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文识字】……清华简《越公其事》第六章
清华简(柒)《越公其事》:
第六章(五政之好信)
【原简37-43】
【原简37】越邦服农多食,王乃好信。乃攸(修)市政,以为献於王。凡群宅之不宅,群采勿(物)而不绩,譃(欺瞒)谕(告知、上报)谅(诚信的人)人,则戴(问罪)也
【原简38】……(断简缺失约2字)豫而價,贾焉则劼镯之。凡市贾争讼,仮伾亓(言 亓、欺)也,裁(仲裁、检察)而俘(因犯错被俘获)则劼镯之,因之货为
【原简39】之罚。凡臱瞏(边境周边)之民,及有管师之人(戍边官民),或告于王庭曰:“初政毋若某,今政砫,弗果。”凡此毋也,
【原简40】王必亲见而听之,裁之而信,其在邑司事及官师之人,则發(惩罚)也。凡城邑之司事,及官师之
【原简41】人,乃亾敢增歴其政,以为献於王。凡有狱讼至于王庭,曰:“昔日与己言鼎,今不若其言。”凡此聿
【原简42】也,王必亲听之,旨之而信,乃毋有贵贱戴(罪)也。凡越庶民交誓、言语、货既、市贾,乃亡敢反丕欺也。
【原简43】越则亡诉,王则闲闲。唯信是趣,谙于左右,舆(逾、举)越邦,乃皆好信。
【简文释意】
越国重视发展农业,国家粮食充足,越王又开始强化守信。于是,通过整顿市场贸易,来树立越王威信。
凡是不与群体居住,或不参加集体劳动,或有欺瞒、哄骗诚实人的行为,都要追加罪责,在税赋买卖中有虚假不实者,也要被绑缚衙门审判。
凡是在市场交易中发生纠纷,涉及像出尔反尔、哄抬物价等不诚实行为,一旦判定属实,不仅会有牢狱之灾,还要依据交易情况,给予罚款。
凡是边境周边民众或戍边官民,如果控诉朝廷说:“当初国家许诺如何如何,现在反而如此,与承诺的不一样啊!”类似这样失信行为,越王必定亲自过问,不仅要公正裁决来维护朝廷信誉,还要追究地方官员或驻防军队的违规责任。于是,管理城市的官员和驻防军队官兵,都不敢掩盖实情,再也不敢用虚假数据欺瞒朝廷和越王了。
凡有诉状上报到朝廷,说是“过去曾经信誓旦旦承诺如何如何,现在却自食其言。”的情况,越王必定亲自过问,并裁决要守信约定,对于违规者,不分贵贱,一律法办。
通过上述措施,越国民众在交谈、约定和买卖中,再也不敢出尔反尔、欺诈蒙骗。因此,越国不再有诉状控告,越王每日清闲自在。
越王崇尚诚信的志趣,不仅影响了朝廷周围的人们,而且整个越国在恪守诚信上,蔚然成风。
【释文随笔】
本章节讲述越王勾践推行“五政”之一的“好信”。其中,越王勾践究竟通过什么措施,得以在国内实现了“人皆守信”的局面呢?
本章节的原简文字,特别在几个关键字词上,较难隶定。参考可见资料,读习多家诠释,与其说见仁见智,毋宁讲太过雷同。因此,参阅《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史料,结合历史背景,草成本文,聊以慰藉,贻笑大方。(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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