬼,不仅懒还贪财……江湖人鲜少知道。但是,即使他有这许多缺点,却始终是他李大公子敢刎颈相交的好朋友。有时候,连理由都没有,依稀是认识的久了,也懒得想了。至少,在朋友面前,这人不掩饰自己的欲望。“那么神医准备何时启程?”
顾清茗正色道:“人命关天,怎可耽搁?”这人却忘了方才还有人轻飘飘地道了句,“不过是小小风寒”,而已,怎么不消一盏茶的时间,却骤然成了人命关天?从顾清茗眼里望去。目的地并不是明雪山庄,而是白花花的银子。他将过程忽略了……
临安明雪山庄时代是读书人。也出过不少举人秀才。到了第十代传人明秋悬却是个武痴。天资又极聪明,是十年前中原武林排行第九的高手。同时也似冶炼兵器的名家。李承芳的雷沼剑便出自其手。明秋悬过身后,遗留一子二女。长子明启渲号称江南第一剑。可谓青出于蓝。在武林中以一把金鲛剑排名第六,乃是一代狂生,性子只怕比李承芳来的嚣张跋扈。其妹明雪鸢非江湖中人,却以美貌扬名。小妹妹明秀鸢在五年前失去下落,算下她的年纪,应该也有十四五岁了。
如今,是九月初。临安颇热闹。各方武林人士涌入城内。原因是三年一度之临安剑会即将召开。武林新秀想借机扬名。前辈高人也须做一番比试较量来展示三年之所学。
顾清茗总算是脱了他那一身满是补丁的衣服。换了一件藏青色的粗布衫,骑着一头老毛驴,慢慢地前行。路上已经有不少人在偷眼打量他。其中不乏大姑娘小姑娘暧昧的目光。而更多人是好奇。顾清茗不常行走江湖,认识他之人甚少。他们奇的是,这样一个温雅秀丽的年轻人,穿的也忒的寒酸,只是如此便也算了。他身边同行的公子,分明就白衣倜傥,骏马灵慧,佩剑龙纹盘覆,可显贵气非同一般。看上去也比那骑着老毛驴的顾清茗高了不止一截。这二人却也不似主仆,怎生的如此格格不入?
“庸医,本大爷早叫你买匹马,你偏生不肯,如今和你说句话我都嫌脖子疼!”李承芳的语气是很不满的。
“买一匹马是要十两银子的。”李承芳受不了的望天。顾清茗说的极认真,半分都不像在开玩笑。
不过,这两个人还是到达了明雪山庄。
和顾清茗的红梅山庄绝对不同。名雪山庄是江湖当仁不让的名胜宝地。就像是一幅水粉画,不浓重也不失其端丽。即使是具有百年的历史看上去也不陈旧。
李承芳既和明启渲相识,早就久仰山庄的大名,这一见,对山庄便是赞不绝口,顾清茗左右看看,说出口的却是,“奇怪,这山庄名字叫明雪,我还当会有很漂亮的雪呢……”
李承芳差点绝倒。现在时逢九月,哪来的雪?何况,他自己那红梅山庄又种了红梅了?他的思绪也就到此戛然而止了,一个紫衣服的小厮出来应门。虽是小厮,穿的却也不差。他抬眼打量了顾清茗的穿着,顿时眼神中充满了不屑,“找谁啊?这里不接济叫花子,滚开了!”
李承芳当下便恼了,“什么?你连你爷爷的道也敢堵着?”一边哇哇叫着一边提起手中雷沼剑。他声音奇大,眼神凌厉,抬手在小厮头上敲出了三个大包。
那紫衣小厮躲闪不及连连抱首,心知这却也是个不能得罪的主,口气立刻软了下来,“诶哟,大爷,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只是庄里接待着贵客,未有通报,怕不得擅闯吧?”
李承芳余怒未消,恶狠狠地瞪着他,那小厮在他的目光下立刻矮了半个头。顾清茗端端正正地站好,柔声道:“我是个大夫。”
“大夫?”小厮似有所悟,半晌反应过来,蓦地一声大叫,“大夫?”顾清茗被吓了一跳,惊悚的看着他,他却已经奔进去了,“小姐啊,梅居主人到了!公子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