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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钱,用了才是自己的(2)

一九五六年,我放弃了日本大正大学博士班的入学机会,将这笔开销节省下来,帮助青年设置"佛教文化服务处",发起佛教徒购书读书运动,甚至后来供慈庄、慈惠、慈容、慈嘉、慈怡等人赴日留学。当年,正是经济最为拮据之时,很多人都笑我是个没有财务头脑的傻子。结果,事实胜于雄辩,他们在学成归来后,均以所学奉献佛门。几十年来,我不断地资助年轻佛子念书求学,甚至到国外参学,现在他们都陆续成为佛光山的中坚分子。这些都一再证明,"钱,用了才是自己的"是一句至理名言。

普通家庭不过三五儿女,其教育费用就已非常吃力,而我目前不计算在家弟子,光是随我出家者即不下千人,我办了六所佛学院供他们念书,负责养他们教他们,尤其是数十名徒众在英国牛津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天普大学、加州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日本驹泽大学、佛大大学、大正大学、东京大学,印度国际大学,韩国东国大学等大学的留学费用,更为可观。此外,为了增广弟子的见闻,我还鼓励他们到国外旅行参学,每年所费不赀。我从不叫穷,也不为难,因为我以为,不播种,就没有收成;有钱不用,纵使积聚再多,也不是自己所有。

"钱,用了才是自己的!"尤其是用在培养人才的身上,我一点也不吝惜,但是,布施金钱给人,最难的是公平恰当。记得早期随我出家的青年,其所来自的家庭有贫有富,所需不一,所以,我就把钱置于一处,随其自取,我认为让他们各取所需,才是真正的平等。

回忆自一九五三年起,出外布教都在露天广场,装一盏临时电灯要十二元,请一个人打锣宣传要十五元,还有其他的文宣、交通费用等,对于当时财源有限的我来说,实在是非常困难。然而,有感于弘法利生的重要,我无惮于捉襟见肘的日子,常常系紧裤带,饿着肚皮,到各处广结法缘。我曾多次在台湾环岛布教,我出钱在电台广播,我是第一个购买电视时间,让法音宣流,十年如一日。

如今台湾佛法普及,岂不是当年遍撒各地的菩提种子开花结果了吗?我们不要怕花钱,因为,钱,用了才是自己的。

在编辑《人生》杂志时,我据理力争,建议将本来的篇幅由二十页增加至二十八页,以飨读者,发行人要求我补贴多加八页的费用,我没有钱,但也硬着头皮答应,从此每日更加省吃俭用。花钱还是小事,我往往因为社内编校仅我一人,只得日夜焚膏继晷,绞尽脑汁,改稿撰文,增添的篇幅也成了我写作的园地,《释迦牟尼佛传》、《玉琳国师》都是我那时的作品,久而久之,竟然也磨炼出我的文笔来。佛教讲布施,看来好像是给人,实则是给自己;如果当初我吝于出资,也就无法培养自己敏锐的觉知与思考的能力。现在想来,真正是"钱,用了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