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从琐事中脱身——管理中的博弈 (3)
有一个这样的管理故事:一个企业经营者某次跟朋友闲聊时抱怨说:"我的秘书李丽来了两个月了,什么活都不干,还整天跟我抱怨工资太低,吵着要走,烦死人了。我得给她点颜色尝尝。"朋友说:"那就如她所愿--炒了她呗!"企业经营者说:"好,那我明天就让她走。""不!"企业经营者想了想又说"那太便宜她了,应该明天就给她涨工资,翻倍,过一个月之后再炒了她。"朋友问:"为什么,既然要她走,为什么还要多给她一个月的薪水,而且是双倍的薪水?"企业经营者解释说:"如果现在让她走,她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她马上可以在就业市场上再找一份同样薪水的工作。一个月之后让她走,她丢掉的可是一份她这辈子也找不到的高薪工作。你不是想报复她吗?那就先给她加薪吧。"
一个月之后,该企业经营者开始欣赏李丽的工作,尽管她拿了双倍的工资。因为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和一个月之前不可同日而语。但这个经营者并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炒掉她,而是又重新重用。
从这个企业经营者角度看,他可以说是运用博弈的理论,通过增加薪酬使员工发挥出的实力。如果当初他就把李丽炒掉,这势必给双方都带来一定的不利。而所谓的博弈就是双方实现共赢。
但如果从公司的管理角度看,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现象:许多员工在企业工作中,经常不断地在衡量自己的得失,如果认为企业能够提供满足或超过他个人付出的收益,他才会安心、努力地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但是,很难判断、衡量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完成工作,是否能够在得到高薪酬后,实现老板期待的工作成绩。老板经常会面临着决策的风险。
由于员工和企业都无法完全地信任对方,因此就出现了"囚徒困境"一样的博弈过程。企业只有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相对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员工能够获取应得报酬,或让员工相信他能够获得应得报酬,这样员工就能心甘情愿地努力工作,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结局。
在博弈的过程中,员工在衡量个人的收益与付出是否相符合时,会有三个衡量标准:个人公平,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所谓的个人公平就是员工个人对自己能力发挥和对公司所作贡献的评价。是否满足于自己的收入标准,取决于自己对个人能力的评价。如果他认为自己是高级工程师的水平,承担着高级工程师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而公司给予的却是普通工程师的薪酬待遇,自然员工就会产生怨气,就会出现两种结果:或是消极怠工,或者是选择离开。
企业要想保证个人公平,最重要的就是量才而用,并为有才能者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一味地说教强调奉献不但无济于事,更是对员工的欺骗和不尊重。海尔的人才观是“赛马不相马”,说的并不是不需要量才而用,而是说不以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竞争评价标准,而是以一套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机制,用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绩效作为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要保证个人公平,还应该事先说明规则,保证让双方明白相互间的权力和义务。
员工相互之间的比较衡量就是所谓的内部公平。对于企业的分工来说,个人是无法完成工作的各个工序,需要团队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完成的。很难判断一个员工对企业做出的贡献,也很难在岗位相近的员工之间,进行横向比较。而过多人工干预、领导主观对员工的评价,进而反应在薪酬待遇上,常起不到激励员工的积极作用,而多是消极作用。公司只有统一的薪酬体系,科学的岗位评价和公正的考核体系,才能保障内部公平。
外部公平主要是员工个人的收入相对于劳动力市场的水平。
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对此有深刻的认识,他认为,企业必须在能够招到适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的薪酬水平上增加一份激励薪酬,以保证这份工作是该员工所能找到的最高工资,这样,一旦员工失去这份工作,将很难在社会上找到相似收入的工作。因此,一旦员工失去工作,就承担了很大的机会成本。只有这样,员工才会珍惜这份工作,努力完成工作要求。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时,都强调公司实行的是同行业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什么叫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就是在同业之间的薪酬比较。比如说,一个软件架构设计师,在外企的薪酬是每月三万元人民币,而同一行业、同一相类产品的国内公司,要想聘请到同档次的软件架构师,你的薪酬水平就不能低于外企的薪酬水平。
以上三方面也是员工对于企业的不满也主要表现的原因,其中薪酬设计的关键考虑因素是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个人公平虽然难以从外部表现来衡量,但对于员工积极性的影响也是实实在在的,企业需要通过与员工的沟通,缩小双方的认识差距。让员工认识到自己劳动的价值,市场上的真正价值,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满意于企业给予自己的待遇。只有双方实现互信,才能保障共赢。
