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当兵是什么感受?从军光荣到逃避兵役,归根到底是待遇问题
唐军
在唐朝当兵是什么感受?如果你在唐前期,那很幸运,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待遇不错,生老病死都有人管,打仗残废了也能活下去。但如果在中唐以后,那很不幸,一般士兵不比乞丐和农奴强。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唐朝当兵的感受。
一、唐前期的士兵地位
唐朝以武立国,重视武备。唐朝初期承接西魏周隋的府兵制,在全国建立军府(唐高祖时称骠骑府、东骑府,唐太宗时改称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有800—1200人。唐高祖规定:21岁-60岁的男子为成丁,统统编入军府,是征兵的对象。如果家境太贫寒,58岁的时候就可以不再被征召。712年,唐玄宗提高了征兵年限,以25岁为起点。唐初实行的府兵制并非全民皆兵,规定一家如果有三个男子,则一人点为府兵。成为府兵的人有了两个户口,一个是民户口,户籍挂在地方州县,一个是军户口,户籍归属折冲府。这些人平时各干各的事,一遇战事,到军府集合。想逃兵役,不可能的,所谓“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册,卷卷有爷名”就是如此。
西魏北周的府兵
此外,贵族子弟也得当兵,但有一定恩赏。比如五品以上子弟当兵可以不去边关而是到皇宫当宿卫,他们离皇帝近,晋升快,是将领和皇帝近臣的来源,所以颇受官僚们喜欢。
唐初,军府设置很不平衡,大体上以长安、洛阳为核心,关内、河东、河南三道占据了全国军府数量的一半。这三道中又尤以长安所在的关内道军府最多。太宗时期,关内有288个军府,每个军府按1000人算,仅关内就可征兵28.8万人,能粉碎地方一切叛乱;龙兴地太原所在的河东道有164个军府;洛阳所在的河南道有92个;其余诸道最多的是河北道46个,最少的是江南道5个。高宗、武则天时期,唐朝府兵制迎来全盛,全国府兵共60万人。
唐朝府兵
二、唐初一般内陆士兵的待遇
在这里我们只从基层出发,看看唐初一般小兵的待遇。府兵制的经济基础就是均田制。唐初给士兵授田,唐高祖624年规定,男子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又规定5尺为1步,240步为1亩,100亩为1顷。丁男、中男皆授田1顷,残疾者则授田40亩,寡妇授田30亩。所授之田,2/10为永业田,可永久自留;8/10为口分田,人死则退还国家。
在均田制前提下,唐朝对服役军户实行优待。首先,优待烈士子女,如果军户死于战阵,其子女可继承烈士的1顷田产,不用退田。其次,军户“为王事没落外藩者”,其子女也可以不退田。注意这里的“没落”,可不一定是牺牲,也可能是失踪,牺牲和失踪是两个概念,即便今天牺牲的烈士和失踪的士兵抚恤也是不同的。但在唐初,二者被一视同仁。第三,如果士兵在战场受伤致残,不能再承担兵役,也不能把他当作残疾人士看待,不能削减他的授田,他依旧可以使用1顷的土地,并不再承担兵役。
唐府兵
在以上授田的规定下,军户自备武器,每个军户都要准备弓一把、弓箭三十支、胡禄一个(箭囊)、横刀一把、盔甲一副,并准备麦饭九斗、米二斗。当然武器盔甲不能放在家里,而是储备在所在军府的武库,战时或军训时开库才能领取。粮食则是平时上交,军府发给粮票,到了服役的时候,凭票供应。如果按每人每天三升主食来算,上交的粮食可以保证一个一般军士约40天的口粮。但打仗怎么可能一个月就打完,所以完全按条例规定做事的军户,只能是内陆驻防兵,他们的任务就是到所在地的府城驻防,这被称为 “番上”。
唐府兵
三、唐初边军的待遇
和内陆离家近只需服役旬月的内陆驻防兵不同,边军可是长年驻扎边关,根本不可能经营田地,也不可能指望40天的口粮过活。
至天宝初期,全国边军有49万,他们和内陆府兵不同,待遇一般。边军俸禄由粮食、军装、杂赏三项构成。粮食的供应全靠国家,其中一个一般边军每年领取粟12石,盐、酒、醋则根据所在地情况定量供给。领取春装一套,包括长衫一件、汗衫一件、裤子一条、半臂一件、裹头巾一个,以及鞋、袜各一双;冬装则包括棉袄一件、棉裤一条、裹头巾一个,以及鞋、袜各一双。以上诸物只能满足一个士兵的日常生存,真正盈利还需要杂赏。杂赏没有定量,是给士兵完成任务的奖赏。
虽然边军账面待遇满足了一个士兵的日常生存,但边地天高皇帝远,镇守大将掌握一切生杀大权,所以士兵经常受到边地军将的盘剥。《旧唐书》就说:边军“常有冻馁之色”,而边军将帅却“有三倍之益”。
唐军
四、募兵制下的小兵待遇
吕思勉在《隋唐五代史》中说“唐代府兵之废坏,实由其遇之太薄”,可见府兵待遇差是府兵制瓦解的一大原因。唐建立府兵,本意是在隋末战乱、人口大量减少背景下保证兵员。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恢复,能被授田的土地减少,勋贵又大量兼并土地,进入中期以后,均田制崩坏了,其重要表现就是府兵不能得到授田,当兵的地位直线下降。唐中宗时期,出现了“卫兵三日不食”,这里的卫兵是指守护京师的军队,连中央京军都三天吃不上饭,可想地方一般士兵的待遇会如何。唐睿宗时期,辛替否说府兵“多无衣食,皆带饥寒”。
唐军
随着府兵制瓦解,募兵制兴起,他们被称为“长征健儿”。但募兵之下又催生了节度使做大,最终引发了安史之乱。安史之乱后,唐朝节度使(也称藩镇)林立。这些藩镇分河朔型(割据一方,名义上听朝廷,但朝廷无法干涉藩镇内务)、防御型(亲朝廷,主要防御河朔藩镇)、边疆型(朝廷直辖,防御西北蛮族)、财源型(亲朝廷,都在东南,负责给朝廷提供物资)。不论什么型藩镇,都实行募兵制,军饷都由朝廷供给,只不过河朔型和防御型的军饷是本镇赋税不上交朝廷直接转为军饷;边疆型和东南型则由朝廷拨付饷银。
安史之乱
藩镇主要作用在于军事,所以藩镇麾下军队分三种。一是亲兵(称为牙兵),是职业兵,就负责训练,这些人待遇最好,最为跋扈,甚至能杀节度使另立新主,其数量各藩不同,一般在1000至10000左右。二为牙外兵,是拱卫节度使所在城池的军队,类似拱卫京师的京军,其数量约为节度使兵力的1/3,也是职业兵,但训练强度和程度低于牙兵。三是外镇兵(也称州兵),是节度使治下州府的州府兵,人数最多,是最一般的士兵,他们平时务农、闲时训练、战时出征,出征时藩镇负担部分口粮并支付少许工资。这三种士兵都是募兵,账面工资都是“给春冬衣,并家口粮”。但在实际领取上,牙兵自然是足额足饷,甚至有额外恩赐;牙外兵工资也勉强充足;而州兵则是被剥削的对象,待遇经常被拖欠。所以《全唐文》说“至于兵募……皆食不充腹,衣不蔽形,流浪不归”,充分显示了募兵之下一般士兵的待遇。
唐军
文史君说
在唐代当兵,要分时候,如果是唐初,百业兴盛,那么很幸运,当一个小兵也是不错的。唐初的制度甚至规定,军士500人要配医生1人,如果士兵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主将和医生要挨40鞭;如果士兵因为医疗不及时而死,主将还要被判以徒刑1年;如果医生不好好看病或不给士兵草药致士兵死亡,也被判徒刑1年。此外,每座军营还要设一个专门照看病人的“官人”,负责巡视病号餐,每天向有司报告病人情况。如果病人有力气,在行军中可派同伴一人随其一起行军,如果没力气则要派毛驴一头以为代步。在每次出征之前,朝廷要给每个士兵预备感冒药、疟痢药、刀伤药等各种草药或膏药共50份。在均田制下,可见当一名士兵的福利很不错。但玄宗以后,以上要求都不能得到完全的落实。这也展现了唐朝由盛转衰的无奈吧。
参考文献
姜玉娟:《唐代募兵之下士卒待遇问题研究》,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
魏铭辰:《安史之乱期间军队的赏赐问题研究》,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