在员工与企业的博弈中,员工要满足于企业给予的薪酬水平,企业也要对优秀的员工给以薪酬上的回报。这样,双方的博弈就能达到阶段性的力量均衡,从而实现共赢
考核与被考核的相互约束
在职场中,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人力资源工作者的重视。往往人力资源工作者希望员工及用人部门能够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绩效考核运作模式往往直接影响到员工的个人收入,员工倾向于有意高估自己的工作绩效,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用人主管人员为了避免挫伤员工积极性,而采取尽可能在本部门内部解决问题方式,客观上纵容了员工的行为。由于人力资源部门所收到的原始资料缺乏应有的价值,因而在考核管理中,人力资源部应有的权力制衡作用受到削减,对企业及员工个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避免员工有意高估问题产生,许多企业采取单纯的上对下评估方式,但这种做法使员工完全失去了考核权力,往往降低工作积极性及员工满意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主管的权力过大,加上部门主管不可能都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尤其在部门主管管理水平偏低的情况下,有可能限制了一部分员工的发展,从而增加了公司员工,特别是重要员工的流失率。
在博弈论领域,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叫“智猪博弈”,很形象地说明了在团队中“搭便车”的原理。这个例子说的是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和一头小猪。猪圈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踏板,在远离踏板的对角处有一个投食口,每踩一下踏板,投食口就会落下少量的食物。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投食口落下的食物。当小猪踩动踏板时,大猪会在小猪跑到投食口之前几乎吃完所有的食物;若是大猪踩动了踏板,则它还有机会在小猪吃完落下的食物之前跑到投食口,争吃到另一半残羹。
那两只猪各自会采取什么策略呢?答案是:小猪将选择“搭便车”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投食口边;而大猪则会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地奔忙于踏板和投食口之间。原因何在?因为小猪踩踏板将所获甚微,不踩踏板反而能吃上更多的食物。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踩动踏板,不踩踏板总是好的选择。反观大猪,已明知小猪是不会去踩动踏板的,自己亲自去踩踏板总比不踩强,所以只好亲历亲为了。
在一个团队中,可以运用同样原理,有的人能力突出而且工作积极努力,相反,有的人工作消极不曾尽心尽力,或者因能力差即使尽力了也未能把工作效率提高,这在无形中便建立起了“智猪博弈”的模型:一方面,大猪在为团队的总体绩效也包括自己的个体利益来回奔波拼命工作,另一方面,小猪守株待兔坐享其成。长此以往,大猪的积极性必定会慢慢消退,逐渐被同化成“小猪”,届时,团队业务处于瘫痪状态,受害的不仅是其单个营销团队,而且也会伤及整个公司的总体利益了。
那么,如何使用好绩效考核这把钥匙,恰当地避免考核误区,既能做到按绩分配,又能做到奖罚分明?从“智猪博弈”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种改善方案。
方案一:减量。仅投原来的一半分量的食物,就会出现小猪大猪都不去踩踏板的结果。因为小猪去踩,大猪将会把食物吃完;同样,大猪去踩,小猪也将会把食物吃完。谁去踩踏板,就意味着替对方贡献食物,所以谁也不会有踩踏板的动力。其效果就相当于对整个营销团队不采取任何考核措施,因此,团队成员也不会有工作的动力了。
方案二:增量。投比原来多一倍的食物。就会出现小猪、大猪谁想吃,谁就会去踩踏板的结果。因为无论哪一方去踩,对方都不会把食物吃完。小猪和大猪相当于生活在物质相对丰富的高福利社会里,所以竞争意识不会很强。就像在营销团队建设中,每个人无论工作努力与否都有很好的报酬,大家都没有竞争意识了,而且这个规则的成本相当高,因此也不会有一个好效果。
方案三:移位。如果投食口移到踏板附近,那么就会出小猪和大猪都拼命地抢着踩踏板的结果。等待者不得食,而多劳者多得。每次踩踏板的收获刚好消费完。相对来说,这是一个最佳方案,成本不高,但得到最大的收获。
当然,这种考核方法也存在它的缺陷性,但没有哪一种考核方法能真正让人人都觉得公平。
另外,“囚徒困境”也可以用来分析考核与被考核的关系。在这个博弈中,两个博弈方对对方的可能决策收益完全知晓并各自独立做出策略选择。每个博弈方选择自己的策略时,虽然无法知道另一方的实际选择,但他却不能忽视另一方的选择对自己决策收益的影响,因此他会根据对方两种可能的选择分别考虑自己的最佳策略。
博弈双方在决策时都以自己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无法实现最大利益或较大利益,甚至导致对各方都最不利的结局。可以看出,由于一方的决策结果都将受到另一方选择的影响,所以在囚徒困境中不存在占优策略均衡,即该博弈的具有稳定性的解是两博弈方共同选择坦白策略。
在绩效考核运作中,实际是对员工考核时期内工作内容及绩效的衡量与测度,即博弈方为参与考核的决策方;博弈对象为员工的工作绩效;博弈方收益为考核结果的实施效果,如薪酬调整、培训调整等。
由于考核与被考核都希望自己的决策收益最大化,因此双方最终选择合作决策。对于每个企业来说,这将有利于员工、主管及公司的发展。
但是从长期角度看,只能是双方中有一方离职后博弈才结束,因此理论上考核为有限次重复博弈。但实际工作中,由于考核次数较多,员工平均从业时间较长,而且离职的不可完全预知性,因此可将考核近似看做无限次重复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